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MB 041026中空玻璃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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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江明波、邓新平、曾庆辉、江敏、赵渝生、宋良秀、梁成
批准/日期:
金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冰箱事业部酒柜、展示柜用中空玻璃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冰箱事业部酒柜、展示柜用途的中空玻璃门,如有其它需要时可参考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962夹层玻璃
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
钢化玻璃
GB11614浮法玻璃
JC/T486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QJ/MB04.015关于规范RoHS标识的操作指引
QJ/MB08.002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QJ/MB04.005钢化玻璃技术规范
3名词解释
3.1
中空玻璃
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结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制品。
3.2
边框
硬质PVC或铝合金经挤出成型或由ABS注塑一次成型。
3.3
中空玻璃门
由中空玻璃与边框构成。
4主要内容
4.1要求
4.1.1所用材料应满足中空玻璃门制造及性能要求。
4.1.1.1玻璃
a)可采用浮法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和压花玻璃等。
浮法玻璃应符合GB11614的规定,夹层玻璃应符合GB9962的规定,钢化玻璃应符合GB15763.2-2005的规定。
b)单层玻璃厚度规格:
3mm±
0.1mm、4mm±
0.1mm。
4.1.1.2密封胶
a)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应符合JC/T486的规定。
b)中空玻璃用塑性密封胶应符合有关规定。
4.1.1.3胶条
用塑性密封胶制成的含有干燥剂和波浪型铝带的胶条,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4.1.1.4间隔框
硬质PVC或金属间隔框,使用金属间隔框时应去污或进行化学处理。
4.1.1.5干燥剂
干燥剂质量、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4.1.1.6边框
边框的材料、成型、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边框表面处理分为塑料染色、表面处理、表面喷漆等。
4.1.2尺寸偏差
4.1.2.1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技术要求。
4.1.2.2两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4.1.2.3胶层厚度见图1
a)单道密封胶条厚度为A10mm±
2mm;
b)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B5mm~7mm。
图1
4.1.3外观
a)塑料门框无明显缩瘪、流痕、溶接痕、裂纹、条纹等不合格;
喷漆门框色泽均匀饱满,无杂质,在自然光线下,无发花露底现象
b)中空玻璃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
不应该有气泡,波浪状影条及超标准划伤。
镀膜玻璃划伤距周边80mm—100mm以内,宽度在0.1mm以下,长度≤5mm的轻划伤允许1-2条,玻璃划伤距周边80mm-100mm以内,宽度在0.1mm以下,长度≤20mm轻划伤允许1-2条。
4.1.4密封性能
4.1.4.120块4mm+12mm+4mm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格为合格
a)在试验压力低于环境气压10Kpa±
0.5Kpa下,初始偏差必须≥0.8mm;
b)在该气压下保持2.5h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初始偏差的15%。
4.1.4.220块5mm+9mm+5mm试样全部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为合格
0.5Kpa下,初始偏差必须≥0.5mm;
b)在该气压下保持2.5h后,厚度偏差的减少应不超过始偏差的15%。
4.1.5露点
20块试样露点均≤-40度为合格。
4.1.6高温高湿耐久性能
试样经循环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
8块试样露点≤—40度为合格。
4.1.7抗冲击性试验
a)型材冲击性试验:
表面不开裂
b)钢化玻璃冲击性试验:
见钢化玻璃技术规范QJ/MB04.005。
4.1.8漆膜附着力试验
经漆膜附着力试验方格内的漆膜应无脱落。
4.1.9跌落试验
跌落高度H见表1,试样经跌落试验后应无结构松动、损坏、漆膜开裂等影响外观和使用效果。
表1
玻璃门的质量kg
跌落高度m
质量<3
0.55
3≤质量<8
0.45
8≤质量
0.35
4.2试验方法
4.2.1中空玻璃门所用材料必须符合4.1.1的有关规定
4.2.2尺寸偏差
a)中空玻璃门长、宽、对角线和胶层厚度用钢卷尺测量;
b)中空玻璃厚度应由精度为0.001mm的仪器,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
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
4.2.3外观
