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土地资源评价详述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6203818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46.38KB
第六章土地资源评价详述Word格式.docx
《第六章土地资源评价详述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章土地资源评价详述Word格式.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综合性原则
土地评价既要研究各要素的特征,又要全面而综合地分析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矛盾统一,因果关系和组合方式。
3.主导因素原则
在土地评价中既要研究各因素的综合影响,更要注意其中对土地质量起主要限制作用的主导因素的突出作用。
4.针对性原则
土地资源评价必须以一定的土地利用为前提,评定土地资源在某种用途下的生产能力大小或适宜性高低。
5.比较性原则
比较性原则可从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在一个评价区内,只有对影响土地质量的各个指标进行比较和调整。
二是不同地区间土地生产力的差异比较。
三是土地评价还应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进行比较,有时还包括对土地利用现状与可能的变化进行比较
6.相对稳定原则
土地的质量等级只能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动,在一定时间内应对土地评价的结果加以修正,如果变动较大,则应重新进行土地资源评价工作,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四、土地资源评价的依据
土地资源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土地资源生产力的高低,但这个生产力又多是通过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和限制性间接表现出来的。
1.土地资源的生产力
土地生产力即土地的生物生产能力,它是土地资源的基本特征,也是土地资源评价的主要依据。
2.土地资源的适宜性
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就是指土地资源在一定条件下对发展某项生产或作为某种用途所提供的生态环境的适宜程度,这既与土地利用方式有关,又直接决定于生物的特点、更替及产量等。
土地资源的适宜性一般可分为多宜性、双宜性、单宜性和暂不适宜等几种,且多是针对农林牧利用而言
3.土地资源的限制性
土地资源的限制性又称土地资源的局限性,它是与适宜性相对而存在的,是限制土地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发挥潜力的障碍因素。
五、土地资源评价的类型
依据土地资源评价的对象、目的、任务、精度、范围、参评因素等的差异,可将土地资源评价可分为多种类型。
(-)按主要参评因素的性质分为土地自然评价和土地经济评价
所谓土地自然评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特性来评定土地资源的潜力或适宜性,经济因素可不考虑或只作为背景条件。
而土地经济评价则是运用经济指标,对土地投入和产出的经济效果进行评定。
一般地讲,土地自然评价是土地经济评价的基础。
(二)按评价目标和内容广度分为综合性土地评价和单项性土地评价
综合性土地评价亦可称之为多项土地评价,其中心的含义是指在土地评价中,同时评价或估计土地评价地区的土地资源对多种用途的适宜性情况,从而找出该地区的哪一区域对哪一用途最为适宜。
单项土地评价是相对于多项土地评价而言的,其核心就是土地资源评价过程中,只考虑一种土地利用,如建设用地选址的土地评价,以种植某种果树选择基地的土地评价,为开辟旅游区服务的土地评价以及军事用地的土地评价等均是只考虑一种用途的单项土地评价。
(三)按评价的精确程度分为定性土地评价和定量土地评价
定性的土地评价就是用定性术语去表示土地对一定的利用的适宜与否,其适宜性可分为几级,如最适宜、中等适宜、勉强适宜或边界适宜。
定性的土地评价一般作为较小比例尺土地评价。
定量的土地评价就是用量的指标去评定土地对一定用途的适宜与否。
定量土地评价一般适于较大比例尺的土地评价,在开展定量的土地评价之前应做先行性的定性土地评价。
(四)按评价着眼的时间点分为现状土地评价和潜在土地评价
现状土地评价是指在土地评价中,评定土地对一定用途的适宜性或土地质量等级的高低时,所根据的是目前的土地特征;
而潜在土地评价所依据的是可预见的未来土地改良后的土地特性,因此,土地的潜力评价是一种预测性土地评价。
(五)按评价对象可分为农用土地评价、非农用土地评价和改良土地评价
在农用土地评价中,又有种植业土地。
林业和牧业土地。
特殊经济作物用地评价;
在非农业用地评价中,有城镇用地、工业区用地。
开发区用地、交通用地。
矿业用地、旅游用地评价;
改良土地评价有盐碱地改良。
沼泽地。
灌溉区。
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土地评价。
(六)按评价目的和任务分为土地潜力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经济评价
土地潜力评价是指在特定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
经济及其生产性能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等定级的过程。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指以不同质量的土地为对象,以特定用途对土地质量要求为标准,进行对照衡量,分等定级的过程。
综上所述,尽管土地评价的种类如此之多,但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常用的,基础性的。
土地的自然适宜性评价是一切土地评价的基础。
六、土地资源评价单元的划分
土地资源评价单元也成土地资源评价对象,是土地资源评价的最小单位同一个土地资源评价单元的土地基本属性具有一致性,即土地自然属性、土地利用方式、生产水平和管理特点都是相同的,土地资源评价的结果最终由评价单元反映出来。
评价单元的划分受调查精度的制约。
(一)土壤图为基础确定土地资源评价单元
这种方法是以相应比例尺的土壤制图单元作为土地资源评价单元大比例尺土地资源评价采用土系、土相作为土地资源评价单元,小比例尺采用土类、亚类、土族作为土地资源评价单元。
其优点是能充分反映土壤在土地综合体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能充分利用土壤普查资料,节省大量的野外土壤调查工作量,具有较好的土壤和土地利用基础,主要问题是在土地缺乏明显的界限,而且往往和自然地块、行政界限不一致。
