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校园演讲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6305681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43.53KB
法律进校园演讲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法律进校园演讲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进校园演讲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本次活动,各班级内部进行比赛,每位同学都有参赛机会,各班选拔出1名同学代表班级参加比赛。
六、比赛说明:
为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本次比赛采用以班级级为单位。
由各班班主任参加评比。
具体安排如下:
各班推荐1名选手参赛,男女不限。
内容自选,但要以法制内容为宜,时间在3—5分钟。
七、评分标准:
1、满分为10分制。
2、内容自选,但要富有现实教育意义。
3、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表情丰富。
4、精神饱满、感情真挚,有创意的表演形式,表演得体。
5、仪表大方、自然。
6、脱稿独立完成,时间不超过5分钟。
7、每一位参赛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得出选手最后得分。
八、奖项设置
比赛以年级为单位:
九:
评委,各班班主任
第2篇:
法律进学校演讲稿
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法律进学校演讲稿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
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
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
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
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
历史不会说谎。
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
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
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
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
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
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
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
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
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
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第3篇: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3篇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一: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
大家好:
我是来自706班的杨诗雨,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进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所以,我们不仅要打击侵害校园犯罪,还要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
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
三是贪图享受。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
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
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
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
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
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
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我们要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最重要的是掌握自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出入随手关门,钱财要妥善保管;
二是旅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家长知道你去哪里,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三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
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学校也是一样的。
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都在龙岭这个美丽宁静的校园中。
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常规、礼仪、纪律方面做好,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我们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二: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
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
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
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
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
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结果应是:
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
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
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
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
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
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
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
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
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
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
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
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
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
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
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
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
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
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
亲情过剩。
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
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
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
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
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
或是一打一骂了事。
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
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
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
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
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
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
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
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
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
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
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
如:
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
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三:
法制进校园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
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争做合格高中生。
意大利伟大的诗人但丁说:
“道德常常能弥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永远也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
”作为社会一员,是“人”又是“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是“人”不是“才”,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危害;
是“才”不是“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震惊世界的马加爵事件就不幸的证明了但丁的哲理。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让去弥补道德的缺陷呢?
最主要最关键的就是要依靠“法”了。
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才能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
作为一名高中生,学习法律是现实社会形势所必需的。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
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法罪行为。
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学生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当我们的隐私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等受到侵犯时,我们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
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与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
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通过政治课上的学习,通过阅读一些法制方面的书籍,我们懂得了一些法律法规常识,我们要合理运用,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去多了解法律。
平日里,我们可以通过阅读法律书籍,收看法制电视节目。
这不仅能学习到法律知识,还能从中领悟到正确的生活态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最后希望我们全体同学从学习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做起,遵纪守法,严以律己,自尊、自强、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高中生。
谢谢大家!
第4篇:
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稿
篇一: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
为了能够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今天召开法制报告会,我认为很有必要。
这对提高未成年人思考道德水平和法制责任,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让法制走进校园,这对于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改善校园环境,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烈氛围,为我们绿春教育的良性发展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对未成年犯罪有关的法律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应该如何遵纪守法;
二是简要分析目前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三是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希望同学们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十七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据法律、依靠崇尚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氛围中。
法:
是体现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
法规相继出台。
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今天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吧过夜现象);
2。
携带管制刀具(如带匕首等);
3。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
强制向别人索要财务(在学生身上发生特别多,以大欺小)。
第十六条规定:
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的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规定:
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二条规定:
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律真凭实据,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规定:
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谢谢大家!
篇二:
大家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
小伟——河南省一个9岁的小学生,他非常想拥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当他高高兴兴地问求妈妈的时候,妈妈却用“考上了第一就买,考不上就比买”而冷冷地回答了他。
因为他从未考过第一,又太想看这本书了。
于是他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
敲诈邻居74岁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校园 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