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一中北校教职工考评办法11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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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一中北校教职工考评办法11修改
莱西一中北校教职工考评办法
(修改稿)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
四、考评内容
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职工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具体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五个方面,总分为1000分。
(一)教师系列
1.工作业绩(30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教学效果和育人效果。
(1)教学效果(200分):
依据学校教学成果考评办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倡导因材施教和实行发展性评价的原则,依据学生两次学段学分测试成绩,按A、B、C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折算记分(第一次学段学分测试成绩占40%,第二次学段学分测试成绩占60%)。
如备课组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为第一,备课组长加4分,组内其他成员加2分;如班级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超过兄弟学校班主任加4分;如个人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超过兄弟学校,任课教师加2分;如学部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为第一,则学部主任加8分、副主任加4分。
(2)育人效果(100分):
依据学校班级量化管理考核办法,从纪律秩序、卫生保洁、爱护公物、安全健康等方面,考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等情况,并注重培养教师集体创优意识。
政教处期末根据量化考核分数,按1:
2:
1的比例将各级部的班级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该班任课教师分别记96、95、94分。
优秀班主任再加记4分,良好班主任加记2分。
2.工作能力(25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业务知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教育与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1)业务知识能力(50分):
通过业务知识考试、理论学习等方式将教师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记50、49、48分(45周岁以上的老师可以申请不参加考试,经批准,记为良好等次,若参加考试,按成绩记分)。
(2)课堂教学能力(100分):
①课堂教学准备(20分),由级部考评小组检查导学案、备课笔记等各个环节的完成情况,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20、18、16分;②课堂教学改革(70分),积极落实学校提出的“自主学习看三环,愉悦课堂听三声”的高效课堂指导原则。
通过全员听评课活动,由级部考评小组根据教师听评课成绩,将教师教学能力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70、68、66分;③课堂教学拓展(10分),由级部考评小组检查导学案、正规作业、试卷批改情况,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10、8、6分。
(3)教育及组织管理能力(50分)。
①课堂管理(20分),教导处和级部组织人员对教师的课堂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课堂秩序混乱扣10分,上课有打闹现象,一人次扣2分,上课有睡觉、看闲书、玩手机等现象,一人次扣1分,扣完20分为止;(强调课堂管理及值班管理的重要性,全面促进教学管理)②值班管理(10分),教导处和级部组织人员对教师的值班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自习课秩序混乱扣5分,自习课有打闹现象,一人次扣2分,自习课有睡觉、看闲书、玩手机等现象,一人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③活动管理(10分),开展缤纷大课间活动,每位教师承担大课间任务,认真及时完成所分管的工作,政教处和级部组织人员对学生在室内外统一组织的活动进行检查,发现有组织不力、秩序混乱、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酌情扣2—10分,扣完10分为止。
学生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而组织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该项不得分,并追究相应责任;④教育能力(10分):
实行导师制,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根据导师谈话记录、建档情况、督查情况按1:
2:
1的比例分别记10、9、8分;必须参加学生所在班级的家长会,并与所包学生的家长进行座谈,由政教处组织检查并提供结果,每缺1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3分。
(4)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50分)。
①提报教研材料(10分),按时完成教学计划、总结、考情分析报告等上报材料,每缺1次扣2分,根据提报的教研材料的质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分别记3、2、1分(满10分为止);②课题研究(5分),教师参与课题研究,通过国家、省和青岛市相关部门及学校鉴定,参与人员分别记5、4、3、2分;③科研论文(5分),在国家、省和地市级核心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分别记5、3、2分;④公开课(5分),参加省、市、县、优质课比赛,获一等奖分别记5、3、2分,获二等奖分别记3、2、1分,出示省、市、县级、校级示范课、公开课,分别记5、3、2、1分;⑤校本课程开发(6分),开发出由教科室审核合格的校本课程,每门记3分,开设每门记3分(满6分为止);⑥专题讲座(4分),经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同意,举行专题讲座,每次记2分(满4分为止);⑦专业发展(1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成绩优秀15分,一般13分,无故不参加或完不成规定任务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分。
3.工作量(200分):
正课节数按照级部统一安排的学科周课节数计算。
周课时(包括正课节数+值班节数×0.5)10节为满工作量,记200分,每多或少1课时分别加、减0.15分(按学期累计并减半计算)。
跨头(两套教案)上课,每学期加记一个班级课时数的1/2课时。
教学口学部主任以上管理人员以周课时5节为满工作量,学部副主任、科长以周课时7节为满工作量,备课组长以周课时8节为满工作量。
班主任单独值班另行考核。
婚、丧、产假在上级规定时间内按照满工作量计算。
参加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分别加记3、2、2分。
4.工作纪律(150分)
