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平安畅通县市考核评价标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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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交通安全信息员名单、联系方式等资料;
查看交通安全信息员采集、反馈的交通基础信息记录资料;
随机选择2至3个建制村,实地与交通安全信息员进行交流,了解具体情况;
了解交通安全信息员的经费补助情况及补助经费来源。
P2、相关部门联动程度
1、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司法行政、安全监管、城建、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广播电视、宣传、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考核要点】交通运输部门严格驾校行业管理、建立完善严格营运驾驶人培训的制度、完善农村道路养护体制、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督促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并落实奖惩、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严格执勤执法、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和车辆办牌办证规定,严格落实科目一考试远程监控和科目二、三考试项目要求,严格核发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准驾车型驾驶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交通违法信息、交通安全隐患并协调整改;
司法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
教育部门督促、组织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督促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开展了课堂教学等活动,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对学生个人的综合评定内容;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宣传贯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农业(农机)部门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开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拖拉机登记规定和驾驶人考试规定核发拖拉机牌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农业机械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
宣传、广播电视部门建立并实施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制度;
安全监管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道路安全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改,发出督办文件;
规划、交通运输、城建、公安等部门建立了道路建设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评价办法】查看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的驾校行业管理、营运驾驶人培训等制度,以及对客运企业考核、奖惩和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等相关台帐、文件资料;
查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加强车辆驾驶人管理和路面秩序管理的文件资料;
查看司法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当地普法教育计划的相关文件资料;
查看教育部门督促、组织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的活动记录、学校纳入对学生个人综合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抽查2个以上中、小学校;
查看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相关文件资料;
查看农机部门开展对农业机械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业机械驾驶人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
查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
查看宣传、广播电视部门制作刊播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的相关音视频资料;
查看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交通、农机、城市建设、公共交通等主管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的台账、文件资料;
查看规划、交通运输、城建、公安等部门之间关于道路规划、建设、管理实现一体化机制的相关文件及支撑材料。
2、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村专兼职交通安全员作用,强化源头教育管理情况
【考核要点】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共同采取措施强化源头教育管理,及时发现、规劝、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隐患车辆不出村镇、不合格驾驶人不驾车上路。
【评价办法】查看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文件,抽查乡(镇)、村两级实际工作情况。
3、相关部门之间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情况
【考核要点】按照有关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交通事故适时进行分析,确定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成因,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报告当地政府并同时通报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拖拉机和农业机械交通事故通报农机化主管部门;
农业(农机)部门建立完善拖拉机的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注册和检验等有关情况信息;
教育部门将校车增减情况通报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将客运班线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情况、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改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通报。
【评价办法】查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有关部门通报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事故多发路段的文字图片资料;
查看农业(农机)部门使用信息系统对拖拉机登记管理的相关资料和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季度通报资料;
查看教育部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校车台账;
查看交通运输部门向公安交管、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客运班线、客运车辆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改的文件资料。
P3、农村客运发展情况
1、辖区农业人口万人农村客运(公交)车辆配备率
【计算方法】辖区农业人口万人农村客运(公交)车辆配备率=农村客运(公交)车辆(标台)/辖区农业人口(万人)
单位:
标台/万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有关说明】“农村客运(公交)车辆”指在本县(市)级区域内以镇(乡)、村作为途经地、目的地的客运(公交)车辆,不包括仅在县(市)建成区域范围内通行的车辆.根据车辆长度,按照下表将实际保有量换算成标台数:
级 别
1
2
3
4
5
车长范围
(米)
≤3.5
3.5~5
5~7
7~10
10~13
换算系数
0.3
0.5
0.7
1.0
1.3
6
7
8
9
13~16
16~18
>18
双 层
1.7
2.0
2.5
1.9
注:
每类车的上限值均含在本级中.
