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修改完善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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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4年1月1日)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年2月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导则》(AQ/T3012-2008)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0-2006)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公司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切实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煤气检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检修流程、安全防护、维修验收等,确保检修过程中设备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铬绿、铬酐煤气发生炉、煤气燃烧器、煤气管道等煤气制造、使用设备、设施的检修、施工、技改过程的管理。
三、机构及职责
3.1煤气炉检修工作,由煤气炉使用部门组织负责,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部、技术设备部负责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
3.2煤气站设备的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单位及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
3.3管理人员、维护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学习并了解《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201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
3.4煤气生产使用车间做好日常煤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组织维修处理。
当时无法维修处理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汇报主管厂长组织安全管理部、技术设备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评估,经评估该隐患暂不至引起安全事故或人员伤害,方可延迟维修处理,但必须拟定处理日期尽快处理,并提醒操作人员勤观察。
3.5管理人员、维护检修作业人员要学习、接受全面的安全技术教育,懂得煤气生产技术知识、熟悉煤气站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检修规程。
掌握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遇到险情时能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并能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3.6安全管理部、技术设备部负责检修前现场检修作业环境确认,并监督检修过程。
3.7煤气炉属压力容器,各安全附件须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鉴定合格后方能安装使用,安全管理部、技术设备部日常进行监督检查。
3.8各车间煤气设备、管网、阀门及附属装置,要划分区域,明确维护、检修班组,指定专人维护、定期保养。
四、煤气设备检修的规定程序
4.1设备检修前,煤气站站长必须按公司规定到安全管理部办理煤气站检修作业票。
作业票包括:
(1)检修项目和检修内容;
(2)检修时间;
(3)安全措施;
(4)明确检修项目直接责任人;
(5)检修过程安全监护人等内容。
由安全管理部确认签字确认、现场监督后,方可进入检修程序。
安全监督员待安全检修结束后方可撤离检修现场。
4.2检修结束,所有参与检修的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由检修第一责任人(煤气站站长)负责填写“检修完毕恢复生产票”,报主管主管厂长、安全管理部确认检修完成情况并验收确认能否恢复生产,签注恢复生产的指令后,方可进入正常生产。
五、人员管理
5.1现场管理人员、检修人员、作业人员了解煤气发生炉的基本常识,会使用各种救护设备,懂得一般的急救常识、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已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进行管理、维修、作业工作。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5.3安全监督、监护人员必须熟悉煤气炉结构、原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的人员方可监督、监护。
六、检修规定
6.1煤气设备、设施、管道和阀门等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进行检测、维修前,应对检测、维修作业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3在维修作业前对所有现场作业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维修现场。
6.4煤气设施检修应尽量在停气时进行。
除有特别规定外,任何未停气检修的煤气设备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6.5对于使用中的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或切断电源时,修理人员必须与有关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做出妥善安排后方可进行。
检修的一切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都必须保持干燥和良好的绝缘。
6.6煤气设备、管道及其支架均不得用来作为支承起吊物件。
除本身进行电焊外,煤气设备及管道严禁用来作为电焊机的地线。
6.7检修时,应将地面上铺上橡皮垫。
活扳手上抹上一些黄油。
禁止使用铁锤头敲打管道。
6.9停煤气检修
