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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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XS-ESC-404
5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XS-ESC-405
6
门卫管理制度
XS-ESC-406
7
职业病防治规定
XS-ESC-407
8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XS-ESC-408
9
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XS-ESC-409
10
消防管理制度
XS-ESC-410
11
化学品管理制度
XS-ESC-411
12
新建项目管理制度
XS-ESC-412
13
女工保护制度
XS-ESC-413
14
环境因素评价的依据和方法
XS-ESC-414
15
危险源评价的依据和方法
XS-ESC-415
16
重要环境安全岗位任职要求
XS-ESC-416
17
应急预案
1.总则
1.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指示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1.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克服忽视安全生产的错误思想,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公司的劳动生产率。
2公司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2.1生产科是主要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
2.2生产科的职责
2.2.1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范或规定。
2.2.2组织审查公司的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或标准。
2.2.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2.2.4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2.5学习、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先进经验。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1.1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规范或规定。
3.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2各类业务、技术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3.3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3.1自觉地遵守工厂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标准或制度。
3.3.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种学习、会议等活动。
3.3.3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3.3.4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维护保养好设备。
3.3.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4安全教育
4.1为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各级干部、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广大工人,都必须牢固掌握各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或法规。
4.2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为:
4.2.1职工入厂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4.2.2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4.2.3特种安全生产教育。
4.2.4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
4.3全公司员工都必须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各种安全教育。
4.4通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广大职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5安全检查
5.1组织全公司职工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生产环节和工作环境,进行内容广泛的安全检查活动。
5.2通过多层次,内容广泛的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广大职工思想上、设备上、技术上及管理上的各种事故隐患,确保生产有秩序的进行。
6安全技改措施管理
6.1公司有关部门在编制各种计划的同时,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提出各类安全要求和制订安全指标。
6.2公司安全技改措施所需要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所需设备、仪器、材料等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费用应得到保证。
6.3对于每项安全措施项目,都应规定实现的时间和负责人,定期检查工作进度。
6.4对未按期完成的安全措施项目,要及时找出原因,采用相应措施,使尽快实现。
如改变原计划,必须说明原因,并报总经理批准。
7伤亡事故管理
7.1事故发生后,首先积极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生产科和总经理。
7.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
7.3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分。
劳动保护用品是企业财产,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它和生活福利有严格的区别,它体现的企业对职工的关怀。
为了管好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特制订本制度。
1.发放原则
1.1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合理地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职工在生产中必须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改制式样、更不得转让出售。
1.3对于不同的工种,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从事多项工种,应发放最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
1.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应从严掌握,不得任意增加和减少,新工种需扩大标准,应报上级审批后方能执行。
1.5劳动防护用品到期更换,原则上以旧换新。
2发放范围
2.1凡新入厂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按工种发放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2在从事其他工作时,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确实不能适应时,应借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发放办法及规定
3.1凡按规定到期调换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工地开具领料单,经生产科审批后,对原领用或借用的防护用品予以调整。
3.2凡脱离生产岗位满六个月以上者,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相应延长(包括六个月以内累计),期间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3.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遗失者须经班组注明,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由财务部扣款后予以补发,因公损失或在工厂内被盗,由分管领导证明后给予补发。
3.4凡借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先办理实物借用手续,按期归还,逾期不还,由财务部一次或分次扣款偿还。
3.5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科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独立操作的电气人员必须通过专门技术业务培训,持有操作合格证,懂电器知识,会进行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救护。
2、工厂电气设备必须指定电气负责人负责,加强巡回检查,及时修理,对因电气设备破损不及时修理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应负全责。
3、安装、修理、操作电气设备(包括架设临时线路),严格执行电器安装及有关规定,不准乱装乱拉等违章操作。
4、因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经电气负责人批准。
