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整治项目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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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农田整治工程
监
理
规
划
××××××监理公司
×××年×××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综合说明 -2-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2-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6-
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 -10-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 -33-
第六章施工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43-
第七章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49-
第八章工程安全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51-
第九章合同管理 -53-
第十章信息管理 -53-
第十一章协调 -54-
第十二章监理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55-
第一章工程综合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工程,包括干渠13条,6840米;支渠13条,4350米;机耕路4条,2680米;渠上盖板228块;分水闸15个;机耕桥4座;放水涵13个;标志牌1座。
第二节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本工程情况,工程项目划分如下:
本工程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5个分部工程:
01干渠分部工程、02支渠分部工程、03桥涵分部工程、04新陂加固分部工程、05机耕路分部工程、单元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按部位、工序以及段划分,详见工程项目划分表。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第一节监理业务范围
1.1监理范围
按照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节监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监理的总目标为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做到安全工程、环保工程,各项工程要求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要求。
我们将以合同管理为基础,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实行全面控制,加强信息管理和内外业协调工作。
通过各种技术措施和监测手段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和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抓好进度计划落实,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根据业主授权,做好计量审核和支付签证工作,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本合同工程的总目标。
第三节监理工作依据
3.1监理工作依据主要有:
3.1.1国家、地方及本行业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应的规定。
3.1.2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或业主选定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1.3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
3.1.4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及有关资料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设计单位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
3.1.5经业主批准的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
3.1.6业主发出的有关书面指示和意见以及设计变更文件。
3.1.7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与监理单位组织召开或参加的有关会议纪要、函件及其它文字记录,监理单位审核、批准的各种图纸、文件及指令等。
3.2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合同与规范办事的原则。
监理人员只能按监理合同确定的职责、权限以及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的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和施工合同开展工作。
(2)贯彻“一切用事实与数据说话”的原则,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完善会议记录及通知制度,记载必须事实清楚,数据准确。
(3)坚持“对口”联系的原则。
监理人员一般只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质检、施工负责人对口联系,只有当发现危及施工安全的情况紧急时,不得己才直接向有关作业人员直接发出指令。
(4)严格监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主动监理、动态跟踪、热情服务,使项目执行情况令业主满意。
(5)处理问题与争端时,要贯彻科学、公正、客观、依法的原则,严格按监理职业道德规范办事。
(6)指导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理工程师有必要对承包商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使之熟悉技术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方便双方的工作。
(7)总监负责制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的责任主体,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同时他是项目监理的权利主体,对监理部的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他也是项目监理的利益主体,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国家利益、业主利益、监理单位利益负责。
(8)综合效益原则。
监理活动除了充分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外,也要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
监理工作必须在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前提下,谋求业主利益的最大化。
(9)廉洁监理的原则。
第四节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按业主安排,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确认下发,如有异议,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
配合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和各单位准备向承建单位发布开工令。
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提出监理意见后,向发包人报告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三)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四)组织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并对承包方的测量资料进行抽样复测。
(五)审查承建单位和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不符合的不能使用在工程中,并提出更换要求。
(六)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建合同,按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
对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七)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包括材料、设备、构件等的质量,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八)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竣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九)认为有必要时,向施工单位发布暂停主体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令,并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向承建单位发出复工通知。
(十)对承建单位不负责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撤换。
(十一)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
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安全工作的实施;对不合格者督促承建单位定期整改。
每年汛前组织承建单位进行防汛检查,组织安排好工地防汛工作。
(十二)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审核;给业主出具工程预付款证书作为支付凭证。
审核施工单位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并向建设单位出具月进度付款申请审核签证。
(十三)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十四)协调业主和承建单位的关系,按合同文件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及有关索赔事宜。
(十五)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的完工清场工作,协助业主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初验,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
(十六)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业主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落到实处。
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关系,把工程管理好。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第一节监理组织机构图
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承建单位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协调
监理工程师
承建单位
承建单位
承建单位
合同、档案、信息管理
信息
合同档案
监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投资监理
进度监理
质量监理
第二节主要监理人员执业要求
