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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巨额和持续的对外军事开支和资本输出,使大量美元流入外国工商企业、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手中,它们将这些美元存于欧洲各国银行中套取利息。
特别是1971年8月15日美国宣布停止美元与黄金兑换后,促使更多的美元流入欧洲市场。
此外,石油美元(oildollar)的出现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1973年爆发第一次“石油危机”起,西方各国就陷入了结构性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困境。
由于油价上涨,西方工业国与非产油的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逆差严重,它们不得不进入欧洲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寻找国际资金。
另一方面,“欧佩克”的国际收支顺差极度膨胀,为了寻找有利可图的投资场所,这笔巨额石油资金源源不断的流入了欧洲、美国,形成了“石油美元”的回流。
“石油美元”的回流是以石油输出国在西方工业国的银行存款和直接投资形式实现的。
仅1973年至1976年间,石油输出国组织在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存款已从100亿美元增到540亿美元。
欧洲银行(Euro-banks)将大部分石油美元存款贷款给面临国际收支逆差的石油进口国,欧洲银行在石油美元回流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4.欧洲货币市场的扩展——亚洲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1968年10月,设在新加坡的美国银行最先获准设立一个亚洲货币单位(AsiaCurrencyUnit),主要业务是吸收非居民的外币存款,为非居民进行外汇交易,从事资金信贷以及开立信用证,经营票据贴现等各种离岸金融业务。
到1970年,新加坡又批准了以花旗银行为首的16家银行经营境外货币业务。
至此,亚洲离岸金融市场初步形成。
新加坡亚洲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极大的刺激了港英政府,香港在整个70年代都在加快步伐发展亚洲货币市场:
1973年取消外汇管制;
1974年实行浮动汇率制并开放黄金市场;
1978年3月取消1965年以来禁止外国银行进入香港的限制;
1982年2月取消对外币存款利息收入15%的预扣税使美元存款迅速增加,成为重要的亚洲离岸金融中心。
截止1994年3月底,香港离岸金融市场资产规模达到5520亿美元,仅次于纽约、伦敦、和东京。
1977年7月,马尼拉正式开放离岸金融业务。
1984年7月,台湾的离岸金融市场在台北建立并开始运营。
1986年12月1日,日本东京离岸金融市场(JOM)开业。
当时有包
括69家外资银行在内的181家银行获得大藏省批准开展离岸业务。
1990年10月,马来西亚宣布纳敏国际离岸金融市场正式成立,目前已进入有效地实质运转阶段。
1992年9月16日,泰国政府宣布在曼谷设立“曼谷国际银行便利”(BIBF),欲意开发在泰国的国际贷款业务,降低国际贷款的资金成本。
到1995年4月,已有42家国内外银行正式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1999年5月,新加坡政府在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方面又有新举措,公布了酝酿已久的开放银行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在5年时间内逐步向有实力、管理良好的外国银行开放新加坡国内市场;
(2)加强对本地银行的监管;
(3)取消外国银行在本地银行不享有40%以上股份的限制,但当增加的股份超过5%、12%和20%时须分别获得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5.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各国政府纷纷提高税率,大规模的私人企业和巨额收入者为了减轻税收的负担,往往要寻求一个可以合法避税的地方。
与此同时,若干小国或海岛为了繁荣经济,往往用减免所得税及其他税负的方式吸引国际资金,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离岸金融中心——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
这类离岸金融中心分布很广,但是因其构成国际金融与外汇市场的条件都不具备,所以多为簿记型中心(PaperorBookingCenters)而国际间交换的功能仍然要依赖伦敦、纽约、法兰克福等功能型中心(FunctionalCenters)。
6.美国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BankingFacility简称IBF)的创立突破国际离岸金融的传统概念
有关货币游离于货币发行国之外是传统离岸金融的一大特点,但美国IBF的创立改变了这一特征。
1981年美联储批准在纽约设立纽约离岸金融市场,成为国际银行设施,并于同年12月开始营业。
IBF是指在美国银行或美国境内的外国银行的分行、子行或埃奇公司开立的一套银行帐簿。
它具有以下特点:
(1)所有获准吸收存款的美国银行、外国银行均可申请加入IBF,在美国境内吸收非居民美元或外币的存款,与非居民进行金融交易;
(2)该市场交易享受离岸金融市场的优待免除适用美国其它金融交易的存款准备金、利率上限、存款保险、利息预提税等限制和负担;
(3)IBF的交易严格限于会员机构与非居民之间;
(4
存放在国际银行设施账户上的美元视同境外美元,与国内美元账户严格分开。