(1)用盲板切断煤气来源,临时性检修可用水封切断,但必须派专人看管。
煤气发生炉、煤气净化设备、煤气加压机等设备与管道之间,应设置可靠隔断煤气的装置(如阀门、水封等)。
设置盲板时,应设便于装卸盲板的撑铁。
(2)用蒸汽或空气吹扫后化验一氧化碳浓度小于24ppm,方可动工。
(3)如需动火作业时,应清除可燃物,准备好灭火工具,必要时可通入蒸汽。
(4)停炉后,也要交待操作工注意炉底压力,顶部温度,各侧管温度,顶部,底部压力是否上升等情况
(5)停炉后打开饱和温度阀门,用蒸汽熄灭火层,但要注意压力也不能太高。
(6)在停炉4小时后,可以开始出渣,到8小时后可连续出渣,注意顶部温度的上升情况,不能超过160℃,如继续上升,则要减慢出灰速度。
在温度不上升的情况下,可全速出渣。
(7)在出渣的过程中,灰盘严禁缺水,但也不宜太满,以免挖渣时出来的是水渣。
(8)当渣快出完时,可关闭吹扫蒸汽,以免蒸汽加热炉体。
(9)出完渣后,还要注意观察顶部,底部温度的高低(低于60℃)和变化,是否还有上升,然后才能打开检修盖。
(10)打开检修盖的顺序:
先从顶部管道开始,然后依次从上到下打开顶盖,以利于煤气的放散。
6.10停炉检修时,冬季对煤气设备要采取蒸汽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6.11在带煤气检修或抽、堵盲板时,必须:
(1)填写特抽、堵盲板工作票,经主管厂长、安全管理部审批,并派人现场监护。
(2)抽加盲板检修作业时,必须制定管道联系和盲板流程图,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落实具体事项,明确责任人,办理抽加盲板动火分析,管道置换残余煤气必须合格。
(3)抽、堵盲板、修理阀门、导管时,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氧气。
(4)呼吸器的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且要有煤气站管理人员在场监护。
(5)30米内禁止一切火源。
6.12在运行的煤气设备、管道上动火时,必须:
(1)事先填写动火作业证,经主管厂长、安全管理部审批并派人现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检修。
(2)准备好灭火器具、防护用品和质量合乎要求的脚手架。
(3)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要取样作CO含量分析。
经CO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安全取样分析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误。
(4)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严禁在负压设备上动火),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
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煤气压力不低于0.2KPa,亦不得高于30Kpa,煤气中含氧量要求不得大于0.8%,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守,而且必须用电焊,严禁用气焊动火。
焊机的零线应挂在修补处,中间不准有法兰连接部位。
(5)应采取防止管壁或设备外壳被烧穿的措施。
(6)如动火处已漏煤气,应事先加以消除。
5m内的易燃物品都应挪走,否则应采取防燃措施(如覆盖石棉板等)。
(7)检修时要在显目处悬挂警告牌,以防他人误操作。
(8)在煤气区动火时,在有安全动火证的前提下,在动火前必须准备好沙子、蒸汽管、黄泥和沙袋子等灭火用具,并将易燃物带走,用黄泥和石棉绳将泄露煤气的地方堵严,才允许动火。
并且由煤气负责人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检查工具、设备和氧气呼吸器等。
(9)在动火点附近安设压力表,以测量设备或管道内的煤气压力。
(10)只准用电焊焊接,焊机的零线应挂在靠近修补处,中间不准有法兰连接部位。
(11)在停产或备用的煤气设备及管道上动火时,应:
a、必须先将隔断部分吹洗合格;
b、事先将动火处1.5-2m内的焦油、沉淀物铲净;
c、在设备内动火时应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以保证工作人员呼吸到新鲜空气,在设备或管道外,动火时则应将放散管关闭,另一头敞开,以免抽力太大引起着火,必要时应向设备或管道内部通入少量蒸汽,确保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12)检修作业人员要穿戴防毒面具,严禁穿带钉鞋和携带火种,架空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6.13凡进入煤气设备、管道内或下地坑、上高空,除遵守第7.7第2、3条以外,还必须:
(1)两人以上,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行动。
进入煤气设施内作业,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
(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h;
不超过10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h;
在不超过200mg/m3
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20min。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2)与外部有可靠的联络讯号。
(3)佩戴好安全带。
(4)进入电除焦油器内,要切断电源,并可靠接地。
(5)凡进入煤气设备、管道内,只准用12伏的防爆低压照明。
6.14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严格作业票审批手续,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
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6.15对进行检修、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6.16长期停用的设备和道管要用盲板断开,并避免死角。
6.17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6.18煤气设备停用时,应用氮气(或蒸汽)吹扫管道1.5~2小时,然后堵上盲板。
