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长期股权投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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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节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
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
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一、成本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一)成本法的概念:
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二)适用范围:
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核算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控制一般存在于以下情况。
如:
(1)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2)投资企业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进行判定:
A.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B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
A公司与C公司达成协议,C公司在B公司的权益由A公司代表。
在这种情况下。
A公司实质上拥有B公司7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表明A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B.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根据协议,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由A公司控制。
C.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仅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D.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仅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使其达到实质上的控制。
注意: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政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一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此外,虽然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4)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
(5)其他能足以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见教材P126)
二、成本法核算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举例:
(1)2003年2月10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628000元的价格(包括相关税费)取得M公司普通股股票250000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该项投资占M公司普通股股份的1%,华联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2)2003年4月15日,M公司宣告2002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每股派送股票股利0.3股;
(3)2004年3月5日,M公司宣告200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元;
(4)2004年M公司发生亏损,以留存收益弥补亏损后,于2005年4月25日宣告2004年股利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元;
(5)2005年度M公司继续亏损,该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6)2006年度M公司扭亏为盈,该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7)2007年度M公司继续盈利,于2008年3月10日宣告2007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5元。
解:
(1)2003年2月10日,取得M公司普通股股票。
借:
长期股权投资-M公司(成本)628000
贷:
银行存款628000
(2)2003年4月15日,M公司宣告派送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250000×0.3=75000股
华联公司不作正式会计记录,但在备查簿中登记增加的股份:
持有M公司股票总数=250000+75000=325000股
(3)2004年3月5日,M公司宣告200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现金股利=325000×0.2=65000元
借:
应收股利65000
贷:
投资收益65000
(4)2005年4月25日宣告2004年股利分配方案。
现金股利=325000×0.1=32500元
借:
应收股利32500
贷:
投资收益32500
(5)2005年度M公司继续亏损,该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华联公司不必做任何会计处理
(6)2006年度M公司扭亏为盈,该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华联公司不必做任何会计处理
(7)2008年3月10日宣告2007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现金股利=325000×0.25=81250元
借:
应收股利81250
贷:
投资收益81250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
投资当年:
借:
应收股利
贷: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以后年度:
借:
应收股利
贷:
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
2007年1月25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3.8元的价格购入N公司股票150000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支付交易税费2600元,采用成本法核算。
2007年3月25日,N公司宣告2006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3元。
并于4月20日发放。
其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7年1月25日
借:
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成本)572600(150000*3.8+2600)
贷:
银行存款572600
②2007年3月25日
借:
应收股利45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成本)45000(150000*0.3)
③2007年4月20日
借:
银行存款45000
贷:
应收股利45000
举例:
2006年6月1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3.5元的价格购入R公司股票600000股作为长期投资,该项投资占R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华联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2006年,R公司实现净利润18240000元;2007年3月20日,R公司宣告2006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①假定R公司宣告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
应享有的收益份额=(18240000*7/12)*1%=106400元
现金股利=600000*0.15=90000元
上列现金股利未超过应享有的收益份额,因此,应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借:
应收股利90000
贷:
投资收益90000
②假定R公司宣告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5元
现金股利=600000*0.25=150000元
上列现金股利超过了应享有的收益份额,因此,应当以应享有的收益份额为限确认投资收益。
超过部分,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
即: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150000-106400=43600元
借:
应收股利150000
贷:
投资收益106400
长期股权投资-R公司(成本)43600
具体做法是:
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计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计数时,其差额即为累计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计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计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计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部恢复,然后再确定投资收益。
“应收股利”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2、“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或: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应收股利的累积数—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应用上述公式计算时,若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本期应冲减的投资成本,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反映;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本期应恢复的投资成本,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借方反映,但恢复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
例题:
A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
C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C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
解:
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应冲减投资成本。
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股利10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0
(1)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00000元。
应收股利=300000*10%=3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0000=40000元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0*10%=40000元
因应收股利累积数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所以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10000元恢复。
或: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40000—40000)—10000=—10000元,应恢复投资成本1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股利30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0
贷:
投资收益40000
