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25个社会热点问题1.docx
- 文档编号:5658228
- 上传时间:2023-05-08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56.33KB
公务员考试申论25个社会热点问题1.docx
《公务员考试申论25个社会热点问题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考试申论25个社会热点问题1.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公务员考试申论25个社会热点问题1
药品监督
一、背景资料
(1)人民网报道:
2005年10月下旬,辽宁省黑山县爆发了禽流感疫情,并呈现迅速蔓延之势。
经专家确认,假禽流感疫苗在当地的使用是造成此次疫情发生和蔓延的主要原因之一。
(2)人民网报道:
2003年,徐州警方一次查获了24万盒假狂犬疫苗包装,震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近一段时间以来,江西、江苏、山西等地纷纷曝出假狂犬疫苗事件,有的地方还发生了假疫苗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
(3)新华网北京2006年12月14日电近年来,全国狂犬病发病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疫情形势十分严峻,近一段时期又出现了假狂犬病疫苗致人死亡的事件。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狂犬病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4)由《中国经济时报》刊发的署名深度报道,揭露山西省疾控中心违背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撤消生物制品配送站,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并将该中心交给“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市场经营,出现问题疫苗。
从2008年开始,山西省内有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
二、产生原因
(1)需求量大,疫苗供求严重短缺。
受暴利驱使,一些不具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也倒起疫苗。
(2)信息不对称。
生产者知道疫苗的实际成分,而消费者本身并不具备专业知识去监测厂家生产的疫苗,无法鉴别真伪,生产者就有机可乘。
(3)工艺技术落后等原因,部分国产疫苗质量不达标,监管部门亦缺少对这些疫苗大规模上市后的系统评价,严重影响疾病预防的效果。
(4)法律的切实执行不到位。
有些部门不把法律当回事,做假就不会消失。
(5)“批签发”管理漏洞。
国家药监局不可能亲自监督各地的批签发执行情况,而负责执行批签发的中检所系统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
(6)“冷链系统”断链。
疫苗出厂时合格,并不意味着使用时也合格。
疫苗对温度敏感,过高或过低的温度都可能对疫苗质量产生影响。
因此疫苗必须按要求进行储存、运输,否则就可能造成安全上的不确定性。
(7)部分接种单位受利益诱惑违反条例,私自购进疫苗,监管体系短腿造成假疫苗满天飞。
三、采取措施
国家的相关规定早就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强化了药品检验机构及人员的责任。
所以,监管的漏洞并不是制度的缺失,而是制度的失灵。
因为,对于任何制度,最终执行的都是人,所以,要“激活”失灵的药品监管制度,就必须强化对监督人员的监管,做到公开、透明、独立、专业、诚信、可问责,这方面既要有道德的教化,更要有法制的强制。
(1)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
分析已发现的假疫苗来源,不排除一些正规药品生产厂家超范围生产疫苗的情况。
(2)准入门槛从严。
必须有资质、有经验的企业才能进入,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接受阳光监督。
(3)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
政府在重审批的同时,也应该提高动态监管的能力,不让没有资质的人经营疫苗。
(4)出台冷链管理的标准,储存和运输疫苗的任务可以由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可进行有偿服务,以保证足够资金,使冷链系统持续运行。
(5)明确问责机制。
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必须有一套严格、透明的问责机制,监管机构必须为监管结果,特别是监管不到位负责。
(6)接种点做好疫苗把关。
不从没有资质的苗贩子手中进货,并做到每一针疫苗都按规定有登记。
此外,由于部分厂家在疫苗外包装上印有防伪电话,接种点如果不确定疫苗的真伪,可拨打电话甄别。
(7)对接种者而言,由于疫苗有效期有限,同时对保存条件要求很高,温差太高很容易导致疫苗失效,所以一定不要贪图便宜,抱着侥幸心理在非正规的医疗机构注射疫苗。
(8)发展民间监督。
培育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间监督、检测机构,强制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向社会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
(9)增加财政拨款。
每年财政拨款不足的经费部分由疾控部门自己创收解决,其中一块就来自接种二类疫苗。
应及早改变以疫苗补经费的现状,让疫苗彻底回归公益。
继前段时间大家关注的海地的地震后,传来唐山发生地震以及14日的青海地震,这些突发的公共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公共安全问题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
每年突发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是惊人的。
如我国2003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损失500亿元,以上共计达6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损失我国GDP的6%。
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
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
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间接损失同样不可忽视。
比如说,事故灾害发生之后,公众的生活节奏被打乱,公众心理也会受到巨大冲击。
此外,有一些突发公共事件是由于管理不当、玩忽职守所引发,在处理过程中当地政府又存在"捂盖子"的行为,例如广西南丹县的矿井事故。
当此类事件尘埃落定,真相大白之后,政府的公信力会遭受严重损伤。
总而言之,这类损失虽然是软性的、不可量化的,但其伤害和长远的影响甚至可能超过直接损失。
三、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原因
(一)缺少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法律
虽然此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处理突发事件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仅仅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分别立法,相对分散、不够统一,难免出现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
而且各部门都针对自己所负责的事项立法,“各扫门前雪”,缺乏沟通和协作。
同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立法“以邻为壑”,大大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协作与合力。
(二)信息管理系统落后
信息管理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发生灾害及各类突发事件时,都是以部门为单位逐级汇报,缺乏快捷、有效的沟通渠道。
信息量并不是不够大,也不一定不及时,最大的问题在于信息分散和部门垄断,无法在危难时刻统一调集,迅速汇总。
(三)我国公共服务体系薄弱,很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冲击
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
不管是自然灾害诱发的还是人为原因诱发的公共安全事故,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有其背后的原因。
而如何预防和控制则成了公共安全问题的关键。
(一)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公共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加强公共安教育,一是要提高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和实际计算,安全宣传的投入产出比是1:
5,是一项高效益的投资项目。
二是要组建专门机构,加强对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的研究,为政府在安全教育方面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三是要创新安全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能打动人心的宣传,以提高人民大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奠定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基础。