(二)以土地类型图为基础确定土地资源评价单元
但是目前各级土地类型的划分还不够细,许多地区尚无适合于土地资源评价的土地类型图可用,某些土地类型图对土壤性质考虑的太少,影响土地资源评价的结果。
(三)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确定土地资源评价单元
是按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基本制图单元――自然地块(地段)或耕作田块等划分土地资源评价单元。
按地块进行土地资源评价与农民生产习惯一致,同时也便于进行土地登记、统计和建立土地档案,科学计算农业税收,有利于进行土地管理,有利于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土地,具有较大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
土地利用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土地质量状况可以为土地资源评价者提供大量有关土地质量的信息,但是土地利用现状图直接获得土壤形状等重要资料较困难,还需对土壤进行综合调查,多了一个工作层次。
(四)以地理网格为评价单元
地理网格既可以经纬网格为基础也可以坐标网格为基础,地理网格评价单元所提供的评价成果精度,在国内外均已被采用。
尤其适用于GIS管理系统。
七、评价因素的选择和评价指标的确定
选择评价因素要对当地自然特点和社会经济因素进行大量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选取评价因素
(一)常用的土地评价因素及因子有:
1)气候因素:
主要考虑水热因子。
2)地质地貌因素:
地质地貌因素影响区域内水分状况、土壤类型和性质,它们对山地丘陵地区土地评价更为重要。
这一类因素包括地貌类型、岩石成份、沉积物质形态特征、海拔高度、坡度、坡向、侵蚀或切割程度等因子。
3)土壤因素:
不同土壤类型及其肥力性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土地利用方式和植物生长状况,在选择时,主要考虑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体构型及障碍层次、土壤水分、盐渍化情况、土壤有机质含量及氮磷钾等养分含量、土壤酸碱度等。
4)地表水和地下水因素:
水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源保证状况对土地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地表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的地表水资源量,平水年、丰水年和枯水年的储量,可给量及地域分布状况,以及它们对旱、涝、灌溉可能性的影响程度。
地下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的地下水储量、可给情况、地下水埋深、地下水矿化度、水化学类型等因子。
5)植被因素:
在评价中,一般考虑天然植被类型,有用植物的质量、数量和年生产量,覆盖度以及植被的保护和利用改造的条件等。
6)社会经济因素:
主要有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经济水平、技术水平、区域人口数量、教育情况、风俗习惯等。
(二)评价因素选择的原则
评价因素的选择直接影响评价的科学性,评价因素及因子的选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主导因素原则:
所谓主导因素是指在当地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下,影响土地生产力的第一位因素。
2)差异性原则:
评价因素在评价区域内要有明显的变异程度
3)稳定性原则:
注意因素的稳定性,尽量避免变化的因素。
4)现实性原则:
选取因素时应根据当地条件,尽量从现有资料中选取。
八.土地资源评价的方法程序(具体将在土地资源评价课上作详细介绍)
第二节农用地分等定级
农用度分等定级是一个新内容,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进行。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等别、级别。
农用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的体系,主要采用因素法、样地法划分等级。
农用地等别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稳定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
农用地等别划分侧重于反映因农用地潜在的(或理论的)区域自然质量、平均利用水平和平均效益水平不同,而造成的农用地生产力水平差异。
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比性。
农用地级别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根据地方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在行政区(省或县)内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
农用地级别划分侧重于反映因农用地现实的(或实际可能的)区域自然质量、利用水平和效益水平不同,而造成的农用地生产力水平差异。
农用地定级成果在县级行政区内具有可比性。
一、《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简介
《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要求,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等级、级别。
农用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
级“两个层次的体系,主要采用因素法、样地法划分等级。
1、农用地分等
(1)、确定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与指定作物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标准耕作制度。
基准作物是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三种主要粮食作物中的一种,是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
指定作物是指国家所给定的,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
