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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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心城市,包括老塘山、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朱家尖。
()二级中心城镇,包括高亭、菜园、金塘、白泉、六横、洋山、岛斗。
()三级中心城镇,包括小沙、岑港、干石览、、马岙、展茅、册子、桃花、虾峙、东极、秀山、长涂、岱东、泥峙、东沙、岱西、嵊山、黄龙。
第十四条市域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舟山市域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表
城镇
等级
城镇规模
城镇名称
规模合计
数量
城镇数量比例()
第一级
万人
中心城市(定海、临城、普陀城区)
万人以上
第二级
高亭、菜园、金塘、六横、白泉、洋山、岛斗
—万人
第三级
万
小沙、岑港、干石览、马岙、展茅、桃花、东极、长涂、泥峙、岱东、虾峙
万人以下
东沙、岱西、秀山、嵊山、黄龙、册子
合
计
约万人
第十五条部分主要城镇职能分工。
部分主要城镇职能分工表
职能类型
主要城镇
综合型
中心城市、高亭、菜园
港口型
金塘、岑港、六横、洋山等建制镇
工贸型
白泉、干石览、小沙、展茅等建制镇
旅游型
马岙、桃花等建制镇
渔农业及加工型
虾峙、岛斗、嵊山等建制镇
第十六条市域划分为七个城镇经济发展区。
()舟山中心城市城乡一体化经济区,包括中心城市、白泉、马岙、岑港等城镇,共同承担全市综合职能。
()六横——桃花岛屿型经济区:
包括六横、桃花、虾峙等,主要承担渔农业加工、贸易、旅游等职能。
()金塘岛屿型经济区:
主要承担港口交通、渔农业加工商贸两大职能。
()洋山岛屿型经济区:
主要包括大、小洋山、滩浒等,承担为上海港配套职能和旅游度假职能。
()岱山岛屿型经济区:
包括岱山、秀山、长涂等,主要承担海产品加工、贸易、旅游和农业综合开发职能。
()衢山岛屿型经济区:
主要承担为海产品加工和渔农业综合开发职能。
()泗礁——绿华——嵊山岛屿型经济区:
包括泗礁、黄龙、绿华、枸杞、嵊山等,承担海产品加工、渔业、旅游度假等职能。
第十七条以一个中心、“一主三副”四条轴线构成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形态。
()一个中心是以舟山中心城市为核心。
()城镇发展主轴线为国道沿线,即金塘岛——册子岛——舟山本岛——朱家尖岛轴线。
()城镇发展副轴线为三条:
上海芦潮港——洋山岛——衢山岛——岱山岛——舟山本岛的城镇纵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洋山、岛斗、泥峙、岱东、高亭、长涂、秀山。
六横岛——虾峙岛——桃花岛——沈家门的城镇纵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六横、虾峙、桃花。
上海——泗礁岛——马鞍列岛城镇横向发展轴线,主要城镇为菜园、黄龙、嵊山。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十八条城市性质:
我国重要的海洋渔业基地和海洋开发基地,现代化的港口和海岛旅游城市。
第十九条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近期万人,中期万人,远期万人。
第二十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远期城市建设用地平方公里,人均用地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布局原则及用地发展方向
第二十一条按照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完善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优化产业结构等现代化城市标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第二十二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定海城区适当拓展,普陀城区向东港发展,开辟临城(含长峙岛)新城区。
第二节布局结构
第二十三条舟山中心城市发展的空间形态为三组团二点带状城市组群,三组团即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二点即朱家尖、老塘山两个发展点。
第二十四条城市组团和发展点的主要职能:
()定海城区:
现代化的海岛港口城市,舟山市近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临城城区:
舟山市远期政治、文化、教育、服务中心,现代化的海岛生态新城。
()普陀城区:
全国著名的渔港,国家重要的海洋开发基地,舟山市旅游金三角的组成部分,普陀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朱家尖:
普陀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组成部分,以休闲度假、海洋科研教育等为特色的旅游区。
()老塘山:
