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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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目录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
第二章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部分总体战略
第三章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第四章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重点
第三部分发展任务
第五章学前教育
(五)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六)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发展
(七)明确政府责任,理顺管理体制
第六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九)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第七章普通高中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三)全面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第八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五)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六)发展农村牧区职业教育
(十七)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第九章高等教育
(十八)提高质量,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十九)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优化教育结构
(二十)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十章民族教育
(二十一)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二十二)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二十三)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
(二十四)加强双语教育工作
(二十五)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
第十一章继续教育
(二十六)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七)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十二章特殊教育
(二十九)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三十)建立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促进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
(三十一)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增加特殊教育投入
第四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三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二)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三十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四)建设现代人才培养体系
第十四章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五)转变政府职能
(三十六)加强政府对教育的统筹协调
(三十七)完善教育监管和问责制度
(三十八)健全教育科学决策机制
(三十九)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第十五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一)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
(四十二)推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第十六章教育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四十三)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
(四十四)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第十七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五)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十六)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七)实施“留学中国计划”,继续扩大留学生规模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八章加强领导
(四十八)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四十九)建设高素质的教育管理队伍
(五十)着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第十九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五十二)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五十三)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四)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
(五十五)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五十六)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
(五十七)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
第二十一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八)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九)实施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统工程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
第二十二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一)完善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
(六十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六十三)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三章改革试点和重点项目
(六十四)组织开展重大改革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五)组织实施重点项目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推动自治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逐步提高。
经过13年的努力,自治区于2007年通过“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国检,是西部省区市率先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区之一。
2009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毛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等重要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和西部省区市平均水平(表1)。
表1:
自治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指标名称单位自治区全国平均值在全国的位次在西部省区市的位次
小学净入学率 % 99.76 99.4 12 1
小学五年巩固率 % 99.85 99.31 3 3
小学毕业生升学率 % 100 99.07 1 1
初中三年巩固率 % 94.62 94 162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94.9 85.61 7 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十一五”以来,我区抓住国家实施各项教育工程的有利时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使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生均仪器设备值以及教师队伍学历层次等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表2)。
表2:
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自治区 全国平均值 在全国的位次 在西部省区市的位次
小学 教师学历合格率% 99.63 99.4 11 1
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82.7874.83 6 2
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M25.99 5.76 15 5
小学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M22.03 2.49 23 7
小学生均图书册14.4114.59 14 2
小学生均仪器设备值元325 359 16 4
小学建网学校比例%8.0313.91 20 5
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8.56 98.28 12 3
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66.21 59.42 12 4
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M2 7.75 7.67 12 3
初中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M2 3.19 3.01 15 2
初中生均图书册 18.41 17.52 11 2
初中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464 542 17 4
初中建网学校比例%15.14 43.15 29 9
——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适应撤乡并镇、生态移民、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和学龄人口下降的实际,结合国家“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教育工程的实施,按照先建后撤、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了以农村牧区为主的布局调整,全区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效益得到提高(表3)。
表3:
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
2005年 2009年 增减值 增减幅度
小学学校数(所) 5850 3139 2711 -46.34%
小学校均规模(人/所) 273 476 203 42.65%
小学教学点(个) 1988 647 1341 -67.45%
初中学校数(所) 1224 890 334 -16.80%
初中校均规模(人/所) 843 935 92 9.84%
——高中阶段教育得到较快发展。
普通高中规模基本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34%,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提前达到全国“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全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已有良好基础(表4)。
表4: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发展情况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年平均增减幅
普通高中教育 学校数(所)359 359 342 342 306 -3.91
普通高中教育在校学生数(万人)52.35 56.15 56.14 54.11 51.9 -0.2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所)236 255 276 300 304 6.53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数(万人)15.25 16.41 19.42 26.94 32.7 21.01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54.25.979.620.208.3412.96
注:
中等职业教育数据中不包括技工学校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基本完成了高等教育资源调整、整合以及规模快速扩张的任务。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达到41所,比五年前增加了8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达到35.19万人,比“十五”末增加1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1%,比“十五”末提高4.8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表5)。
表5:
全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规模发展情况
2005年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普通高校学校数(所) 33 36 36 39 41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万人)23.09 25.29 28.41 31.67 35.19
在学研究生(万人)0.71 0.87 0.99 1.07 1.25
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数(万人)7.25 7.54 6.73 6.94 6.86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8.3 19.4 19.8 21.3 23.1
——高等教育办学条件逐步改善,质量逐步提高。
按照国家控制招生增长速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我区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高校办学条件,高校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均有较大幅度提高;专业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逐步提高(表6)。
表6:
普通高校办学条件变动情况
指标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