四是要制定激励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到安全文化建设队伍中来,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安全文化建设人才队伍。
五是要制定区域和部门安全文化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安全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安全教育在解决安全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六是要按照先进文化的要求建设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人本”文化,是注重人的生命和价值的文化。
(二)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将安全责任分配细化、安全责任主体具体化。
如何使公共安全风险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是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
面对食品、医药等安全事故高发的生产领域,加强行业自律是根本。
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于安全事故频发的采矿业,要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将煤矿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排查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紧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生产安全的重点工作。
(三)完善公共安全法制保障,力推“安全法治”。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但由于没有从总体上来把握对公共安全建设的制度设计,所以目前我国关于公共安全建设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关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还没有出台,有关公共安全的立法适用范围较窄或者层次比较低,仅适用于个别领域的保障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占绝大多数。
(四)加快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安全系统。
我国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体系,应在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资源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紧急状态的法律体系上下功夫。
公共安全重在“防患于未然”。
网络监管问题
1.网络监督为反腐败、构建和谐提供新的动力机制
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
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
网络监督的积极意义日益凸显。
这是时代的进步,更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
2008年,被称为中国的“网络监督年”,中国网民见证了网络监督的强大威力。
从年初3月网友“老痘”发帖《公务员的工资条:
月收入5900,一分钱税都不交》,披露公务员税收黑洞,到年尾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不当言论被网友“人肉搜索”,“搜”出其手边的烟是“天价烟”,戴的表是外国名表,如此等等,一起起网络监督事件在网场、官场引起一次次强烈震动,一个个“问题官员”经不起网络监督,或被问罪,或被去职。
网络监督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和重视,有关部门应对的速度越来越快,力度也越来越大。
一些有识之士由此认识到:
网络监督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网络监督则是万万不能的。
和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其独特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
从BBS、博客,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的出现,各种网络形态的并存与互动,使得网络监督不仅快速、便捷,而且廉价、有效;网络蕴藏的海量信息,为纪检监察以及司法部门提供了丰富、直接且不易灭失的反腐败线索,网络监督成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构成和最佳结合;而最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有近3亿网民,网民参与的普遍性和不受控制性,使得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
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
群众的主体意识日益崛起,主体地位日渐形成,为网络监督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权力人物以及权力运行始终是网络监督的客体。
因此,监督权力运行,反对腐败现象是网络监督的主要内容。
反腐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以为简单的“人肉搜索”就能揪贪反腐,未免过于幼稚。
网络监督的作用和意义就在于为反对腐败、调节社会、构建和谐提供一种新的动力机制。
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开发反腐败的动力资源。
依靠群众反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拒腐防变机制,网络舆论监督无疑为这一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源泉。
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网络舆论等网络监督形式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
但不可否认,目前网络监督仍处于一个初级阶段。
由于网络监督的主体合法性尚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网络监督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以致有的地方、有的官员漠视网络监督,对网络声音置若罔闻,甚至对网络举报人进行压制和打击。
而与此相反,滥用监督权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这不是网络监督。
网络监督不是风闻言事,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建立在不良动机下的诽谤和宣泄。
网络监督同样必须遵循传统舆论监督的规则,现实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同样也应在网络得以延伸和遵守。
网民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不应拒绝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
针对目前网络监督存在的缺憾和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及时作出规定,使网络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畅通的渠道,将网络监督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网络监督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
网络监督除了网民互动、网网互动,还需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互动,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
在推动舆论形成,包括事件解决的过程中,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和评论仍然显得非常重要。
纵观以往网络监督重大事件,几乎所有的网络事件的解决,都是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合力的结果。
不能以网络监督而否定传统媒体监督,两者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使舆论监督更加有效有力,更加丰富多彩。
网络监督不是洪水猛兽。
尽管网络监督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人肉搜索”受到这样那样的质疑,但网络监督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督形式已是不可阻挡。
只要正确加以引导和规范,相信网络监督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社会也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和谐!
