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刑法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6314264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0.51KB
法硕刑法Word格式.docx
《法硕刑法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硕刑法Word格式.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下列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
A.甲将优抚资金10万元借给朋友购买股票,2个月内归还。
B.乙将价值10万万的防汛物资借给朋友建造住宅,半年后归还。
C.丙将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作自己开办公司注册资本金,1个月内归还。
D.丁将救济款项50万元用于本单位购买高级轿车。
22.下列行为中,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的有()
A.甲采用暴力制服某首饰店门卫,劫取大量首饰后,担心被门卫认出而将其杀害。
B.乙在抢劫某金店过程中,因金店门卫与之搏斗而杀死门卫。
C.丙将某银行动钞车押运员打死后取走现金100万元。
D丁抢劫一重病患者的治疗费用后,该患者因无钱治病而自杀身亡。
2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方式有()
A.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D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下列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中,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有()
A.以盗窃的方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B.以贿买的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C.明知是他人盗窃来的商业秘密而收买。
D.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25.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
A.决定某些犯罪的成立。
B.决定故意犯罪的既遂。
C.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
D.决定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三、简答题:
26~27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26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27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四、辨析题:
28小题,8分。
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28实施同样的行为就应当以同样的罪名定罪处罚,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
29小题,10分。
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
29刑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1试说明犯罪集团的成立要件;
2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
30小题,15分。
30.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
事实一:
2001年7月2日高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月9日将顾某出卖。
在7月20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另一名婴儿一直没有卖出去。
事实二:
高某听说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自己的上述事实,便带着10万元人民币,于2006年9月2日晚找到该县公安局分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局长任某(任某为高某父亲的战友,与高家关系甚密),请任某帮忙。
任某在收到钱款后答应“想办法”,后来任某找了个“理由”让办案人员对该举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处理而没有立案。
不久,任某调离了公安机关,高某因“事实”中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了向任某送钱的事实。
(1)“事实一”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为什么?
(2)“事实二”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3)“事实二”中任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2、A3.、C4、D5、C
二、多项选择题
21.、ABC22、BCD23、ABCD24、ABCD25、AC
三、简答题
26.【答案要点】
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其成立要件:
1起因条件:
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2时间条件:
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3对象条件:
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4主观条件:
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5限度条件:
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27.【答案要点】
1犯罪行为多样性;
2犯罪组织严密性;
3犯罪手段强制性;
4犯罪活动区域性;
5社会危害严重性。
四、辨析题
28.【答案要点】
这一说法是不完全准确的。
首先,不同的行为主体实施同样的行为,可能有些构成犯罪,有些不构成犯罪,有些构成其它的罪名;
其次,行为主体在不同的主观状态下实施同样的行为,可能构成不同的罪名,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最后,行为主体在实施了其他行为的情况下,比如其他重罪,就有可能以较重的罪名处罚。
五、法条分析题
29.【答案要点】
所谓犯罪集团,又称特殊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犯罪集团的成立,必须具有四个方面的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
(2)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
(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包括两类:
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
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犯罪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这里需要区分的是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首要分子分为两类:
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
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在犯罪集团中,除了首要分子是主犯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
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
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六、案例分析题
30.【答案要点】
高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其在拐卖过程中强奸顾某又强迫其卖淫的行为不单独构成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而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
高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的行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
高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某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高某主动交代向任某送钱的事实构成特别自首,对于其行贿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任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任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高某的财务,为高某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1一_2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
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
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人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
2.《刑法》第13条规定: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
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
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
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
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4.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
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
5.在抢劫犯罪中,犯罪时间()。
A.是抢劫罪的必要要件B.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
C.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D.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
6.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
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C.高等院校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对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7.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
A.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
B.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因素不同
C.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积极追求
D.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知情
8.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
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9.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是出现了不法侵害以外的危险
B.紧急避险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C.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小于或者等于所保护的利益
D.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一致
10.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对犯罪既遂,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B.犯罪既遂的法律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行为人没有实现犯罪的预期目的.也可以成立犯罪既遂
D.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就构成犯罪既遂
11.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A.甲为劫财而将受害人骗到预定地点B.乙为劫财而埋伏在阴暗处等候被害人出现
C.丙为劫财而在被害人饮料中投放麻醉药D.丁为劫财而购买了一把匕首
12.下列关于无期徒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对不满16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无期徒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不得折抵刑期
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适用假释