IBF的创设开辟了在货币发行国境内设立离岸金融市场开展离岸金融交易的先例,从而打破了传统的离岸金融中有关货币游离于货币发行国境外的这一特点。
在IBF背景下,离岸中的“岸”已不再与国境等同,而实际上是指一国国内金融的循环系统或体系。
有关金融活动离开这个系统或体系,从而不受该国对国内一般金融活动所实行的规定、制度限制和制约,就构成离岸金融;
否则,就不构成离岸金融。
二、欧洲美元市场发展的原因
20世纪年代以后,特别年代以来欧洲美元市场迅猛发展,其主要原因有:
1.生产和资本国际化,加快了跨国公司的发展,而跨国公司贸易和生产活动遍布世界,需要日益增多的短期资金融通,也需要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挑拨资金,或通过金融机构获得中长期资本以更新设备和技术。
跨国公司既为欧洲货币市场提供了资金来源,又给欧洲货币市场创造了繁多的业务机会。
因此,欧洲货币市场正是伴随跨国公司的巨大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的。
2、美国的金融政策的限制。
首先,根据美国联邦备银行的Q字条例,美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限定的利率,而国外的欧洲美元则不受此限制,导致美国国内资金纷纷流向欧洲。
其次,根据M条例,美国商业银行要向联邦备银行上交一定比例的存款准备金,而国外的欧洲美元则不须交纳存款准备金。
此外,为限制资本外流,美国政府于1963年采取对购买外国证券的美国居民征收利息平衡税的措施,使得跨国公司不得不转向欧洲美元市场融通资金,从而大大促进了欧洲美元市场的发展。
3.欧洲实行各国货币自由兑换。
西欧主要国家从1958年12月开始,允许出口商和银行拥有外币资金,主要是美元资金。
当时,美元是国际间主要的支付与储备货币,西欧各国解除对外汇的管制,就意味着各国货币可以自由兑换美元。
这些措施使得欧洲银行的美元存放业务迅速增长,同时也促进了美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大量增加。
进入70年代以后,欧洲货币市场进一步发展。
无论从该市场上的资金供应方面,还是从资金需求方面来看,都在迅速增加。
4.美国国际收支逆差不断扩大。
自1950年起,美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就开始现逆差。
1958年以后,国际收支逆差进一步扩大,到1971年8月,面对不断恶化的国际收支和美元危机的威胁,美国被迫宣布停止覆行美元兑黄金的义务。
这样就在美国境外,主要是西欧各国的银行里积存了大量的美元,从而为欧洲美元市场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促进了欧洲美元信贷的投放。
通过信用膨胀,反过来又刺激欧洲美元市场的交易活动不断扩大。
5.美国政府对欧洲美元采取纵容态度
境外美元的出现,是逃避美国金融政策法令的一个结果,但美国当局对此又采取了一种纵容的态度。
大家知道,二战后一直到1971年8月15日以前,美国对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承担美元纸币兑换成黄金的义务。
大量美元在境外辗转借贷存储,不须换成外币,这就减少了流入外国中央银行或政府的可能性,从而减轻了美国政府兑换黄金的压力,对美国减少黄金储备有缓冲作用,并为美国转嫁其通货膨胀开辟了新途径,对美国又有利。
但另一方面,境外美元的存在,逃避了美国政府的法令管制,对减缓美元危机不利。
所以,美国当局权衡之下,还是采取纵容放任的态度
三、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发展模式)
金融中心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国内金融中心、地区性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
对于离岸金融中心,可以根据其功能和业务管理分为四类:
(一)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中心,也称一体型中心。
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是指离岸金融市场业务和所在国的国内金融市场业务不分离。
这种类型离岸金融的交易币种是市场所在地国家以外的货币,参与者同时经营在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但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必须缴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款,而且金融监管机构严格控制“全面业务”执照的发放量。
所以在这类市场上,在岸业务远远小于离岸业务规模。
其市场主体包括居民和非居民。
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的目的在于发挥两个市场的资金和业务的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作用。
这一类型中心的典型是伦敦和香港。
(二)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是专为进行非居民交易而人为创立的市场。
这种类型的市场具有同国内市场相分离的特征,表现为管理当局对非居民交易予以金融和税收的优惠,对境外资金的流入不实行国内的税制、利率限制和存款准备金制度,但对非居民交易与国内账户必须严格分离,禁止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
典型的是纽约、新加坡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
(三)分离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
