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制订级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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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制订级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制订2010级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的指导性意见
为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及其他专门人才,学校特对制订2010级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的教育改革方针,树立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理念。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加强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引领。
夯实基础、拓宽口径,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按照学校的转型要求和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的需要,改革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非师范专业要形成以行业能力标准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师范专业要契合并引领基础教育发展,积极融入基础教育改革,凸显现代教师教育特色。
2.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通才与专才”的关系,注重因材施教。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重视道德品质、专业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及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的培育及相应专业技能的全面发展。
3.注重教育思想和观念的更新,积极进行教学模式改革。
提倡研究式、启发式、讨论式、探索式、发现式、课题式的教学方法和合作学习方式,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4.强化两个基础,进行课程整合,优化课程体系。
根据“按专业招生,按学科类别培养”的办学模式,在加强通识教育基础上,按学科类别精心设计、论证学科基础教育课程,同时对传统的课程设置方式进行必要的改进,在进行课程整合的同时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并加强选修课程资源的建设与开发,合理增加选修课程开设比例。
5.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一)培养目标
1.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
基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培养适应时代要求和基础教育改革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的教育工作者、学科教学骨干教师、教育管理者乃至教育家。
2.非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
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总体趋势、基本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培养适应时代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与时俱进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掌握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掌握进行教育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的的思想和方法。
师范专业学生尤其要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反思能力,以及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开发学生潜质的能力。
3.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时具备一定的艺术审美修养。
各专业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制订本专业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知识能力要求。
三、课程体系设计总体要求
本次制订工作,要在认真总结2008级本科培养方案实施的经验基础上,依据学分制的要求,结合学科建设状况,认真研究不同学科、专业对人才的内涵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强化培养方案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的基础上,夯实专业培养的基础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优化课程体系的同时,加强课程整合,拓展选课空间,弘扬教师教育特色,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体系。
(一)强化通识教育,统一构建通识课程体系。
通识课程旨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训练学生的科学思维,提高学生的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两类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要、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文献检索与利用、军事训练。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
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教师教育系列以及综合素质教育讲座。
各专业应开设若干门通识选修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
(二)搭建学科课程平台,加强学科基础教育。
学科基础课程由本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和跨学科相关基础课程组成。
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应坚持专业知识的基础性、系统性、学术性和拓展性原则。
根据“按专业招生,按学科类别培养”的要求,逐步统一同类学科中不同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跨专业构建学科基础课程平台,注意各类课程、各门课程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根据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避免课程内容交叉与重复。
(三)明确专业主干课程,夯实专业主干教育。
专业主干课程是为反映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而设置的课程。
各专业应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范设置专业主干(基础和核心)课程、主要实践环节、主要专业实验,并涵盖主要学科。
(四)拓宽学生发展渠道,灵活设置方向课程。
各专业根据学生发展、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教师科学研究成果,充分体现专业优势与特色,灵活设置系列化专业方向课程。
(五)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突出教师教育特色。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成果,统一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并根据专业特点与要求,设置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以体现不同专业的教师培养特色。
(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进一步改革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建立由“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创新实践”所构成的开放实践教学体系,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和自主性实验的比例;重视提高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环节的质量与效益;设置创新学分与读书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科技创作活动;加强教师教育实践环节,重视师范生技能的训练和提高。
(七)积极进行进行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改革试点,促进校际间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拓展学生知识层次与就业渠道,提升毕业生竞争力。
四、学制与学分安排
1.标准学制4年,修读年限3-6年(含休学)。
2.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各专业总学分为155-165学分。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在学分安排方面适当减少课程理论讲授的学时与学分,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与学分。