(2)、分等因素指标区或样地适用区
采用因素法计算农用地质量分,需要划分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
指标区是对区域内决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各分等因素和因子组合,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区别于其它指标区的最小单元;
指标区是指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的推荐分等因素指标和自选分等因素指标所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区。
指标区的划分也可以根据主导限制因素的区域分异规律进行。
采用样地法计算农用地质量分,则需要划分样地适用区。
适用区是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区别于其它适用区的最小单元;
适用区内一般只确定一块样地;
样地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特征与其适用区的其他分等评价单元的特征应具有相似性。
(3)、确定分等因素
农用地分等因素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等因素和自选分等因素中,初步确定指标区内的分等因素;
自选分等因素由各地方经分析论证后自主选择,自选分等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
水文条件、土壤条件、地形条件、农田基本建设情况。
初步确定的农用地分等因素,应进一步按照指标区的具体情况,经过科学分析论证后加以简化。
具体分析论证方法包括特尔菲法、因素成对比较法、主成分分析法、回归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或田间试验法中的一种或几种。
采用样地法,样地的自然质量特征也需要通过能反映农用地自然质量性质的分等属性来加以描述。
(4)、编制分等因素质量分记分规则表
编制因素法记分规则表的原则包括:
区别指定作物分别编制;
国家规定的分等因素指标值与农用地质量分值的关系,查表可得,在应用时,需要根据指定作物、指标区的情况加以调整;
自选分等因素指标值与农用地质量分值的关系,需要地方自主确定;
记分规则表的编制应尽量建立在当地试验资料的基础上;
如果没有试验资料,则要采取适当的定性分析方法,如特尔菲法加以确定。
如采用因素法计算农用地质量分,则需编绘农用地分等因素分值图。
根据分等因素可量度程度的不同,分值图编制可采用绝对值法或相对值法。
(5)、划分分等单元
分等评价单元的基本要求是单元内土地质量相对均一,单元之间有较大差异,由地物或权属界线封闭的,农用地分等评价分值测算的基本空间单位。
单元划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主导因素差异的原则、相似性原则、边界完整性原则。
评价单元划分方法有叠置法、地块法、网格法、多边形法。
单元面积大小依土地质量的分布状况、以既方便操作、方便应用,又不影响单元特性为标准。
单元界线必须在实地明显可辨,可采用控制区域格局的地貌走向线和分界线;
水流、河流、人工灌溉渠道;
人工线状地物、道路、堤坝等;
其它明显的地物、线状地物和有明显标志的权属界线。
(6)、单元因素分值计算方法
将分等评价单元图与分等因素因子图套合,即可计算单元因素分值。
单元因素分值计算的方法,目前较多使用的有以点代面、线性内插、面积加权。
(7)、单元因素分值确定
因素法,以分等单元图为底图,逐一套合分等因素分值图,分指定作物,分指标区逐一读取分等因素分值;
根据分等因素分值,对照“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质量分”关系表,将分等因素分值转换成分等因素质量分。
样地法,以分等单元图为底图,利用现有资料和外业补充调查资料,分指定作物,分样地适用区,逐一整理各分等属性记录;
根据分等特征属性记录,对照样地相同分等属性的分值,查样地法记分规则表,得到分等属性质量加(减)分。
(8)、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CLij)
因素法,采用几何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各分等评价单元各指定作物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样地法,采用代数和法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9)、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Ri)
计算或查表,确定光温生产潜力指数(αtj)、产量比系数(βj)。
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
这个产量指数也可以解释为是在最优土地利用水平和最有利经济条件下,该分等评价单元内的农用地所能实现的最大可能单产水平。
因此,也可以将其称为农用地的“本底”产量水平。
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由下式定义:
Rij=αtj•CLij•βj
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由下式定义:
Ri=∑Rij
其中:
Rij为第i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
Ri为第i个分等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为连加运算符;
αtj为第j种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
CLij为第i个分等单元内种植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βj为第j种作物的产量比系数。
(10)、计算农用地利用等指数(Yi)
农用地利用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和农用地所在土地利用分区的平均利用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
这个产量指数也可以解释为是在当地最有利经济条件下,该分等单元内的农用地所实现的最大可能产量水平。
因此,也可以将其称为农用地的“现实”产量水平。
农用地第j种指定作物利用等指数由下式定义:
Yij=Rij•KLj
农用地利用等指数由下式定义:
Yi=∑Yij
Y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利用等指数;
Yi为第i个分等单元农用地利用等指数;
