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养殖有机管理体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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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养殖有机管理体系手册
野猪养殖有机管理体系手册
4.1一般要求
4.1.1有机产品养殖、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
4.1.2有机产品养殖、经营者应按国家有机标准GB/T19630.1、GB/T19630.3的要求建立和保持有机养殖、经营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按本部分4.2要求形式系列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
4.2文件控制
4.2.1有机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养殖、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b)有机管理手册;
c)养殖、经营的操作规程;
d)养殖、经营的系统记录。
4.2.2养殖厂位置图、场区分布图。
应按比例绘制加工车间的位置图。
应及时更新图件,以反映单位的变化情况。
图件中应相应标明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a)养殖、区域的地理分布;
b)河流、水井和其他水源;
c)相邻土地及边界土地的利用情况;
d)原料、成品仓库及相关设备的分布;
e)养殖区位图。
4.2.3有机产品养殖、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应编制和保持有机产品养殖、加工、经营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机产品养殖、经营者的简介;
b)有机产品养殖、经营者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c)管理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d)有机养殖、经营实施计划;
e)内部检查;
f)跟踪审查:
g)记录管理;
h)客户申、投诉的处理。
4.2.3.1质量手册是公司质量体系的纲领性文件,由综合部负责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各部门按照手册规定的要求实施。
4.2.3.2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包括:
a)提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规定手册所涉及的部门及覆盖的产品,对标准条款的删减及理由说明等;
b)包括标准规定的程序和公司自行编制程序文件,以及对其他有关文件的引用;
c)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描述。
4.2.3.3质量手册的实施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当质量手册内容不适宜时,由编写部门及时组织对其进行修订
4.2.4加工、经营操作规程
制定并实施养殖、经营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至少应包括:
a)养殖、经营的操作规程;
b)禁止有机产品与非有机产品相互混合,以及防止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的规程;
c)采购、养殖、销售、运输等各道工序的管理规程;
d)养殖设施的维修、保养规程;
e)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
见《加工操作规程》
4.2.5文件的控制
有机养殖、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4.2.5.1目的:
为使整个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误用作废文件,特制定本程序。
4.2.5.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有机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控制(包括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
4.2.5.3职责:
综合部负责组织对质量管理手册进行编写,并负责公司体系文件的收发与控制管理。
4.2.5.4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发布。
4.2.5.5综合部负责公司受控文件清单的编制,并定期发布,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改状态得到识别;负责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4.2.5.6各部门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本部门的文件进行编制、审核,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布实施。
4.2.5.7文件的分类
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以下几类:
a)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见质量手册);
b)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
c)支持性文件:
各种管理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
d)外来文件: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各类技术标准、规范及上级行政文件等。
e)质量记录。
4.2.5.8文件的编写、审核和批准
a)总经理组织发布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手册,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质量管理手册的审核。
b)综合部部组织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制。
c)各部门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本部门的<规程>文件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发布实施。
d)质量记录表格作为上述相应文件的一部分进行管理。
e)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上级部门发文等外来文件由综合部负责收集、管理,并确认其适用性。
f)文件的编号
g)文件编号规定如下:
JLHZ/XXXXX/--2011
发布年代号
文件代码、顺序号和版本号(手册:
SC;规程:
GC)
公司代号
示例:
《有机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号为:
JLHZ/SC01A/2011
4.2.5.9文件的发放
a)文件发放前由综合部填写《签批单》,经相关职权范围内人员的审批(同时确认发放范围)后,综合部发放,相关部门(人员)在接收文件时须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签字,注明接收文件的分发号、接收日期等,以便追溯。
b)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严重损坏影响使用时,应到原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新文件的分发号仍沿用原文件的分发号,文件管理部门将破损文件按作废文件处理。
4.2.5.10受控文件范围与标识