2、建制村通农村客运(公交)的比例
【计算方法】建制村通农村客运(公交)的比例=通农村客运(公交)建制村数量(个)/辖区所有建制村数量(个)
%,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有关说明】“通农村客运(公交)建制村”指有定线定期营运的农村客运(公交)车辆经停的建制村。
3、农村客运(公交)年度运营总里程增长率
【计算方法】农村客运(公交)年度运营总里程增长率=(本年度农村客运(公交)运营总里程-上年度农村客运(公交)运营总里程)/上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年度运营总里程
【有关说明】运营里程既包括新开通的运营线路的行经里程,也包括已有线路上增加客运(公交)密度的叠加里程。
对于农村客运(公交)发展水平已较高的东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考核时可只考核P3-1和P3-2,不考核P3-3。
数据来源:
统计、交通运输部门
P4、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及演练
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编制
【考核要点】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等重点内容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评价方法】查看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文本。
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考核要点】县(市)政府及公安、交通运输、消防、医疗、环保、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评价方法】查看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历史记录。
3、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绿色通道”建设情况
【考核要点】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急救、救治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了“绿色通道”;
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建立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对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抢救和交通保障,建立了联动机制。
【评价办法】查看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救治建立的工作机制和实行“绿色通道”的相关文件资料;
查看卫生等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建立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查看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抢救和交通保障建立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资料。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队伍及经费保障
P5、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1、交警配备率
【计算方法】交警配备率=辖区在岗在编实有正式警力(人)/辖区常住人口(万人)
人/万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交通协管员配备率
【计算方法】交通协管员配备率=辖区在岗实有交通协管员数量(人)/辖区常住人口(万人)
3、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的乡镇派出所比例
【计算方法】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的乡镇派出所比例=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的乡镇派出所数量(个)/乡镇派出所总量(个)
统计、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P6、交警中队基本建设情况
1、交警中队建设完成率
【计算方法】交警中队建设完成率=已建交警中队数量(所)/应建交警中队数量(所)
【有关说明】按照公安部《交警队营房建设标准》(2007年印发)关于东、中部地区2到4个乡镇建1个中队、西部地区省内规定的要求编制建设计划。
2、交警中队平均配警率
【计算方法】交警中队平均配警率=辖区交警中队在岗在编实有正式警力(人)/辖区已建成交警中队数量(个中队)
人/中队,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交警中队用车配备率
【计算方法】交警中队用车配备率=辖区交警中队制式警车已配备数量(辆)/已建交警中队数量(所)
辆/中队,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交警中队车驾管业务办理率
【计算方法】交警中队车驾管业务办理率=辖区办理或代办摩托车登记等车驾管业务的交警中队数量(所)/已建交警中队数量(所)
【有关说明】“交警中队”指公路中队和乡镇中队,不包括负责建成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城区中队。
公安部门
P7、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备率
1、测速设备配备率
【计算方法】测速设备配备率=辖区测速设备配备数量(台)/辖区已建成交警中队数量(个中队)
台/中队,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有关说明】“测速设备”包括辖区配备的可正常使用的固定测速仪、移动测速仪以及具有测速功能的公路治安卡口(1个卡口折算为1台);
不能正常使用(如设备已损坏或未按期进行检定)的,不纳入统计范围(下同)。
2、酒检设备配备率
【计算方法】酒检设备配备率=辖区酒检设备配备数量(台)/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万人)
台/万驾驶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有关说明】“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指辖区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数量的总和。
3、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配备率
【计算方法】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配备率=配备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路口数量(个)/县(市)建成区内灯控路口数量(个)
4、治安卡口监控设置率
【计算方法】治安卡口监控设置率=辖区设置有监控设施的治安卡口数量(个)/辖区主要出入口数量(个)
【有关说明】“辖区主要出入口”包括县(市)建成区城郊结合部连接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的出入口以及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的省际、市际、县(市)际交界点。
原则上出入口数量按双向计;
如和邻近县市有协议,可按单向计。
P8、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情况
【计算方法】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占县市财政收入比例=辖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万元)/辖区年度财政收入(万元)
2、近三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增长情况:
列出三年来(包括本年度)业务经费实际额度(万元)及平均增长比例(%,带正负号)
3、道路交通安全业务经费占县市财政收入比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情况:
指指标P8-1中计算得到的数值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名。
考虑到各地区域面积及行政区划数量差别较大,标准未采用绝对排名来确定等级,而是按实际排名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县(市)中所处的比例范围来确定等级。
【有关说明】“业务经费”指年度由财政部门、上级部门实际拨付、使用的用于当地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经费支出,包括购买交警中队等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的工作用车、增加执法装备、增设道路安全设备、设施等项费用,不包括人员费用和一般办公费用。
财政、统计、公安等部门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P9、媒体单位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有关说明】
1、广播固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栏目:
县(市)级广播每周固定开设交通安全宣传类节目的总播出时间
小时/周
2、电视固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栏目:
县(市)级电视每周固定开设交通安全宣传类节目的总播出时间
3、网络固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栏目:
县(市)级网络媒体开设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更新信息的频率
次/周
指标1、2、3中“固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指县(市)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县级党委、政府宣传主管部门
P10、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率
1、窗口单位宣传阵地建设率=窗口单位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数量(个)/窗口单位(大队、中队队部、车管所)总量(个)
2、检测站、客运站、中小学校、驾校、客运企业和物流场站宣传阵地建设率=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数量(个)/检测站、客运站、中小学校、驾校、客运企业和物流场站总量(个)
3、村级单位宣传阵地建设率=村级单位(社居委、建制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数量(个)/村级单位总量
