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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36号
余教[2008]36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
印发《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
名师工作室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三中心”学校、城区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设全市中小学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发挥全市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余教[2007]12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成立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努力使名师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在“十一五”期间成为全市优秀教师的发源地、骨干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为我市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现将《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
2.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试行办法
3.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领导小组
4.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进站名师申报表
5.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方案样本
6.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进站名师申报材料清单
7.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室程序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
名师管理通知
抄送: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及职成教教研室,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3月31日印发
校对:
袁晓东打字:
魏洁共印:
175份
附件1: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
为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教师队伍的全面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的教育质量,适应教育内涵发展的时代需求,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和在骨干教师培养上的促进作用,全面优化名师的辐射功能,并为余姚市“十一五”期间的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宁波市名师评选聚集后备力量,市教育局决定成立余姚市名师工作站。
为了做好市名师工作站的管理,确保工作站运行的高质高效,特制定本方法:
一、工作站性质及组建
(一)市名师工作站的性质是我市为名师及其工作团队传授先进教学理念、经验和成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中小学教师高端继续教育所搭建的一个教师教育机构,它的主要功能是培养余姚市顶尖层面的骨干教师,使名师工作站成为余姚市未来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教师的孵化地和集聚地。
(二)市名师工作站由市教育局组建,委托市教研室管理,常设在市教育局教研室内,市教育局成立余姚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组员由教育局各科室和市师资培训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名师工作站在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市内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也可根据教育教学的发展需求以及教育研究项目向市名师工作站申请设立名师流动站。
(三)市名师工作站下设工作站管理办公室和名师工作室,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站的筹建工作和建站后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对名师的进站、出站、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选题、经费审核和其它相关事宜进行决策,对名师的科研项目、引领作用和辐射作用进行导向性的指导,并负责站内名师的考核评估;各位名师主持的名师工作室由工作站统筹领导,在工作站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在名师工作站内工作的名师,称为“进站名师”。
进站名师必须符合下列第1款,且同时符合第2款或第3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热心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2.余姚市在职在编的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教师及特别优秀的宁波市骨干教师、余姚市名师。
3.全市中小学、教研机构中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产学研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省市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五)余姚市进站名师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进站名师的申报程序为:
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论证——行政审核——公布结果。
即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由单位推荐。
名师工作站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查,并进校对申请人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考察,在结合考虑学科、学段等因素的基础上限额确定进站名师候选人,并对进站名师候选人在本系统内进行公示,根据考察和公示的情况再确定进站的名师。
二、工作站目的和任务
(一)整合全市优质教师资源,充分发挥进站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名师带徒、名校挂职、课题研究、培训指导等形式,扩大我市名师在全大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为推广余姚名师经验搭建平台。
(二)营造名师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的良好环境,推动建立名师和省内外知名学者专家与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交流与互动,拓宽名师施展才华的空间。
(三)促进我市优秀师资队伍的快速成长和中小学人才梯队建设,为我市培养新一代名师提供专业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空间。
使进站名师在三年进站期间朝我市优秀教师成长三级“宁波市名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系列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全大市、省内外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
(四)通过学者专家与名师的协同工作,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的高端继续教育提供优质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名优教师的共享机制。
三、工作站职责
(一)组织开展对进站名师的培训,为进站名师提供高端继续教育,名师工作站将对进站名师采取“双导师制”培养:
即每位学员都将拥有一位由省内一流特级教师担任的导师,还再聘请大学、教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担任理论导师,并借助新课程改革的教材、省特级教师协会等教育教研资源进行培训。
培训方式采用“生活化培训”,采取到导师所在学校实习一个月,采取生活全景式培训,不仅力图改变学员的教育教学方式,工作方式,还希望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乃至生活方式;
(二)开展巡回讲学,支教扶贫,与全市薄弱学校结对,分组去农村山区上示范课交流,锻炼名师的师德与教学技艺,并为广大农村学校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三)组织名师学术活动,并推广名师的先进经验;
(四)组织名师的研究成果评奖,主办名师教育学术刊物,出版名师专著;
(五)组织名师指导和培训骨干教师活动,开展省际、大市内的名师学术交流;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活动。
四、工作室设立
(一)工作站对进站名师设立“名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可以以该名师的姓名来命名。
名师工作室的性质是项目驱动型的研究机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工作期间要形成和产生在我市及宁波大市乃至全省、全国性的不同程度的引领作用和辐射作用,进站名师享受工作室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二)名师工作室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本市教育的发展目标,依据名师自身的专长确定研究项目、工作项目以及每年的工作目标,其中以带教市内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
由此让名师在教育教学的项目研究上、骨干教师的培养上产生与发挥出更大的引领作用。
(三)名师工作室所吸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原则上要符合项目研究的要求,以双向自愿为主,或是由教育局有计划地安排带教对象参与项目研究。
