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docx
- 文档编号:6967784
- 上传时间:2023-05-10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1.98KB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docx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
第一条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的依据,总分100分。
达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达标,低于80分为不达标。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管理,共10分,每项1分
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2、直属企业应有主管领导承诺制;二级单位应有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基层单位应有领导分工或安全员。
3、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图。
4、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设有职业卫生专职(兼职)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5、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工程、供应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
6、提供职业卫生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
职业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计划,专款专用。
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高毒物品管理和预防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8、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长远规划。
9、每年底应向职防中心报送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10、劳动合同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三条 职业卫生档案,共8分,每项2分
1、按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单位概况、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分布、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超标情况、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异常结果处理情况、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登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隐患及治理情况等),及时报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设立专人(或兼职)管理,每年复核1次。
2、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3、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档案。
4、职业卫生档案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 职业卫生防护,共8分,每项2分
1、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或用品。
2、防护用品定期维护校验,并有维护校验记录。
3、按《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规定》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4、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档案,保证员工能正确、熟练使用防护用品。
第五条 建设项目管理,共4.5分,每项1.5分
1、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9号令,2006年)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抗震减灾“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全过程监督。
3、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审查、验收档案。
第六条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共14分,每项2分
1、职业危害作业岗位按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设检测点,并编制检测平面图。
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和周期符合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要求。
3、检测覆盖率95%(油田企业、销售企业和施工企业为75%)。
4、检测点合格率95%。
5、检测、分析有记录。
评价报告按时反馈被检测单位。
检测档案内容齐全。
6、每季度按时上报检测统计季报表,并附文字分析。
7、开展应急检测、事故检测、进入有可能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受限空间设备前检测及隐患点检测。
第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共15分,每项3分
1、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体检周期及检查项目达到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要求。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4、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危害作业岗位。
5、体检总结分析评价报告,于每年底报职防中心。
第八条 职业病管理,共6分,每项1.5分
1、无急性中毒事故。
如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有调查与处理记录。
2、严格执行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建立职业病病人档案,安排职业病病人定期复查。
3、慢性职业病年发病率控制为在岗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一以下。
4、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当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职防中心报告,职业病季报表按时上报职防中心。
第九条 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共7.5分,每项1.5分
1、制订年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教育,有教材有考核有记录。
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率达100%。
有害作业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率100%。
3、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学习。
4、班组每季度开展1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职工熟知本岗位的有毒有害因素,并能够正确回答防护知识。
5、有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记录。
第十条 作业场所管理,共10分,每项2分
1、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超标点要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2、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必要的泄险区,配置冲洗设备和现场急救用品。
3、现场采样、污水处理、检验分析、化学品灌装、检维修作业、高粉尘作业场所、高噪声作业场所等现场操作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要求。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设置风向标。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
在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职业危害告知,共6分,每项1.5分
1、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2、在醒目位置建立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在现场公示。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放射防护,共6分,每项1分
1、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防护档案,包括放射源种类、数量、分布、位置、活度等信息。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放射许可登记证、放射工作人员证齐全,有效。
3、从事放射工作前按《放射防护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577号)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
4、放射作业场所防护设施齐全,入口处有放射标志,有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等。
5、按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进行作业场所辐射检测,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率应达100%。
6、从事放射作业人员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接受放射防护培训。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共3分,每项1分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配置、启动实施程序、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管理、检测、体检、防护、现成污染控制等。
2、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并不断完善。
3、对于不能独自完成的救援工作(如医学急救等)应签定外部支持协议。
第十四条 承包商和外来劳务人员管理,共2分
制定承包商和外来劳务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对其执行《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 考核记分方法见附件。
附件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考核记分方法
第一条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的依据,总分100分。