(1)出勤(100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旷签1次扣1分,平日查岗不在1次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每学期事假2天内、病假5天内不扣分,超者事假、病假1天分别扣1分、0.5分(长期病休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请假1次扣1分,旷会1次扣2分。
(2)纪律(50分):
上课期间迟到发现一次扣1分,擅自离开教室发现1次扣2分,空堂1节扣10分。
考试、阅卷请假1天扣2分,在考试、阅卷环节中出现问题被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
不按要求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缺1次扣2分。
工作期间睡觉、上网看小说、看视频等与教学无关的情况发现1次扣1分,玩电脑游戏发现1次扣10分。
值班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扣5分,半小时以上酌情扣10-15分,无故不值班每次扣20分。
上班(包含值班)期间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30-40分,造成重大损失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职业道德(100分)。
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誉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1)民主评议(60分):
①学生评议(10分),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导处安排人员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10、9、8分;②教师评议(25分),以学部为单位进行评议,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25、24、23分;③领导评议(25分),由级部主任组织学部主任、副主任对本学部教师进行评议,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25、23、21分。
(2)职业形象(40分):
学生或家长通过电话、网络、信箱等途径反映教师有讽刺挖苦学生、对家长不尊重、同事之间不团结、言谈举止不文明、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属实,每人次酌情扣5-10分,扣完本项40分为止。
(二)管理人员系列
1.工作业绩(300分)
(1)基本工作(200分):
根据督查室督查考核结果将各处室、各学部按1:
2:
1的比例,分别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200、198、196分,即为处室、学部管理人员得分;所属学部得分的平均值即为级部主任得分;分管处室得分的平均值即为副校长得分。
(2)出色工作(100分):
在学段学分测试中,如学部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为优秀,则学部主任加记20分,学部副主任加记15分;如学部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为良好,则学部主任加记15分,学部副主任加记10分。
如级部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为优秀,级部主任、学部主任、学部副主任分别加记30、20、15分;如级部三级巩固率(综合巩固率)为良好,级部主任、学部主任、学部副主任分别加记20、15、10分。
第一次学段学分测试得分占40%,第二次学段学分测试得分占60%。
上级主管部门对口科室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处室,处室主任、副主任分别记30、20分;考核为良好的,处室主任、副主任分别记20、10分。
在本学年度中,因部门工作成绩突出,每有一次受到区市、市级、省级表彰奖励,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记10分、20分、30分。
其他情况按教师考评办法执行。
2.工作能力(250分)。
工作能力由分管副校长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核定。
(1)业务知识能力(50分)。
通过业务知识考试、理论学习等方式将管理人员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记50、49、48分。
(2)组织管理能力(150分)。
包括政策把握能力(10分)、语言组织能力(10分)、规划决策能力(10分)、组织实施能力(30分)、总结提高能力(30分)、管理协调能力(30分)、解决问题能力(30分)。
(3)业务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50分)。
①提报材料(10分),按时完成计划、总结等上报材料,每缺1次扣2分;②课题研究(5分),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通过国家、省和青岛市及学校相关部门鉴定,参与人员分别记5、3、2、2分;③科研论文(5分),在国家、省和地市级核心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分别记5、3、2分;④公开课(5分),参加省、市、县优质课比赛,获一等奖分别记5、3、2分,获二等奖分别记3、2、1分,出示省、市、县、校级示范课、公开课;分别记5、3、2、1分;⑤校本课程开发(6分),开发出由教科室审核合格的校本课程,每门记3分,每开设一门记3分(满6分为止);⑥专题讲座(4分),经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同意,举行专题讲座,每次记2分(满4分为止);⑦专业发展(1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成绩优秀15分,一般13分,无故不参加或完不成规定任务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分。
3.工作量(200分)。
能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记200分。
出现一次任务未按期完成扣10分,每有一次出色完成任务加记10分。
4.工作纪律(150分)
(1)出勤(100分):
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旷签1次扣1分,平日查岗不在1次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每学期事假2天内、病假5天内不扣分,超者事假、病假1天分别扣1分、0.5分(长期病休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请假1次扣1分,旷会1次扣2分。
(2)纪律(50分):
工作期间睡觉、上网看小说、看视频等与教学无关的情况发现1次扣1分,玩电脑游戏发现1次扣10分。
值班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扣5分,半小时以上酌情扣10-15分,无故不值班每次扣20分,上班(包含值班)期间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30-40分,造成重大损失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职业道德(100分)
(1)民主评议(60分):
包括领导评议(20分)、服务对象评议(30分)、部门内部评议(10分),使用教师和职员考评中的评议结果,不再另行组织评议。
(2)职业形象(40分):
学生或家长通过电话、网络、信箱等途径反映教师有讽刺挖苦学生、对家长不尊重、同事之间不团结、言谈举止不文明、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属实,每人次酌情扣5-10分,扣完本项40分为止。
(三)职员系列
1.工作业绩(300分)。
主要考评职员团结协作,集体创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处室工作上台阶的情况。