【有关说明】“辖区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场所”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交警大中队、车管所、检测站等)、客运场站、学校、驾校、乡镇、建制村等可以设置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场所。
各级政府及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等上述各类场所的主管部门
P11、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
1、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辖区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幼儿园数量(所)/辖区幼儿园总量(所)
2、小学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辖区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小学数量(所)/辖区小学总量(所)
3、中学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辖区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中学数量(所)/辖区中学总量(所)
【有关说明】“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指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教学内容而开设的课程,包括与消防、治安等安全知识合在一起开设的课程,也包括交通民警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等情形。
教育部门
P12、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
【计算方法】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抽样中知晓交通安全常识的人数(人)/抽样数量(人)
采用问卷调查形式。
四、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
P1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辖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考核要点】县(市)政府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并明确了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建、公安等有关部门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责。
【评价办法】查看县(市)政府道路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文件;
查看各有关部门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的工作记录资料。
2、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台账建设情况
【考核要点】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要求,协调配合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逐一建档,形成道路安全隐患台账。
【评价办法】查看各有关部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文件、资料。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效果评估情况
【考核要点】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计划和当地政府下达整治的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道路安全隐患任务;
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整治效果良好。
【评价办法】查看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计划和当地政府下达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道路安全隐患的文件;
查看完成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计划的竣工资料和完成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相关资料;
查看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率
【计算方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率=已完成整治的道路安全隐患数量(处)/排查确认的道路安全隐患总数(处)
【有关说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率”按省级、市级、县级隐患路段分别计算整治率,分别赋予0.5、0.3、0.2的权重计算综合整治率,如无某级隐患,则将该级权重赋予级别较高的隐患参与综合整治率计算,已完成整改数量包括历年整改总数,排查隐患的总数包括历年排查的总数。
交通运输、城建、公安、安全监管部门
P14、道路通行条件改善情况
【有关说明】通行条件均指在应设条件下的设置率,其中:
指标1指建成区路口渠化及按照规定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比例;
指标2指在人口稠密路段设置天桥、地道等立体过街设施(也包括物理安全岛等平面设施)、施划人行横道的比例;
指标3指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中小学校的比例;
指标4指在临近下坡、人行横道、村镇、学校、路口等处设置减速带、震荡标线、物理车道缩减等减速设施的比例;
指标5指在通往景区、相临街道、行政区等重要地点的路段上设置的指路、指示标志标线;
指标6指国省道等干线公路按照GB5768等标准规范设置了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比例;
指标7指县乡道等农村公路设置了符合规定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在易坠车路段设置了有效的防坠车设施等的比例。
本指标综合评价结果按指标1至指标7加权平均计算,权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交通运输、城建、公安部门
P15、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情况
1、建成区道路网密度
【计算方法】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建成区内道路长度(公里)/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公里/平方公里
【有关说明】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有铺装的宽度3.5米(不包括人行道)以上的全部道路长度明细表及建成区面积数据等统计材料。
2、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
【计算方法】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市(县)城区拥有的道路面积/市(县)城区人口数
平方米/人
【有关说明】要求提供市(县)城区人口数据和建成区所有有铺装的宽度为3.5米(不包括人行道)以上的道路面积明细表等统计材料。
城区人口数包括农业人口数,下同。
3、建成区人均步行道面积
【计算方法】建成区人均步行道面积=建成区内拥有的步行道路面积(指道路两侧有铺装的步行道路)/市(县)城区人口数
平方米/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有关说明】要求提供市(县)城区人口数和建成区有铺装的步行道路面积明细表等统计材料。
4、建成区道路面积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道路面积率=建成区内道路面积/建成区面积
【有关说明】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道路相关统计资料。
道路指有铺装的宽度为3.5米(不包括步行道)以上的道路。
5、建成区步行道设置情况
【考核要点】⑴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均设置了步行道;
⑵步行道之间保持连续;
⑶步行道平整、舒适;
⑷步行道上必要的设施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⑸步行道与车行道之间采取必要的隔离设施;
⑹制定了步行道维护及管理办法;
⑺步行道没有被其他设施、车辆等非法占用。
【评价办法】现场随机抽查主干道、次干道各两条,检查步行道设置情况。
如果抽查情况明显不符合资料提供的情况,且当地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以抽查结果作为该项指标的计算依据。
如果抽查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按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满足几项,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6、建成区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
【考核要点】⑴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均设置了非机动车道;
⑵非机动车道之间保持连续;
⑶在公交站点,非机动车道与公交车停靠区域分离,确保骑车人通行安全;
⑷非机动车道路面平整,标线施划准确、清晰;
⑸非机动车道上相关设施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
⑹制定了非机动车道维护及管理办法;
⑺非机动车道没有被其他设施、车辆等非法占用。
【评价办法】现场随机抽查主干道、次干道各两条,检查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
7、建成区无障碍通行系统设置情况
【考核要点】⑴人行道上设置盲道;
⑵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衔接处进行了无障碍坡道处理;
⑶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设置无障碍坡道引道;
⑷有适当的提示标识或警告信息;
⑸各种无障碍通行设施之间连续;
⑹综合交通枢纽、大型客流集散点等人流集中地区实现了无障碍通行。
【评价办法】在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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