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6.19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6.20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6.21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在外部换气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6.22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
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
6.23进入管内检查前要先将管内有害气体吹扫干净,要设专人看管入口,检查完毕经检验人数,以防误封入口。
在管内工作,管内温度不得超过40℃,要打开两头入孔,将露在外面的皮肤涂上防护油、戴上风帽、风镜和面罩。
6.24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进入间冷器内检修。
6.25炉内同时作业人员不超过3人。
打开炉体人孔进入炉体内壁检修,温度必须在40℃以下。
6.26带煤气作业应使用铜质工具或铝青铜合金工具,禁止使用铁质工具。
敲打时应用铜质工具,当使用铁质工具时,必须涂上甘油。
不许用铁器敲打存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以防产生火星,如无此防爆工具,必须涂以黄油、甘油杜绝产生火星。
6.27用于吹扫、置换的蒸汽、氮气管道不能与煤气管道长期联通,用完后立即断开,防止煤气倒窜。
6.28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必须使用防爆灯具和电器。
电器线路在炉内部分不得有接口,同时炉外接漏电保护器。
检修线路必须用专用开关接线,检查接线口,检查绝缘情况良好。
6.29电气设备的检修由电气工程部按电气设备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排专业电工完成,并经电气工程部部长签字验收。
6.30煤气站一般不接临时电源线,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批准,由电工敷设,用完后立即拆除。
6.31检修时尽量避免交叉作业。
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好梯子平台。
七、安全防护
7.1煤气站检修前应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要求配备充足灭火器、呼吸器、通风式防毒面具、充填装置、自动苏生器、隔离式自救器、担架、各种有毒气体分析仪、防爆测定仪及供危险作业和抢救用的其他设施(如对讲机)等安全救援设施。
7.2凡生产和使用煤气的车间厂房,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应小于30mg/m3。
时刻注意现场配备的煤气检测报警系统检测浓度及报警值,发现煤气浓度超标及时采取措施。
7.2煤气站检修时应随身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可随时检测设备、管道的漏气情况。
7.4现场要有足够的消防、救护设施,并有专人保管和维护。
煤气站检修时现场应准备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自动救生器等救护设备,即可在发生意外情况时救护,也可以在带气操作、抢修时用于安全防护。
同时应配备救护人员,所有人员应会使用防护用具。
7.5严禁在煤气设施的房间内休息。
八、维修验收
8.1煤气设备、设施维修后,车间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技术设备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2各设备的维修质量应满足《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201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范》(GB6222-2005)的相关规定。
8.3煤气炉的水夹层和集汽包,应满足《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8.4各煤气管道设备和设备在检修后,应做密封性试验,并消除泄漏。
8.5煤气站的煤斗间、输煤系统、排送机间及有煤焦油的地区,不得抽烟和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6煤气设施改装,必须有正式文件和图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7空气鼓风机、煤气加压机启动与停车顺序的联锁装置,必须保证可靠。
8.9设计规定的仪表、讯号、事故照明、自控和报警装置,必须齐全、准确、可靠。
8.10设备、管道、电气设施接地装置应完好可靠,接地电阻合格。
8.11煤气阀门宜用明杆闸阀,并有显目的“开”、“关”字样和箭头指示方向,阀门处有设操作平台或梯子。
在寒冷季节室外闸阀应保温。
8.12煤气管道的最低处必须安装排水器,每个煤气使用点前,要有排水装置。
所有排水装置都应指定专人维护,保证好用。
8.13禁止在煤气管道上敷设有腐蚀性的气体、液体管道,以及与煤气系统无关的电线。
管道下面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畅通。
8.14所有可能漏泄煤气的地方,应挂引入注意的警告牌。
煤气管道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颜色定期刷油漆。
8.15煤气管道与电源导线、电气开关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与导线的距离同一平面的应大于100毫米、不同平面中的应大于50毫米;
与电气开关的距离应大于150毫米。
8.16管道套丝,丝牙长必须超过25毫米,丝纹须整齐,严禁有烂丝现象。
8.17管道接头填充物必须是厚白漆,严禁用生料带或白漆加麻丝作填充物。
8.17接头连接时应拼紧,安装时不能有回松现象,并要将管道可靠固定。
8.18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8.19长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气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前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确有盲板,切断煤气管道。
(2)在检查管道内部时,必须有安全照明。
(3)检查所有水封,排水器进水,排水管上的开关位置,测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8.20必须定期检查煤气管道的接地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九、煤气燃烧器检修
9.1煤气燃烧器检查
