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标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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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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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
2.5标段划分:
2.6合同估算价: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是否设置由招标人自行约定)。
3.3类似业绩要求:
(是否设置招标人自行约定)。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5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61.190.70.44/login.do?
method=beginlogi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加盖公章
法人:
法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如下: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是否设置由招标人自行约定)。
(3)类似业绩要求:
(是否设置招标人自行约定)。
(4)其他要求:
。
(5)信誉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1.4.3条款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对招标文件的提出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或公众号):
特别提示:
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及对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的时间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修改及对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3.3.1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代管,转入下列账户: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2.2
递交投标文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费用承担
1、招标代理服务费:
☐免收
招标代理费计费依据为:
以中标价为基数,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40%、☐50%、☐60%、☐70%、☐80%、☐%收取,计元。
(收费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2、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免收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计费依据为:
以中标价为基数,本项目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40%、☐50%、☐60%、☐70%、☐80%、☐%收取,计元。
(收费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收取方式:
……
10.2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其中:
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10.3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是,具体要求:
□否
10.4
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确认:
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分项工程量误差在正负3%之内的不予调整,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利招标人及时核对,并以招标人重新确定的清单工程量作为报价依据,开标后工程量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等除外)。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在设计图中如没图示、或没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
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发布招标文件时,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通过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出固定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组价的确认:
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须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以利招标人及时核对,开标后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在设计图中如没图示、或没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
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发布招标文件时,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10.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10.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7
招标文件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和合肥共建信息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
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对投标企业提交的初始资料进行验证。
验证合格的企业成为注册用户,可参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活动。
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自行选择解密方式,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解密时间,经市招管局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
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招管局报告。
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及矿产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
(10)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如限制投标资格在限制期内的,无限制期限公示期视为一年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以上情形之一参与投标的,无论是否中标均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列入黑名单(失信人名单)。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8)资格审查资料;
(9)综合评审资料;(如有)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函的格式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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