5、电气设备、线路和元件损坏,应通知电工修理。
不准擅自装拆修理,电气临时线(装置)使用完毕,立即通知电工拆除,未拆除前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6、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保障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工种范围
1.1电气、机动车辆、行车、电梯及今后可能新增的叉车、焊接、压力容器等工种。
2具体管理规定
2.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符合工作条件,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技术学习,要做到“四懂”:
即懂构造、懂性能、懂原理、懂用途。
“三会”:
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3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操作。
2.4特种作业人员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或难以保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生产科。
2.5非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
如违反而引起的事故由肇事者负责,并追究责任。
1.生产科负责检查、督促,具体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检查,听从指挥。
3.在厂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拐弯处出入厂房和库房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做到拐弯减速、鸣号、靠右行、不准超车行驶。
4.不准无证驾驶,不准酒后开车,不准驾驶室超员,不准超速开车,不准抢道、超载、超高、超长,不准车带病行驶。
5.车辆出公司凭出公司单,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检查。
载货时,除规定的装卸人员合理安排外,不准人货混装,载运货物必须装匀装稳,安全牢固,避免途中散装,装卸货物不影响厂房通道。
6.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工作。
6.1出车前查油、水情况,各种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方向盘、刹车灯是否良好。
6.2中途查载货物是否稳妥,轮胎气压是否充足等。
6.3回公司后车辆完好情况,所装物资是否损缺等。
6.4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7车辆在本市行使一律不得在公司外过夜,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8生产区域和公司内主要通道一律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1、保安、门卫要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不断人,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2、进出生产区物资一律凭有效出门证进出生产区,依据出门证数据清点物资数量,并做好物资进出登记。
3、顾客提货,车辆凭提货单方能进入,否则一律在生产区大门外道路一侧按序停靠等候。
4、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手续,来客须填会客单,并经有关人员确认才能进入公司或生产区内。
所有闲杂人员和不明车辆不得入内。
5、安保人员要配合值班人员做好公司及生产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在夜间要加强巡逻检查工作,要防止盗抢、火灾等意外事故、事件发生。
6、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按章正确穿戴制服,注意个人仪容。
上下班时防止交通以外发生。
7、凡玩忽职守等给公司或员工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进行处罚,触犯法律法规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进一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防治法》及有关职工保护规范,特制订本规定。
1、做好职业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防范保护意识。
2、建立涉及职业病范围(从事噪声、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工种人员)的健康档案、妥善保存定期检查资料。
3、配备必要的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当的设施、工作环境、合理布局生产场所,有害无害分开作业。
4、逐步完善更衣间、卫生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及配备耳塞、口罩、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预防职业病发生。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7、对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措施。
9、操作者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装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以防万一。
10、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带领教育本部门严格执行以上规定,预防控制职业病发生。
1、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扬散、渗漏、流失、丢弃;
3、推广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先进生产设备、淘汰落后生产设备,被淘汰的生产设备不得转给他人使用。
4、合理选择原材料,减少非环保原材料使用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减少和控制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
5、对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场所或收集容器符合环保要求。
6、公司范围内的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应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定,必要时应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订固废物处理协议。
1、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水,应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市规定排放标准,才能向水体排放;
2、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缝倾倒废水、污水;
3、不得混合开采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
4、应当优先使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生产设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5、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和设备;
6、针对钻孔、切割、焊接过程中排放出的粉尘和废气,要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防护措施。
7、运输机动车应使用无铅汽油,车辆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标,对超标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治理措施,不能达标的予以作废;
8、噪声应符合生产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把噪声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
9、禁止将含有毒或害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倾倒或直接埋入土壤中,应经过处理后,存放在指定场所后,运到废弃物处理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常用灭火器材
在生产区,应按规范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以利扑救初起火灾,其类型有:
1、化学泡沫灭火器
化学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闪点在318K以下的易燃液体的着火,如汽油、煤油、香蕉水等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
也能扑救固体物料的火灾,如木材、纤维、橡胶等火灾。
但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如醇、醚、酯、醛、酮、有机酸等带电设备、轻金属、碱金属、遇水可发生燃烧爆炸的物质的火灾,切忌使用。
2、酸碱灭火器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适用于救竹、木、毛、草、字、纸等一般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但不宜用于油类、忌水、忌酸物质及电气设备的火灾。
3、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有很多优点,灭火后不留任何痕迹,不损坏被救物品,不导电、无毒害、无腐蚀。