a)本公司使用的及提供给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手册(包含了质量方针和目标、程序文件)、各种管理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标准、有关法律法规等外来文件,均为受控文件。
b)综合部负责编制公司和本部门的受控文件清单,各部门编制本部门的受控文件清单,并每年发布一次。
c)受控文件在封面需加盖“受控”印章,下发时加注分发号。
本公司使用的有机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都要加盖受控章,注分发号。
4.2.5.11文件更改
a)文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修改时,申请修改部门(人)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报,由原审批人审批后,主管部门负责更改,并通知到文件持有者。
当原审批人不在时,接替审批人应获得有关文件的背景资料。
b)对于改动量不大的单页,采用划改的方式修改;经多次更改或改动量大的单页,采用换页的方式修改。
采用换页的方式修改时,每更改一次,更改状态依次由0变为1、2、3……
4.2.5.12文件换版
a)第一版的文件定为A版,换版按A、B、C……的顺序进行。
b)经管理评审确定的现行质量手册需换版时,应及时换版。
c)若现行的质量体系仍按本程序有关条款规定发放,并处置所有的作废文件,确保使用现场都能得到受控文件的有效版本。
4.2.5.13文件的作废和保留
a)作废的体系文件应加盖“作废”印章,由文件发放部门负责收回,需销毁时,填写《文件销毁申请》,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统一销毁,并填写《文件销毁记录》。
b)因某种原因需保留作废的文件时,需加盖“保留作废”印章后,方可保留。
4.2.5.14文件的借阅和复制
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不允许向外部借阅、复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内部需要借阅、复制的文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资料管理部门借阅、复制。
复制的受控文件必须加盖“受控”章并注分发号,领用人员按规定条款领用。
4.2.5.15文件的保存
a)文件的保存要有适宜的环境和文件柜,防止文件损坏和丢失,便于检索。
b)公司级质量体系文件及相关部门的备份文件和资料由主管部门存档保管。
c)车间的文件由车间保管。
d)受控文件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4.2.5.16外来文件的控制
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外来文件由综合部进行管理,控制分发并使其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使用处获得有效文件。
4.2.5.17每年年底,综合部负责组织对现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并再次批准。
在此期间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掌握文件的适用性。
4.2.5.18对承载媒体不是纸张的文件的控制,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2.6记录的控制
有机产品养殖、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并保持记录。
记录应清晰准确,并为有机养殖、加工、经营活动提供有效证据。
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原料的采购时间、地点、数量、运输方式及责任人等;
b)养殖、加工记录,包括购买、养殖、加工过程、包装、标识、储藏、运输记录。
c)加工厂有害生物防治和加工、贮存、运输设施清洁、消毒记录。
d)出入库记录,所有购货发票和销售发票。
e)标签及批次号的管理。
f)产品的销售记录。
g)文件质量记录
《签批单》
《受控文件配置表》
《文件更改申请表》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销毁申请表》
《受控文件清单》
《文件评审记录》
4.2.6.1记录控制程序
a)目的
建立保持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的记录体系,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
b)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有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控制。
c)职责
各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记录、标识、收集、整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
4.2.6.1.1记录的填写
a)文件中要求的记录、各责任部门必须按要求填写,并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不能补写、补填,更不得弄虚作假。
b)记录不得随意涂改,记录中更改的地方应划改并由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c)台帐应用碳素或蓝黑笔填写,其他记录,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填写,应保持记录的清晰、完整、准确、详细。
4.2.6.1.2记录的编号、装订、收集与归档
a)记录的编号规定如下:
JLHZ/XZ/XX-XX
标准条款号、顺序号
部门代号(综合部ZH;养殖技术部:
JS;)
公司代号
例:
《受控文件清单》的编号为JLHZ/ZH/4.2.5/001
《文件收发登记表》的编号为JLHZ/ZH/4.2.5/002
b.对各部门现用的文件和记录表格进行编号,原有的文件和记录表格现在继续使用的,可手写进行编号.旧表格用完或旧文件作废后,在印制新表格或编制新文件时,则以新的编号标识。
c.各部门按规定要求对记录进行整理、核对、分类,并按发生顺序排列、装订和汇总。
4.2.6.1.3记录的保存期限及贮存条件
a)记录的保存期限为:
1)与产品质量和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保存三年;
2)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存期限的记录,以规定的要求为准。
b)贮存记录应
1)置于专门文件夹、档案袋或文件柜中;
2)采取防火、防湿、防鼠、防蛀等措施;
3)要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4)专人管理、定期查看、分类清楚、便于查阅。
c)综合部每季度对各部门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
4.2.6.1.4记录的作废、销毁
a.记录的作废,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
b.超过记录的保存期时,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销毁。
4.2.7有机管理体系文件层次架构:
有机管理手册(含方针、目标)地图)
操作规程
第一层
第二层
记录
第三层
公司对按照GB/T19630标准要求建立的文件化的加工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使所有文件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上描述,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4.2.7.1根据策划结果,综合部组织编写了质量手册和标准要求的程序文件,并在编写文件时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规模、工艺过程的复杂程度和员工的能力等因素,确保文件之间内容保持协调一致,且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2.7.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动态的,各部门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变化,及时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更改,保持文件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4.3.资源管理
