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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谈判,1913年11月,沙俄政府与袁世凯政府发表了《中俄声明》。
《声明》承认外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外蒙取消独立;
《声明》同时还规定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不得驻军、不得移民,并逼迫中国承认外蒙的“自治权”《声明》实际上肯定了沙俄对外蒙的实际控制,但不管怎么说还是争取回了外蒙归属中国的形式主权,这也是袁世凯政府当时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
1915年6月7日,沙俄政府、外蒙当局和袁世凯政府三方又在外蒙的恰克图签订了《中俄蒙协约》,确认了1913年的《中俄声明》。
据此,1915年6月9日外蒙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
袁世凯为了巩固这一主权归属的法理基础,立刻册封外蒙活佛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了搞“独立”的有关人员。
外蒙的第一次“独立”就这样结束了。
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
新成立的苏维埃列宁政府虽然在1919年和1920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订的不平等条约,放弃从中国掠夺的一切。
但是,在外蒙古问题上,列宁政府依然继承了沙俄的衣钵。
以后的事态发展表明,列宁政府不想、也没有把外蒙古真正看做是中国的领土,而是试图在未来组建苏联时把外蒙变成隶属自己的一个卫星国。
1919年7月25日,列宁政府就外蒙问题发表声明说:
“外蒙古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它的一切权力属于蒙古国,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它的内政”。
并表示,列宁政府要求立即同外蒙古建立外交关系。
列宁政府没有想到的是,1919年11月7日,在苏俄建政两周年之际,外蒙当局突然致电中国北洋政府,要
求取消“自治”,恢复前清旧制。
几年前闹独立的外蒙古真想回归中国吗?
当然不是。
从外蒙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结构来看,当时要真正“独立”是没有相应的条件的,这决定了外蒙在经济上不是依附苏俄就是依附中国。
在脱离中国“自治”期间,外蒙是*沙俄的财政支持维持局面的,随着沙俄政府的垮台
、远东的沙俄残余势力自顾不暇、新生的列宁政府处于国内战争和严重的饥荒中,外蒙因此失去了来自苏俄的一切经济援助,于是导致了财政困难、社会混乱,民众反对“自治”声浪日益高涨。
库伦当局难以自保,只得求助于北京。
于是,北洋政府的总统徐世昌顺水推舟,派陈毅将军去库伦担任办事大员,与“大蒙古国”的博克多格根(活佛)政府进行谈判,签署了《改善蒙古未来地位64条》。
11月22日,北京政府中止了与外蒙当局的和平谈判并将陈毅召回北京,派铁碗将军徐树铮赴库伦向外蒙当局宣读了《中国大总统公告》,宣布中止外蒙古自治,废除1913年的《中俄声明》和1915年的《中俄蒙协约》。
北京政府在库伦设立了“中华民国西北筹边使公署”,由徐树铮领兵一万多在外蒙古驻防,并统筹蒙务。
中国军队驻守外蒙各地,完成了对外蒙古的统一。
至此,外蒙主权正式回归中国。
1920年中国国内陷入军阀混战之中,国家政令、军令处于完全失控状态,好象出现了春秋战国时代的诸侯割据的局面。
在直皖大战爆发期间,徐树铮率西北边防军精锐回北京布防,后战败于直系军阀。
战胜的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或将西北边防军收编,或遣散,造成了外蒙古中国兵力的空虚。
1920年夏,被任命为“蒙古镇抚使”的陈毅将军重回外蒙古,此时外蒙的形势已非常复杂。
1920年10月,俄国白俄军队恩琴残部在日本支持下窜至库伦一带。
1921年2月3日夜,恩琴残部攻占了库伦,中国军队被迫溃退至买卖城(今恰克图),买卖城成了中国军队驻守的最后一块外蒙土地。
在此期间,受俄国十月革命影响,外蒙的共产主义运动先驱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谋求创建独立的蒙古国。
1921年3月1日,“蒙古人民党”在苏俄境内成立。
苏俄为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建立“蒙古人民军”提供了大量武器装备,使之成为组建政权的基础。
