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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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
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
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施工单位: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国道318线至二郎山隧道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B合同段
质量保证体系
一、编制说明
1、为强化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灾后恢复重建工程B合同段分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实现项目分部质量管理目标,根据业主兴蜀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文件。
2、施工过程必须坚持“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3、认真落实“以预防为主”的质量管理思想,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制状态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交通部、道遂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兴蜀公司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强作业层的过程质量自控。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原则,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不留死角,做到按规范操作、按验标检验,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二、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公路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相关规范
4、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三、质量管理目标和控制指标
坚持“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以分项工程交工总评分为90以上,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相关项目合格等级,竣工验收达到优良。
四、质量体系组织机构
(一)成立质量控制小组
项目分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质量工作由项目经理主管。
由项目总工及有关工程技术人组成质检小组,并设专职质检员,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形成行政上支持,技术把关循环,负责工程总体质量控制。
组长:
王俊(项目经理)
副组长:
陈勇(项目总工)
方书刚(项目副总工)
陈涛(质检工程师)
成员:
张思桃、付小勇、邓鸿、杨正伦、袁帅、任琴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图
质量控制组长
王俊
副组长:
陈勇
副组长:
陈涛
副组长:
方书刚
成员:
邓鸿
成员:
任琴
成员:
张思桃
测成员:
袁帅
试成员:
杨正伦
成员:
付小勇
现场技术员
施工负责人
施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施工阶段质量
“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全过程控制图
质量管理机构对质量进行管理的运行方式图
关健工序控制框图
(二)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及职责分解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对工程五大目标和人、财、物三大要素的全面管理、调度和控制;
(2)项目总工主要负责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及工程成本的控制和把关;
(3)项目副总工负责分管工程部分五大目标和人、财、物三大要素的全面管理、调度和控制;
(4)质检部责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方案、技术论证和技术资料等;
(5)合同部负责合同管理、计量管理和成本分析等;
(6)材料部负责机务管理、材料管理
(7)安全部负责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管理;
(8)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事务、协调及公共关系、后勤保障;
(9)财务部负责资金控制、成本核算;
(10)工地试验室负责各类自检和抽检测试工作;提供各分项工程自检资料,控制质量;
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及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并制定工期、质量、成本、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系统的动态管理。
(5)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协调与业主、监理、作业队等各方的关系。
(6)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和成本管理目标的二次分解目标和管理方案,将目标指标落实到班组、个人。
(7)组织编制、实施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参与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负责工程款回收和债权、债务清理。
(8)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种报表、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情况及报告重大事项。
(9)组织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经济、技术资料,项目结束时交公司归档。
(10)接受公司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审计和考核。
(11)项目经理是在项目上体现企业形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文明工地建设及施工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
(12)协助公司进行项目评奖申报工作。
(13)项目后续工程跟踪、信息反馈和参与后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4)项目结束善后处理工作。
3、项目总工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参与项目分部重大问题的决策。
(2)对分管工作全面负责,在分管系统内贯彻管理方针,落实分管系统内的目标和指标。
(3)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和行政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施工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负责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落实文明施工,做好治安、消防等工作。
落实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基础工作资料。
(5)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单项分包合同。
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强化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督落实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6)抓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各种消耗,提高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益。
(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
当项目经理有事需离开项目分部时,常务副经理代表项目经理行使主持日常行政工作职权。
(8)按公司规定,及时向项目分部提供有关环境因素和危险源信息,确保各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措施、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得到控制和实施,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法律法规。
4、项目副总工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2)组织建立项目技术责任制,负责组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教育,包括质量、安全、环保教育。
(3)组织施工图自审,参与会审,审批材料计划和月份进度计划。
(4)主材编制和实施施工总规划或施工组织总设计,对项目质量、安全、环保、进度、造价等方面进行计划。
(5)组织界定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贯彻落实“三标一体”化认证的运行工作。
(6)负责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7)负责特殊过程的质量监控,组织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8)组织项目交工,竣工资料整理、移交,编写施工技术总结。
(9)负责变更、索赔工作,善于发现变更、签证的线索,将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统筹合理平衡。
5、工程部职责
(1)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全面负责工程科各项工作。
(2)熟悉领会标书文件,弄懂设计图纸,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绘制施工必要的细部大样图和施工辅助图纸,并进行有关小型施工设计的计算工作。
(3)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措施,补充必要的施工规定和操作规程。
(4)负责对工区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指导工区自检、互检、交接检,分项工程竣工后验收,领导和协助工区做核算工作。
(5)领导测量组,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试验规程、测量规程和设计图进行测量,认真正确地做好复测施工放样和质量控制工作。