达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达标,低于80分为不达标。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管理,共10分,每项1分
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0.5分),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0.5分)。
2、直属企业应有主管领导承诺制(0.4分);二级单位应有主管领导分工负责(0.2分);基层单位应有领导分工或安全员(0.4分)。
3、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0.5分),有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图(0.5分)。
4、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设有职业卫生专职(兼职)管理岗位(0.2分),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0.3分)。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0.5分)。
5、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工程、供应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1分)。
6、提供职业卫生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0.5分)。
职业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计划,专款专用(0.5分)。
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0.5分)。
应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高毒物品管理和预防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0.5分)。
8、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0.5分)、实施方案(0.3分)和长远规划(0.2分)。
9、每年底应向职防中心报送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1分)。
10、劳动合同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管理规定(1分)。
第三条 职业卫生档案,共8分,每项2分
1、按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单位概况、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分布、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超标情况、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异常结果处理情况、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登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隐患及治理情况等),及时报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共1.5分,每缺1项扣0.2分),设立专人(或兼职)管理(0.3分),每年复核1次(0.2分)。
2、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2分)。
3、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档案(2分)。
4、职业卫生档案计算机管理(2分)。
第四条 职业卫生防护,共8分,每项2分
1、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或用品(2分)。
2、防护用品定期维护校验(1分),并有维护校验记录(1分)。
3、按《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规定》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2分)。
4、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档案(1分),保证员工能正确、熟练使用防护用品(1分)。
第五条 建设项目管理,共4.5分,每项1.5分
1、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9号令,2006年)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抗震减灾“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1.5分)。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全过程监督(1.5分)。
3、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审查、验收档案(1.5分)。
第六条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共14分,每项2分
1、职业危害作业岗位按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设检测点(1分),并编制检测平面图(1分)。
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项目(1分)和周期(1分)符合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要求。
3、检测覆盖率95%(油田企业、销售企业和施工企业为75%)(2分)。
4、检测点合格率95%(2分)。
5、检测、分析有记录(0.5分)。
评价报告按时反馈被检测单位(0.5分)。
检测档案内容齐全(1分)。
6、每季度按时上报检测统计季报表(1分),并附文字分析(1分)。
7、开展应急检测(0.5分)、事故检测(0.5分)、进入有可能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受限空间设备前检测(0.5分)及隐患点检测(0.5分)。
第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共15分,每项3分
1、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上岗前(0.5分)、在岗期间(2分)和离岗时(0.5分)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体检周期(1.5分)及检查项目(1.5分)达到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要求。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齐全(1.5分),符合要求(1.5分)。
4、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1.5分),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危害作业岗位(1.5分)。
5、体检总结分析评价报告,于每年底报职防中心(3分)。
第八条 职业病管理,共6分,每项1.5分
1、无急性中毒事故(1分)。
如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有调查与处理记录(0.5分)。
2、严格执行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建立职业病病人档案(1分),安排职业病病人定期复查(0.5分)。
3、慢性职业病年发病率控制为在岗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一以下(1.5分)。
4、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当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职防中心报告(1分),职业病季报表按时上报职防中心(0.5分)。
第九条 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共7.5分,每项1.5分
1、制订年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0.5分)。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教育(0.5分),有教材有考核有记录(0.5分)。
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率达100%(1分)。
有害作业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率100%(0.5分)。
3、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0.8分)、管理人员(0.7分)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学习。
4、班组每季度开展1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0.5分),职工熟知本岗位的有毒有害因素(0.5分),并能够正确回答防护知识(0.5分)。
5、有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记录(1.5分)。
第十条 作业场所管理,共10分,每项2分
1、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分),超标点要有原因分析(0.5分)和整改措施(0.5分)。
2、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必要的泄险区(1分),配置冲洗设备和现场急救用品(1分)。
3、现场采样、污水处理、检验分析、化学品灌装、检维修作业、高粉尘作业场所、高噪声作业场所等现场操作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要求(共2分,每发现1项违规操作,扣0.5分)。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0.3分)、设置风向标(0.5分)。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0.2分)。
在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0.5分)和中文警示说明(0.5分)。
5、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1分)或转出(1分),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职业危害告知,共6分,每项1.5分
1、签订劳动合同(0.5分),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0.5分)、职业病防护措施等(0.5分)。
2、在醒目位置建立公告栏(1分),公布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0.5分)。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在现场公示(1.5分)。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本人(1.5分)。
第十二条 放射防护,共6分,每项1分
1、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防护档案,包括放射源种类、数量、分布、位置、活度等信息(共0.5分,每缺1项扣0.1分)。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0.5分)。
2、放射许可登记证(0.5分)、放射工作人员证(0.5分)齐全,有效。
3、从事放射工作前按《放射防护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577号)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1分)。
4、放射作业场所防护设施齐全(0.5分),入口处有放射标志,有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等(0.5分)。