1921年3月18日,“蒙古人民军”向驻守买卖城(今恰克图)的中国军队(高在田部)发起进攻,由于麻痹轻敌,被“蒙古人民军”打败。
3月19日,蒙古人民党在买卖城宣布成立“蒙古临时人民政府”,与在库伦的蒙古上层王公和俄国的恩琴“白匪”形成军事对峙。
1921年5月,斯大林借口白俄军队入侵外蒙(有一种说法是受蒙古人民党邀请),命令苏联军队剿灭“占领库伦的白军”。
7月初,苏联军队占领库伦
。
7月11日,外蒙古上层王公与蒙古人民党联合组建“蒙古人民革命政府”。
11月5日,外蒙古宣布成为“独立国”;
同日,苏联和外蒙古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
消息传到中国,北京政府的曹锟和吴佩孚以中国政府名义发布措词严厉的声明,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东北的张作霖也通电谴责俄国。
随后,张作霖独自发兵外蒙,与蒙俄军队作战,试图武力解决外蒙纠纷。
但由于张作霖害怕曹锟、吴佩孚借机出兵东北,在控制部分外蒙土地后(这些土地至今仍在中国辖区),就不敢贸然行事。
1924年6月,乔巴山宣布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以1911年作独立纪元年(就是第一次“独立”的时间),以7月11日为国庆日
,更名库伦为乌兰巴托(蒙语的意思是“红色勇士城”)。
以曹琨和吴佩孚为首的北洋政府对此十分愤慨,希望英、美等国出面干涉,但由于这些国家无论在地缘上还是经济上都与外蒙没有直接的利益,因此对外蒙“独立”未加过问;
当时中国国力衰弱,也无力进行武装干涉,所以对苏联支持的乔巴山“独立”只发表了措辞严厉的政府声明,宣布对外蒙独立不予承认。
为了保护这个傀儡政权,苏俄军队一直留驻到1925年3月。
这就是斯大林一手操纵的外蒙的第二次“独立”。
1927年,国民党在南京建立政权,蒋介石开始主政。
在蒋介石主政期间,苏联以放弃对中共的支持、承认蒋介石是“中国唯一合法的领袖”为条件,希望蒋介石承认外蒙的独立。
对此,蒋介石断然拒绝,并责令外蒙放弃“独立”。
从1924年至1949年,中国处于内战和抗日战争期间,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都没有能力去处理苏联庇护下的外蒙问题。
这时期的外蒙还是苏联单方面扶植起的一个傀儡政权,并不是一个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主权独立的国家,因此在法理上外蒙的主权还属于中国。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似乎要成为四大战胜国之一的中国,在外蒙古问题上却再一次遭到沉重打击。
历史仿佛无情地嘲弄了中国,中国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非但没有获取多少“成果”还丧失了17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含唐努乌梁海地区)。
二斯大林、罗斯福和杜鲁门在《雅尔塔协定》中出卖蒋介石
1945年2月,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在苏联的雅尔塔举行三国首脑会议,商讨在结束欧洲战争后对日作战问题。
罗斯福希望在欧战结束三个月后,苏联能够对日本宣战,具体的划分是:
美国主要负责与南太平洋诸国的日本占领军的作战并单独日本,苏联主要负责与占领中国和朝鲜的日本军队作战。
在商讨对日作战问题时,斯大林提出苏联对日作战的条件除了恢复沙俄在中国东北的权益外,还提出了“外蒙古的现状须予维持”的条件。
斯大林的这些要求,得到了罗斯福和丘吉尔的同意。
斯大林所说的“现状”就是指他一手操纵的外蒙的第二次“独立”的产物——乔巴山于1924年建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
从表面上看,苏联出兵中国东北的目标是消灭日本关东军,与中、美、英等同盟国一道,彻底摧毁日本的军事力量,结束战争,实现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
然而,如果揭开遮掩在苏联这一举措上的帷幔,从历史的角度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人们不难看到,对日宣战实际上是苏联实现其战后远东外交战略的起点,是实现(或者说是恢复)其在远东权益的既定方针。
而这一方针与沙皇俄国的远东战略目标是一脉相承的。
雅尔塔协定》是美国与苏联划分亚洲势力范围的产物。
罗斯福为了确保证美国在南太平洋的权益和对日本的单独占领,以牺牲中国的利益和维持外蒙现状为条件换取了斯大林的同意。
斯大林知道这是件很烫手的事,所以提出由美国出面通知中国政府,并向中国施加压力。