2.网络监督,蓬勃中呼唤规范
我们可以读取网络图文,我们可以聆听网络声音,但我们无法感知网络的模样。
正是这虚拟的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比巨大的现实影响。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网络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也造就了中国庞大的网络群体。
网民是天空的星星,遥不可及;网民是现实的个体,就在你的身边。
1月初,本版与人民网联合进行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
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
2008年,中国大事频发,波澜迭起。
网络监督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引人注目,夺人眼球,迸发出耀眼光芒和勃勃生机。
在维权与反腐中凸现蓬勃生命力
周久耕、董锋、林嘉祥……这些原本不为人知的姓名,因网友的“青睐”而“名扬天下”。
2008年初,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之妻找到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提供了关于董锋的经济、作风问题的部分证据。
5月11日,王培荣将举报材料快递给纪检部门,近两个月没有得到回复。
7月6日,王培荣在网络论坛发帖,揭发“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
一网站站长看到举报材料,遂编发一篇文章《江苏徐州:
区委书记演绎荒唐“一夫二妻制”》,许多网站纷纷转发。
徐州市委获悉网上举报后,决定对董锋采取措施。
7月11日,董锋遭免职,7月17日被“双规”,8月29日被逮捕。
2008年11月,一名网友发帖,称在上海地铁二号线捡到一个环保购物袋,里面装着江西新余市、浙江温州市有关部门出国考察的详细票据。
帖主拍下后,将出国人员的姓名、职务、护照号、行程、旅行社报价等在网上曝光。
这些资料显示,“新余人力资源考察团”11人13天花费35万元,“温州培训团”23人21天花费65万元。
11月底12月初,新余、温州两市分别对有关人员给予免职、警告等处分。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长周久耕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明年江宁区的楼市很乐观,房地产开发商低于成本售楼要被查。
此言在网上激起轩然大波。
报道见报当天,一位网友在凯迪社区发帖,随后许多网民进行“人肉搜索”,有网友揭露周久耕在一次会上抽的是160元一盒的“南京九五至尊”,之后又有网友通过以往的新闻图片,查出周久耕戴的是价值10万元的世界名表“江诗丹顿”。
12月28日,江宁区委研究决定免去周久耕的房管局长职务。
“周久耕事件”仿佛为2008年的网络监督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如今,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信访举报新渠道。
中纪委、监察部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国家预防腐败局高度重视网友提供的线索,每天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和归纳,对网友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及时处理。
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开通一年多来,网友互动栏目点击率已经超过460万次,留言近15000条。
近年来,人民网的舆论监督栏目形成体系,设有“有话网上说”、“人民时评”、“人民热线”等栏目,成为网友与各级党政部门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同时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监督。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主编肖雄表示,网络监督实践让他们尝到了甜头。
该栏目自2001年5月创办以来,发出《调查函》3200多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7万多次,监督解决投诉问题2.5万多次,回复办理率超过85%。
2007、2008连续两年,栏目闯过“3个1000”,即省市县各级领导批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回函回复处理情况、律师回复网友提问均超过1000个。
2008年,《百姓呼声》栏目荣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闵大洪告诉记者,网络监督显示出蓬勃的生命力,主要归功于国家对互联网表达社情民意的重视。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胡锦涛总书记于2008年6月考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
“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
其次,电脑的普及和宽带技术的延伸使网民数量逐年上升,目前我国拥有2.98亿网民,如此庞大数量人群的参与,力量自然势不可挡。
第三,网络举报的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举报者,让网友投诉无后顾之忧。
正视网络那双“警惕的眼睛”
近年来,网友在网上的猛烈攻势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网络监督成为架设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
2008年8月,甘肃省委书记陆浩通过甘肃省委办公厅与人民网取得联系,就网友留言中的热点问题连续3次回复,于是,兰州市教育乱收费、建材市场价格混乱等问题,成为当地政府的主抓要务。
湖南、福建、陕西、天津等地书记、省长,相继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应网友留言。
白银、衡阳、许昌、宝鸡等地多位地市级官员建立留言定期回复机制。
截至目前,有近600个网友留言所提出的问题得到当地政府的正式回复和落实。
如今,地方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越来越意识到网络的重要性,注重从网上听取民意、汇聚民智。
