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县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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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县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新
牛心坨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根据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制度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90号)及《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辽财县〔2010〕732号)、《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辽财县【2011】448号)精神,结合我镇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依托制度建设,规范程序,跟踪监督,绩效考核等手段,切实发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建立新的乡镇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突出依法理财,乡镇财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真正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
注重操作流程,按照“乡财县管”的规定,精简程序、理清环节、职责清晰、规范操作,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
运用科技手段,以“金财工程”为依托,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
三、管理目标。
紧紧围绕乡镇财政职能转变,以乡村两级所涉及的财政性资金和资产为管理内容,以其信息流、资金流为管理主线,以乡镇财政信息网络和相关管理软件为基础平台,通过体制、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依托规范程序、全程跟踪、绩效考核等手段,强化财政职能,健全内部管理,确保乡镇财政实现全面、精准、细致、规范和高效的管理目标。
四、规范化建设内容。
(一)组织机构规范化
1、明确乡镇财政机构职能。
乡镇财政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核算和监督;负责乡镇组织实施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由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但是项目实施主体是乡镇政府的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要全程参与监管;负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监督管理;负责乡镇税源监控管理;负责乡镇非税收入征收与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财力资源监督管理;负责乡镇政府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监督管理;负责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镇财政机构岗位设置。
科学设置乡镇财政工作岗位,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可设立财政办主任、总预算会计、单位会计、出纳员、票据专管员、网络信息员等基本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可一人多岗,会计与出纳岗位不得一人兼任。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内部人员责任体系,明确岗位分工,强化岗位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业务工作精细化
1、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1)、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和让利于乡镇的原则,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承担的社会管理事物,明确划分县乡财政收入范围,合理界定乡镇政府支出责任,建立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乡镇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动乡镇政府发展的积极性。
(2)、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编制乡镇财政收支预算。
实行乡镇财政预算县乡共编的制度。
县财政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对政府性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支出预算中硬化基本支出,细化公用支出,优化项目支出;增强预算约束力。
健全乡镇财政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制度,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
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建立健全县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的考核监督机制。
今后根据乡镇财政收入与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报批。
及时公开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实行以票管收。
县乡财政部门坚持每月末对各镇所属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收费票据进行核销,严格实行财政票据定期报结核销制度。
按月编制非税收入明细表,及时掌握交款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促进乡镇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不得虚增、空转非税收入。
(4)、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
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做好乡镇财政决算工作,不报假数,不做假账。
(5)、加强镇村债权债务管理。
按照“摸清底数、严控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严控新债发生,逐步消化历史债务。
认真开展乡村债权债务清理,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进行分类核实,摸清底数,登记造册。
积极运用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加强债权清收和管理。
加强债权债务基础数据与档案管理,对乡村债权债务实行动态管理;规范镇村举债行为。
建立可承受的偿债机制,严格控制新的举债。
规范举债审批程序,乡镇政府)举债项目,必须对项目建设规模、筹资渠道、偿债资金来源进行论证,经县级政府审批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
原则上村级不得举债;建立债务考核约束机制。
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镇村两级积极化解债务。
采取“收欠还债、核销减债、转换抵债、拍卖偿债”等有效办法,加大对各类欠账的清理与回收力度,有效化解历史债务。
建立债权债务管理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村级领导实行任期和离任债务审计与责任追究制度。
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
(1)、加强惠农资金监管。
建立惠农资金管理新机制,今后乡镇财政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惠农资金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和审核,完善张榜公布程序和公开公示程序,建立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管理有序、操作规范的惠农资金及补助对象的新机制,夯实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管理基础;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实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县统一“打卡”办法,乡镇财政加强对财政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库的动态管理,按补贴政策审核、汇编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完善网络传输方式,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
畅通提供咨询和接受监督渠道,健全违规违纪举报奖励制度。
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服务型财政。
(2)、加强强农资金监管。
今后县级在制定相关管理和监督制度时赋予乡镇财政一定的监督职责,强化乡镇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监督职能;建立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等情况;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乡镇财政全程参与,建立健全项目库和项目支出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是乡镇政府的,乡镇财政要全程参与监管,在立项环节须经乡镇财政办签字盖章,否则县级财政部门建议项目主管部门不得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正式立项后,县级财政部门将项目指标文件抄送乡镇财政,保证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情况;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主体是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县级和乡镇政府协调,县级财政下达资金时,告知乡镇财政。
对涉及跨乡镇的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分解告知乡镇财政;乡镇财政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县级财政部门,建立起各级有关部门和财政系统共同监督机制,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和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监管。
强化农村财务监管,完善村级财务会计监管方式。
按《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财县〔2009〕98号)要求,加强对各级财政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
规范村级财务会计核算,由乡镇财政会同乡镇经管部门完善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
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指导与监督,规范农村财务收支行为,健全和规范村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有效监管村级“三资”管理;对村级财会人员及核算人员定期开展惠农政策、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配合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收费,严禁乱摊派、乱收费、乱加码,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3、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在坚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票据统管、采购统办、县乡联网的制度,按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业务操作流程,由县财政直接监督并管理乡镇财政的收支。
4、加强会计管理基础工作。
(1)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账薄,做到核算准确、处理及时、票据合规、资料完整、归档管理。
(2)做好年终对账和结算工作。
按时完成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做到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
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取消手工记账,会计电算化达到100%。
5、加强乡镇资产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推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置、处置、登记和台账等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
6、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制定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做到制度完善,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归档及时,存放有序,专室专柜专人保管。
7、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
全面实行县乡财政内部网连结工作。
运用管理软件,建立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补助性资金、专项资金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管。
8、规范业务操作规程。
制定和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编制、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拨付、惠农资金发放、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业务工作流程,形成科学规范、管理有序、互为牵制的运行机制。
建设“阳光财政”,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公开业务工作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内部管理制度化
1、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健全乡镇财政各项规章制度。
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建立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支票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印鉴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制度、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
2、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查找风险源,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之间信息通畅,内部监督全覆盖。
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岗位制衡开展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金库和账户管理、资产管理、稽核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干部和资金“双安全”。
(四)、队伍建设常态化
1、新录用人员符合标准和程序。
新录入人员应为财经专业毕业,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要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财政工作实际需要,建立乡镇财政人员准入制度。
2、在岗人员具备岗位任职资格。
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在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辽宁省财政干部岗位资格证书。
从事会计岗位的,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每年对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次,完成年度乡镇财政干部培训任务。
乡镇财政干部继续进行学历教育,积极参加县以上财政部门举办的岗位资格、财政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技能等培训。
(五)、便民服务优质化
1、乡镇财政便民服务中心纳入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之中,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2、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达到省规定的最低建设标准和办公设备最低配置标准,满足业务工作和便民服务需要。
3、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分类设置服务窗口,实行集中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
4、按省里统一规定的制式,加挂“XX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牌子。
设置规范的对外宣传栏或便民服务橱窗,做好强农惠农及民生政策和实施情况的宣传,及时公开公示有关政策和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情况,方便群众监督。
六、组织保障
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的客观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稳步实施。
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具体抓,成立领导小组。
七、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目标管理考评,明确考评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对管理成效突出的乡镇财政所,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较差的乡镇财政所,给予通报批评。
开展十佳财政所创建活动,每年在全县评出十佳乡镇财政所,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辽中县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杨树县长
副组长:
蹇骞常务副县长
成员:
李徽章财政局局长
孙志红人事局局长
刘春来审计局局长
郑延蛟监察局局长
韩维熙农经局局长
孙勇人民银行行长
王新杰国税局局长
史恩瑞地税局局长
黄达生信用联社主任
史彤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徽章(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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