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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国国防
第一节国防概述
•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护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而进行的均是基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一、国防要素:
1.国防的主体:
国家
2.国防的对象:
国防所要防备、抵抗、制止的行为。
一是“侵略”,二是“武装颠覆”。
•国防的目的:
1.国家的主权
2.保卫国家的统一
3.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
4.维护国家安全
•国防的手段:
1.军事:
国防的主要手段
2.政治:
“与军事相关的”政治活动,与国防关系密切
3.经济:
国防的基础,无论是国防建设还是国防斗争,都要广泛采用经济手段。
•现代国防基本特征:
1.现代国防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
2.现代国防既是一种国家行为又是一种国际行为
3.现代国防具有多层次的目标
・国防的类型:
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和中立型四种。
扩张型:
风行霸权主义政策,以国家安全和防务需要为幌子,将其将于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纳入本国的势力范围,对别国进行侵略、颠覆和渗透。
自卫型:
以防卫外敌侵略为目的,在国防建设上主要依靠本国的力量,广泛争取国际上的同情与支持,维护本国安全,维护周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联盟型:
为弥补自身的不足,以联盟的形式联合相关国家进行防卫;
分为一元体系联盟和多元体系联盟。
中立型:
指一些更行和平中立政策的中小发达国家,为保障本国的繁荣、发展和安全,实行和平中立的国防政策。
•我国国防建设的宗旨:
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属于自卫型国防。
二、中国国防史
•古代国防思想:
"以民为体"、"居安思危”的国防思想;"富国强兵"、"寓民于农”的国防建设思想;"爱国教战"、"崇尚武德”的国防教育思想:
"不战而胜〃、"安国全军”的国防斗争策略等。
・近代国防史:
1840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发动鸦片战争,清王朝战败后签《中英南京条约》,中共开始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56-1860年,英国联合法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签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北京条约》,沙俄趁火打劫签《谖辉条约》。
1884-1885年中法开战,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签《中法新约》。
1895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清朝战败签《马关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
1900八国联军入侵,签《辛丑条约》,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但没有改变中国任人宰割的历史。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
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
・新中国国防:
1、辉煌起步的10年(1949-1959):
国防建设、军队建设和作战均取得了辉煌成绩。
2、曲折发展的20年(1959-1978):
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党内“左”的指导方针的影响,军队现代化、正规化水平下降。
3、改革开放全面建设的35年(1978-2013):
国防和军队不断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为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维护时间和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4、国防斗争:
(一)与国内敌人的斗争:
(1949.10-1950.8)解放军对残留的国民党残余部队展开战略追击和围歼战;(1951年12月)进驻西藏,解放西藏百万农奴;(1950-1953)解放区进行剿匪斗争;(1959.3)西藏平叛。
粉碎国民党军队的窜扰活动。
(二)自卫反击战:
新中国成立后、我军还与外国侵略者进行了多次交战,先后经历了1950年10〜1953年7月的抗美援朝战争,1962年10〜11月的对印自卫反击战,1969年3月的中苏珍宝岛自卫反击战,以及1979年2〜3月的对越自卫反击战等边境自卫作战。
止匕外,还有为保卫我蓝色海洋国土的1974年1月对越西沙保卫战,1988年3月对越南沙赤瓜礁海区之战。
从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初,为保卫我领土击落美国作战飞机和高空无人侦察机数十架。
•主要启示:
1.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
2.政治开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
3.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
4.以自力更生为基础,建设由中国特色的国防
第二节国防法规
一、国防法规体系
・国防法规的五个层次:
一是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颁布的国防法规:
《中华民族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处于国家基本法地位。
二是法规,由中央军委制定的为军事法规,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为军事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等。
三是规章,是由国务院部委和军委各总部制定的法规:
《应征公民体格条件》。
四是由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制定的法规:
陆军的《战斗条令》、空军的《飞行条令》及海军的《舰艇管理条令》等。
五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政府制定的贯彻执行国家国防法规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地方法规规章:
《国防教育条例》等。
・16个门类:
⑴国防基本法类⑵国防组织法类⑶兵役法类⑷实施军事管理法类⑸军事刑法类⑹军事诉讼法类⑺国防经济法类⑻国防科技工业法类⑼国防动员法类⑩国防教育法类⑪军人权益保护法类⑫军事设施保护法类⑬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类⑭紧急状态法类Q5)战争法类⑯对外军事关系法类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主要内容:
①规范我国防务建设的方针、原则问题;包括:
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保证领土、领海、领空不受侵犯的原则,抵御外敌入侵的原则,防止垫付的原则,国防建设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全民防御的原则,平战结合的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处理国防事务与国际合作为辅的原则等。
②规范国防建设的基本制度:
兵役制度,军事人事制度,军事经济制度,国防科技制度,国防动员制度和国防教育制度等。
③规范国防领导体制的构成及职责
④规范武装力量的构成、性质、宗旨、任务、建设目标及武装力量的活动原则等。