这些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在工作期间要虚心接受名师指导和培训,要在名师指导下完成相关的工作和研究任务。
(四)进站的名师应与名师工作站签订《进站名师个人目标发展协议书》、《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教师协议书》,明确任务、权利和义务。
(五)名师建室后可以享受每年10000元的工作经费,由学校和市名师工作站各按1:
1配套组成。
津贴的50%建室后发放,其余的50%根据学年考核确定完成任务后再予以发放。
五、评估考核
(一)名师进站后在工作室内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三年。
工作期满,名师完成研究项目或带教任务后可以出站,其工作室随之关闭。
根据项目研究或带教的发展性需要,名师可以申请新一轮进站申报。
(二)进站名师在三年内未能完成研究项目或带教任务的,须自动出站,工作室自行关闭。
(三)“十一五”期间若有新一轮名特教师产生,则符合第一项第4条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申请入站。
由工作站根据项目研究的价值或带教工作的需要审批决定。
(四)名师在站内工作期间,其表现不适于继续开展研究工作或不适合继续带教时,经领导小组批准,劝其离站。
离站后,工作室随之关闭,相应的待遇随之终止。
(五)工作站在每学期对名师的项目研究工作、带教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和实绩登记,并将考核结果和实绩向领导小组汇报,再存入名师个人档案。
(六)进站名师在工作期满时,由领导小组和工作站对名师的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估,对参与者的培训效果进行认定,对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六、其他
(一)市教育局为进站名师提供项目研究的经费。
下拨的项目研究经费统一管理。
流动站的项目研究经费,经市名师工作站与流动站单位协商,可以划出部分经费由流动站单位管理,定期向工作站领导小组汇报使用情况。
(二)本试行办法自二○○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由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市名师工作站管理办公室解释。
附件2: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师工作室的界定及组建目的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名字或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吸引同一领域教师加入而组成的教师培训基地,是教师培训部门与教科研部门有关职能的延伸与补充。
组建名师工作室,是为了建立起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发挥全市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全市优秀教师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二条制订本试行办法的目的
制订名师工作室管理试行办法,是为了加强对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支持,促使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加快我市中小学优秀教师的培养,加速研发和推广名师教育教学成果,更好地推进我市素质教育进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与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四条余姚市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主要是培养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生成、开发中小学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优质资源。
具体职责如下:
(一)导师培养制:
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领衔人也可聘请工作室中符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共同承担导师职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我市优秀教师成长“三级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
(二)专题引领制:
工作室以领衔人及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三)成果辐射制:
工作周期内,工作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教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
基本要求为:
工作室运行期间,需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一个宁波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在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或获奖6篇,开设市以上(或有同类学校20名以上的教师听课)公开课至少20节;每学期,工作室领衔人开一节市以上公开课、作市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市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一次,听本工作室成员课不少于20节。
(四)资源生成制:
工作室建立特色网站及校本教学课程。
网站应成为名教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各工作室网站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名师校本教学课程应作为名师的显性成果文本之一。
(五)进修提高制:
市名师工作站充分利用省内外的教育资源,在省教研室的支持下成立省特级教师协会余姚工作站,为名师工作室聘请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教育专家担任客座指导教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形式引领名师领衔人及其成员专业成长。
通过三年努力,扎实打造一支在省内外有影响、有贡献、有声望的教育专家队伍。
第三章产生运行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的条件和产生程序
(一)领衔人的条件(符合以下第1款,且同时符合第2款或第3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2.余姚市在职在编的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教师及特别优秀的宁波市骨干教师、余姚市名师。
3.全市中小学、教研机构中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产学研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省市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二)成员的条件
(符合第1款,且同时符合第2款或第3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扎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或者是符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镇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余姚市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及宁波市级骨干教师。
3.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三)领衔人的产生程序
余姚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领衔人的产生程序为:
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论证——行政审核——公布结果。
(四)成员的产生程序
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的产生:
一是在工作室成立之时招聘产生;二是淘汰性补充,即在工作室运行过程中,因部分成员未通过过程性考核导致该名师工作室成员缺额而补充进入。
成员的产生程序为:
个人报名——学校审核——招聘考核——签订协议。
第六条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方式
(一)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周期内依据经市教育局名师工作站审核通过的“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室领衔人、工作室成员、市名师工作站三方签订的《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进行运作,完成相关职责。
(二)名师所在学校为领衔人单独设立办公室,配置电脑等办公用具,确保工作室正常开展运行,名师工作室牌子及工作方案、组成人员建室后上墙明示。
(三)《名师工作室质量管理手册》的运用
各名师工作室建立“工作质量管理个人手册”,手册以《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及标准为框架,以活页管理方式,将工作室运行的过程性资料及相关成果,不断充实进手册,作为接受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经费总额:
由市教育局名师工作站负责核拨名师工作室经费。
工作室经费由业务活动经费、奖励经费及领衔人工作补贴三部分组成。
业务活动经费暂定每年壹万元,由学校和市名师工作站各按1:
1配套组成,奖励经费视项目价值(产生的效果影响等情况)决定。
领衔人工作补贴由各名师所在学校自定。
第八条经费用途:
业务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如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研究性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
第九条经费管理:
工作室所有经费均划入领衔人所在学校,专款专用,由所在学校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有关活动管理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成员上的研究课,如满足以下条件,则职称评审时可作为市级公开课。