(1)本职工作(150分):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考评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按1:
2:
1的比例将本处室职员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150、140、130分。
(2)服务质量(100分):
督查室牵头组织的评议小组对各职员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工作人员分别记100、90、80分。
(3)创新性工作(50分):
处室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奖励,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均分别记10、8、6、4分,处室负责人分别记20、16、12、8分(以上级文件印发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各类表彰奖励均按最高项记分,不累计)。
2.工作能力(250分)。
主要考评职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服务水平、专业发展等方面内容。
(1)岗位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100分)。
通过考试、考查、评议等方式将职员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记100、98、96分。
(2)管理与服务能力(100分):
各处室每周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每有1项直接责任人扣10分,本处室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扣1分。
(3)业务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50分)。
①提报材料(10分),按时完成计划、总结等上报材料,每缺1次扣2分;②课题研究(5分),职员参与课题研究,通过国家、省和青岛市及学校相关部门鉴定,参与人员分别记5、3、2、2分;③科研论文(10分),在国家、省和地市级核心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分别记10、6、4分;④校本课程开发(6分),开发出由教科室审核的校本课程,每门记3分,开设每门记3分(满6分为止);⑤专题讲座(4分),经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同意,举行专题讲座,每次记2分(满4分为止);⑥专业发展(15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成绩优秀15分,一般13分,无故不参加或完不成规定任务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分。
3.工作量(200分):
各处室制定职员岗位工作职责(含领导交办和其他临时性工作),根据专(兼)职职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难易度等情况学期初确定工作量,并公示。
学期末,处室负责人根据专(兼)职职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确定其工作量得分,每有1项未完成扣20分,不服从领导安排或不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每次扣40分。
4.工作纪律(150分)
(1)出勤(100分):
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旷签1次扣1分,平日查岗不在1次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每学期事假2天内、病假5天内不扣分,超者事假、病假1天分别扣1分、0.5分(长期病休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请假1次扣1分,旷会1次扣2分。
(2)纪律(50分):
工作期间睡觉、上网看小说、看视频、干私活等,发现1次扣2分,玩电脑游戏,发现1次扣10分。
值班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扣5分,半小时以上酌情扣10-15分,无故不值班,每次扣20分,上班(包含值班)期间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30-40分,造成重大损失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职业道德(100分)。
主要考评职员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对服务对象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大局意识、服务观念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1)民主评议(60分):
①领导评议(30分),全体领导干部对职员进行民主评议,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30、27、24分。
②服务对象评议(20分),每学期组织一次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对职员进行民主评议,按1:
2:
1的比例,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20、18、16分;③部门内部评议(10分),每学期举行一次处室内部评议活动,按1:
2:
1的比例,将本处室职员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分别记10、9、8分。
(2)职业形象(40分):
师生通过电话、网络、信箱等途径反映职员服务态度不好、对师生不尊重、同事之间不团结、言谈举止不文明等行为,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每人次扣5-10分,扣完本项40分为止。
五、考评办法
(一)学校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校管办、三个级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教师考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教导处牵头,政教处及各级部共同参与,以级部为单位排序;职员考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负责,办公室牵头,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共同参与,以处室为单位排序;管理人员考评由校长负责,督查室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评议。
(三)各系列考评工作坚持日结日公示,周结周公示,月结月公示,学期末及时公示综合考评结果。
六、等次确定
(一)考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不超25%。
教学效果在同系列同一部门中不到前50%的不能评定为优秀。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确定为不合格:
1.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2.学生评议不满意率超过40%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6.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的;
7.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
考评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先选优、干部提拔、岗位聘任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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