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5823993
- 上传时间:2023-05-05
- 格式:DOCX
- 页数:145
- 大小:35.75KB
山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山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4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对单位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对单位处七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对单位处八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
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
对单位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四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下罚款;
2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第五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
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不足八万元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八万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3
假冒授权品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第六款,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特别严重
4
生产经营假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000元以下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一万元
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5
生产经营劣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处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处货值金额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6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处5000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
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7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
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9
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10
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
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四万元以上
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1
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的
12
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13
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14
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5
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的
16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
17
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
18
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下
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处8000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处1.2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9
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20
涂改标签的
21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档案记载项目不全
未按规定期限保存档案
未对所有品种建立档案
未按规定建立档案
档案记载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或编造虚假档案
22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在规定期限外5日内完成备案
在规定期限外5-10日内完成备案
在规定期限外10-20日内完成备案
在规定期限外20-30日内完成备案
在规定期限外30日以上未完成备案
23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造成后果
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
造成后果较轻
造成后果较重
造成后果严重
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后果特别严重
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4
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5
种子企业有造假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种子企业有造假行为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不得再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品种审定。
一年内的试验数据造假
处一百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年内的试验数据造假
处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三年内的试验数据造假
处二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
三年以上的试验数据造假
处三百万元以上四百万元以下罚款
凭空捏造试验数据
处四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26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接种面积在0.1亩以下,且未造成后果
接种面积在0.1亩以上0.5亩以下,且未造成后果
接种面积在0.1亩以下,已造成后果
接种面积在0.1亩以上0.5亩以下,已造成后果
接种面积在0.5亩以上
27
拒绝、阻挠监督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监督检查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未造成后果
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监督检查不积极配合,造成后果较轻
阻碍监督检查,造成后果较重
阻扰监督检查,造成后果严重
处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阻挠监督检查,造成后果特别严重
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农药
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的
《农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农业厅 行政处罚 裁量 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