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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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汇编
医院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及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物资是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2、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
3、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
根据库房的条件和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逐一分类,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储备物资应防止受到雨、雪、雾的侵蚀和日光暴晒。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应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检查人员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4、应急物资的调拨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建立与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5、奖惩措施
(1)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对责任心强的保管人员,在物资的保管、养护方面有合理的建议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住院医师规范化行政管理制度
(1)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2)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培训部将责其离岗教育,离岗期间扣发工资及补贴。
(3)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培训部认证合格者,由培训部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培训部审定,将继续本科室培训一轮。
(4)请病、假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
(5)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住院医师登记手册》,如抽查发现无填写登记手册的,按不合格处理(重新轮转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制度
(1)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培训模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三年,培训方式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以提高临床实践科室伦教模式。
住院医师培训目标:
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2)培训要求
综合素质要求:
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关怀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
依照《培训大纲》要求执行。
3、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制度
(1)日常考核及记录
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
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请假3天以下(含3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考核表上;3天以上,由住院医师培训部签字后生效;年度假期安排根据科室情况仅能在本年内予以安排。
不请假离开医院者,由住院医师培训部通知其家属并作出相应处理,不假离开医院者按旷工处理(见细则),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住院医师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本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名,工作量方可生效。
(2)轮转考核
住院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小组,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理论、技能考核,并做好记录。
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各科室应有理论考核试卷、评分标准,技能考核项目
评分表并有监考老师两人签名(备案)。
(3)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各临床科室教研室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进行。
4、住院医师规范化医疗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首诊负责制、查房制度、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查对制度,严格规范病历等文书书写。
住院医师查房:
每日不少于2次,每天上午普通查房一次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思想及生活情况;每天下午、节假日、手术日应重点巡视。
对危重病人应根据病情需要,随时巡视,仔细观察病情变化。
对所管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病人及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住院医师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上级医生和有关部门。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必须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医嘱的下达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2)住院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医师必须依法获得《医师职业证书》2年以上,经医院批准具有我院“处方权”及医师编码。
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做到对所有在科病人情况心中有数,危重病人实行床前交班。
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情况及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值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时处理,遇有难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值班医师每晚21:
30与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全面检查一次。
认真完成交、接班记录,并在每日晨交班时将当班期间病人的病情及处理进行详细汇报。
(3)医患沟通制度
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患者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变更治疗方案时,贵重药品使用前,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术前、书中改变术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使用医保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应及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患者出院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复查等内容。
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尊重并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患者如对医疗或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应耐心解释、疏导,不可随意解释医疗问题,造成医疗纠纷。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1、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2、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上预约三种方式。
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
00。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3、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4、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5、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6、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
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7、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8、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9、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10、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与上级对口支援医院开展预约转诊制度
1、医院对确需转诊患者提供对口支援医院的转诊预约挂号服务。
2、医院指派专人负责,填写转诊预约挂号单,传真到对口支援医院,并将支援医院反馈的预约结果通知患者。
3、通过绿色联系通道支援医院把预约回执传真回医院。
4、对口支援医院对医院提交的预约挂号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予以反馈结果,在一周内安排预约挂号。
5、患者可凭转诊预约挂号回执单到对口支援医院,按医院规定流程就诊。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为了患者的利益及预约挂号的顺利开展,门诊出诊医师不得随意停诊、换诊,若特殊原因停诊、换诊,至少提前××告知门诊部。
2.预约成功者,将接到我院的提醒电话,若医师因故临时停诊,已预约者将接到预约医生的停诊通知,改约或更换医师。
3.初诊或复诊病人均可进行电话预约(医院电话、114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或网上预约挂号。
医院电话、现场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门诊正常上班时间,114电话、网上预约24小时开通。
4.预约挂号仅受理次日起至六天内的预约。
5.现场预约受理地点:
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楼一楼大厅处)、门诊大楼各分诊台。
6.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实行分时段挂号预约。
7.预约挂号所提供的就诊人的资料必须真实,且就诊卡内的资料必须与其一致,否则不能按预约就诊。
8.预约成功者就诊当天按具体预约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分诊处确认候诊。
9.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不另收预约费。
逾时不确认者,医院回收其预约名额。
10.如预约者需变更预约,请先取消预约。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1、专家门诊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普通门诊安排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2、由各科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排版。
3、门诊部每月底通过院报以及医院公示栏将各科室出诊医师信息公布于众,方便患者就医。
4、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开启电脑登录医生工作站,进入呼叫系统呼叫患者就诊。
5、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医生代替出诊;门诊办收到停诊、换诊申请后,立即通知预约中心,预约中心人员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6、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仪表端正,佩戴胸牌,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诊室。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长时间离开诊室,应与门诊护士充分沟通,并主动向等候就诊的患者解释,征得患者的同意;如果患者不同意,当事医生应与本科室科主任联系,请科主任安排其他医生替诊;科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调度人员,安排其他医师替诊,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
7、门诊部负责每天对门诊医师登录时间进行考勤,记录出诊医生登录时间;对临时停诊或换诊进行登记,记录停诊医师及替补人员姓名和停诊原因。
