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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商事主体即“以自己名义,以实施商事行为为业者。
”一般认为,商事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要件:
(1)财产要件。
商事主体须拥有作为其商品交易行为物质基础的一定数额的财产。
(2)组织要件。
商事主体主要表现为按照一定组织形式组织起来的公司、合伙、个人企业等组织体。
(3)经营方式要件。
以营业的方式进行活动,是商事主体的重要特征。
(4)名义要件。
商事主体应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活动的人。
(5)登记要件。
我国法定企业类型有哪些?
是否都是法人?
包括: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其中,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都不是法人。
2.分析商事合伙的下列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是否合法
合伙企业可以聘请他人经营吗?
被聘请人超越权限的经营行为合伙企业是否承担?
合伙事务的决议应如何做出?
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请他人经营。
被聘请人超越权限的经营行为合伙企业应当承担,之后在合伙企业内部向有过错的合伙人追责。
合伙事务决定,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时除外。
但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李叶可以将自己的出资转让给赵才和徐某吗?
如果可以转让程序有何不同?
李叶可以将自己的出资转让给赵才和徐某。
依中国法,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的,应通知其他合伙人。
因此,李叶将出资转让给赵才,只需通知钱茂和孙志即可;
李叶将出资转让给徐某,在合伙协议对合伙人对外转让出资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依法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李叶可以用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资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吗?
李叶可以用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资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但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周学提出以合伙人钱茂对自己的借款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欠款是否合法?
周学提出以合伙人钱茂对自己的借款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欠款不合法。
依中国法,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利润应如何分配?
中国法规定: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周学入伙的条件是什么?
其提出的对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是否合法?
钱茂退伙后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依中国法,周学入伙的条件是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其提出的对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不合法,而是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钱茂退伙后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仍应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案例2
1.归纳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判断案例2有关出资等问题的合法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50个以下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其中货币出资应为多少?
出资需要一次缴清吗?
四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是否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对货币出资无限制,注册资本采取认缴登记制,四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合法。
四人所起公司名称是否合法?
不合法。
需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
2.分析案例2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设置、权力行使方式的正当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赵才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合法?
赵才担任法定代表人合法。
公司可以不设监事或监事会吗?
不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本案中公司股东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而通过全体书面同意作出表决吗?
公司股东不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而通过全体书面同意作出表决
3.分析案例2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
公司股权可否继承?
本案中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可以继承是否合法?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权可以继承。
但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可以继承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本案中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可以继承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1、协商转让;
2、法定转让;
3、因继承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哪些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本案中,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合法?
依中国法:
如公司章程对股权协商转让有明确规定,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转让。
因此,本案中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对外转让股权合法。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律规范
根据背景资料1回答下列问题:
什么是发盘?
路通公司的行为构成发盘吗?
发盘又称发价、报价、报盘,《合同通则》规定:
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路通公司的行为构成发盘。
如路通公司16日传真西门零售商:
“因情况有变。
撤销我方15日发价”,该撤销行为是否有效?
该撤销行为无效。
法律规定,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时发盘不得撤销。
本案例中,路通公司在发盘中标明对方“10日内回复有效”,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因此,发盘不可撤销。
如路通公司将发价中的“10日内回复有效”改为“请复”,其撤销行为是否有效?
如撤销通知是在西门零售商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该撤销行为有效。
什么是接受?
如西门零售商当日回函表示,请2日内将货送到,是否构成接受?
接受也称接盘、承诺,是指受盘人以声明或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盘的意思表示。
西门零售商当日回函表示,请2日内将货送到,是对履行期限的修改,属于对发盘的实质性变更,不构成接受,而是新的发盘。
如西门零售商回函表示:
“台式电脑可接受20台,其他不变,请2日内送货”。
路通公司未予回复,3日后,西门零售商质问为何未送货,路通公司告知,合同未达成。
分析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未成立。
本案中,西门零售商的回函对合同的数量和履行期限都做了修改,属于对发盘的实质性变更,不构成接受,而是新的发盘。
路通公司未予回复,表明路通公司并未接受。
因此,合同并未成立。
27日,西门零售商回复“接受你放报价”。
该回复是否构成接受?