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660.24 748.36 832.06 1116.27 1164.32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万平方米)296.41 355.3 409.98 585.39 595.37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平方米/生)11.6 11.3 11.7 13.2 13.77
馆藏图书(万册)1730.81 1919.9 2074.4 2386.7 2568.37
生均图书(册/生)75.44 76.1 73.09 75.36 61.48
教学仪器设备值(亿元)12.54 15.65 18.35 21.42 24.29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生)5466 6202 6466 6764 5504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7.50 37.96 36.20 36.52 36.9
生师比(以教师为1)15.20 15.67 16.73 17.02 17.77
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25.62 31.20 36.05 41.42 43.16
注: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只计产权面积。
——民族教育得到优先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方针,推行“两主一公”办学模式。
在统筹规划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中,优先安排民族教育,在办学体制、学校布局、专业设置、招生收费、教材和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困难学生救助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目前,全区基本建立起了满足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各类学校教育的教育体系,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当地同类学校中等或以上水平。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健全。
“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得到深入落实;以盟行署、市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格局正在形成;自治区、盟市共建共管,以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有所增强;高校招生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步伐加快。
认真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推进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民办教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公办为主,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本科层次民办独立学院2所,民办高等职业院校7所;全区现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950所,在校学生达50万人,占全区总在校生人数的10.8%。
——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见成效。
为使每一个孩子都上得起学、上好学,我区较早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缴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并对所有蒙语授课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汉语授课及其他语言授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建立了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了农村牧区学生的住宿条件,提高了农村牧区学校的信息化水平;基本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学;均衡生源流向,推行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政策;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所有盟市及部分30万人口以上的旗县建立了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章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强调“强国必先强教”,把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和任务措施,为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
随着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产业结构层次的优化升级,对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需求的日益增强,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自治区教育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为今后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区教育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改革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两基”巩固提高任务十分艰巨,我区有71个旗县(市区)没有列入国家二期“义教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大部分旗县“两基”达标水平偏低。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某些重要生均值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不足,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偏低,特殊教育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是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仍是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结构不尽合理,实习实训条件不足。
民办教育占整体教育的比例偏低,质量亟待提高。
四是投入不足制约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偏低,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债务沉重,优质教育资源不足。
五是师资队伍的能力素质有待增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牧区中小学师资队伍水平亟待提高。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高校缺少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更缺乏学术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
六是教育发展还受到某些机制和体制的制约,人才培养体制单一,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待深化,素质教育推进困难。
第二部分总体战略
第三章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大力实施教科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适度超前发展,深化教育改革,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快建设教育强区和人力资源强区步伐,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全面推进自治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均衡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突出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关心每个学生,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着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自治区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一大批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突破,增强教育发展的活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坚持教育发展与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相结合,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构建多层次、具有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教育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和优质教育资源。
坚持教育公平。
坚持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全区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
按照分类指导、分区规划的基本要求,统筹城乡、区域之间各级各类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加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建设发展,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
加大教育资助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提高质量。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学校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提高育人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核心,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章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自治区进入教育和人力资源强省(区市)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龄前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
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质量普及民族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42万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
扫除青壮年文盲。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
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基本达到标准要求。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盟市、旗县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实现标准化。
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当地同级同类学校优质水平,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保持在全国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普通本、专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以上。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得到较大推进。
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较大满足,各类人才的竞争能力明显增强。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全区各族人民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
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学校差距。
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体现终身教育思想、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现代教育体系,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构建更具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自治区实际的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育体制机制。
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的机制不断健全。
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更趋完善。
教育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表7、表8)。
表7: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幼儿在园人数 万人 33.8 55 67
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 70.2 85 95
学前教育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 55.6 70 80
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37.59 60 70
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 万人 233.24 260 28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89.04 93 95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万人 87.96 61 8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88.34 90以上 95以上
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32.7 36 40
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17.33 19 22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 万人 48.82 50 50
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万人 35.19 40以上 42以上
高等教育※※在学研究生 万人 1.25 2 2.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23.1 36 40
继续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200 200 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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