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中西绿化养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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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中西绿化养护项目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中、西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ZSYXZXGK2015165)
招标文件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黄圃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中、西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
ZSYXZXGK2015165)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中、西绿化养护项目
2.项目编号:
ZSYXZXGK2015165
3.项目内容:
花果山休闲公园、新旧城区及横石路等路段绿化养护(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及中介预算)
4.养护期限:
3年
5.项目预算:
为人民币883258.86元/年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开标时核查);
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原件开标时核查),且必须是投标人的企业内从业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15年8月-10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开标时核查);
5.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放在标书正本里,复印件无效);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0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五幢二层10-13卡,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具体位置请登录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点击“地图示意”查阅)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套(含电子版中介预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4日上午9:
00~9:
30
2.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4日上午9:
30
3.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4日上午9:
30
4.开标地点:
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五幢二层10-13卡,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8
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6传真:
3
联系人:
郑先生E-mail: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招标范围: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概况说明书》。
(2)在招标文件中凡有“★”的内容为必须响应满足的重要指标,如不响应或响应不足,有权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定义及解释
(1)采购人:
中山市黄圃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3)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4)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5)日期:
指公历日。
(6)时间:
指每天24小时制。
(7)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9)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招标采购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黄圃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中、西绿化养护项目进行投标。
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5.纪律与保密事项
(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
(4)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7)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6.保证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知悉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书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踏勘现场
3.1采购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8.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构成
(1)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概况说明书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商务文件部分
※投标函(格式见表5-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5-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表5-4)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表5-5)
※2012年以来已完成过类似项目的经验(格式见表5-6)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概况表(格式见表5-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表5-8)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格式见表5-9)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技术文件部分(格式见表5-10)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并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缺页或重页的现象。
13.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按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填写详细报价清单。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投标货币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用人民币报价。
15.证明投标人合资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货物的主要指标、性能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的详细说明。
1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
¥52,000.00元(大写:
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
投标人按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2015年11月20日下午17:
00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或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帐方式提交,应同时满足下列规定:
收款人: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悦来支行
账号:
44001780322053002023
(5)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签订的合同。
b)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
c)如果中标人拒绝支付规定的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在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全部费用,同时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17.合同履约风险金
1、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
2、金额:
人民币26万元(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3、收款单位名称: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悦来支行
账号:
44001780322053002023
4、提交期限:
投标人须在2015年11月20日17:
00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逾期缴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5、退还方式:
投标人中标后,其合同履约风险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合同履约风险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原额退还。
18.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和与标书内容相同的电子标书一份(U盘/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3)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投标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7)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正本一起封装,副本六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
“递交: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5)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封套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6)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复印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7)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带上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原件)作采购代理机构核实之用。
21.投标截止时间
(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2)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开标前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5)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5.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
(1)如果开标当天,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不足法定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26.评标委员会
(1)本次招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提交评标报告推荐2名中标侯选人。
27.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
(1)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2)评标步骤及定标规定:
第一阶段:
先进行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第二阶段: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初步审查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的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至小数点后两位。
28.第一阶段:
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2)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a)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风险金或金额不足的;
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c)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d)投标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的;
e)投标资料虚报或者谎报的;
f)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
g)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报价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h)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i)投标报价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j)针对本项目的计划书是否合理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k)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符合性评审标准:
详见附表2-1。
29.第二阶段:
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商务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对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商务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然后,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
a)商务评分标准:
详见表2-2。
b)技术评分标准:
详见表2-3。
c)价格的核准和评分
Ø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若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③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④如某投标人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
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⑤评标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Ø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Ø价格评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3)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45%
45%
10%
(4)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的综合评分(分别为F1、F2、F3)及其权重分配(分别为A1、A2、A3),代入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时,投标总价低者优先)。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3×A3
其中,F1、F2、F3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的汇总得分;A1、A2、A3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所占权重值(A1+A2+A3=1)。
30.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澄清
(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先以口头形式进行,最终要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在评标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必要时核对投标文件的原件。
31.中标人的确定
(1)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由采购人依法确定项目中标人。
(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及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合同授予另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招标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
采购人对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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