4.3.1管理承诺
A.总经理管理承诺的内容:
a)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b)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B.公司经理应通过以下活动为实现管理承诺提供证据:
a)通过会议、工作部署等形式向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其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并通过实施本手册实现有机产品。
b)制定质量方针,已确定公司质量管理追求的宗旨、方向和目的;
c)制定质量目标,并将其分解到相关部门、车间和人员;
d)及时进行管理评审,评价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达到质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要求;
e)及时配备体系运行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4.3.2质量方针
公司质量方针从内容上要与公司的经营宗旨相一致;体现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为质量目标的制定和评审提供框架;质量方针应在公司全体员工中宣贯和沟通,使各级领导和员工理解并掌握;在管理评审时,应评审质量方针的适宜性。
4.3.3质量目标
公司依据质量方针,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含满足顾客要求及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体现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所设置的质量目标都应是可测量的,并将其分解到部门和车间予以实施。
质量目标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由综合部按照各部门分解的目标值组织进行汇总考核。
4.3.4人员职责、权限
A.职责与权限
公司明确从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到各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使其各负其责,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对与有机养殖和加工规模及技术相适应的资源,即满足运作要求的硬件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控制,为养殖出有机食品的最终目标提供保障。
B.控制要求
1)人力资源
a.承担有机管理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
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b.培训、意识和能力
应识别从事影响有机食品性能的人员能力需求。
对新员工、在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内部检查员等,应根据他们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能力制定并实施培训。
c.新员工培训
a).企业文化培训:
包括工作纪律,有机食品方针和目标,有机食品意识。
b).岗位技能培训:
学习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d.全员有机食品意识培训
根据需要应通过一定的渠道保证各作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意识,正确看待有机食品的要求,使养殖活动组织化、纪律化。
2)硬件资源
养殖设施、设备及加工环境;
运输工具及设备;
仓储条件及环境等应当符合国标要求。
3)人员职责和权限
★总经理
a)全面领导公司日常工作,向公司传达满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方针和目标,领导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机管理体系;
c)确保有机管理体系运行所必要的资源配备;
d)负责公司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实现。
★有机管理者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及职责:
a.管理者条件
a)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b)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c)了解GB/T19630.1-19630.4的要求;
d)具备5年以上农业养殖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e)熟悉本单位的有机养殖、加工管理体系及养殖和(或)加工过程。
b.管代职责
a)确保有机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向总经理报告执行有机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和内检的情况;
c)确保在整个公司内提高顾客要求意识;
d)负责与有机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综合部
在有机管代领导下,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a)负责组织编制与质量方针和目标相一致的有机管理体系文件;
b)负责公司有机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和维护;
c)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管理策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d)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记录和对工作环境的控制;
f)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的实施以及培训效果的验证;
g)负责编制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和人员的招聘。
财务管理根据公司决策精神,制定和修订财务年度计划;
a)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b)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c)做好资金筹划管理和调动;
d)做好出入库监督核算管理;
e)做好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事务的处理;
g)对合同的执行及采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市场部
供应
a)编制采购计划,具体实施采购;
b)组织进行调查市场动态,预测未来,协助总经理搞好经营决策;
c)全面负责育肥野猪厂的养殖工作;
d)制定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销售
a)制定本部门编制的记录,收集、保管质量记录;
b)负责市场的开发、和销售的实施,评审客户要求、交货期以及其他要求;
c)负责销售工作汇总,分析发展趋势;
d)与顾客进行沟通,组织合同评审,调查顾客满意程度。