列入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应不低于总学分的16%,因此本科各专业的课程学分为130—139。
3.每1学时按45分钟计算,原则上理论教学18学时为1学分,实验课程、大学体育课程、艺术类专业的小课教学及上机学时均36学时为1学分。
集中进行的专业(教育)见习、实习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等1周计1学分,不满1周不计学分。
4.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均设置最低学分要求,不同类别课程的学分不能互相替代。
各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学生必须获得规定学分才能毕业。
修满规定课程类别并获取规定学分后,学生可提前申请参加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后可提前毕业。
五、课程结构、比例与学分分配
六、学院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2010级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是一项涉及学校、学院、学科、师生发展的重要工作,全校教师和管理工作者应对高度重视,学院要成立学分制培养方案工作组,主要领导要重点投入精力,并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多方吸取同类专业的成功经验,认真征询校外本领域专家的意见,充分听取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意见,以保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权威性;
2.创新理念,准确定位
制订学分制培养方案,必须在充分理解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内涵、本质与特点的基础,注重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创新,根据我校建设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的办学定位,尤其是根据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及其他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观念,认真分析本专业在21世纪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当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生源质量、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和毕业生的走向等实际情况,准确定位,明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学分制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性意见,结合学院专业设置情况,整体设计同类专业的课程结构,以及相应的教学大纲修订、课程(群)建设等工作,并针对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本学院教学条件保障及风险预测有相关应对措施,及早及时做好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附件:
1.通识必修课设置一览表
2.教师教育课程设置一览表
3.学科基础课程分类一览表
4.通识选修课程设置一览表
5.实践教学体系构成表
6.学分制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1通识必修课设置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理论学分
实践学分
理论
学时
实践学时
开课
学期
授课
单位
备注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
36
/
3或4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可不修,史学类专业可不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
54
/
3或4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5
/
28
/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
36
/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思想政治实践课
/
5.5
/
70
4或5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形势与政策
1
1
18
1周
2-3
宣传部
6
大学英语I
3
/
72
/
1
外国语学院
英语专业不修。
大学英语II
3
72
2
大学英语III
3
72
3
大学英语IV
3
72
4
7
计算机文化基础I
1
1
36
36
1
计算机与
信息科学
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修。
计算机文化基础II
3
1
54
36
2
8
体育I
1
18
1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专业不修。
体育II
1
18
2
体育III
1
18
3
体育IV
1
18
4
9
文献检索与利用
2
/
36
/
3或4
图书馆
10
军事训练
/
1
2周
1
武装部
合计
29.5
11.5
622
178+3周
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在保障总学分、学时不变的前提下,重新设置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的结构比例。
其中思想政治实践课学分,可充抵综合实践中“社会实践”学分。
2.通识必修课大学英语:
英语专业可不修,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在修读年限内自主决定何时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学校相应要求后可免修后续课程,并可选修英语技能提高课程。
3.通识必修课计算机文化基础Ⅰ、Ⅱ: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可不修,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可在修读年限内自主决定何时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
4.原通识必修课军事课Ⅰ,调整为通识选修课;军事课Ⅱ更名为军事训练,仍为通识必修,计1学分。
附件2教师教育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模块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课程性质
教育基本
理论类课程
教育学
2
3
必修
教育心理学
2+0.5(实践学分)
2
必修
教育心理测评与统计分析
1+0.5(实践学分)
秋
教育政策与法规
1
春
学校管理学
1
秋
中外教育史
1
秋
基础教育改革专题研究
1
春
国内外基础教育比较研究
1
秋
教师专业成长理论与实践
1
春
教育实践与研究方法类课程
教育科研方法
2
4
必修
学科教学法
2+1(实践学分)
5
必修
德育理论与实践
1
秋
学校组织与管理
1
秋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1+0.5(实践学分)
春
中小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1
秋
中小学课程资源开发研究与实践
1
秋
中小学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
1
秋
中小学课堂教学与管理
1
秋
教育行动研究与实践
1
春
教学技能类
课程
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及应用
1+0.5(实践学分)
5
必修
教师口语
1+0.5(实践学分)
3
必修
三笔字技能
1+0.5(实践学分)
3
必修
学科教学策略与教学设计
1
6
必修
微格教学与教学诊断
1
春
案例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1+0.5(实践学分)
秋
研究性学习设计
1
春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与教学
1
春
教育实践
教育见习
2(4周)
1-8
必修
教育实习
6(18周)
6或7
必修
教育研习
2(4周)
1-8
必修
说明:
1.教师教育课程要求师范生修读3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25学分,选修课程5学分。
必修课程可部分充抵专业主干课程学分,教师教育实践学分可充抵专业实习学分,教师教育选修课程2学分可以充抵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非师范生可根据个人爱好自由选择相关课程修读。
2.教育学类专业(即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的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设置,可以根据专业特点,经过校内外专家论证,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后,与其他师范生要求略有差异;
3.教师教育实践共计13学分,集中实践10学分,教育心理学课程实践0.5学分,学科教学法课程实践1学分,教师口语、三笔字技能、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及应用课程实践各0.5学分。
在计算时可以充抵学生所在专业实践教学中的部分学分;
4.教师教育课程的讲授统一由学校教师教育基地(教育科学学院)负责,学科类教师教育课程和教育实践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