(6)经常深入工地,掌握了解工程进度,收集资料,记号施工日记,及时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做到工程竣工一切资料齐全,签证完善。
(7)根据变更设计的原则和审定审批全乡,对所属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工程进行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经多方比较厚,提出需要修改设计的意见,提供可以索赔的原始资料,及时办理签认手续。
(8)按照上级下达的施工计划,编制本项目的短期作业计划,安排工区的施工任务,对现场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负责。
(9)负责按月底,年度定期及时地向合同部和总工程师提供经监理、业主签证的已完工程(作)量报表,提供已完成工程预算成本分析表和有关统计资料。
(10)认真保管施工图及各种技术资料,到竣工时统一整理汇总。
(11)加强职业道德,文化素质修养,规范言行,摒弃不良思想行为,带动技术人员要互帮互学和“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6、测量部职责
(1)熟悉掌握导线点、水准点、路线及桥轴线桩位并随时进行校对。
组织各标段间的贯通测量。
组织全标段的导线点、水准点复测。
监督施工队保护控制桩。
(2)监督施工队的地面校核,复核施工队的测量成果。
协同其他专业工程师校核路基、结构物放样,参与以上工程位置、高程、尺寸是否符合设计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保管好测量仪器并经常校核。
督促施工队对仪器进行校核,保证使用精度。
(4)整理、保管测量原始资料和成果。
7、质检部岗位职责
(1)编制质量管理计划、管理措施,检查督促施工人员对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业主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2)具体实施公司三标合一管理体系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或当地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管理制度,负责本项目分部工程质量的管理、检查、督促工作。
(3)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4)负责分解、制定、实施工程的检测计划,负责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5)实行质量否决制,对不合格分项工程,有权停止后续工程的施工,并向项目总工报告。
(6)协助项目测量员工作,参与研究制定预防和纠正不合格分项、单位工程的措施。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单的填写及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工作。
(8)参加工程图纸的会审工作。
(9)每月及时上报质量月报。
(10)负责组织检查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有权制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11)参与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8、现场技术员岗位职责
(1)必须熟悉合同文件,所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掌握工艺操作、施工基本要求及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对所管工程实行现场监督旁站检查。
要坚守岗位,对每一工序,每一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促使施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质量,杜绝弄虚作假,防止出现质量缺陷,确保工程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对所管工程的工艺、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3)配合质检人员做好常规压实度、砂浆及混凝土取样检验,砂石料取样检验。
写好工程日记和记录,发现现场执行情况与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不符,应及时劝阻制止,情节严重者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专业工程师及项目总工处理,做好工程量变化记录。
(4)参与放样、测量、收方、中间交工检查、竣工验收工作。
(5)核实施工队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负责计日工记录并当日报专业工程师认可。
(7)对施工队进入工地的材料进行鉴定、监督并取样,交试验专业工程师检验,发现不合格材料拒绝使用,已进场不得使用,已使用者坚决令其拆除。
(8)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施工队提出的质量验收申请。
项目总工或主管专业工程师的指示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9、合同部职责
(1)严格遵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公司的合同范本执行。
(2)负责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初稿的审查、修订及对合同订立方的资格审核、标的确认,并参与合同谈判。
(3)负责项目工程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并及时将重要问题想上级单位报批。
(4)负责工程成本的分解与监控,负责进行或成本分析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5)负责向业主报送工程计量报表并追踪反馈情况,负责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总决算。
(6)负责分包合同的履行监督、分包工程计量与结算及分包方履约评价,负责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复核和审查。
(7)负责项目合同的违约索赔管理,主要包括工期索赔、成本费用索赔。
组织工程变更索赔的策划工作,根据要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并负责追踪和谈判。
(8)负责项目风险管理,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管理对策,并督导相关部门执行。
(9)负责生产统计资料的汇总管理和审查。
10、材料部职责
(1)依照国家设备材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生产物资等的采购、发放、保管、使用和回收工作。
(2)依据施工图预算和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设备进场、材料采购计划及更新计划,明确采购产品的各项要求及技术规范,安排经验丰富、称职的材料员编制采购合同。
(3)负责相关材料市场询价调查,参与材料招标采购工作,组织材料进场、调拨、回收及废料处理等工作。
(4)负责对甲供材料、构件的进场验收、保管和现场二次搬运工作,办理材料出、入库手续。
(5)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材料、设备、半成品的月度库存盘点,负责月度材料核算,分析物料消耗和材料成本。
(6)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对车辆、机械设备的调配、维修、使用建立管理台账。
(7)负责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虫害等“三防”工作。
(8)负责办理施工现场各种车辆的保险、证照、年审及施工现场用电手续。
(9)负责生产和新改扩建工程成本中的材料费用核算工作,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工具、物资的记账、报销、结账工作。
(10)负责现场工程材料的产品标识、规格型号和应复检材料的复检委托及检、试验状态标识,协调现场周转材料租赁及管理。
(11)统一编制施工现场各类收料单、发料单和其他单据,规范材料设备使用流程,确保资源合理高效使用。
11、安全部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杜绝隐患”的方针政策,牵头负责项目分部的安全、保卫、环保、劳动保护及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责任明确、条例清晰、可操作性强,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促使安全巡查常态化,对查出问题的要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并督促改正。
5、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6、组织实施对新上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参加施工方案评审、技术交底及生产调度会议,按有关规定与要求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当好参谋,把好安全生产关。
8、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若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已指挥部并做好事故的跟踪和处理工作。
9、负责工地现场消防工作,对调拨使用的消防设备及器材,要进行规范使用,合理保养,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10、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
11、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2、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责
(1)、负责试验室质量工作,负责建立试验室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有效地运行。
(2)全面负责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定期向试验室主任报告质量体系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检测工作质量情况。
(3)负责和组织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提出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4)负责组织对检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指导督促质量监督人员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检测工作的监督。
五、质量管理制度
(一)、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2.机料科应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材料需用量计划包括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履行复核和审批手续。