分离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本来也是为非居民进行金融交易而设立的市场,它与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有相似的特征,但它允许部分的离岸资金流入国内金融市场,并允许居民参与离岸交易,但禁止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
典型的地区是马来西亚纳闽和泰国曼谷。
(四)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是指其本身并不经营投融资业务,只从事信贷投资等业务的转账服务的离岸金融市场。
在这里进行交易的公司其目的只是逃避高额税收或金融管制。
典型地区是巴哈马、开曼群岛
离岸金融与传统金融市场的区别
虽然学者们对离岸金融定义表述不同,但都把握了离岸金融的特点。
离岸金融同传统的国际金融相比有着重要的区别:
首先,交易主体不同。
传统的金融市场上的交易主要是两类:
境内债权人与境外债务人之间的交易,而在离岸金融市场上,主要是境外债权人与境外债务人的交易,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均为非居民,具有离岸性。
正是基于此项原因,学者们普遍认为离岸金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甚至有学者认为它是国际金融市场的核心内容,而在岸金融基本上仍是具有“一国性质的”,是一国金融市场的延伸。
其次,市场构成不同。
离岸金融市场的构成主要是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市场所占的比重很小。
而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债券、股票、保险市场同传统的信贷市场一同构成主体市场,尤其是在近几十年,随着国际金融市场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信贷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所占份额有下降趋势。
再次,适用法律政策不同。
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因其性质上仍属于一国金融的范畴,所以其必须遵守市场所在地的法律政策。
而离岸金融市场因其具有离岸性,其适用的法律政策往往独立于市场所在国法律政策之外,自成体系。
虽然也受到市场所在地、货币发行国、国际机构主体的监管,但是他却几乎不受任何政府的直接完全的控制。
正是因为具备这些特点,离岸金融才得以迅猛的发展壮大起来。
欧洲货币市场按其业务可分为欧洲短期信贷市场、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和欧洲债券市场。
(一)欧洲短期信贷市场
欧洲短期信贷市场形成最早,规模最大,其余两个市场都是在短期信贷市场发展的基础上衍生形成的。
这个市场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借贷期限短。
欧洲短期信贷市场的交易大部分是按日计算的短期放款。
一般为7天、30天、90天、180天、最多不超过1年。
3个月期以内的借贷业务较多,3个月至1年期的交易较少。
其中隔夜交易比例相当大,虽然期限很短,但对维持银行资金周转与国际金融市场正常运行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借款数额较大。
欧洲货币市场上每一笔交易额都很大,一般以25万英镑为起点,多者高达数百万英镑。
所以欧洲短期信贷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金融机构、跨国公司、政府机构及国际金融机构。
第三,欧洲货币市场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ondonLnterBankOfferedRate,LIBOR)是国际信贷市场的基础,许多国际借贷业务都以LIBOR附加一定的利息来确定。
第四,欧洲利率一般略低于国内市场,一般0.23%~0.5%之间。
存贷款利率差小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营境外货币的银行免交存款准备金。
第五,条件灵活,选择性强。
短期资金的期限、货币种类、金额、交割地点以及利率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发生在银行同业之间的拆借一般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无须提供抵押品。
(二)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
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主要从事借贷期限1年以上的业务活动。
国际银团贷款,或称辛迪加贷款,是欧洲资本市场上中长期信贷的典型形式。
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银行牵头,由几家甚至几十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共同筹措并联合提供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贷款。
⒈辛迪加贷款的形式。
辛迪加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银行团贷款,即参加银行团的各成员行直接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贷款的具体工作由各贷款银行在贷款协议中指定的代理银行统一管理。
更多的贷款是间接银行贷款,即辛迪加贷款。
辛迪加贷款的银行团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牵头银行、代理银行和参加银行。
牵头银行负责与借款人谈判,项目确定之后,由牵头银行将参加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参加银行;