(1)经常检查煤气管路及阀门的运行及密封是否可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经常检查火焰探测器、电子点火装置工作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程序控制器等电器工作的可靠性。
(4)经常检查燃烧机各部位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零部件或电器元件及时更换。
(5)经常检查燃烧器空压机的完好性,是否可根据空压降设定值自动启动。
(6)经检查燃烧器控制阀门、仪表是否完好有效,煤气和空气软管有堵塞、腐蚀、破损、泄漏。
9.2煤气燃烧器的维修注意事项
(1)检修煤气燃烧器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源。
(2)电气系统、自动联锁保护控制系统的检修、参数调整必须由电气工程部安排专业电工进行,严禁非电气人员私自检修或调整煤气燃烧器参数。
9.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关闭阀门,截断煤气来源,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并报告安全管理部和车间负责人:
(1)发生事故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
(2)大量漏煤气而又无法采取措施时。
(3)煤气压力低于设计工作压力1/3时。
十、事故处理
10.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现场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条件下积极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保持好现场,并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部启动应急预案。
10.2各应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由救援总指挥统一指挥救援、救护工作。
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
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
10.3发生煤气中毒时,立即设法将中毒者救出危险区域,迅速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安全区,解开衣领、腰带、使中毒者及时吸入大量的新鲜空气,此外还要保持环境的安静和患者的体温(如用热水袋,加盖被子毯子等来保暖),以防止中毒者组织内氧分的过多消耗。
如中毒者已呈现呼吸微弱、表浅,甚至窒息状态时,则应迅速施行人工呼吸。
(1)轻度中毒,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可就近送医院护理。
(2)重度中毒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法抢救,并通知救护人员和医生到现场抢救,在其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救护车送往较远的医院。
在专业医生达到之前,必须一直抢救,不得放弃。
10.4发生煤气着火时:
(1)将煤气来源逐渐关小(煤气压力不得低于200Pa),通入大量蒸汽灭火,火扑灭后,关闭阀门,严禁在火未扑灭前,突然完全切断煤气来源。
(2)切断火势威胁的电源。
(3)用黄泥、湿草袋、沙子、湿粘土、湿麻袋及相应的灭火器扑灭余火。
使用上述工具灭火不见效时,可将煤气压力降至0.2-2KPa之间,沿裂缝处吹高压蒸汽。
一般情况下,蒸汽量不大的窄小裂缝的煤气火焰,可以很快的被蒸汽吹灭。
(4)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氮气,但煤气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200Pa,严禁关闭煤气阀或封水阀,以防回火爆炸;
但也不宜过高,因为压力高时火不宜熄灭。
(5)当直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6)煤气设备已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煤气设备脆裂变形,引起爆炸或漏出更多煤气更多
10.5发生煤气爆炸时:
(1)迅速切断煤气来源。
(2)吹扫残余煤气,加强事故现场通通风。
(3)如爆炸引起中毒、着火,分别按10.3、10.4处理。
10.6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0.7应急措施
(1)现场接好消防水管、蒸汽管备用。
(2)厂部救援车和作业用车随时待命。
十一、考核细则
11.1煤气站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发现一次无证上岗,对操作人员处罚200元,煤气站管理人员处罚100元。
11.2煤气设备检修时不按规定执行作业票审批手续,私自进行作业者,煤气站站长处罚500元、作业人员处罚500元,。
11.3煤气检修作业严格按照作业票上安全控制措施执行,发现一次不执行者,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处罚200元。
11.4违反本制度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触犯刑法者,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相关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附件
煤气发生炉常见故障判断及处理表
1、煤气炉常见故障
序号
故障现象
分析原因
处理方法
1
炉出煤气中含氧量超标
料层烧穿有风洞
与后系统隔断,增加加煤量,适当降低汽化剂饱和温度,逐渐培养火层,若夹套漏水应紧急停炉并灭炉处理。
夹套漏水
2
炉出煤气压力升高或煤气、空气、火源相遇。
煤气用量减少
热备、清扫酌情打开高压疏散
炉出口堵塞
3
汽包水位下降(软化水阀门全开)
停炉检修
软化水阀失灵
4
炉底风压波动
鼓风箱水量过多
马上排出鼓风箱内的水
2、电捕焦(电捕轻)常见故障判断及处理表
损坏及故障
产生原因
预防措施
爆炸
煤气中含氧量过高。
1、确保煤气系统严密;
2、确保各水封装置正常可靠;
3、严禁负压运行;
4、经常注意煤气中的含氧量,超过0.6%时自动或手动切断电源。
瓷瓶炸裂
1、瓷瓶污染击穿;
2、瓷瓶温度剧烈变化
1、定期试擦瓷瓶;
2、送电前应检查绝缘性能;
3、经常保持瓷瓶温度在100℃以上;
4、瓷瓶温度的升降应缓慢,特别是冬天检查时,一定要待其冷却后,方可打开检查孔。
电晕极折断
1、腐蚀;
2、电晕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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