他们意识到,地方政府只有积极应对,对网络监督快速介入、甄别真伪、及时公开、引导民意、化解民愤,才能掌握主动权,控制事态发展。
长沙市市长张剑飞经常上网,有时还谈心式地回答网友的提问。
他表示,有了网络的监督,到处都有“警惕的眼睛”,政府工作人员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
领导干部要有心理承受能力,诚心诚意接受网友监督,表扬的当作鼓励,批评的当作鞭策,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工作。
2008年市政府试行了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制度,下一步,市政府将选择部分常务会议议题在网上直播,让网友在网上同步参与,对市政府的决策进行直接监督,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决策水平。
一把有利有弊的双刃剑
网络监督是科技发展与民主政治有机融合的结果,为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人民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平台,一个个网络监督事件显示出民间网络反腐的力量。
与此同时,人们清楚地看到,一方面,网上不乏低俗之风,不少文章打着监督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和人身攻击;另一方面,有些基层党政部门消极对待网络监督,对其置若罔闻、反应滞后,有些则被网络舆论牵制而丧失主动权,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认为,网络的主体是思想活跃却不无偏激的年轻人,连随机调查、抽样调查的客观性都没有,如果这样的声音不能得到正确引导,可能会误导整个社会。
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待网络监督,不能简单地把网络监督等同于人民监督,将网上的声音等同于民众的声音。
张剑飞也觉得,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在网上发言的群体不是广大群众的平均抽样,决策时要考虑到沉默的大多数,政府部门要广泛地听,选择地用。
确实,互联网上存在很多良莠不全的信息,在难辨真假的情况下,那些带有强烈情绪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很容易干扰普通民众的判断。
当然,网络媒体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
匿名性在给网友言论自由的同时,让网络成了谣言的发源地;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在疯狂“寻宝”的同时,导致铺天盖地的舆论暴力。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比如说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界定。
相关法制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网络监督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专家指出,各级党政、立法部门以及反腐机构要共同努力,握住网络监督这把“双刃剑”的“剑柄”,既充分发挥其潜能,又不至于让它偏离正确的方向。
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这条渠道加以规范,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网络监督的进一步突破。
在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上下功夫
其实,网络监督存在一些问题并不让人觉得诧异,关键是如何对其进行规范,以使其扬长避短。
湖南省株洲市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8年8月13日,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成为全国首个网络反腐文件。
之后的一个月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网络反腐倡廉工作平台操作规程》等文件相继制定,为网络监督与纪检监察制度对接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株洲模式”令人眼前一亮。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市纪委、市监察局依托红网株洲站建立《株洲廉政》网页,在网页上设立举报信箱;以单位实名参与红网论坛株洲版互动,开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纪检监察信访”实名ID,授予独立处理本中心所有文帖的权力。
纪检监察机关在3日内向网络信访人作出受理反馈。
为推动网络反腐工作进一步深化,市纪委要求所属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都在红网实名注册,安排专人受理和处理网络信访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据株洲市纪委秘书长曹新耀介绍,2008年7月试运行一个月、8月正式出台办法,到去年底,共受理网络举报207件,查实办结100余件,在网上发布查实结果50余件,其中有不少重大案件,可以说初见成效。
王长江认为,硬性压制网络监督不可能,放任自流也不可取,重要的是执政党、政府在与媒体建立良性互动上想些办法。
近期,最重要的是各级党政机关要转变“我控制、你服从”的观念,把握网络媒体的发展规律,主动应对远比“马后炮”强;从中期来看,要利用网络的优势建立执政党、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机制,为民众的诉求、信息充分流动提供足够的空间,确保社会稳定;远期来说,应构建一套完整的监督执政党的体系,网络与其它手段一起形成合力,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让权力运行法制化,对权力的监督也要法制化。
人民网总裁何加正说,人民网一直坚持权威性、大众化、公信力的定位,积极探索权威与大众结合点的突破,通过人民热线、网上有话说等栏目架起了权威部门与广大网民之间的桥梁,努力做到早说话、敢说话、会说话,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务员 考试 申论 25 社会 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