可以扑救电器设备、精密仪器、电子设备、图书资料档案等火灾。
4、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
4、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规定配置合适数量、型号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并便于取用。
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肇事者和群众未从中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同时做好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贯彻: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江苏新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XS-ESC-411
1、使用化学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对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2、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并安排专人管理,储存环境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化学品应当分类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贮存;
4、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5、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放火措施,并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6、运输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输;
7、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8、遇热、遇潮容易发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其他的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9、本公司化学品危险源有乙醇、汽油、煤油,要按MSDS加强管理和使用。
为了加强新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保护环境,本公司特指定本制度。
1.凡对环境有影响的,以及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新建项目,工程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新污染和原有污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进行防治和治理。
2.新建项目完成后,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符合环境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3.凡引进对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有关方面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规定。
4.新建项目建议书可根据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厂址、环境现状等有关资料,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
5.新建项目的环境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书或环境报告表可提交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6.新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保护生产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7.新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
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部门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情况,治理的效果。
达到标准经验收合格并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
由于女性其生理特点,决定了应当给予女员工特殊的劳动保护,本公司特制定了本制度。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指较重的体力劳动)。
2.不得安排女工在孕期内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以外延长女员工的劳动时间,对于难以完成原工作任务,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3.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时间的休息。
4.不得安排女工在喂乳期内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喂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根据女工人数发放单人自用外阴冲洗器。
6.女职工自确定怀孕之日器,即应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并为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设工间休息室,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安排怀孕的女员工在预产期休息两周。
7.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难产时,增加15天。
8.对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定依据:
1.与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的符合情况。
2.环境影响的规模和范围。
3.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定方法:
1.是非判断法。
凡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为重要环境因素。
2.水平对比法。
与同行业同类环境行为较好的企业进行对比相似产品的原材料、能源的使用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大大超过,一般可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3.专家(企业内部认为的专家)打分法评价。
ABCD
影响程度
评分
法律法规符合性
影响范围
控制难度
严重
超标
周围社区
大
一般
接近标准
场界内
中
轻微
达标
操作者本人
小
评价时,每位专家持《重要环境因素评价专家评分表》,几人同时对某一环境因素进行打分,然后将各位专家的分数相加,
再除以人数,所得分数即为环境因素的级别分数。
综合得分在12分以下为一般环境因素,12分以上(包括12分)为重要环
境因素;
当A=5或B=5时,也应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江苏新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危险源评价的依据和方法
危险源的评价依据:
1.辨识的范围(包括人员、活动、设施)
2.辨识的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平面布局、交通工具、生产工序、生产设备、有害部位、员工的心理生理因素等)
3.辨识的危险类别(包括机械类、辐射类、职业病类,需要或有条件还可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行为性等)
4.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
5.危险源的评定方法:
(1)是非判断法。
凡不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为重要危险源。
(2)专家打分法:
(D=LEC)小于90分为一般危险源;
大于90分为重大危险源
式中:
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LECD
序
号
事故或危险情况
发生可能性
分数值
出现危险环境
的频率
分
数
值
发生事故
的后果
发生事故的后果
完全会被预料到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非常严重,多人死亡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I
>190
相当可能
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严重、严重伤害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II
121~190
可能、但不经常
每周一次暴露
重大、致残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III
80~120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偶尔地暴露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Ⅳ
<80
重要环境安全岗位人员任职要求
为了进一步明确重要环境安全岗位任职要求,特作出如下规定:
序号:
2-1
岗位名称
任职要求
环境安全意识
工作经历及文化水平
操作技能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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