5.师范生除修满20个学分之外,必须选择一项技能进行重点修习与培养,如可在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等技能中任择其一,毕业时经相关程序考核认定,可获得“师范生特长学分”2学分,并可充抵创新学分。
6.各专业实习时间均为1学期。
师范生教育实习可安排在第6或第7学期;非师范生实习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主安排。
附件3学科基础课程分类一览表
大类(8个)
二级类(22个)
专业(47个)
经济学
经济学类
经济学
法学
社会学类
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教育学类
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
体育学类
体育教育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日语
艺术类
音乐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
历史学
历史学类
历史学、博物馆学
理学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类
物理学
化学类
化学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
电子信息科学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心理学类
应用心理学
工学
机械类
工业设计
电气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土建类
城市规划
轻工纺织食品类
服装设计与工程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说明:
1.根据“按专业招生,按学科类别培养”的思路,用黑体下划线标注的7个二级类所包含的7组相应专业需设置同样的学科基础课程。
2.同一专业名称所包含的不同方向需设置同样的学科基础课程。
3.其他二级类专业按此思路逐步规范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
附件4通识选修课程一览表
序号
系列
要求
1
人文社会科学系列
理工类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2学分,各专业应提具体要求
2
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
文史类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2学分,各专业应提具体要求
3
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
任选
4
教师教育系列
任选,师范类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满2学分
5
综合素质教育讲座
任选,6个讲座计1个学分,最多可获得2个学分
附件5实践教学体系构成表
实践教学模块
主要环节
具体内容
学分
备注
基础实践
军事训练
1
通识必修课程
网络自主学习
学校自主学习中心保证每生每周2学时的上机时间,学生也可在寝室自主学习。
1
选修
英语技能提高课
(学生在3门中选修1门)
英美文化类
2
英美文学类
专门用途类(考研提高课、经贸英语、英汉互译类)
英语第二课堂
参加各类英语活动竞赛获奖(可用英语技能类提高课程学分冲抵)
1
计算机文化基础
I—II上机训练
2
通识必修课程
思想政治实践课
5.5
通识必修课程,可充抵综合实践中“社会实践”学分。
专业实践
实验教学
基础性、验证性实验
生物、化学等实验类学科专业必修,属于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或专业方向课程。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
课程设计
≤5
根据专业特点拟定。
工学类专业必修。
教师教育课程实践
≤4.5
专业技能训练
师范生专业技能实训(音乐、体育、美术)
2
师范生特长学分,师范生必修。
非师范生校内专业技能实训
≤10
非师范生必修,根据专业特点拟定。
教育研习
2
师范生必修
专业实习
教育见习、专业见习、生产实习、野外实习、专业考察、艺术实践等
2
必修
学年论文
本科学习其间完成3篇学年论文
1
必修
综合实践
读书活动
参照《重庆师范大学读书学分实施办法》计算学分
2
必修
毕业论文(设计)
6
必修
毕业实习
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
6
必修
非师范类专业专业实习
6
社会实践
三下乡、社会调查、社会服务
≤2
必修。
可由通识必修课思想政治实践课程学分充抵。
创新实践
创新实验
在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或有实验部分的课程中进行创新性实验,通过专家考核鉴定。
≤5
选修
参照《重庆师范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计算学分
科研立项
独立开展、作为学生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参加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前5名以内)。
学科竞赛
课外学术科技
活动
附件6学分制培养方案模板
XXXX(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以教育部2003年修订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和本指导性意见为依据,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准确定位培养目标。
若需要分条列出,序号应用“1.2.3.”表示。
(二)培养规格
以教育部2003年修订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和本指导性意见为依据,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准确定位培养规格,要求具体,表达明确。
若需要分条列出,序号应用“1.2.3.”表示。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三、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ххх学分(必修课程хх学分,选修课程хх学分),同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ххх分(英语专业、艺体类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要求),通过计算机х级考试方能毕业(计算机类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要求)。
四、授予学位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ххх学士学位(如文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等)。
五、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性质
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
通识课程
必修
选修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选修
专业主干课程
基础必修
核心必修
专业方向课程
选修
独立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
教师教育课程
必修
选修
总学分
必修
%
合计
100
选修
%
六、课程设置表
(一)通识课程(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学生至少选修7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总/周
XX学院
(二)学科基础课程(必修:
学分;选修学分)
序号
系列
要求
1
人文社会科学系列
本专业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学分
2
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
本专业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学分
3
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
任选
4
教师教育系列
任选,师范类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满2学分
5
综合素质教育讲座
任选,6个讲座可计1学分,最多可获得2个学分
(三)专业主干课程(必修: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总/周
必修
18/1
1
XX学院
选修
(四)专业方向课程(选修: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总/周
基础
18/1
1
XX学院
核心
(五)独立实践教学环节(必修:
学分;选修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总/周
1.XXXX系列
18/1
1
XX学院
2.XXXX系列
专业方向课程中的若干课程系列课程的学分可以互认,可以单选一个系列的课程,也可从不同系列的课程中进行组合选修。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总/周
毕业论文(设计)
6
6-9周
7-8
XX学院
学年论文
1
1-6
XX学院
教育见习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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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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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师范大学 关于 制订 本科 学分制 培养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