e)负责顾客反馈意见的收集、整理和处理及顾客的申斥/投诉;
★养殖技术部
a)负责起草工艺文件、编制记录,安排养殖计划、组织养殖;
b)解决养殖过程中的现场问题,对工艺执行情况负责;
c)负责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d)负责库房的管理
e)负责对养殖现场环境卫生、工艺卫生进行管理和控制。
f)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管理,作好设备产地、型号、性能、年限、运转、检修及耗能情况的登记。
g)编制设备购置、检修计划,本着节约的原则,作好各种部件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修旧利废、技术革新活动。
h)制定设备运转规程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完整。
i)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损失浪费。
j)负责有机产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质检
a)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工作;
b)负责正确应用数据分析的管理;
c)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的评审和管理;
d)负责养殖和服务过程中产品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控制;
e)严格执行检疫检验制度。
f)负责养殖过程中的检疫检验工作。
g)负责从野猪养殖、、入场、出厂的各种原始记录。
h)负责化验员、质检人员的技术培训。
4.3.5管理图示
公司有机管理组织机构图
■有机食品养殖职能分配表
职责部门
GB/T19630
标准条款
总
经
理
有
机
管
代
市场部
养殖技术部
综合部
有机养殖和加经营的
主要目标
▲
▲
О
О
О
Section1
GB/T19630、1
养殖
8.1.*
▲
▲
▲
8.2*
▲
▲
▲
8.3*
▲
▲
▲
О
О
8.4*
○
▲
О
▲
8.5*
○
▲
○
▲
8.6*
▲
▲
○
▲
8.7*
○
▲
▲
8.8*
○
▲
▲
8.9*
○
▲
▲
8.10*
○
▲
▲
○
О
8.11*
▲
▲
▲
Section3
GB/T19630、3
标识
与
销售
4.*
▲
▲
О
О
5.*
▲
▲
▲
О
6.*
○
○
О
7.*
▲
О
О
8.*
▲
О
О
9.*
О
▲
▲
О
Section4
GB/T19630、4
管理
体系
4.1.*
▲
▲
○
○
▲
4.2.*
О
▲
О
О
▲
4.3.*
▲
▲
○
○
▲
4.4.*
О
▲
О
▲
▲
4.5.*
О
▲
▲
О
4.6.*
О
▲
О
▲
О
▲主管条款О相关条款
4.3.6.培训程序
4.3.6.1.目的
对承担有机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范要求。
4.3.6.2.范围
适用于承担有机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4.3.6.3.职责
★综合部
a)负责编制各部门岗位任职要求;
b)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c)负责上岗基础教育;
d)负责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副总经理
a)负责批准部门《岗位任职要求》
b)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3.6.4.程序
★人员安排
1)承担有机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经过教育、培训或者技能和经历方面适宜。
养殖技术部负责编制各部门《岗位任职要求》报副总经理批准。
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b)大专以上学历,
c)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d)具备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培训、意识和能力
应识别从事影响有机产品质量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内部检查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需求制定并实施培训。
★新员工培训
a)公司基础教育:
包括公司简介、员工守则、有机方针和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有机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
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养殖技术部门组织进行;
b)部门基础教育:
学习有机手册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岗位技能培训:
学习本部门的工作程序,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适当的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a)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每年对于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培训;
b)有机管理体系内部检查员应由认证或咨询机构培训和考核。
人员应当上岗工作前应获得相应资格。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
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参与有机养殖管理,为实现有机目标做出贡献。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每年第四季度养殖技术部组织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召开年度培训工作会议,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
c)技术部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
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综合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记录。
3)培训计划及实施
★每年12月各部门上报下年度的《培训申请单》,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培训申请单》,综合部于12月制定下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每次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养殖科存档。
各部门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3.6.5相关文件
《岗位任职要求》
4.3.6.6.相关记录
4.6.6.1《培训记录表》
4.6.6.2《培训申请单》
4.6.6.3《年度培训计划》
4.4内部检查
A应建立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有机养殖、加工管理体系及养殖过程符合GB/T19630.1—4的要求。
B内部检查应由内部检查员来承担。
C.内部检查员的条件
a)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相对独立于被检查对象;
c)熟悉并掌握GB/T19630.1-19630.4的要求;
d)具备3年以上农业养殖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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