3.材料仓库的选址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水、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4、进场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
按有关质量标准,对材料外观、尺寸、性能、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
根据验标规定的试验项目、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取样,取样部位和操作要求应符合要求,样品的质量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
有见证取样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到场见证。
试验结果合格的材料,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更换或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各种设备及构配件应开箱检验,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更换或进行处理,直至合格。
6.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进口产品应附有国家商检局的质量检查证书。
7.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型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技术鉴定,并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操作工艺要求,以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报告。
使用新材料,应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认可,办理书面认可手续。
经检验合格的新材料方可在工程上应用,没有质量标准或不能证明质量达到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8.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定,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9.进场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有防潮湿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潮湿措施,并做好标识。
有保质期要求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10.材料使用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情况。
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项目分部(工区)材料管理人员审批。
11.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建立监管记录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班组应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收回,并建立回收台帐。
(二)、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由施工队自检,技术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验收单,由项目分部(工区)的质检人员进行复查(关键隐蔽工程还要项目安质部门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
签认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自行覆盖。
2.检验批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基础上,技术人员填写质量记录表、质检人员复检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3.分项、分部工程由项目分部(工区)自检,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4.单位工程由项目分部组织各项目工区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三)、工程质量验工检查制度
1.经检查合格的工程,由安质部门负责签证,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计划部予以计价,财务部予以拨款。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验工。
混凝土、砂浆强度及填土夯实密度未按规定进行试验,不能判定其质量合格者;
由于施工错误造成返工或处理而增加的工程量;
隐蔽工程检查资料不全或未经检查签认的;
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未经进货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者;
未办变更设计手续的。
(四)、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本项目成品保护工作由项目经理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各项目工区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成品保护措施。
根据成品内容和施工范围,划分工班,划分责任段,落实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措施,确保成品质量。
2.派专人负责对成品的保护、保管,标识。
3.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到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成品在储存、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或不适用时,看管人员必须予以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保护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岗位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制定项目岗位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各工区开展岗位培训活动;根据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适时开展相关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培训;负责质量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项目经理分部、工区的管理、技术人员。
2.项目工区负责现场操作方面的常规知识培训;组织实施测量、试验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重新上岗、待岗、转岗、复工人员培训;外部劳务人员的培训;各施工队(班组)根据工程实际,适时进行学习和培训,其中集中学习作业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工区每月不少于二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3.选派职工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培训。
4.岗位培训的内容: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指南、施工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基础知识、施工安全常识、工序操作规程、机械操作规程及法制教育等。
(六)、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划分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质量问题:
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一般质量问题:
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人30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人10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电话或传真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报业主及遂西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站等,通知设计、监理。
同时项目经理分部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必须配合调查组在二十小时内向其上级机关提出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工程项目、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
在施工过程涉及设计责任的质量事故,应邀请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在明确各方的责任后,共同签认“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见下表1)上报。
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有异议,可报请上级机关仲裁。
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查不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放过;找不出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不放过;拿不出解决办法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得到处罚不放过。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情况;组织技术鉴定;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以及责任性质;提出工程处理方案;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对整个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按附表2要求,填写“工程质量事故结案表”(见下表2)。
事故发生单位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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