对于斯大林的这个要求,罗斯福满口答应并以条款的形式写进了《雅尔塔协定》中。
下面就是《雅尔塔协定》的全文:
“三大国关于远东问题的决定
1945年2月11日于雅尔塔
苏联、美利坚合众国极大不列颠三大国领导人同意,在欧洲战争结束而二至三个月后,苏联将参加盟国方面对日作战,其条件是:
1.维持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现状。
2.恢复1904年日本背信弃义的进攻所破坏的原属俄国的各项权利,即:
(甲)将库页岛南部及其全部毗连岛屿归还苏联;
(乙)大连商港国际化,并保证苏联在这个港口的优惠权益,苏联之租用旅恢复租借顺港为苏联海军基地
;
(丙)设立中苏合营公司,对通往大连的中东铁路及南满铁路进行共管,并苏联的优惠权益,而中国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
3.千岛群岛交给苏联。
经谅解,有关外蒙古及上述港口铁路的协议尚需征得蒋介石委员长的同意,根据斯大林大元帅的建议,统将采取步骤以取得该项同意。
三大国政府首脑同意,苏联的这些要求应在战败日本后毫无条件地予以满足。
苏联方面表示准备和中国国民政府签订一项苏中友好同盟协定,以期用武力帮助中国达到从日本枷锁下获得解放的目的。
约.斯大林
富兰克林.罗斯福
温斯顿.丘吉尔”
1945年5月22日,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以私人谈话的性质,首先向蒋介石详述了《雅尔塔协定》的内容。
蒋介石得知内容后,感到非常愤怒,却又无可奈何。
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
“阅此,但有痛愤与自省而已。
‘雅尔塔’果已卖华乎?
惟如此可以断定此次黑海会议俄国对日作战已有成议。
果尔,则此次抗倭战争之理想,恐成梦幻矣!
”尽管如此,蒋介石对新上任的美国总统杜鲁门还抱有幻想,希望杜鲁门出面维护中国的权益。
但现实却无情地粉碎了蒋介石对杜鲁门的幻想。
从解密的美国外交文件中,可以得知:
6月9日,杜鲁门向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发出了如下通知(全文):
“你已经知道2月里达成的协议,总统将采取措施使蒋介石赞同苏联政府的下列承诺。
斯大林希望于7月1日之前在莫斯科与宋(子文)直接讨论他的提议。
1.斯大林曾向我们作出明确的声明,他将竭尽全力促成在蒋介石领导下的统一。
2.战后将继续由蒋领导。
3.他需要一个统一稳定的中国,全东北地区由统一的中国控制。
4.他对中国没有领土要求,为对日作战而进入一切地区的苏联军队,将尊重中国的主权。
5.为了便于中国在东北地区组织行政机构,他将欢迎委员长派代表到进入东北的苏联军队中去。
6.他同意美国在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
7.他同意朝鲜由中、英、苏、美四国共管。
苏联参加对日战争的条件如下,如果同意这些条件,苏联将于8月发动进攻:
(《雅尔塔协定》中的条款,略。
)
罗斯福总统在雅尔塔同意支持苏联的这些要求,如果它参加对日作战。
我也同意这种安排。
已告之宋子文
此则消息。
兹指示你在6月15日向蒋介石提出此事,并竭尽全力取得他的同意。
”
6月15日,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奉杜鲁门之命,将美国建议中国政府与苏联政府达成协定的纲要函告了蒋介石。
根据台湾方面公布的外交文件,赫尔利函告全文如下:
“斯大林大元帅曾向吾人作下列之肯定表示:
(1)彼决尽其所能促进中国在蒋委员长领导下之统一。
(2)战事结束后中国应由蒋委员长继续领导。
(3)彼所欲望者乃为一统一安定之中国,并愿中国控制全满洲,为其领土之一部分。
(4)彼对中国无领土要求,凡苏联部队因进行对日作战而进入中国地区时,彼决尊重该地区之中国主权。
(5)彼欢迎蒋委员长派遣之代表协同苏军进驻满洲,俾使在满洲之行政工作得以顺利组织。
(6)彼同意美国对华之‘门户开放’政策。
(7)彼同意韩国由中、英、苏、美四国共同托管。
以下为苏联参加对日作战之条件,倘能全部同意,苏联即可于八月开始攻击(《雅尔塔协定》中的条款从略)。
苏联为参加对日作战所提出以上各种要求,罗斯福总统在雅尔塔会议时曾同意予以支持,杜鲁门总统现乃同意支持。
”从上述外交文件中不难看出,杜鲁门完全继承了罗斯福在雅尔塔对斯大林的承诺,继续对蒋介石施加巨大的外交压力,逼迫蒋介石出让中国的国家利益,接受斯大林提出条件。
美国和苏联在中国问题达成的默契实际上是:
美国承认苏联在满洲和外蒙的权益,苏联承认美国在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也就是承认美
国对中国内地的实际控制)。
对中国的这种瓜分,都是在“把中国从日本侵略的枷锁下解放出来”的冠冕堂皇的幌子下进行的。