⑤规范公民、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国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基本特征:
①《国防法》居于国防方面的基本法地位
②《国防法》调整对象宽泛
③《国防法》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④《国防法》具有特殊适用的属性
•颁布意义:
1.有利于把国家防务纳入法制的轨道
2.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
3.有利于树立、维护我国爱好和平的国际形象
4.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现代国防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主要内容:
(一)兵役制度
1.以义务兵役为主体
2.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
3.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
(二)兵役原则
1.普遍平等
2.男女平等
3.合理照顾
4.严格限制
(三)兵员的平时征集
(四)大学生参军的相关内容
(五)积极参加军训,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1.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
一是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
二是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服预备役;
三十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按规定就收军事训练;
四是人民群众对义务兵家属承担一定的优抚费和队参加军事训练的民兵、预备役人员承担一部分误工补贴等。
•2.参加军训的意义
(1)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是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基本形式
(2)学生参加军训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
(3)学生军训时培养"四有"新人,使其德、智、提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01年4月28日颁布《国防教育法》
•制定《国防教育法》的意义: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
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①有利于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建设和巩固国防;
②有利于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③有利于贯彻落实《国防法》和《教育法》,保证全民国防教育依法进行。
•《国防教育法》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明确指出规定了国防教育的领导体制,国防教育的目的、意义和实施办法。
第二章学校国防教育。
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三章社会国防教育。
明确了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对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格式会团体、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和职责,以及开展国防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都做了规定。
第四章国防教育的保障。
对国防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物质、场地及教育大纲、教、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等保障作了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法规定,局部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反分裂国家法》
・必要性: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台湾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中国领导权的斗争转变为统一于分裂的斗争。
台湾独立倾向已经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且存在着进一步扩大的危险。
在国际社会上,也存在着支持"台独"的逆流。
事实证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和稳定。
为了把反对"台独”分裂国际的正义行动从法理上确定下来,迫切需要一步有较高权威性的法律文件来制约"台独"实力,统一全民人民反对分裂国家的意志,为实现国家的最终统一提供法律保障。
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
•《反分裂国家法》主要内容:
1.《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
2.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
①体现党的十六大有关精神并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③完成统一祖国的大爷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们的神圣职责。
3.关于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国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
《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国家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①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来往,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②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③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④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⑤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
一是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
二是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4.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党和中央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我们从来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
人和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全才与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公民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国防义务:
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义务,保护国防设施义务,保守国防秘密义务,支持国防建设,协助军事活动
