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带问题详解判断题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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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受委托行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可以将受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在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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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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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审核后,由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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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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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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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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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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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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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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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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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权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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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补证后作出维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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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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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申请人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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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是未成年人的,其父母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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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真实性和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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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他人无权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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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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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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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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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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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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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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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事项的法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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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治安拘留处罚裁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在复议期间原裁决一律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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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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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对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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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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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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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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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法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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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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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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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草案重要条款不可以单独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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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50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1
★罚金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52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围,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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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当事人的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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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55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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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纪检监察部门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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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十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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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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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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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有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61
★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
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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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紧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临时人员收缴罚款。
63
★根据“罚缴分离”规定,当事人最迟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64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65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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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调查人员也可以担任听证主持人。
67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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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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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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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暂停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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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可以按比例分给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作为执法经费。
72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统一着装的执法人员执法时可以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73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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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75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当事人履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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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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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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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行为。
79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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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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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82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83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84
★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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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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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88
★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9
★孕妇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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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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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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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就自始至终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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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确定一个设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另设一个设机构统一送达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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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依法提出的延续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拒绝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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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5日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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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告知或者多次分别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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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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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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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不指定教材,但应当组织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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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时,如有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它利益的,就是贪污犯罪,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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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均可以转让。
103
★国务院有关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围的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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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条件下,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围,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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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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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之外,适当增设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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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需要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核实的,行政机关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情况紧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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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需要举行听证的,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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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公益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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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任何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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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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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未经公布,不能成为实施该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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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实质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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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围,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在必要情况下,经严格审批程序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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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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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数量有限的许可,同等条件下,先受理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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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围,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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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自主决定停业、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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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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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数量有限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在申请人中任意选择一人,准予行政许可,这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权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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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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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死亡的,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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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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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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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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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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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可以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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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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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经过培训也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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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简单的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可以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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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同样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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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听证的主持人,即本案的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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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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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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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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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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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一定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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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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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现场笔录应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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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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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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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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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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