迫于美国的巨大的外交压力,蒋介石只得派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偕蒋经国等一行14人赴莫斯科,与斯大林和莫洛托夫直接谈判。
三蒋介石对斯大林的重大让步和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
1945年6月30日,宋子文、蒋经国等一行14人于下午3时25分抵达莫斯科,与斯大林、莫洛托夫、苏联驻华大使彼德罗夫等正式开始了中苏缔约谈判。
会谈一开始,中苏就在外蒙问题上出现了僵局。
在7月2日的会谈中,斯大林正式提出了外蒙古独立的要求。
对斯大林公开提出分离中国领土、扩大苏联势力范围的要求,宋子文深感震惊。
虽然,在《雅尔塔协定》的条约“外蒙古维持现状”的提法可有各种解释,但无论是蒋介石还是宋子文都没有意识到,斯大林会利用这一条款要求外蒙古独立。
在以前的苏俄政府与中国历届政府签订的协定中,无论怎么扩大外蒙古的“自治权”,但都明确地承认外蒙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宗主国地位。
因此,直到与斯大林会谈之前,蒋介石、宋子文等人,都没有对外蒙古问题上可能出现的重大分歧有所准备。
为了打开僵局,宋子文于7月3日向蒋介石建议做如下让步:
第一种方案:
与苏联订约,在同盟期间,准其在外蒙驻军。
第二种方案:
给予外蒙古高度的自治,并准苏联驻军。
第三种方案:
授权外蒙古军事、内政、外交自主,但与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及英联邦自治领地性质不同,如果给予外蒙古苏联加盟共和国或英联邦自治领地那样的地位,外蒙古在短时期内可能宣布脱离中国。
上述三种方案中无论哪一种,宋子文都是有外交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外蒙古不得独立。
宋子文还向蒋介石提出:
如果斯大林坚持外蒙古必须独立,国民政府将不得不中止与苏联政府的交涉。
然而,蒋介石在得悉斯大林的要求后,于7月6日致电宋子文同意斯大林提出的外蒙古独立的要求。
根据台湾方面公布的外交文件,蒋介石发给宋子文的电报全文如下:
“外蒙独立问题关系于我国前途之成败,实等于我东三省无异,若我国内(包括东北与新疆)真能确实统一,所有领土、主权及行政真能完整无缺时,即外蒙独立或可以考虑,以扶助各民族真正独立乃为我立国主义之精神也。
”蒋介石和宋子文虽然都主张在外蒙古问题上违心地向斯大林的要求让步,但还是有区别的:
宋子文主张尽可能让步,但底线是外蒙古不得独立;
蒋介石则为了换取斯大林在东北、新疆、中共问题上的承诺,原则上同意外蒙古战后独立。
7月7日,宋子文再次与斯大林会谈。
宋子文没有向斯大林透露蒋介石电报的内容,在会谈中与斯大林唇枪舌战,在外蒙古独立的问题上始终不松口。
7月7日的会谈后,蒋介石又连续给宋子文发来两份电报,强调只要对以下两个问题斯大林如果能明确承诺,中国可以同意外蒙古战后独立:
第一,斯大林承诺保证东北领土、主权及行政之完整。
第二,斯大林“今后不再支持中共与新疆匪乱”。
宋子文7月8日收到蒋介石的这两份电报后,尽管内心不同意,但还是电复蒋介石“当照办”。
7月9日,宋子文与斯大林再次会谈中,将复蒋介石电报的内容转告了斯大林。
斯大林对蒋介石的复电,“甚表满意,并同意于战败日本后,再宣布。
”至此,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已成为不可逆转之势。
8月6日至8月11日,开始了中苏第二阶段的会谈。
为了免当历史上不光彩的角色,宋子文断然辞去了兼任的外交部长职务。
蒋介石任命王世杰为新任外交部长,随同宋子文赴莫斯科继续第二阶段的会谈。
8月14日,王世杰和莫洛托夫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和相关的附件上签字。
就是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和相关的附件的全文:
“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愿以同盟及战后善邻合作、加强苏联与中国素有之友好关系,又决于此次世界大战抵抗联合国敌人侵略之斗争中,彼此互助,及在共同对日作战中,彼此合作,以迄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又为两国及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人民之利益,对于维持和平与安全之目的表示其坚定不移之合作志愿,并根据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联合国共同宣言,一九四三年十月三十日在莫斯科签字之四国宣言及联合国国际组织宪章所宣布之原则,决定签订本条约,各派全权代表如
