注册税务师《税法二》个人所得税(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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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3)
第二节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共11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注意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解释】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
1.工资、薪金、奖金这里的奖金是指按月发放的综合奖,也包括半年奖,季度奖。
2.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和一次取得年终奖金,原则上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3.津贴、补贴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
(反向列举)
(多选题)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解释】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股份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
E.劳动分红
【答案】DE
(二)工资、薪金范围的几项特殊规定
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择题)
【解释】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劳动分红,是劳动性所得;股份分红,是资本利得性所得。
前者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后者属于股息、红利所得。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雇佣关系)。
4.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是非雇员的,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于企业分配获得的股息
C.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D.职工从本单位取得的子女托儿补助费
E.职工出书获得的稿酬
【答案】AC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3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考试命题中经常出现:
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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