以制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条件下,玻璃门正面600mm用肉眼进行检查。
4.2.4密封试验
4.2.4.1试验原理
试样放在低于环境气压10Kpa±
0.5Kpa的真空箱内,其内部压力大于箱内压力,以测量试样厚度增长程度及变形的稳定程度来判定试样的密封性能。
4.2.4.2真空箱
由金属材料制成的能达到试验要求真空度的箱子,见图2。
真空箱内装有测量厚度变化的支架和百分表,支点位于试样中部。
图2
4.2.4.3试验条件
试样为20块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实验在23℃±
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
实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放置12h以上。
4.2.5露点试验
4.2.5.1试验原理
放置露点仪后玻璃表面局部冷却,当达到一定温度后,内部水汽在冷却点部们结露,该温度为露点。
4.2.5.2仪器设备
a)露点仪:
测量管的高度为300mm,测量表面直径为50mm,见图3;
b)温度计:
测量范围为-80℃~30℃,精度为1℃。
图3
4.2.5.3试验条件
试样为20块制品或20块与制品在同一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
试验温度23℃±
2℃,相对温度30%~75%。
试验前将试样在该环境条件下放置一周以上。
4.2.5.4试验步骤
a)向露点仪的容器是注入深约25mm的乙醇或丙酮,在加入干冰。
使其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40℃并在试验中保持温度;
b)将试样水平放置,在上面涂一层乙醇或丙酮。
使露点仪与该表面紧密接触,停留时间按表2的规定。
表2
玻璃厚度mm
接触时间/min
4
3
c)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玻璃试样的内表面上有无结露或结霜。
4.2.6高温高湿耐久性试验
4.2.6.1试验原理
此项试验是检验中空玻璃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耐久性能,试样经高温高湿及温度变化产生热胀冷缩,强制水汽进入试样内部,试验后根据露点测试确定该项性能的优劣。
4.2.6.2试验仪器:
高温高湿试验箱由加热、喷水装置构成,见图4。
图4
4.2.6.3试验条件
试样为10块(8块试验、2块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中空玻璃,中空玻璃未经4.2.5试验。
放置在相对湿度大于95%的高温高湿试验箱内,在箱壁和隔板之间连续喷水,使温度在25℃±
3℃~55℃±
3℃之间有规律变动。
4.2.6.4试验步骤
a)试验进行224次循环,每个循环分为两个阶段
●加热阶段:
时间为140min±
1min。
在90min±
1min内将箱内温度升高到55℃±
3℃,其余时间恒温。
●冷却阶段:
时间为40min±
1min,在30min±
1min内将箱内温度升高到25℃±
b)试验最初50个循环里最多允许有2块试样破裂,可以更换后继续试验。
更换后的试样再进行224次循环试验。
c)完成224次循环后移出试样,在温度23℃—25℃,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放置一周,然后按4.2.5测量露点。
4.2.7抗冲击性试验
使用落锤冲击试验机测量,玻截面宽度璃门框试样上方用500g重的ø
48mm的圆柱形铁锤(头部为R50mm的球形)距离试样表面1m高度出自由跌落冲击,不同的部位做4次试验。
型材截面宽度≤32mm时按以上方式进行,截面宽度每增加1mm跌落高度下降2%。
按QJ/MB04.005的规定进行。
4.2.8漆膜附着力试验
用划格器在平面漆膜划25个1mm*4mm的方格,用专用胶带纸粘贴在方格内,压实后用力撕裂,方格内的漆膜应无脱落。
4.2.9跌落试验
4.2.9.1试验条件
在平整的水泥地上铺一块1m×
1m、厚度为5mm的橡胶垫。
4.2.9.2跌落方式
试验样品按工作位置垂直自由落地,底面与地面平行,按表1选择跌落高度H,跌落1次。
4.3检验规则
4.3.1检验分进货检验和型式检验。
a)进货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抗冲击性试验、漆膜附着力试验、跌落试验;
抽样方案见QJ/MB08.002规定,具体选择何种抽样方案由与供应商协议规定;
b)型式检验的项目为要求的全部内容;
c)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应属于检验项目。
4.4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4.4.1包装
中空玻璃用木箱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每块玻璃应用塑料或纸隔开,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材料填实。
4.4.2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执行标准、且应标明“朝上、小心轻放、防雨、小心破碎”等字样,符合RoHS要求的,应在产品包装上有RoHS标识,具体见QJ/MB04.015要求。
4.4.3运输
产品可用各种类型车辆运输,搬运规则、条件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运输时,不得平放或斜放,应有防雨措施。
4.4.4贮存
不得重压,应放置于易取、放的位置,存在干燥的室内。
5参考文件
GB/T11944中空玻璃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冰箱事业部研发中心管理部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由冰箱事业部研发中心海外产品开发部提出、起草
本标准主要制订人:
谢祥华
本标准格式修订人:
姜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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