一监理的行为执业准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坚持独立、公开、公正原则和实事求是工作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4、必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监理工作,不得有任何个人动机和偏见。
5、尽职尽责,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完成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任务。
6、严于律已,文明礼貌,保护国家、业主、施工等参建各方的信息安全,不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私。
7、监理人员享有录音、拍照、摄像等调查权。
二监理人员守则
1、维护国家利益和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
4、模范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水利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并监督施工单位执行。
5、不经营或参与经营承包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或经营销售等有关活动,不在施工单位、材料单位任职或兼职。
6、坚持公正性,公平合理地处理建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
7、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8、坚守岗位,勤奋工作,需请假、出差、离岗的要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在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9、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监理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节各级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l、按业主要求参与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审查与工程承建合同谈判,按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提出建议,报业主批准;
2、协助业主主持勘测设计单位向承包商移交施工控制三角网、测量基准线、基准点,签订《交桩协议书》。
组织审查承包商的测量方案、施工测量成果;组织对承包商的施工控制点、导线精度及误差进行抽查及复测工作;
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对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审核签发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或方案,由业主批准后实施;
4、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编写并审定监理工作制度和监理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对整个工程的各承包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及安全、投资进行控制;
5、组织审查承包商依照合同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专项报告,设备材料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定审查、批复意见;
6、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审核工程延期和延期补救措施,审定工程缺陷补救措施,并报经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
7、定期、不定期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8、协助业主组织设计、施工及质检部门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初验,向有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9、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二监理工程师职责
1、熟悉掌握合同条款、监理规划、施工技术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并在监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分管工程各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并用于导现场监理工作;
3、参加有关技术交底、方案讨论、施工协调、质量鉴定等工作,负责审查分管工程的施工图纸,并提出具体意见,做好记录:
4、掌握工程区施工测量相关网点及基准点资料,组织参加设计测量交桩,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测量原始数据,并对承包商的施工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的布设及测量精度、误差进行抽查、复核;
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有关工程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报告;控制措施,认真做好原始地面线、建筑物放线和尺寸的复测工作。
6、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各项施工活动,掌握施工进度、施工程序和方法、工程质量及安全,以及设备、材料和劳动力使用等详细情况,并对此作出尽可能准确和详细的记录,指导监理员填写施工日志;
7、按照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技术规范及标准,检查、控制各工程部位和各施工工序的质量,审查承包商的自检报告,并签署监理意见;
8、参加单元工程、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填写有关施工情况说明,签发砼浇筑开盘证及合格证等;
9、及时向总监报告承包商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10、及时向承包商指出违约现象并签发现场指令,要求其纠正,同时向总监报告;
11、提供、核对每月完成工程量与质量评价的详细资料,编制工程量计算书。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申请付款凭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12、负责建立与工程投资相关的台帐,按合同要求动态控制工程投资,发现投资偏差及时向总监汇报并提出纠偏意见;
13、协助总监处理索赔文件,进行调查,提供证明材料,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14、做好分管项目的技术与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写监理月报告;
15、审查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签署分管专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监理员职责
1、监理员在专业工程师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作好个人分管范围内的监理工作。
2、参加设计技术交底,明确技术标准要求和设计意图,明白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重点。
3、参加测量交桩工作,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地形复测、断面复测,建筑物渠道放线以及测量桩的保护。
4、按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监督检查承包商施工用机械、设备、原材料及施工人员,保证机械性能、设备质量、人员素质达到合同要求,材料质量、数量符合施工要求。
5、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实施旁站监理,督促承包商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施工。
6、详细记载承包商投入施工的各种资源,记载施工期气候变化情况、现场机械和人员情况,并估算日工作量。
7、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报,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1、工程文件的分类及组成
(1)设计文件:
指由设计单位通过业主单位提供,或由业主单位提供,或按承建合同规定由承建单位提供用于工程设施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以及相应的变更通知,或按合同文件规定由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修改通知等文件。
(2)施工文件:
指承包商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或根据监理文件规定所必须报送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工程检测试验报告、工程支付结算报表、各种工程问题请示与工程实施、收工,维护等一切工程活动有关的各种图纸文件、报告、图片、原始记录、报表、材料资料等。
(3)监理文件:
指监理部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编制发布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活动的批复、简报、通报、通知、规定、签证等文件。
(4)业主指示:
指经业主单位签发、下达、批转的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纪要、简报、通报、通知、规定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文件、函件等。
2、设计文件管理
(1)设计文件应根据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供货计划或协议,于开工前7天提交业主单位。
监理部收到设计文件经审核后签发承包商执行。
(2)承包商收到设计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包括核对所有尺寸、高程和数量),对发现的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文件存在错误或矛盾,应及时书面方式通知监理部,避免由此弓[起返工或造成损失。
(3)未经业主单位或监理部批准并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由此而实施的工程,监理部拒绝支付签证。
(4)施工过程中,若地形、地质或其它自然条件发生了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承包商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部,并提出处理或变更建议报监理部审批。
(5)、施工期间,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文件规定与业主授权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承包商应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或改变其合同责任义务。
(6)承包商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的设计文件。
(7)经业主单位和监理部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承包商不得用于本工程合同范围以外和转给第三方。
3、施工文件管理