怎样才能构成有效接受?
该回复不构成接受。
因此超过了发盘规定的10天有效期。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有: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与发盘的内容一致;
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
(二)根据背景资料2回答下列问题: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履行义务是什么?
你是否理解了付款指向的含义?
如果理解了请用自己的语言进行简单概括。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履行义务是路通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天津港1499美元/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
付款指向是指针对同一债权人,当债务人的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不同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大陆法有关合同终止的情形?
背景资料所涉及合同的可能终止情形在大陆法和英美法被称作什么?
在大陆法系国家,合同可因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而终止。
背景资料所涉及合同的可能终止情形在大陆法系被称为清偿,在英美法系被称作履行。
在双方就履行问题发生争议后,可能的终止合同的方式是什么(含大陆法和英美法)?
在双方就履行问题发生争议后,可能的终止合同的方式,大陆法系主要是提存,英美法系主要是协议和违约。
合同不履行情形有哪些?
是否一方不履行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不履行情形包括可免责的不履行和不可免责的不履行。
可免责的不履行主要有:
1、另一方当事人的干预;
2、有权拒绝履行;
3、不可抗力;
4、免责条款。
不可免责的不履行主要是指违约。
因此,一方不履行合同不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华翔公司迟延交货是由于运输途中遭遇台风,华翔公司是否可以免责?
该种免责情形在大陆法上被称作什么?
如遭遇台风,华翔公司可以免责。
该免责情形在大陆法系被称作不可抗力。
什么叫根本违约?
华翔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路通公司可否解除合同?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约。
华翔公司不构成根本违约,路通公司不可解除合同。
违约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针对华翔公司的违约情形,路通公司可采取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违约的救济方法有要求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修补和替代、宣告解除或撤销合同。
针对华翔公司的违约情形,路通公司可采取的救济方法是损害赔偿,如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可要求华翔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规范
BD
BCD
D
工作档案
1.团队工作计划:
姓名
工作任务
小组分工
2.准备做出的回复
姓名
对是否接受或作出新发价的意见
A
20日内发函接受NHK公司发盘
B
观察国际市场行情,20日后发函接受NHK公司发盘
C
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后,提出每台260美元CIF天津,发函NHK公司
同意报价,但要求采用《解释通则2010》CIF术语
E
国际行情不稳,先要1000台投影机
F
国际行情下跌,明确拒绝接受
决策
向NHK公司发函称:
“TRT-3M便携式投影机1000台,每台260美元CIF天津(《解释通则2010》),7月汉堡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
”构成新的发价。
3.如NHK公司作出回复,对下一步工作的决策
NHK公司回复:
TRT-3M便携式投影机2000台,每台270美元CIF天津,7月汉堡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10日前复到有效。
是否接受或再次作出新发价的意见
10日内发函接受NHK公司发盘
观察国际市场行情,10日后发函接受NHK公司发盘
C
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后,提出每台260美元CIF上海,发函NHK公司
决策
考虑到投影机的国际行情看涨,10日内回复NHK公司接受发盘,并提出同样条件再要3000台投影机。
4.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判断理由。
路通公司10日内回复NHK公司发盘的行为属于接受,“TRT-3M便携式投影机2000台,每台270美元CIF天津,7月汉堡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的合同成立。
提出同样条件再要3000台投影机的要求,属于新的发价,合同是否成立应看NHK公司是否接受。
第四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律规范
ABC
学生分组签订国际货物运输合同,范例如下: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
2.数量____
3.单价____
4.金额____合计____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
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
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
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
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
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
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
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
买方: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提单号:
____________
托运人:
收货人:
通知方:
电报:
______________
电传:
中文文本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动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
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教(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
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它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它费用一并支付。
运费和其它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它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它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它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捐、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