左: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特派外交部部长王世杰;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外交人民委员部部长莫洛托夫;
两全权代表业经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约定
条款如左:
第一条缔约国担任协同其它联合国对日本作战,直至获得最后胜利为止,缔约国担任在此次战争中彼此互给一切必要之军事及其它援助与支持。
第二条缔约国担任不与日本单独谈判,非经彼此同意不与现在日本政府或在日本成立而未明白放弃一切侵略企图之任何其它政府或政权,缔结停战协定和约。
第三条缔约国担任在对日本作战终止以后共同采取其力所能及之一切措施,使日本无再事侵略及破坏和平之可能。
缔约国一方如被日本攻击不得已而与之发生战争时,缔约国他方应立即尽其能力给予该作战之缔约国一切军事及其它之援助与支持。
本条一直有效,以迄联合国组织经缔约国双方之请求,对日本之再事侵略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
第四条缔约国之一方,担任不缔结反对对方之任何同盟,并不三加反对对方之任何集团。
第五条缔约国顾及彼此之安全及经济发展之利益,同意在和平再建以后,依照彼此尊重主权及领土完整与不干涉对方内政之原则下,共同密切友好合作。
第六条缔约国为便利及加速两国之复兴及对世界繁荣有所贡献起见,同意在战后彼此给予一切可能之经济援助。
第七条缔约国为联合国组织会员之权利及义务,不得因本条约内所有各事项之解释而受影响。
第八条本条约应于最短可能时间批准,批准书应尽速在重庆互换。
本条约于批准后立即生效,有效期间为三十年。
倘缔约国任何一方不于期满前一年通知愿予废止,则本条约无限期继续生效;
缔约国任何一方得于一年前通知对方终止本条约之效力。
为此两国全权代表将本条
约署名盖章,以昭信守。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中文俄文各缮两份,中文俄文有同等
效力。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全权代表王世杰(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全权代表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莫洛托夫(签字)”
下面是国民党政府与苏联政府有关外蒙独立部分的换文:
“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之换文(节选)
(乙)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接准阁下照会内述: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述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外蒙)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莫洛
托夫(签字)”
据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上述换文,1945年10月20日在苏联军队的严密监视下,外蒙古乔巴山当局操纵了所谓的“公民投票”。
根据投票结果,外蒙古当局宣布了独立。
1946年1月5日,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向新闻界发布如下公告:
“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并由行政院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特此公告。
1952年10月13日,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中,对丧失外蒙古作了如下检讨:
“战后情势的发展,竟不出我们预想之外。
我们中央处于这样的内忧外患交相煎迫,而国内社会、经济、在长期抗战之后,更是百孔千疮,随时可以发生危险的局势;
在这种局势之下,自然要求一时之安定,以从事复员建设。
当时我个人的决策,就是要求战后确保胜利战果,奠定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基础,必须求得二十年休养生息,和平建设;
只要能够争取这一个建设机会,那就是任何牺牲,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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