(1)承包商应依照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部的要求报送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施工设计文件,其内容、格式、细节应符合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同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A、承包商报送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报告、文件等一律要求打印,对某些打印有困难的图表可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清楚、版面整洁,纸张统一(A4、A3),装订有序,否则均拒收。
B、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报告、文件、计划等函件应先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负责传送。
为便于管理,文件要求统一编号,建立健全正规的行文规范。
对诸如月计划报告、月进度统计表、月质量统计表、月进度付款申请表,有关施工日志等规律性较强的文件,要求逐月按时例行报送,以便汇总、上报。
(2)因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对己报批的施工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承包商应及时提出书面文件重新报请业主单位和监理部审批。
(3)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主要是施工临时设施与模板、支撑等辅助工程)必须于开工前28天报送监理部审批。
(4)工程施工中所有技术性文件、设计变更、指令、措施、依据、均需监理部审签,否则承包商将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5)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以监理部的签收日期为准。
(6)承包商向业主单位和监理部提供的所有工程文件,均以书面为准且一式三份。
4、业主指示或向业主单位报送的文件
除非业主单位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承包商向业主单位报送的施工文件都必须报送监理部,并经监理部审核和转达。
业主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尽可能通过监理部向承包商下达实施。
5、监理文件管理
(1)监理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承包商的签收时间为准。
(2)监理文件必须专事专文,表述准确,数据准确,简明扼要,用语规范。
(3)监理文件的产生程序分为拟文、核稿、审查(会签)、签发、文印、送发等六道程序。
(4)监理文件发送时应认真做好发送及签收记录,并注明签收人、签收日期及时间。
(5)监理部定期对监理文件或存档文件进行整理和整编。
第二节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施工图纸是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由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才交给施工单位施工。
1、施工图审查内容
(1)施工图是否符合招标设计及上级批文要求;
(2)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3)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4)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图中有无差错和矛盾,表示方法是否清楚。
有无分期供图时间表;
(5)图纸中各种技术要求是否切实可行;
(6)总平面图和各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是否一致;
(7)各专业图的平、立、剖面图有无矛盾、遗漏。
建筑物内部的管道、电器、线路、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有无矛盾。
有无不安全因素;
(8)施工图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
2、施工图的审查方式和签发
(1)一般图纸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审查;
(2)工程关键部位、重要隐蔽工程,工程难点、重点和有争议的图纸、采取会审方式,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主持,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写出会议纪要。
设计者对会审提出的问题用书面解释,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以设计变更通知方式予以更正或修改。
(3)施工图的签发均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第三节技术交底制度
1、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施工单位执行。
2、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单位尽早将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向施工单位办理交接:
(1)场地自然地貌情况,四邻各原有建筑物的详细情况;
(2)水源、电源驳接情况;
(3)水准点、座标点交接以及原始的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的接交;
(4)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占有权及交通道路使用权,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5)其它施工单位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四节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开工前,承包商向监理部呈报其实施工程承包合同的现场组织机构表及各主要岗位的人员名单、主要经历,报监理部审查。
2、审查承包商选定的分包商。
3、对承包商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实验室配置的设备及人员进行检查。
其中包括试验计量设备准确性的检查和试验人员的资格审查。
4、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对勘测设计单位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及参考标高进行复核,并交复核结果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上报监理部进行审查。
5、承包商在开工前应提交与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设备进场的计划表、时间表呈报监理部审查。
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商更换与进场计划不相符合的或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
6、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措施,主要内容有:
(1)范围:
说明本方案适用范围及不适用范围;
(2)施工方法:
①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性能、数量;②人员配置。
技术管理人员、技工、普工、人数;⑧辅助设施。
为照明、供电、供水系统的配置以及各种临时性设施。
(3)材料供应:
对材料的技术要求,材料来源与检验方法、检验标准。
(4)施工操作:
①施工准备工作:
如测量、地基处理、场地布置等;②各工序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5)质量控制:
①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质量自检的组织及负责人员。
(按三检制要求配置);②质量控制标准;⑧控制点及其检验方法、检验频率。
(6)技术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文件及其递交。
第五节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及复检制度
l、本工作制度适用于:
土建工程、以及其它所有混凝土工程和砌体工程。
2、承包商必须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钢筋、砼骨料等建筑材料提交建筑材料材质证书、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试验报告。
3、承包商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等建筑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部进行核查。
对某些项目无条件做试验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定在相关行业试验室进行试验。
4、承包商应对提供使用的建筑材料或半成品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产品,承包商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立即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合同责任。
5、每批进场建筑材料,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表格填写《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验单》及《建筑材料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送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进场和使用,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后7天内完成认证检查。
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
6、对于试验不合格材料,承包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确属不合格产品,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降低使用等级。
7、因某种原因无法提供设计规定的材料时,承包商可以提出代用材料的申请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其申请报告中必须附有代用材料的技术、试验有关数据、性能及材质证明等,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采用。
8、《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验单》、《建筑材料质量检验评定表》,均按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给承包商两份,作为单位、分部工程施工基础资料。
9、材料检测要求
(1)钢筋
①钢筋砼结构用的钢筋与型材,其品种、牌号、规格、直径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钢筋、型材、焊条的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及要求。
②钢筋、型材应具有出厂证明书、检验报告单。
③运至工地的钢筋及型材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垛堆存、立牌标识,不得混杂,防止锈蚀和污染。
(2)水泥
①水泥品质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颁布现行规范有关标准和规定。
运至工地的水泥应具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
②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也分别贮存,贮存量应满足砼浇筑强度的要求,水泥在运输及保管中应注意:
水泥库设在干燥、通风的地点,堆放时应设防潮层,距地面、边墙至少30cm,叠层高度不超过十五袋水泥,运输中严防雨淋、受潮。
⑧水泥在使用中应按照先到先使用的原则,袋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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