(2)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450000元。
应收股利=450000*10%=45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45000=55000元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0*10%=40000元
累计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为=15000元(55000—40000),因已累计冲减投资成本10000元,所以本期应冲减投资成本5000元。
或: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55000—40000)—10000=5000元,应冲减投资成本5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股利45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5000
投资收益40000
(3)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60000元,
应收股利=360000*10%=36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6000=46000元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累计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为6000元(46000—40000),因已累积冲减投资成本10000元,所以本期应恢复投资成本4000元。
或: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46000—40000)—10000=—4000元,应恢复投资成本4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股利36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4000
贷:
投资收益40000
(4)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000元。
应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20000=30000元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因应收股利累积数小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所以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10000元恢复。
注意这里只能恢复投资成本10000元。
或: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30000—40000)—10000=—20000元,因原冲减的投资成本只有10000元,所以本期应恢复投资成本10000元,不能盲目代公式恢复投资成本20000元。
借:
应收股利20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0
贷:
投资收益30000
举例:
见教材P127-128
甲公司2003年1月1日以8000000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3%的股份,购买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30000元,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甲公司在取得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年度
被投资单位
实现净利润
当年度分派利润
2003年
10000000
9000000
2004年
20000000
16000000
注:
乙公司2003年度分派的利润属于对其2002年及以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解:
(1)2003年取得投资时: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3万
贷:
银行存款803万
(2)2003年从乙公司取得利润:
借:
银行存款(应收股利)27万
贷: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27万
(3)2004年从乙公司取得利润:
本年获得的利润=1600万×3%=48万
累积获得的利润=27万+48万=75万
累积享有的收益份额=1000万×3%=30万
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75万—30万—27万=18万
借:
银行存款(应收股利)48万
贷: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18万
投资收益30万
课堂练习:
华润公司于2003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240000购入富华公司10%发行在外的股份,华润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富华公司从2003年至2007年各年实现的净收益及股利分派情况如下(假设每年所分派的股利均为上年股利)
年份
净损益
分派现金股利
2003年
160000
80000
2004年
(120000)
40000
2005年
240000
120000
2006年
(160000)
80000
2007年
120000
40000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2003年:
借:
长期股权投资-富华公司(成本)240000
贷:
银行存款240000
借:
应收股利-富华公司8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富华公司(成本)8000
2004年:
本年获得的现金股利=40000×10%=4000
累积获得的现金股利=8000+4000=12000
累积享有的收益份额=160000×10%=16000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2000—16000)—8000=12000
注意:
因原冲减的投资成本只有8000元,所以本期应恢复投资成本8000元,不能盲目代公式恢复投资成本12000元。
借:
应收股利4000
长期股权投资-富华公司(成本)8000
贷:
投资收益12000
2005年:
本年获得的现金股利=120000×10%=12000
累积获得的现金股利=12000+12000=24000
累积享有的收益份额=(160000-120000)×10%=4000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24000-4000)—0=20000
借:
应收股利12000
投资收益8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富华公司(成本)20000
2006年:
本年获得的现金股利=80000×10%=8000
累积获得的现金股利=24000+8000=32000
累积享有的收益份额=4000+240000×10%=28000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32000-28000)—20000=16000
借:
应收股利8000
长期股权投资-富华公司(成本)16000
贷:
投资收益24000
2007年:
本年获得的现金股利=40000×10%=4000
累积获得的现金股利=32000+4000=36000
累积享有的收益份额=28000-160000×10%=12000
累积已冲减的投资成本=20000-16000=4000
本年应冲减的投资成本=(36000-12000)—4000=20000
借:
应收股利4000
投资收益16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富华公司(成本)20000
第三节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一、权益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会计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
—某单位(损益调整)
—某单位(其他权益变动)
二、权益法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后,对于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系投资企业在购入该项投资过程中通过购买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不须进行调整,而是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
贷:
银行存款
(2)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可以看作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给予投资企业的让步,或是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被投资单位的原有股东无偿赠予投资企业的价值,因而应确认为当期收益,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
贷:
营业外收入
例题:
A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
(1)如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则A公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1000
贷:
银行存款1000
注意:
商誉100万元(1000—3000*30%)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
(2)如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则A公司应进行的处理为: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1050
贷:
银行存款1000
营业外收入50
或者: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1000
贷:
银行存款1000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50
贷:
营业外收入50
2、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损益调整)
贷:
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调整后的金额*持股比例)
(2)借:
应收股利
贷: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损益调整)
3、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的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
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借:
投资收益
贷: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损益调整)
长期应收款
预计负债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
预计负债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损益调整)
贷:
投资收益
例题:
甲企业持有乙企业40%的股权,2006年12月31日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乙企业2007年亏损6000万元。
假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
则甲企业2007年应确认投资损失24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降至1600万元。
上述如果乙企业当年度的亏损额为12000万元,当年度甲企业应分担损失48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
如果甲企业账上有应收乙企业长期应收款1600万元,则应进一步确认损失。
借:
投资收益4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损益调整)4000
借:
投资收益800
贷:
长期应收款800
注意:
除按上述顺序已确认的投资损失外仍有额外损失的,应在账外备查登记。
4、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
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例题:
某投资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取得对联营企业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被投资单位2007年度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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