这些参加银行负责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
代理银行负责具体事务工作,包括负责监督管理贷款项目的实施。
⒉辛迪加贷款的特点。
辛迪加贷款具有很多优点,首先,由于参加辛迪加贷款的银行很多,每个参加需要对某个项目提供贷款总额的一个百分比,如果该项目在运转过程中出现问题,每个银行个体只承担部分风险,有利于风险的分散,同时数家银行共同承担某一个项目,也减少了同业之间的竞争,达到参加银行共同分散风险,共同获取利润的目的。
其次,对于借款人来说,借款项目通常需要资金量大,期限长,这是某一家银行难以承担或不愿意承担的项目。
辛迪加贷款的形式使贷款金额分割给不同的银行来承担,或者说从期限上分割成不同的银行提供不同时期的贷款额度,大大便利了借款人的筹资。
第三,借款人只需委托银行即可得到大笔借款,在整个贷款其间也只需同代理银行打交道,十分便利。
第四,辛迪加贷款可以承担贷款数额巨大、期限长的项目,一般贷款为5~10年,或多或10年以上,但要求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⒊辛迪加贷款的利息和费用。
辛迪加贷款的成本由利息和费用两个部分组成。
辛迪加贷款的利息是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为基础,再加上一个附加利率构成。
一般而言,附加利率比较稳定,而LIBOR经常波动。
由于伦敦各主要银行都提供出自己的LIBOR,因此用那种LIBOR作为辛迪加贷款利率要由借贷双方研究而定。
通常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寻求各主要银行报价中的最优价格;
第二,选择几家参考银行的报价,折算出平均利率;
第三,将贷款银行与主要银行的平均利率作为贷款利率。
第四、由贷款银行单独确定。
国际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一般采用可调整利率机构,即利率在一定时期保持不变,但每隔岸3~6个月就要按照市场利率进行调整,实际是按期调整的浮动利率。
附加利率要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贷款风险程度、贷款期限、市场资金供求、金额大小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为1%左右。
辛迪加贷款的费用大体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管理费、代理费和承担费。
管理费,是借款人支付给辛迪加贷款牵头银行的佣金,是对牵头银行成功组织辛迪加贷款所支付的报偿。
管理费一般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一次或分次支付,费率一般为总额的0.5~2.5%。
代理费是支付给代理行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辛迪加贷款有一家代理银行,负责贷款其间与借款人之间的各项具体事务如邮政、通讯等。
具体业务费用实报实销,除此之外还要另外向代理行支付代理费,作为对代理银行提供服务的酬金。
一般代理费按照事先商定的金额支付。
承担费是借款人未能按期使用银团或贷款银行已经按贷款合约准备好的资金,给贷款银行造成影响而支付的赔偿性费用,一般费率为贷款总额的0.25%~0.75%。
这是为了促进使借款人积极有效地利用贷款,也不妨碍贷款银行有效地运筹资金。
(三)欧洲债券市场
欧洲债券市场是指从事由国际辛迪加承保的、在面额货币国家以外发行和交易国际债券的业务活动。
欧洲债券是指发行人在本国之外的市场上发行的,以发行所在地国家之外的货币面值的债券。
如美国人在法国发行以英镑为面值的债券。
欧洲债券有以下特点。
第一,欧洲债券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
欧洲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地点和货币单位分别属于不同国家。
第二,欧洲债券实际上是一种无国籍债券,它的发行人通常是政府机构、大公司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欧洲债券的发行不受任何政府的管辖,是一种完全自由的债券。
欧洲债券可以同时在几个国家发行,多数国家对发行期限和数量没有限制,也不需要发行前的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欧洲债券了出售通常是通过国际辛迪加承包后再进行分售。
第三,欧洲债券市场有容量大、发行灵活、发行成本低、品种多、流动性高、利息不纳税等优点。
第四、欧洲债券的利率高于银行存款的利率,一般为固定利率,但在欧洲债券市场浮动利率债券也不断增加、债券的利率水平视不同时期、不同货币单位、不同发行单位而有所差异。
五、欧洲货币市场的作用和影响
欧洲货币市场形成以后,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两方面的。
(一)欧洲货币市场的积极作用
欧洲货币市场形成以后,对世界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欧洲货币市场作为战后最大的国际资金市场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很多国家正是依靠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解决了国内生产建设资金短缺的难题,使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其次,欧洲货币市场为国际收支逆差国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缓和了世界性的国际收支危机。
由于世界性石油危机、国内的经济危机及产业结构等原因,有些国家常常出现国际收支逆差,而欧洲货币市场雄厚的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各国为弥补国际收支赤字所需要的资金,从而缓和了世界性的国际收支危机。