门诊部每月统计分析科室医师的出诊情况,并对于出诊迟诊现象严重、随意停诊、未经许可变更出诊医师的科室,予以通报。
与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规范
1、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对上转患者实行医生首诊负责制,并对转诊患者实行连续性管理,追踪疗效。
负责医生应通过我院转诊电话号码提前联系患者转诊事宜。
2、转诊时,应提供患者的门诊病历或其他说明患者病情的材料。
3、上转患者病例参考原则
(1)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2)重大伤亡事件,没有相应的处置能力;
(3)急、危重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转诊;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5)由手术指征但没有条件做相应手术的病例。
门诊人力资源应急调配制度
1、门诊流量实时监控方法:
(1)通过门诊挂号收费系统实时监控。
(2)服务台护士随时观察,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门诊部。
(3)各服务窗口、诊室导诊护士各自监控本辖区的流量,反馈到门诊部。
(4)门诊部工作人员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
2、门诊部接到监控信息后,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配:
(1)发现门诊各挂号收费的某一窗口病人拥挤,服务台护理人员随时疏通分散病人到其他窗口及各个楼层。
(2)药房、化验排队超过10人,立即调配人员增开备用窗口,缓解诊疗高峰。
(3)外科、骨科等门诊患者特别多时,及时反馈门诊部,由门诊部上报医务部,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请科主任调配人员协助完成诊疗工作,缩短患者就诊时间。
(4)门诊部根据门诊流量监测获得的等候诊疗的病人数量、实际提供服务的医生数或窗口数、每个医生或窗口接待病人的平均速度,判断为尚未诊疗的病人提供服务需要的时间,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或服务窗口;
(5)各临床科室、各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医务部、门诊部的医疗资源调剂工作,15分钟内按要求派遣医生或其他工作人员支援门诊工作。
(6)医技科室实行限时承诺服务。
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
1、分诊目的:
(1)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2)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3)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
(4)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2、病情分级:
一级:
(急危症)
(1)病人情况:
有生命危险。
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
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
(2)处理:
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
(3)目标反应时间:
即刻。
每个病人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级:
(急重症)
(1)病人情况:
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
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发性创伤、儿童高热等。
(2)处理:
诊室优先就诊。
(3)目标反应时间:
<5分钟。
即在5分钟内给予处理,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5%的病人。
三级:
(急症)
(1)病人情况:
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病人。
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
(2)处理:
候诊区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
<10分钟。
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
四级:
(非急诊)
(1)病人情况:
病情不会转差的非急诊患者。
(2)处理:
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
<20分钟。
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
3、分诊制度:
(1)当班护士对来急诊科就诊的病人,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就诊手续,并做好就诊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接诊时间、初步判断、是否传染病、病人去向等项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尽量予以合理的分诊。
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2)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对急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收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及时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务部组织抢救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的教育,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制定本制度:
1、健康教育按病情评估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共同确定完成;
2、各病区建立健康教育手册,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3、医务人员应评估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病人、家属现有文化程度和获取知识的能力与需求。
(2)病人、家属与医务人员的目标是否一致。
(3)健康教育的障碍,主要包括:
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语言;阅读、视、听、讲方面的障碍;心理成熟程度;其它影响健康教育的生理障碍、生理并发症;经济状态;影响健康教育的消极情绪。
4、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列各项:
做好宣传方面的出院评估;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饮食、运动;营养和康复指导。
5、遵医嘱正确用药,包括药物潜在副反应及药物、食物潜在的相互作用的预防
6、关于病人特定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及其治疗方案的教育和培训;
急诊患者入院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医疗科室、医院总值班、住院处及急诊收费处通力合作,保证有住院指征的患者一天24小时均可及时入院就诊。
2、本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方有资格收治其专业范围的患者,所有住院证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或收住的正当理由,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
(1)住院的理由
(2)治疗计划
(3)治疗的预期结果
(4)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
(5)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
3、医院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入院治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如老年人、残疾人、语言交流和听说功能受损者,并给予一定帮助。
4、在专科病床已满的情况下,各病区根据病情性质就近安排至相关的病床。
5、所有患者入院前需交纳预交款及时办理住院手续,对于病情不稳定但急需抢救的患者,必须先实施抢救措施。
6、医院应首先保证急诊、手术预约患者入院。
普通患者入院采取预约制,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由各科护士站统一安排,护士长负责。
7、医保患者携带医保卡及身份证可在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
住院处工作人员对持医保卡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核,并积极为其办妥有关手续。
8、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按《传染病法》由专科收治。
9、为保证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及时入院,各病区需预留1~2张抢救病床。
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危重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10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XX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6、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2条执行。
急诊留观制度
1、急诊观察室实行24小时医师、护士值班制。
凡需留观病人应由接诊医生开出留观医嘱,建立观察病历。
2、留观察患者,应由值班医生负责观察处理,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填写观察记录,并向值班护士详细交代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
值班护士应认真巡视病室,做好护理观察记录。
病人结束留观时由当班医生写出留观小结。
3、留观患者的医嘱,均须开具医嘱单(抢救时除外)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执行的口头医嘱必须及时补开。
4、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应在床旁共同查看患者。
5、留观时间一般3天,最多不超过7天。
病情好转或加剧时应及时处理。
值班医师及时向危重病人的家属交代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需请家属签字。
6、留观期间必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经确诊立即收入院。
留观病人诊断不明者要组织科院会诊,不允许因留观延误病情。
7、凡确诊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或专科医院联系住院或转院治疗。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并尽快确诊,同时按常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和登记报告工作。
8、值班医生每天至少查房2次,重病人随时查房,科主任每天查房1次。
【监督检查】
1、科主任每周检查一次留观制度执行情况。
2、医务科及主管院长应对观察工作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抢救室在科主任或高资历医师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2、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3、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4、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
对危重病员,坚持“三先三后”。
“三先三后”:
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5、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
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6、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
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7、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
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8、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
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
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传染病院。
9、严格控制麻醉处方和精神病用药处方的管理,医护间应密切协作,对已知或可疑成瘾者,护士应提醒医生。
10、严格按标准收费,确保电脑录入准确。
如病员对收费有疑问,当班护士应给予耐心解释。
11、加强病历管理。
病员本次就诊所持病历由抢救室护士保管,待病员离开抢救室时返还病员。
12、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
一、留观制度及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留院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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