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教案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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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教案3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授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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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星期
第节
时数
序号
授课形式
授课章节
教学目的
教学重点
难点
内容更新
作业
课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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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教学设计
单元2脚手架工程
§2-1脚手架概述
一、脚手架的类型
1、脚手架定义: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活动中工人进行操作、运送及堆积材料的临时设施。
大多采用金属杆件及连接件组合而成的具有多功能用途的一种建筑工地专用结构。
脚手架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重灾区,因此脚手架工程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和管理的工作重点
2、脚手架分类
(1)根据位置不同:
外脚手架、内脚手架
(2)根据用途不同:
操作脚手架、防护脚手架、装潢脚手架、承重脚手架
(3)根据支固形式不同:
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悬挂式脚手架等
(4)根据材料不同:
竹脚手架、木脚手架、钢管脚手架(扣件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
二、脚手架的安全基本要求
1、设计安全基本要求
(1)脚手架应满足整体稳定性要求
(2)脚手架应满足强度要求
(3)脚手架应有足够的刚度
(4)脚手架应满足经济性和搭设、使用方便的要求
2、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安全基本要求
(1)脚手架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经验收后方准使用
(2)脚手架搭设须经演算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专业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4)架子工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上岗作业
(5)脚手架搭设、设计应与实际荷载相符,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6)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除应编制施工方案外,还要有专家进行论证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满足相关的构造要求
(8)脚手架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设立扶手、防护网、挡脚板和其他保护措施
(9)脚手架上的堆料量和人员不应超过规定数量
(10)操作人员和物料应以安全、合适的方法达到操作平台
(11)所有置于工作平台上的物料应安全堆放,严禁超载
(12)应对搭设后脚手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应安排专职人员记录检查详情
(13)对于已搭设的脚手架结构,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拆除
(14)遇有恶劣天气应停止搭设作业
(15)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3、脚手架拆除的安全基本要求
(1)拆除前应制定拆除方案,并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2)拆除时,应在拆除区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拆除脚手架应坚持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的拆除原则,自上而下进行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拆除脚手架时,严禁采用将脚手架整体推倒的方法
(5)凡脚手架拆下的构件都要用绳索捆绑牢固向下传递,严禁从高处抛掷
(6)在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停电进行或采取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7)遇有恶劣天气应停止拆除
4、脚手架的防电、避雷要求
(1)脚手架的防电措施:
脚手架周边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短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架的避雷措施
1)施工现场内钢脚手架,若在相临防雷装置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按去防雷装置
2)如果现场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施,而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可不另加设防雷装置
3)若利用现有防雷装置,应保证金属结构体连接有效
4)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
5)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2-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一、特点及应用
1、特点
(1)承载力大
(2)安装和拆除方便
(3)经济性好
(4)脚手架中的扣件用量大,价格高,极易损坏、丢失,因此必须加强管理。
2、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施工用脚手架;
(2)水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模板支承架;
(3)上料平台、满堂脚手架;
(4)高耸构筑物如井架、烟囱、水塔等施工用脚手架;
(5)栈桥、码头、高架路、桥等工程施工用脚手架
3、单排脚手架不适宜范围
(1)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2)建筑物高度超过24m;
(3)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4)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4、高度要求
(1)单管立杆扣件式单排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4m;
(2)单管立杆扣件式双排脚手架一般均在50m以下,超过50m要采取加强措施;
(3)分段悬挑脚手架每段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5m。
5、脚手架搭设基本要求
(1)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
(2)必须设置立杆和纵横向水平杆,三杆形成的主节点要连接牢靠;
(3)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在40-65N.m之间,保证节点的承载力和方便拆卸;
(4)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足够数量、分布均匀的连墙件,以防脚手架失稳和倾覆;
(5)应设置纵向剪刀撑和横向斜撑,使脚手架具有足够的整体刚度。
二、基本组成及构配件的质量要求
1、基本组成及作用(图2-1,表2-1)
2、构配件的技术要求
(1)钢管
1)应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φ48×3.5和《直缝电焊钢管》φ51×3.0
国家标准质量要求;
2)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焊接缺陷及几何损伤;
3)宜采用力学性能适中的Q235制作,质量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
4)纵向水平杆和立杆的长度不宜超过6.5m,横向水平杆不宜超过2.2m,重量不宜超过25kg;
5)新、旧钢管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符合表2-2的要求,钢管上严禁打孔;
6)新钢管应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质量应符合表2-2要求。
(2)扣件
1)材料应优先采用可锻铸铁扣件,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力学性能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不应有外观缺陷;
3)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
4)扣件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5)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
6)新、旧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7)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不合乎质量要求的扣件严禁再使用。
(3)脚手板
1)冲压钢脚手板
1新脚手板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应有防滑措施;
2当板长≤4m时,挠度≤12mm;当板长>4m时,挠度≤16mm;
3新、旧脚手板的任意角的扭曲度≤5mm;
4新、旧脚手板均应涂刷防锈漆。
2)木脚手板应采用衫木或松木制作,厚度50mm,宽度200mm,两端应以4mm粗细铁丝各设两道箍紧,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竹串片和竹芭脚手板宜采用材质坚硬、不易折断、无虫蛀及腐朽的毛竹或南竹制作;
4)每块脚手板重量不宜大于30kg;
5)脚手板的绑扎材料一般采用10号或12号镀锌铁丝,且不得重复使用。
(4)连墙件的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中Q235质量要求。
三、设计计算
1、荷载的确定
(1)荷载分类
1)永久荷载:
脚手架自重和构配件自重等;
2)可变荷载:
施工荷载和风荷载等。
(2)荷载效应组合
1)设计脚手架的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荷载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按表2-3采用其组合形式;
2)当基本风压等于或小于0.35kN/m2的地区,对于敞开式脚手架的连墙点覆盖面积≤30m2,并验算立杆的稳定性,可不考虑风载的作用。
2、设计计算的基本要求
(1)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2)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3)脚手架中的受弯构件,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验算构件变形时,应采用荷载短期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4)对于50m以下的常用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当脚手架能够满足表2-4或表2-5的构造要求,且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在40-65kN.m时,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要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四、构造要求
1、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应按表2-4、表2-5采用。
2、立杆的构造要求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位置见图2-2;(P28)
(3)脚手架底层步距大于2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按表2-6采用(P30);