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0年以上
13.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犯罪过程中B.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
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前D.出现了损害结果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14。
甲、乙二人不约而同在同一商场内行窃,各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
下列对甲、乙二人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A.甲、乙二人是共同实行犯
B.甲、乙二人互为片面共犯
C.甲、乙二人互为间接正犯
D.甲、乙二人不构成盗窃罪共犯
15.甲、乙二人共同盗窃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销赃得款6万元,甲分得5万元,乙分得l万元。
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20万元处罚B.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6万元处罚
C.对甲按照盗窃6万元、乙按照盗窃l万元处罚D.对甲按照盗窃5万元、乙按照盗窃l万元处罚
16.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
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C.简单共同犯罪D.复杂共同犯罪
17.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继续犯的是()。
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5万元后逃匿B.乙非法剥夺武某人身自由10天
C.丙一夜之间盗窃同一住宅楼3户人家财物共5万元D.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受害人重伤且久治不愈
18.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
甲的犯罪属于()。
A.吸收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
19.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任何债务都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B.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C.在判处没收财产刑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
D.对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20.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
B.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C.因寻衅滋事而致人重伤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D.因寻衅滋事而致人死亡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二、多项选择题(21_-2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l.对犯罪客体按照其范围大小可划分为()。
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复杂客体
22.下列关于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有()。
A.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B.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既遂的必备要件
C.行为犯的既遂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D.危险犯的既遂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
23.下列犯罪行为中,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盗窃信用后冒名使用的
B.盗窃毒品后自己食用的
c.盗窃商业秘密再出卖的
D.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卖的
24.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A.贪污罪B.非法行医罪C.私放在押人员罪D.滥用职权罪
25.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
A.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
C.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
三、简答题(26_27小题。
每小题6分。
共12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6.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27.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四、辨析题(28小题。
8分。
28.请根据有关刑法原理和规定,对“无罪过就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29小题,10分。
29.《刑法》第213条规定: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试说明:
(1)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应如何理解本条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以本条所规定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简要说明理由。
六、案例分析题(30小题,15分。
30.猎人甲与同村妇女乙通奸而打算离婚,其妻坚决不同意,扬言如果甲提出离婚,将与甲同归于尽。
甲无奈,只得一方面佯装与丙和好如初,另一方面告知乙准备杀害丙而与之结婚,并让乙购买毒鼠用于毒杀丙,但乙多次寻购而无处购买。
此计不成后,甲又请巫婆丁施法术咒死丙。
一日,甲正在擦猎枪(注:
甲系合法持有该枪支,并接受过严格的枪支安全使用培训),丙赶集回来,兴致勃勃的站在甲身旁向甲介绍在集市上的所见所闻。
由于甲在擦枪时没有将枪中子弹退出,也没有关上保险,无意中触碰扳机走火致丙死亡。
案发后,甲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但辩称自己没有想到枪支会走火。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1)应如何认定甲、乙、丁行为的性质?
(2)应如何处罚甲、乙、丁?
刑法学(75分)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考点]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
[解析]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国境线以内的陆地以及陆地以下的底土)、领水(内水、领海及其领水的水床及底土)和领空(领陆、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
所以选项ABD中的行为都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
选项C中丙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公海行驶的外国轮船上,但结果却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应当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2.[答案]D
[考点]犯罪概念
[解析]根据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的一般定义的文字表述,犯罪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社会危害性,二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性。
这里的社会危害性是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行为且需要科处刑罚时才是犯罪。
只要刑法分则规定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一般不能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直接宣告无罪。
3.[答案]B
[考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解析]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同类客体是对直接客体的概括,而一般客体是对同类客体的概括。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整体。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
作为同一类客体的社会关系具有相同的或者相近的性质。
只有依据同类客体,才能对犯罪作科学的分类,建立严密、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一种犯罪可以同时侵害数个直接客体。
比如,抢劫罪既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人或物。
所以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
4.[答案]B
[考点]不作为
[解析]刑法理论上一般将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行为人构成法律专门规定的(实行行为本身)不作为犯,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常见的法定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如遗弃罪等。
不纯正不作为犯(或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例如,因不作为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等。
也就是说纯正不作为犯的行为只能表现为不作为,而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是不作为。
因此,选项B属于纯正不作为犯。
5.[答案]D
[考点]犯罪构成
[解析]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要件。
犯罪时间一般与犯罪的构成要件无关,但是在有些时候犯罪时间能够成为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比如,我国刑法中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就是把禁渔期规定为构成该罪的必备要件。
但是犯罪时间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
6.[答案]B
[考点]单位犯罪
[解析]单位犯罪是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而言的一个范畴,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成为单位犯罪,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不属于单位犯罪: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埘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实行的是两罚制。
因此答案选B.
7.[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方面
[解析]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是对危害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希望避免发生危害结果的,只是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
8.[答案]B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刑法学上认识的错误分为法律认识的错误和事实认识的错误。
法律认识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理解,包括客体的认识错误、对象的认识错误、行为交际性质的认识错误、工具的认识错误和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本题甲认为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属于法律认识的错误。
9.[答案]B
[考点]紧急避险
[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危险不仅包括不法侵害还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危险、动物侵袭等。
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说紧急避险昕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险的损害。
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以紧急避险的主体与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是不一致的。
因此选项D也是错误的。
10.[答案]D
[www.fashu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