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
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有关衡量货物的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
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开始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
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物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货物的重量,需经承运人特殊许可方能进行。
滞留费和卸货的特别费用,应由受货人或收货人负担。
如果在一合理的时候内无人认领货物或者货物将变质、腐烂或失去价值,承运人可按其其留置权自行予以变卖、抛弃或处置该货物而不负担任何责任,全部风险和费用由货方承担。
9.驳船费
在装货港或卸货港内或港外的任何允船费均由货方负担。
10.留置权
承运人得因未付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任何其它货方应付的款额、无论何人应付的共同海损分摊费用以及收回此项费用的开支而对货物以及任何单证行使留置权,并有权出售或处置货物。
如果出售货物所得不足抵偿应收款额和引起的费用,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回其欠额。
11.灭失或损坏通知、时效
除非在货物移交给根据运输合同有权接收货物的人的保管之前或当时,将灭先或损坏及其一般性质的通知,用书面提交承运人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否则这种移交应作为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明的情况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
如果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通知应于交付货物的三天内提交。
如果货物状况在其收受时已经联合检验或检查,就无须提交书面通知。
除非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承运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免除对灭失或损坏所负的一切责任。
遇有任何实际的或预料会发生的灭失或损失时,承运人和受货人应为检验和清点货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12.赔偿金额
当承运人对有关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时,该赔偿金额应按货方的净货价加运费及已付的保险费计算。
尽管有本提单第三条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应限制在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超过人民币700元,但承运人受货物前托运人以书面申报的货价高于此限额,而又填入本提单并按规定支付了额外运费者除外。
如果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实际价值超过上述申报价值,则其价值按申报价值、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将不超过申报价值,而且任何部分灭失或损坏均应按申报价值比例计算。
13.转运、换船、转口货物和转船
如有需要,承运人得任意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自己的船舱或属于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或以其他运输工具直接或间接地驶往目的港,转船、驳动、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储存以及重新装船起运,以上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则由货方承担。
承运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14.危险品、违禁品
(1)在事先未向承运人提出货物性质的书面通知,并按运输中可能适用的任何法律或规章的规定,在货物、集装箱或其它包装的外部加以标明之前,货方保证不交运具有危险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质的货物。
(2)无论何时发现承运的货物未能遵照上述
(1)款的规定,或发现货物属于违禁品,或在运输中为装货港、卸货港、挂靠港或任何地方、水域的任何法律或规章所禁止,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或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货方应就任何种类的灭失、损坏或赔偿责任,包括运费损失和直接或间接的由该运输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费用担负责任并向承运人赔偿。
(3)如果遵照上述
(1)款的规定承运的任何货物对船舶或货物造成危险时,则应同样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但如有共同海损则不在此限。
15.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
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的接受、装载、运输、保管和卸载均由货方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了负赔偿责任。
16.集装箱货物
(1)货物可以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受雇人装入集装箱。
上述承运人装载的集装箱或接受的满载某装箱均可装在舱面或舱内,无须预先通知。
虽然有本提单第15条的规定,又尽管货物装在舱内,承运人对此种运输的赔偿责任仍应按照本提单的各项条款处理,货物应承担共同海损分摊并应获得其同海损赔偿。
(2)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则承运人对箱内所载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而货方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承运人的任何人身伤害、灭失、损坏、责任或费用负责赔偿。
1)集装箱的装箱或装载方式:
或
2)集装箱内的货载不适宜集装箱运输:
3)集装箱不适宜或条件不良,而此种状况在集装箱装箱或装载之时或之间,货方只要进行合理检查本来是明显的。
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而承运人以铅封完好交付,则此种交付应视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运人的义务,则承运人对集装箱内所载货物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在装箱之前,托运人应检查集装箱,而集装箱既经使用,即是完好和适宜使用的初步证据。
17.冷藏货
冷藏货舱在装货之前,承运人除必须取得船级证书外,还应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的验船师或其他合格人员的证书,表明该冷藏舱位和冷藏机适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冷藏货物。
受货人应在船舶备妥交货时立即接收冷藏货物,否则,承运人可以将货物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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