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章程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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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法章程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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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法章程范文
a;不知道你对公司法章程范文是否有所了解呢?
那你知道它的内容有哪些书写要求吗?
下面为你整理了一些公司法章程范文,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司法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设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管理机制,规范本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企业,其行为受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址: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
30万元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20__年6月6日至20__年6月6日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
法律、法规未经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住址和身份证明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的权利:
1.股东对其出资享有所有权;
2.股东按其出资比利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优先认缴;
3.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会报告,监督公司经营,提出建议质询;
4.股东可依法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5.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6.公司终止后,依法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在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4.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注册资本的10%违约金。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各股东出资合计人民币30万元,以此作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股东的出资额:
出资1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1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各股东应在本章程签字之日起7日内缴清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三条股东转让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能购买该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它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职权第十四条股东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董事由2人组成。
董事:
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董事任期每届不得超过三年,但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届期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六条全体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8.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解决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
2、检查股东决议执行情况,并向全体董事报告;
3、指导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
4、提名经理人选;
5、全体股东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执行董事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授权其他董事负责。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全体董事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经理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议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设置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股东会议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1人,监事成员由骆之强组成,监事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产;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监督;
3.当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财务会计,审计及利润分配第二十二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以及税收的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制定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十四条公司会计应认真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及上一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提交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人员,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依法缴纳税款。
第二十七条利润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弥补上年度的亏损,然后按下列比例分配:
1.提取公积金10%
2.提取公益金5%
3.支付股利3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以上各项分配比例,全体股东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
发展需要调整。
第二十八条股利每年支付一次,按各股东的股份占注册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在公司年终决算后执行。
第九章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用职工,并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报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的职工予以处分直至辞退或者开除。
第三十二条公司招聘的职员有辞职的自由,但须在辞职前可一个月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去,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四条公司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与公司效益及个人表现相挂钩。
对为公司做出贡献,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章公司终止与清算第三十五条公司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终止。
1.因遇有特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受到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的;
2.经营失误,导致严重亏损而破产的;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4.股东大会决议终止;
5.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6.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第三十六条公司终止时的清算终止时的清算,其清算组织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织应在决定终止时的十五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成立。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织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理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九条清算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
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四十条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公司清算后的财产,应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一章章程的修改,解释和终止程序第四十二条公司可根据需要修改章程。
第四十三条公司如出现变动因素,致使公司章程需要修改时须由全体股东提出修改章程条款,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报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备案。
第四十四条公司章程修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终止日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之日。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全体股东。
第十二章附则第四十七条公司不接受任何破产股东因债权而提出接管公司的财产及其它利益的要求,但破产股东在本公司的股份和权益,可经股东会会议转让。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议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公司全体股东审议通过,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20__年6月3日公司法章程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共同出资,设立资中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___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
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游业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4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1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的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股东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的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或主持。
2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经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或支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为朱美静,股东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股东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有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或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一人为叶燕。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4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股东、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股东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股东、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起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永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4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公司法章程范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铜鼓县正清旅行社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定江东路步行街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旅行信息咨询、工艺品、特产、办公用品销售、旅游观光服务、旅游资源及旅游景点的开发利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
曹玉东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人民币现金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
2021.01.02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公司下设经理一人。
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条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公司下设监事一人。
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八条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议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
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第二十一条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l、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
4、破产。
第二十二条清算办法,本公司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者公舌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缴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万案,并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从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继续经营,须经股东会决定,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定边县吉顺达机械工贸有限公司聘用经理的证明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决定聘用为____本公司经理。
此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股东签字:
年月日定边县吉顺达机械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委派的证明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条件和本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委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享有执行董事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股东签字:
年日月关于公司法章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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