Rij为第i个分等单元内第j种指定作物的标准粮产量(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
KLj为第j种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数。
(11)、土地经济系数
外业调查前,应根据收集到统计资料,以村为单位计算“产量-成本”指数,按照各村“产量-成本”指数的大小,初步划分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各等值区应满足以下条件:
等值区间“产量-成本”指数有明显差别;
等值区的边界不打破村级行政单位的完整性。
用按规定获取的投入、产出数据,分样点计算。
计算公式为:
aj=Yj/Cj
aj为“产量-成本”指数,单位为千克/元;
Yj为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单产,单位千克/公顷;
Cj为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成本,单位为元/公顷。
样点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据下式计算:
Kc=a/A
Kc为样点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
a为样点的指定作物“产量-成本”指数;
A为指定作物“产量-成本”指数的全国最大值。
以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基本一致为原则,参考其它自然、经济条件的差异,对初步划分的等值区进行边界订正。
根据修订后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编制成等值区图。
(12)计算分等指数(Gi)
分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农用地所在土地利用分区的平均利用条件和农用地所在土地经济分区的平均经济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
这个产量指数也可以解释为是在当前的农业技术经济条件下,该分等单元内的农用地所能实现的最大经济产量水平。
因此,也可以将其称为农用地的“经济”产量水平。
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等指数由下式定义:
Gij=Yij•KCj
农用地等指数由下式定义:
Gi=∑Gij
式中:
G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等指数;
G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的农用地等指数;
Y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本底”产量(指定作物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
KCj为第j种指定作物的土地经济系数。
(13)、农用地等的确定
分等单元的农用地等指数反映了单元农用地综合质量的优劣。
通过对农用地等指数的比较和分析,把所有分等单元划分为不同的农用地等。
农用地等别应根据分等单元的农用地等指数值,采用等间距法进行土地等别的初步划分,等别间距为50个等别分。
需要确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农用地利用等的,也要按等间距法进行初步划分,等别间距同样为50个等别分。
根据分等指数划分出的农用地等别应进行校验。
初步确定的农用地等别校验内容为分等单元划分和边界的合理性、分等因素(及权重)选取的准确性。
需要调整等别的分等单元,要重新按照分等程序进行计算。
2、农用地定级
农用地定级方法取决于当地农用地分等情况。
如果已完成了分等,为了工作方便与资料共享,多采用修正法;
如果区域内还没有完成分等工作,而先进行农用地定级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下面提供的三种方法加以选择。
(1)、修正法
修正法是在农用地等别划分的基础上,对分等指数进行各种系数修正,以综合鉴定农用地级别的方法。
①、确定修正模型
修正因素是指在县域范围内具有明显差异,对农用地级别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必选因素和参选因素。
必选修正因素有土地区位因素、耕作便利因素。
参选修正因素:
局部气候条件、地形、土壤条件、水利状况、土地利用状况、土地现状、土地利用方式等。
②、编制修正因素分值图
根据定级修正因素可量度程度的不同,分值图编制可采用绝对值法或相对值法。
绝对值法是指按照定级修正因素的实际值编制的图件,适用于可量度的定级修正因素;
相对值法是指按照百分制方法编制的图件,适用于不易或不能直接量度的定级修正因素。
采用相对值法的分值计算,修正因素分值的确定要建立在修正因素与农用地质量相关研究的基础上。
通过研究修正因素与农用地质量的关系,建立起各修正因素与土地利用、土地效益的相关模型,计算相关程度及其变动规律,以此确定各修正因素分值的计算方法;
作用分值与农用地质量优劣成正相关。
③、划分定级评价单元
定级单元以农用地分等评价单元图为基础进行划分,定级单元的划分原则与分等单元划分原则基本一致。
定级单元的划分方法应采用地块法或网格法,叠置法和多边形法不适用于定级单元的划分。
④、查算修正因素所对应的分值
以定级评价单元图为底图,逐一套合修正因素分值图,逐一读取修正因素分值;
以定级评价单元所包含的因素等分线平均值代表单元分值;
以定级评价单元跨越的不同分值区的面积加权平均分代表单元分值;
以定级评价单元几何中心点的分值代表单元分值。
当面积较大时,不采用此方法;
以定级评价单元各转折点、明显变化点的平均值代表单元分值;
综合运用上述方法,计算分值;
采用计算机系统为辅助手段进行农用地定级时,呈点、线状分布的修正因素分值由相应因素对单元中心点的作用分值按相应衰减公式直接计算,面状因素分值则直接读取中心点所在指标区域的作用分值。
⑤、计算修正系数(
)
计算土地区位修正系数(
)
=
式中,
为第i个单元土地区位修正系数;
为第i个单元土地区位修正因素分值;
为反映区域内土地区位平均作用分值;
i为区域内第i个单元。
计算耕作便利修正系数(
为第i个单元耕作便利修正系数;
为反映区域内耕作便利平均作用分值;
计算参选修正因素修正系数(
式中,j为第j个参选修正因素(j=1,2,3);
为第i个单元第j个参选修正因素修正系数;
为第i个单元第j个参选修正因素分值;
为反映区域内第j个因素平均作用分值;
⑥、计算定级指数(
.
.
为第i个单元的定级指数;
为第i个单元所对应的分等指数;
为第i个单元参选修正因素修正系数;
i为区域内第i个单元的编号。
农用地级别应根据单元定级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六章 土地资源评价详述 第六 土地资源 评价 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