(5)除立杆和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杆件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至少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7)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3、纵向水平杆的构造要求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搭接,但须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图2-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距离大于100mm
3)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芭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大于400mm(见图2-4)。
4、横向水平杆的构造要求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并严禁拆除。
扣件中心距应小于150mm;靠墙端外伸长度应小于500mm;
(2)非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当采用除竹芭片脚手板以外的其他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应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4)使用竹芭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应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180mm以上。
5、脚手板的构造要求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不足2m的脚手板也可用两根水平杆支撑。
搭接处应符合图2-5要求;
(3)竹芭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6、连墙件的构造要求
(1)连墙件数量的设置应符合表2-6的规定
(2)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或矩形布置;
4)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3)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采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2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以顶撑。
拉筋的采用两股直径4mm钢丝拧成,也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
(7)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风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7、门洞处的构造要求
(1)门洞采用桁架形式应按下列要求确定(图2-6)
(2)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3)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图2-7)
(4)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1-2步;
(5)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图2-6),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8、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构造要求
(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按表2-7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图2-8所示)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要求应按水平杆的搭接要求执行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部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参考门洞斜腹杆的固定要求;
2)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应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3)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没隔6跨设置一道。
9、斜道的构造要求
(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形式,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形斜道;
(2)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
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
3;
3)拐角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杆。
(3)斜道脚手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脚手板横向铺设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脚手板顺向铺设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宜采用三角木顺填;
3)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宜为20-30厚。
10、模板支架的构造要求
(1)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脚手架立杆的相关规定;
2)模板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3)设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用可靠措施固定;
4)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2)满堂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上述的相关规定。
五、扣件式脚手架的施工
1、施工的准备工作
(1)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2)应按上述相关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地基与基础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3、搭设要求: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架;
(2)每搭完一步架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等;
(3)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并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3)立杆搭设开始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连墙件安装后方可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各杆件搭设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其构造要求;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架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汇,并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其构造要求;
2)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设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度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个500mm的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范围内;
6独立或附墙砖柱。
(7)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上述的相关构造要求;
(8)连墙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搭设应符合相关构造要求;开始搭设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2)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符合相关构造要求,并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9)门洞搭设应符合构造要求
(10)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使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1)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2)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相关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移;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下,宜每隔12m铺满一层脚手板。
(13)模板支架搭设应符合相关构造规定外,还要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拆除要求
(1)拆除脚手架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拆除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拆除连墙件再拆除脚手架;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相关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以内感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按要求码放。
六、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进行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3)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文件;
(4)技术交底文件。
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表2-8的有关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等。
4、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8规定(P37)
5、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符合表2-9的规定确定。
(P39)
七、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架子工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绳、穿防滑鞋;
(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4)脚手架构配件要保证质量合格,按规定经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
(5)遇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6)应按规定对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安全网应按规定搭设和拆除;
(7)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水平杆、扫地杆和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不得不进行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9)邻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工地临时供电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1)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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