5、按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进行作业场所辐射检测(0.5分),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率应达100%(0.5分)。
6、从事放射作业人员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0.5分),接受放射防护培训(0.5分)。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共3分,每项1分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配置、启动实施程序、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管理、检测、体检、防护、现成污染控制等(共1分,每缺1项扣0.2分)。
2、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0.5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0.3分),并不断完善(0.2分)。
3、对于不能独自完成的救援工作(如医学急救等)应签定外部支持协议(1分)。
第十四条 承包商和外来劳务人员管理,共2分
制定承包商和外来劳务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规定(1分),对其执行《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1分)。
附件: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修改说明
1、九条增加到十五条;主要增加部分:
作业场所管理、职业危害告知、放射防护、应急救援、外来施工人员管理。
2、调整:
原第三条 职业卫生监督“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进“作业场所管理”条。
原第四条 职业卫生防护“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率应达100%”进“放射防护”条。
原第五条 作业环境检测“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建立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进“职业危害告知”。
原第九条 职业病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病有害作业岗位”进“职业健康检查”。
3、各项内容分值调整,增加附件---考核记分方法
4、具体修改内容:
(红增加,蓝删除,绿调整)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管理,共10分,每项1分
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2、直属企业应有主管领导承诺制;二级单位应有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基层单位应有领导分工或安全员。
3、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图。
4、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设有职业卫生专职(兼职)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5、工会、人事劳资、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
6、提供职业卫生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
职业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计划,专款专用。
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高毒物品管理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8、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长远规划。
第三条 职业卫生档案,共8分,每项2分
1、按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单位概况、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分布、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超标情况、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异常结果处理情况、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登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隐患及治理情况等),设立专人(或兼职)管理,每年复核1次。
2、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3、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
第四条 职业卫生防护,共8分,每项2分
3、按《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规定》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4、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率应达100%。
)
第五条 建设项目管理(职业卫生监督),共4.5分,每项1.5分
1、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职业卫生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应监督整改。
)
(5、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
第六条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14分,每项2分
2、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建立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共15分,每项3分
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体检率10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岗期间受检率100%;离岗前受检率100%。
4、对患有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病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病有害作业岗位。
第八条 职业病管理,共6分,每项1.5分
1、无急性中毒事故。
如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有调查与处理记录。
2、严格执行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建立职业病病人档案,安排职业病病人定期复查。
(3、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病有害作业岗位。
)
4、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当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职防中心报告,(急性中毒事故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局和职防中心),职业病季报表按时上报职防中心。
说明:
卫生部《职业病报告办法》(88卫防字70号)规定—急性职业病24小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2002年《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中国石化《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规定2小时内报告。
第九条 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共7.5分,每项1.5分
3、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学习。
4、班组每季度开展1次职业卫生学习,本岗位职业卫生知识掌握率100%。
职工熟知本岗位的有毒有害因素,并能够正确回答防护知识。
5、有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记录。
第十条 作业场所管理,共10分,每项2分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超标点要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2、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必要的泄险区,配置冲洗设备和现场急救用品。
3、现场采样、污水处理、检验分析、液体毒物灌装、检维修作业、粉尘作业场所、高噪声作业场所职工操作符合要求。
高毒物品密闭采样。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设置风向标。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
5、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职业危害告知,共6分,每项1.5分
1、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2、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建立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在现场公示。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放射防护,共6分,每项1分
1、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防护档案,包括放射源种类、数量、分布、位置、活度等信息。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放射许可登记证、放射工作人员证齐全,有效。
3、从事放射工作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射线作业许可证”。
4、放射作业场所防护设施齐全,入口处有放射标志,有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等。
5、按规定进行作业场所辐射检测,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率应达100%。
6、从事放射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接受放射防护培训。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共3分,每项1分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配置、启动实施程序、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管理、检测、体检、防护、现成污染控制等。
2、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并不断完善。
3、对于不能独自完成的救援工作(如医学急救等)应签定外部支持协议。
第十四条 承包商和外来劳务人员管理,共2分
制定承包商和外来劳务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对其执行《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 考核记分方法见附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卫生 管理工作 考核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