以港口、工业、仓储功能为主的临港工业区。
第三节居住用地规划
第二十五条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建设。
第二十六条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的项目要逐步搬迁或改造。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单位大院内零星建设新的住宅,已有的单位大院居住用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改造,逐步改善其居住环境。
第二十八条居住区规划:
()定海城区应在规划期内完善居住小区——组团功能,通过旧城改造,改善城区居住环境。
在城区内划分为四个居住区,分别为解放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居住区;
解放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居住区;
解放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居住区;
解放路以南、环城东路以东居住区。
规划万人居住。
()临城城区规划三个居住区,分别是世纪大道(暂名)以西居住区;
定沈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居住区;
定沈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居住区。
另规划长峙岛居住小区。
规划安排万人居住。
()普陀城区规划三个居住区,分别为浦西、老城区、东港居住区。
()老塘山规划万人居住。
()朱家尖规划.万人居住。
第二十九条年规划城市居住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人均居住用地平方米。
第四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三十条城市公共设施按市级、区级(含区次级)、居住区级三级配套,对公益性及非赢利性公共设施予以优先安排。
第三十一条在临城新区规划布局市级行政中心,在东港建设普陀区级行政办公设施。
第三十二条在临城新区建设市级商业金融中心;
在定海城区人民路、解放路一带建设区级商业中心,在沿港路建设区次级商业中心;
在沈家门老城建设普陀区级商业中心,在东港建设区次级商业中心。
第三十三条在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分别建设相应的居住区级商业中心。
在朱家尖建设旅游度假区配套商业设施。
第三十四条在临城规划市级文化、娱乐中心;
改造定海城区、普陀城区现有文化娱乐设施;
各居住区建设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
第三十五条在临城建设市级综合性体育中心;
保留定海城区现有体育场;
扩建东港现有体育馆,作为市级体育中心的组成部分;
在东港北部、浦西布局相应的体育设施。
第三十六条在临城城区新建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其它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浦西、东港各规划建设一个综合医院。
第三十七条完善定海文教区;
在临城城区建设新的文教区;
在东港布置教育科研用地。
第三十八条年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人均公共设施用地平方米。
第五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三十九条舟山中心城市工业主要发展机械、电子、生物化工、食品加工、船舶修造业等产业,化工、建材等工业企业在烟墩集中建设。
第四十条工业用地按照五个工业区布置:
()盐仓工业区,集中发展大中型工业项目。
()舟山经济开发区,主要发展技术密集型工业。
()临城——浦西工业区,主要发展中小型(个私)工业。
()普陀东港开发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长峙岛主要发展修造船等港口工业。
其它分布较散的工业企业逐步向上述工业区内搬迁。
第四十一条年规划工业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人均工业用地平方米。
第四十二条在老塘山集中规划建设仓储区,远景布置临港工业区;
依托舟山经济开发区、临城——浦西工业区、普陀东港开发区等地安排仓储用地。
第四十三条城市危险品仓库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卫生防护规定。
保留临城危险品仓库,规划在盐仓耸岗尖山麓建设城市危险品仓库区,与建成区保持一定的隔离距离。
第四十四条年规划仓储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人均仓储用地平方米。
第六章对外交通规划
第四十五条公路建设规划。
()建设连岛工程,陆路连接舟山本岛与大陆,路线为宁波北仑——金塘岛——册子岛——富翅岛——舟山本岛,与环岛公路连通,近期按照一级公路建设,远期形成高速公路,与宁波市高速公路环线连通。
()舟山本岛建立“一环三纵”的公路系统,近期为二级公路,远期为一级公路。