・国防权利:
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建议权);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制止权、检举权);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
受到直接损失,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权利。
(补偿权)
第三节国防建设
一、国防领导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它在国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极为重要。
根据宪法规定,它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制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元首。
国防法规定,国家元首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
二、国防建设回顾
・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到1953年。
国家处在外御帝国主义侵略、内治战争创伤和恢复经济时期。
(一)解放了全国大陆和除台、澎、金、马之外的全部沿海岛屿,肃清了大陆上国民党的残余武装,平息了匪患,建立了边防和守备部队,加强了海边的守卫。
(二)取得了抗美援朝的胜利。
(三)建立健全统一的军事领导机构和军事制度。
・第二阶段是从1953年年底到1965年。
这一阶段是我国国现代化建设的突飞猛进的重大时期。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国国防体系基本完成配套,某些领域已接近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并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
・第三阶段是从1953年年底到1965年。
我国氢弹实验和人造卫星发射成功。
・第四阶段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届四中全会。
确定了全党工作重心和国防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
・第五阶段是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今。
在江泽民和胡锦涛国防与军队建设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走上了一条以高技术为基础、信息化为条件的跨越式发展道路。
三、国防建设成就
•建立了一支现代化合成军队
(一)陆军:
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航空兵、电子对抗兵、气象兵、山地作战部队。
(二)海军:
以舰艇部队为主体,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部队和海军陆战队等兵种组成。
(三)空军:
以航空兵为主,由航空兵和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雷达兵、通信兵等兵种租车。
(四)战略导弹部队(二炮):
主要由近程导弹、中程导弹、远程导弹和洲际导弹部队组成。
•进一步完善了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体制
(一)建立了国防动员机构
(二)建立了雄厚的国防后备力量:
实行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制度。
(三)依托地方高校培养国防优秀人才
•形成了综合的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体系:
军事电子方面、船舶工业方面、兵器工业、航空工业、航天科技工业、核工业方面。
・武器装备日益改善
四、国防建设目标和国防政策
・国防建设目标和任务:
《201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
(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
(二)维护社会稳定
(三)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四)履行国际义务、维护世界和平安全
•中国国防政策
防御性国防政策: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取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军队质量建设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安全环境。
五、中国的武装力量
•人民解放军:
(一)现役部队:
陆、海、空、二炮、驻港澳部队、
(二)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
・中国民兵
第四节国防动员
一、人民武装动员:
武装力量动员,是国家将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由平时状态转人战时状态所进行的活动,是战争动员的核心。
人民武装动员,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应对战争状态或紧急状态,组织和武装人民群众并使之迅速达到执行任务状态的活动,属武装力量动员。
・兵员补充动员
•作战力量动员
•支前力量动员
•民防力量动员
•紧急状态下的动员
二、国民经济动员
指国家将经济部门及其相应的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从平时体制转入战时体制的措施和活动
三、人民放空动员
指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袭,消除空袭后果,防护自然灾害的行动四、国防交通动员
在全国或部分地区调集交通力量,全力保障战争需要的紧急行动。
五、国防教育
国家为巩固和加强国防而对公民进行的普及性教育,主要是国防思想、军事知识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章军事思想
第一节军事思想概述
一、古代军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古代军事思想萌芽作品:
《军志》、《军政》;形成时期:
《孙子兵法》、《吴子》、《司马法》、《孙膑兵法》、《六韬》等;充实提高期:
《黄石公三略》、
《李卫公问对》等;完善时期:
《武经总要》、《武经七书》(《孙子兵法》、《吴子》、《司马法》、《六韬》、《尉缭子》、《黄石公三略》、《李卫工问对》)、《武备志・战略考》、《读史方舆纪要》、《筹海图编》、《车营扣答合编》等。
二、《孙子兵法》简介
・组成:
史记为82卷,现仅存13篇,6076字;13篇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计》、《作战》、《谋攻》侧重于战略运筹和谋划,是提领全书的部分;第二部分包括《形》、《势》、《虚实》、《军争》、《九变》,侧重论述作战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三部分包括《行军》、《地形》、《九地》,侧重于论述军队在各种地形、地理条件下的处置原则及军队在各种环境中的管理问题;第四部分为《火攻》和《用间》,侧重于论述以火、谁辅助作战问题和用间的原则及方法,其中也阐明了一些重要的战争观点。
・战争观
1.提出重战观点
2.正确的阐述了战争胜利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因素及相互的辩证关系
3.提出威慑思想
4.重视经济因素的重要作用
5.充分肯定了主观能力的发挥在战争中的作用
・战争指导思想
①"兵者,鬼道也"、"兵以诈立"。
②提出"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的思想。
③提出“全胜〃思想。
④强调致人而不致于人,即争取主动权,奇正多变,因敌制胜。
⑤提出"兵贵胜,不贵久”的思想。
⑥提出"先胜而后求战”的思想。
⑦提出活用攻守的思想。
•治军思想
①依法治军。
②重视将帅的选拔与修养。