第三,欧洲货币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打破了各金融中心之间相互独立的状态,形成了国际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这种一体化有利于降低国际间资金流动的成本,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欧洲货币市场的消极影响
欧洲货币市场对世界经济发展除了有推动作用之外,还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第一,削弱了各国货币政策的效力。
欧洲货币市场的活动往往会使一些国家的金融政策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但国内的银行和企业却能从欧洲货币市场获得信贷,从而使国内紧缩政策的威力减弱。
第二,影响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
欧洲货币市场资金流动不受管制的特性,为外汇投机活动提供了方便,加大了汇率的波动幅度,从而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
第三,加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
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来源中,短期资金和同业拆借资金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欧洲货币市场中的很多贷款是中长期的。
这种短借长贷的运作方式加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存在着较高的负外部性和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缺陷,作为金融体系组成部分的离岸金融市场,亦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风险,其程度甚至比传统的金融市场更高。
具体来说,离岸金融市场蕴含着以下的风险因素:
首先,离岸金融市场增加了国际金融的脆弱性。
金融市场具有较高的负外部性,即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及其连锁反应将通过货币信用紧缩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对经济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
[4]而且金融市场的负外部性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自我放大,例如,某金融机构的倒闭可能会波及其他金融机构,甚至导致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引起市场动荡。
这一点在离岸金融市场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因为,离岸金融市场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存短放长。
离岸存款绝大部分是一年期以下的短期资金,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离岸贷款却趋于长期化,从而导致离岸金融市场上存在着货币借贷业务时间上的不平衡。
此外,放款的资金有时会通过银行多次转存,从而形成连锁式的借贷关系,一旦有某一环节不能清偿债务,或由于经济或其他非经济因素引起某一环节资金周转不利,往往会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连锁反应,引爆国际金融危机。
其次,离岸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构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的因素。
由于当今各国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导致汇价波动频繁,汇率起伏较大,加之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相对宽松,容易造成货币持有者在某个货币发生贬值时将其兑换成离岸货币,同样,也可能调用离岸货币购买即将升值的货币。
巨额的离岸货币就会在全球的汇市、股市、房市之间来回腾挪,加剧金融市场的危机,影响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世界经济的发展。
因此,有人指责,上万亿国际游资对历次国际货币危机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5]再次,离岸金融市场可能阻碍各国货币政策的推行。
离岸账户与国内账户的分离只是相对的,二者之间可能发生资金转移。
当一国采取紧缩政策,提高利率,限制资金投放时,国内机构可以通过离岸金融市场筹措到低成本的资金,从而有效规避国内紧缩货币政策的效应;
当一国采取宽松政策,降低利率,扩大国内信贷投放规模时,国内机构又可能将资金调往离岸金融市场以寻求较高的利息收入,使政府的扩张目的难以实现。
最后,离岸金融市场易成为洗钱的天堂,对国际经济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离岸金融市场中的避税港式离岸金融市场,因其严格的银行保密法、宽松的金融规则、自由的公司法而成为著名的洗钱天堂。
国际洗钱者利用这些离岸金融市场大肆洗钱,隐瞒、掩饰犯罪收益,不仅对单个国家造成严重的危害,而且在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下,对世界经济也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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