“一环”为环岛公路,即定海城区——东皋岭——临城新区——芦花——展茅——北蝉——白泉——干石览——马岙——小沙——大沙——烟墩——岑港——紫微——定海。
“三纵”东线为长峙岛——临城——白泉——西码头,并预留向北连接大小洋山至上海的道路出口;
中线为现有定马公路拓宽改造,路线为定海(城北文教区)——长春岭(隧道)——马岙三江口;
西线为老塘山工业区——小沙——毛峙。
第四十六条保留并扩建定海、普陀现有长途汽车站,规划于临城北部和东港跨海大桥南侧新建长途汽车站各处。
第四十七条航空运输。
现有机场建设用地基本可以满足机场自身的建设需要。
为适应旅客运输增长的需要,扩建候机楼,增设国际厅等设施;
为适应旅游业的发展,宜开展岛际航空,增加空中旅游项目。
第四十八条舟山港的发展目标为: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成为我国国际远洋集装箱深水中转基地,我国金属矿石、石油、煤炭、粮食运输储运基地,是以水水转运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港口。
第四十九条在完善现有港口的情况下,规划新建或完善大小洋山国际集装箱深水港区、岙山兴中石油转运码头、野鸭山国际煤炭中转码头、册子岛石油转运基地、马迹山矿石中转码头、绿华岛粮食化肥减载码头、衢山岛粮食木材储运码头、金塘岛集装箱码头、长峙港口区、朱家尖旅游港区等港口码头。
在浦西建设中心渔港。
第七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五十条道路等级分为四级:
即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其中,规划环岛公路定海—普陀段作为城区间联系的快速路,道路红线控制米;
城市主干道红线一般按米控制;
城市次干道红线一般按米控制;
城市支路红线按—米控制。
定海、普陀老城区的现状道路较窄,故主次干道相应减小断面控制宽度。
第五十一条城市主次干路总长公里,主次干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由于定海、普陀老城区部分支路要承担次干道的职能,故主次干路网密度要高于城市道路交通规范要求)。
第五十二条道路网规划。
()定海城区。
除建设外环路、环岛公路之外,在定海城区形成“五横六纵”的城市主干道网。
“五横”为环城北路、昌国路、解放路、环城南路、沿港路;
“六纵”为西山路、环城西路、人民路、环城东路(含文化路)、东河路和东山路(沿东山脚道路)。
()临城城区。
除建设环岛公路之外,在临城城区形成“四横六纵”的城市主干道网。
“四横”为城北路(暂名)、定沈路、国道、临海路(暂名);
“六纵”为长白路(暂名)、高云路(暂名)、临长路(暂名)、世纪大道(暂名)、炮海路(暂名)、洞海路(暂名)。
()在普陀城区规划建设条主次干道(详见说明书)。
第五十三条社会停车场规划。
定海城区规划六处机动车社会停车场、临城城区四处、普陀城区六处、朱家尖二处,机动车停车场规划面积合计为公顷。
大中型公共建筑按照规范配置相应的停车场。
第五十四条改造定海汽车东站为公交总站;
在临城、东港各规划公交站场一处。
第五十五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公交线路密度达到市中心区~公里平方公里,边缘地区~公里平方公里。
年舟山市公交车辆配备达到标准车辆,在定海、普陀城区各规划一处公交保养场,各占地约公顷。
第五十六条规划公交走廊线路为:
岑港——老塘山(鸭老线)——定海城区(定海外环路城区段)——临城城区(国道沿线)——普陀城区——朱家尖。
第五十七条建设货物流通中心处,其中:
在老塘山规划一处地区性货物流通中心,占地约公顷;
在舟山经济开发区、浦西各规划一处生产性货物流通中心,各占地约公顷。
第五十八条在客运码头、长途汽车站前分别建设交通集散广场。
第五十九条在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沿海等处建设游憩广场。
第六十条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公里布置。
第六十一条年道路广场用地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人均道路广场用地平方米。
第八章绿地系统及城市景观规划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十二条加强中心城区周边大环境的绿化建设,利用山体、水库周边、河海沿岸等地,扩大和开辟林地、果园及防护林带等,形成城市绿色大背景。
通过河道绿化及道路绿化将城区周边的绿色引入城市,形成舟山特有的山、水、田、林有机组成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六十三条在城市规划建设区周围、城市各组团之间、规划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规划布置八片城市生态绿地。
第六十四条规划布置城市综合性公园处,并按有关标准进行小区及组团级绿地配套建设。
第六十五条在环岛公路、国道及主要河道两侧各设置宽度米左右的防护绿带,老城区河道设置不得少于米的防护绿带;
在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结合道路绿化设置宽度米左右的防护绿带;
在高压线走廊沿线设置相应宽度的隔离绿带;
临城新区沿海建设宽度约为米的公共绿地。
第六十六条年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少于,绿地率不少于。