③在军队的管教上,要"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既要以文教统一政令,亲合士卒,团结内部;要以军令严格训练,痛一阵发,达到令行禁止,整齐划一的目的。
④严明赏罚
第二节毛泽东军事思想
一、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产生
毛泽东思想的产生源于中国革命的实践。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遵义会议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产党人,丛中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对武装斗争和军队建设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探索和总结,提出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方针;床罩性的解决了中国革命和革命战争的道路问题,创立了关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建立了新型的人民军队,并为这支军队规定了一系列的建军原则;通过战争实践,提出了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和武装群众的人民战争思想;总结了游击战争的"十六字诀"和诱敌深入邓红军的全部作战原则。
这个时期,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基本内容已经产生,为其科学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
从遵义会议至1945年抗战胜利,是毛泽东军事思想形成完整科学理论体系的时期。
1936年12月毛泽东写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书。
1937年7月7日,抗战爆发,中共中央于8月召开洛川会议,在此期间,毛泽东发表了《实践论》、《矛盾论》两本丰富军事内容的哲学著作。
1938年他又发表了《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论新阶段》、《战争和战略问题》等均是著作。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发展还表现在他的其他著作如《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特谈话》等,同时也体现在其他老一辈物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中。
毛泽东思想所涉及的内容,在无产阶级的战争观与方法论、人民军队、人民战争及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等方面,都已发展成为系统的理论,并经受了战争时间的检验,表明毛泽东军事思想作为完整的科学体系已经形成。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发展
抗战后我军经历了全国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以及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毛泽东军事思想据需得到全面发展。
解放战争期间,毛泽东相继发表了《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三个月总结》、《大举出击,经略中原》、《蒋介石政府已处于全民的包围中》、《解放战争第二年的战略方针》、《革命进行到底》等。
其中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
随后经历抗美援朝,和新中国成立后的磨砺,毛泽东军事思想得到了全面发展。
二、毛泽东军事思想科学体系的基本内容
・核心内容:
人民战争思想是我党从事革命战争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核心内容。
・"军事辩证法〃
①战争是从有私有财产和有阶级一来就开始的用意解决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国家也国家、政治局团之间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斗争形势。
②作为两军厮杀的战争,其军事本质和根本目的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
③战争现象虽然较之其他社会现象更带有所谓"盖然性",但战争不是神物,而是一种物质的运动现象,同样是有规律的,是可以认识和驾驭的。
④战争双方诸因素的相互对立、一寸和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构成战争矛盾运动的内容和过程,推动占据的发展,决定战争的结局。
⑤战争中,认识情况的过程不但存在于军事计划建立之前,而且存在于军事计划建立之后。
⑥要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正确认识和处理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进攻与防御、优势与劣势、主动与被动、内线与外线、流动性与固定性、进与退、走与打、集中与分散、持久与速决、歼灭与消耗、前线与后方、正规军与群众武装、野战军与地方军、军事工作与政治工作等军事领域中一系列特有的矛盾关系是矛盾的两个方面达到相反相成或相辅相成。
•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
紧紧地与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根本制度:
在党委(支部)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实施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
・中国革命战争的主要形式:
运动战是大量歼灭敌人、决定战争命运的主要作战形式。
三、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指导意义
•毛泽东军事思想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军事理论
•毛泽东军事思想对当代世界具有广泛的影响
•毛泽东军事思想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军事实践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三节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
一、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1、要争取和维护一个和平环境来实现四个现代化
2、我们的战略方针是积极防御
3、把握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
4、我们这个革命军队是党指挥枪,不是枪指挥党
5、把军队搞精干,提高战斗力
6、加强科学研究,改善武器装备
7、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
8、贯彻条令,治军要严
9、必须做好后勤工作
10、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
11、实现干部部队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2、恢复和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
13、发展我国军事科学
14、军队要维护选在确定的这条道路
二、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
在新形势下,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依托,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
国民经济发展了,才能为国防现代化提供必要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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