1.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站备案的;2.有外校不少于20名同学科的教师听课;3.研究课的材料齐全。
第十一条名师工作室成员作的专题讲座,有外校不少于40人的同学科的教师听讲,可作为市级专题讲座,在考核评审时可以替代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
第六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余姚市名师工作室的领导机构为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站,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成立、运行、评估、考核、保障等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可据此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市名师工作站的指导下,协管名师工作室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所在的学校对工作室活动的正常开展负有协管和督促的职责。
要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的工作,为工作室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关注工作室全体人员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提升情况,特别是领衔人所在的学校要经常了解领衔人的工作情况,督促领衔人保持培育名师的热情并在其过程中成就自我。
第十四条各级部门尤其是市师资培训中心对市级名师工作室负有引领、扶持的义务。
要积极关注我市名师工作室的活动情况,给领衔人及其成员展示自我的机会,促其不断进步。
第七章考核评估
第十五条评估依据:
以《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中所规定内容为评估依据,由市名师工作站负责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六条评估形式
(一)过程性评估:
在工作室运行期内每学期考核一次,主要方式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自评汇报。
(二)周期性评估:
在工作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
第十七条评估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
第十八条在过程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中,名师工作站对工作室优质的成果予以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极其领衔人给予奖励,受到奖励的工作室领衔人在下一轮申请时予以优先考虑。
在工作室运行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工作室领衔人,其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在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不再参加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对工作室运行不力、成果不显著的工作室及其领衔人,酌情处理。
本试行办法自二○○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由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市名师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予以解释。
附件3: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诸建立
副组长:
章仁其
组员:
许家昌、徐冠群、韩国民、金芝、赵永建、朱祖益
刘国芳、周芹如、潘巨良、袁晓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永建(兼)
名师工作站联络人:
应建军
附件4: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
进站名师
申
报
表
申报人____________
举荐单位____________
余姚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
余姚市名师工作站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学位
技术职称
职务
领衔学科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个人发展愿景自传(拟申报“十一五”期间:
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
个人业务自传(重点突出个人业务专长与特色)
科研(课题)情况
论文发表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论文)
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指导、培养年轻教师情况
承担或参加职务培训活动情况
奖励情况
研究项目提要
研究项目名称
项目研究时限
年月——年月
研究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实用性及推广性(请逐一说明,可以自行添纸附在后面):
项目研究的主要流程:
研究成果的最终形式:
自荐、举荐、审批
名师自荐理由:
年月日
单位举荐意见:
年月日
专家对此项研究目的评估意见:
余姚市名师工作站审批结论:
年月日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论:
年月日
附件5: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方案
(样本)
一、工作室的定位及目标
二、教师培养
1.对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的要求和期望
2.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目标
3.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三、教育教学研究
1.教育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
2.从事该项研究意义及目前所具备的优势
3.研究的主要内容
4.研究的主要方法
5.研究的预期成果及呈现方式
四、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
五、工作室成员主要分工
六、工作室规章制度
附件6: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
进站名师申报材料清单
一、材料要求
1.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站进站名师申报表(一式四份);
2.各类证书复印件: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综合荣誉证书、优秀教师称号证书等;
3.近五年教育实绩材料;
4.近三年教学实绩材料;
5.近五年教科研成果材料;
6.“”名师工作室方案。
二、注意事项
1.材料要求1与6,2—5分别装订成册;
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7:
余姚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室程序
一、申报领衔人
各校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余姚市中小学进站名师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4),并提供有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6)、附《余姚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方案》(见附件5),将上述材料交学校审核。
二、逐级推荐
1.领衔人申请者所在单位组织专人根据申请要求、申请者一贯表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在4月20日前送市教研室内名师工作站核查。
2.由市名师工作站复审,然后把评议结果报请教育局人事科核审,并组织学科专家对领衔人申请者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三、专家论证
市教育局依据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在综合考虑学段、学科等因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推荐。
四、行政审定
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公布我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五、媒体公示
市名师工作站将确认的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相关资料、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名师工作室招聘启示等内容在余姚市教育信息网、教研网及有关媒体公布。
六、招聘工作室成员
1.报名:
报名对象在名师工作室公示后填写《余姚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经所在学校及其乡镇教辅室推荐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教师工作室,向其领衔人报名申请。
2.招聘考核: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在名师工作站的统一安排下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筛选确定工作室成员5—6名,并将“申报表”报市名师工作站审核备案。
3.签订协议:
名师工作室与余姚市名师工作站签订《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规定双方职责和权利。
领衔名师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七、挂牌运行
5月份,市教育局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市级名师工作室并制作铜牌,以领衔人所在学校(单位)为基地挂牌,名师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开始全面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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