年绿地达到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人均绿地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公顷,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
第二节城市景观规划
第六十七条立足于现有的景观风貌特点,创造具有海岛特色的城市风貌,为市民提供景色秀丽、舒适宜人的城市环境。
第六十八条加强城市景观与自然山体、水系的有机联系。
保护山体植被,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山体上开山取石、伐木取薪,已开采的山体要限期整治并恢复绿化。
第六十九条通过宏观层次的城市设计,把握城市整体空间格局,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形象。
第七十条城市景观轴:
结合大陆连岛工程形成海岛特色景观轴;
结合海滨绿化及城市河道绿化形成休闲景观轴;
人民路为定海城区城市生活景观轴;
定海结合历史文化形成人文景观轴;
临城行政中心与文化中心构成城市文化景观轴;
沈家门结合渔港风情形成景观轴。
第七十一条在城区内划分出四片重要景观地区,即定海城区滨海片;
临城城区行政、文化中心、滨海景观片;
沈家门滨海路沿港景观片;
东港文化公园片,以上地区需重点进行城市设计,精心建设。
第七十二条精心设计城市广场、出入口等城市景观节点。
第九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七十三条通过积极、经济、氛围的保护,保护名城历史风貌,弘扬名城文化特色,实现现代化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环境的融合。
第七十四条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围绕“鸦片战争战场”及“千年古城要塞”两大主题,构筑三条城市历史文脉,即连接鸦片战争的历史文脉线、表征城市古城的文脉线、老街古巷文脉线,将体现历史内涵和文化氛围的历史地段串联起来。
第七十五条重点保护三个历史地段:
一是以竹山公园、东岳宫山为主体的竹山——海滨历史地段;
二是以东大街、西大街、中大街为主体的古城历史地段;
三是以海山公园和烈士陵园为主体的海山历史地段。
第七十六条定海古城历史地段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东管庙弄、竺家弄、东大街、中大街、西大街、柴水弄、陶家弄、留方路、书院弄、建国路等街巷围合的范围,分北、中、东三片,总面积万平方米。
具体见《舟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传统风貌协调区:
西起环城西路、镇鳌山西侧山脚线,南至解放路,东至环城东路、人民北路,北至环城北路。
第七十七条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
第十章旅游业发展规划
第七十八条规划期内形成独具舟山特色的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参与国内乃至国际旅游大循环;
把舟山建成交通便捷、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多元化的海洋佛教文化旅游、海洋度假休闲及会议会展旅游胜地和知名的海岛国际旅游城市。
旅游业成为舟山经济的支柱产业。
第七十九条建成海天佛国普陀山——朱家尖——沈家门组成的金三角综合旅游区、列岛晴沙嵊泗旅游区、东海蓬莱岱山旅游区、定海历史文化旅游区、六横——桃花度假休闲旅游区等五大旅游功能区。
第十一章岸线利用规划
第八十条综合规划舟山本岛、金塘岛、册子岛、里钓山岛、长峙岛、普陀山岛、朱家尖岛等岛屿的岸线利用。
任何建设不得侵占城镇生活岸线、风景旅游岸线和生态资源保护岸线。
岸线利用规划岸线长度汇总表
岸线种类
规划岸线长度()
比例()
港口、工业岸线
城镇生活岸线
风景旅游岸线
生态资源保护岸线
盐业生产岸线
渔业岸线
自然岸线
其他岸线
合计岸线总长度
注:
表中数字根据地形图测量而得,与统计的岸线长度略有误差。
第十二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八十一条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
实施大陆引水工程,解决舟山的供需矛盾;
按照节水型工业、农业等要求,综合利用各类水资源。
第八十二条年城市人均综合用水定额取升人·
日,年取升人·
日,年中心城市总需水量为万吨/日。
第八十三条规划个水厂联网供水。
新建临城水厂供水能力万吨日,扩建虹桥水厂.万吨日、城北水厂万吨日、普陀水厂万吨日、朱家尖水厂万吨日,保留应家湾水厂万吨日。
第八十四条建立水源保护区,切实保护供水水源。
规划中心城市供水管网为环状管网,根据各区管道联网、水源注入点和用水量的增加,中心城市配水系统进行管网平差,调整部分管线,完善管网系统。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八十五条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八十六条污水量按平均日给水量的%计算,污水处理率年为,年污水总量约为万吨/日。
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座,分别为定海(年处理能力万吨日,占地公顷)、临城(万吨日,占地公顷)、普陀东港(万吨日,占地公顷)、长峙岛(万吨日,占地公顷)、鲁家峙(万吨日,占地公顷)、朱家尖(万吨日,占地公顷)污水处理厂。
第八十七条规划南北方向的污水管为支管或支干管,沿海一侧设东西向污水收集主干管;
将污水收集后送到污水处理厂。
污水、雨水管网及泵站布置详见图纸。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八十八条预测舟山中心城区年最高用电负荷近万千瓦,平均负荷密度为万千瓦平方公里。
第八十九条在规划期内续建舟山电厂,同时还应考虑本岛电网与大陆省网千伏联网工程的建设,以确保海岛经济的发展。
第九十条规划新建座千伏变电站、座千伏变电站(其中保留现状座,新建定海座、临城座、普陀座、朱家尖座)。
第九十一条高压线路沿城市道路绿化带或沿河道架设,按规划要求预留高压走廊。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九十二条舟山中心城区话机普及率近期部百人,远期部百人。
预测年市话交换机容量万门;
远期为万门。
第九十三条规划保留定海城区舟山市市话汇接局、沈家门市话汇接局和临城市话程控交换局,新建个市话程控交换局(定海城区个,临城、普陀城区各两个)。
第九十四条近中期应在完成城市光纤物理网建设和实现光纤到路边、到大楼、到小区的基础上,继续优化网络,使光纤尽量靠近用户,并基本形成宽带综合业务接入的网络组织,为基于技术的宽带多业务的综合网络平台提供全业务接入创造条件,并不断提高宽带综合接入的能力。
远期在城市规划和电信部门统一规划指导下,继续做好网络优化,基本实现光纤到户,具有提供宽带综合业务普遍接入的能力。
第九十五条规划在临城城区建设市邮政局和邮件综合处理中心,占地平方米。
分别在定海、普陀、临城建设一座中心支局,各占地平方米。
第九十六条建设以光纤与同轴电缆为基础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同时建设以传输网为基础的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用户接入平台,加快网络增值业务的开发,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能满足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九十七条规划选择液化石油气掺混空气后形成的混合燃气作为主要气源。
第九十八条规划年舟山气化率%,其中使用管道燃气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
第九十九条规划年舟山中心城区居民生活耗热定额为人.年,公建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的计,工业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计,未预见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计,年舟山中心城区总用气量×
年。
第一百条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使用管道供气,老塘山、长峙岛、鲁家峙、朱家尖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第一百零一条在定海东北部、东港北部分别建设一座液化石油气混气厂;
搬迁临城液化石油气混气厂至临城双阳。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
定海、临城、东港三地与气源厂合建,长峙岛、鲁家峙、朱家尖三地单独建设。
第一百零二条近期利用现有燃气输配设施;
远期规划燃气输配管网采用中压――低压二级管网系统。
中压管网布置成环状,低压管网采用环状和树枝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根据燃气负荷的分布情况增设区域性中低压调压站。
第六节环卫工程规划
第一百零三条规划生活垃圾产生量公斤/人·
日,预计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吨/日。
第一百零四条近期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远期采用焚烧和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等处理方式。
垃圾清运逐步实现集装箱化和机械化。
第一百零五条保留现有垃圾填埋场,在中心城市外围(石礁乡树坑岙)规划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第一百零六条在定海、临城和普陀各设一座环卫停车场,占地按—平方米建设。
第一百零七条垃圾转运站规划
定海城区保留原有四座垃圾转运站,在城北和城东各规划新建一座集装箱式垃圾转运站,每座日转运能力—吨;
普陀城区保留原有三座垃圾中转站,规划在东港开发区、沈家门设置集装箱式垃圾转运站二座,每座日转运能力—吨;
临城城区按小车收集平均运距—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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