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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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概述,1.历史的选择,2.涵义与原则,3.特色与优势,
(一)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1.历史的选择,清朝末帝宣统爱新觉罗溥仪,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
(1)从专制君主制到民主共和制,袁世凯在北京就任时情景,“中华帝国之玺”和“皇帝之宝”,
(2)从旧式的民主共和制到新式的民主共和制,1940年,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奠定了新式民主共和制的理论基础。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了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大会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正式成立。
(3)从苏维埃制到人民代表大会制,抗日战争时期,“三三制”政权,即在参议会和政府组成人员中,不仅有工农代表,还有其他阶级阶层的代表,其中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共产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派占三分之一。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
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涵义与原则,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
人民主权不是谁的恩赐,而是人民在街头用战斗换来的。
国民议会必须履行下述任务:
公开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在人民主权基础上制定宪法。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
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
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集中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照法定分工各行其职,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人民选举人民代表,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其他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各自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地方分权,中央集权,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全国人大中,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应有一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中,都应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3.特色与优势,
(1)既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又具有更加广泛的民主基础,
(2)坚持和发展了“议行合一”的原则,(3)人大常委会拥有比其他国家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力,(4)政治协商会议与人大紧密相连,“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究其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不过对我们这个国家来说,称为人民民主专政更为合适,更为合情合理。
”,
(1)广泛的民主基础,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人民的范畴,
(2)“议行合一”的原则,就是代议权、执行权合二为一,或代议机关、执行机关合二为一,立法者与执行者的一身二任。
基本特征:
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
总统(行政),国会(立法),法院(司法),司法审查(违宪审查),任命大法官,立法(弹劾大法官),司法审查,否决权,同意质询弹劾,三权分立,人大,军事,检察,行政,司法,我国立体式权力结构,(3)人大常委会拥有比其他国家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力,(4)政治协商会议与人大紧密相连,3.人大制度的特色与优势,“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
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
我们做某一项决定,可以立即实施。
”,“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
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
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代表构成:
区域代表为主,职业代表为辅,
(一)地位: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三)职权:
至高性与广泛性,(四)会议与议事规则,“纵向”:
是指全国人大在自下而上的整个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一级。
“横向”:
在中央一级的各类最高国家机关中,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处于首要的地位。
(一)地位: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部、委员会,以区域代表与职业代表相结合并以区域代表为主,其中只有解放军是职业代表,即解放军系统是单独选举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的。
(二)代表构成:
区域代表为主,职业代表为辅,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的构成区别,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间接选举,(三)职权的至高性和广泛性,决定权,任免权,立法权,监督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和国家机构方面的法律及其他类型的基本法律。
最高立法权,积极慎重,发扬民主,从实际出发,连续性与稳定性,先搞单行法规。
先搞行政立法。
先搞地方立法。
在法律起草与讨论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
在立法机关审议法律草案时,必须充分展开讨论,鼓励代表(委员)发表各种不同意见。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七大报告,立法原则,公布法律,通过法律,审议议案,提出议案,立法程序,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
包括:
听取和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的各部、委提出质询案;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4.最高监督权,(四)会议与议事规则,全国人大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遵循合议制的决策体制,通过会议方式集体行使职权。
全国人大会议分为例会与临时会议两种。
1.例会每年召开1次。
2.临时会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时,即可召开。
例会的召开日期,自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开始,每年例会均在3月份开幕。
历次全国人大会议的持续时间,平均每次约15天。
最长的有26天(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最短的只有5天(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近几年,全国人大会议的持续时间一般在10一20天左右。
全国人大会议的召集与进行过程:
准备阶段召集阶段,预备会员,正式会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属于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在每次全国人大开会时,向大会报告工作。
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改变或撤销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
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它们的工作。
(一)地位、组成与任期,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额简表,成员:
趋向专职化的组成人员,宪法和人大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成员不得在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兼职。
3000全国人大代表170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43万选民800万选民,任期:
五年,委员长连续不得超过两届,
(二)职权,1.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制的领导体制,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
(三)会议,2.时间:
2个月举行1次。
一般安排在双月的下旬。
3.人员要求:
必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
4.形式:
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
委员长会议(日常工作机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四)组织机构,四、全国人大的专委会、特调委,特别委员会一般是为了进行某项特别调查而设立的临时委员会,任务终了即行撤销,其主要目的在于调查。
专门委员会是长期设置的机构,负责审议某个专门领域的议案,并在职权范围内负责调查、研究和处理本领域内的各种问题。
专委会,特别调查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专委会,提案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教科文卫社会法制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文史和学习,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都是常委会委员吗?
第七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158人。
常委会委员参加的115人,占常委会委员的74.2,占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72.8。
第八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175人,常委会委员参加的102人,占常委会委员的83.6,占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58.3。
第九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210人,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109人,占常委会委员的70.3,占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51.9。
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专门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省级政府的决定、命令等。
(4)审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必要时提出报告。
(5)对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审议、提案、调研,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040件,其中268件议案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具体分配:
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62件;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46件;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的46件;交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45件;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31件;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31件;交付民族委员会审议的5件;交付华侨委员会审议的2件。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之一:
审议提案,专门委员会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专业性。
各专门委员会是按照专业原组建的,其成员大多是熟悉本专门委员会业务的专家学者或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这就使各专门委员会拥有各自的专业优势。
二是经常性。
全国人大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是经常性的,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闭会期间仍然开展工作。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全体会议,二是主任委员会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特调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特调委还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特调委应当向全国人大提出调查报告,全国人大据此作出相应的决议。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临时设立的组织问题调查结束,调查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地方各级人大的地位、组成、任期与职权
(一)地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行政区域分别设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二)组成按照1995年修订后的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总名额基本上由“法定基数”加上按人口比例的“增加数”,并以“最高数”限制的方式确定。
如,省级人大代表名额以350名为基数,省、自治区每增加15万人可以增加1个名额,直辖市每2.5万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过1亿的省,代表总名额不超过1千名。
省级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选举法规定加以确定;地、县两级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乡及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任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自治州、市、自治县、县、市辖区的人大任期5年,乡、民族乡、镇人大任期5年。
(四)职权1、地方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地方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是由1979年7月通过的地方组织法首先规定的。
地方性法规是指由宪法或法律授予地方立法权限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属于自治权,不同于一般的地方立法权。
2、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决议的遵守与执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也有责任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
3、决定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审议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乡级人大有权根据国家规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务。
地方各级人大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并发布有关决议。
4、任免权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员,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并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
选出或决定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出或决定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乡级人大有权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和副主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均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辞职请求,由人大会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5、监督权地方各级人大有权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还有权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决议;听取和审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此外,地方各级人大还有权通过质询、评议等形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监督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三、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1、地方各级人大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合议制,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
2、现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召开本级人大会议,并主持每次人大会的预备会议。
三、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
(1)法律上的监督关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发现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时,有权予以撤销。
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决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证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工作上的联系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审议的法律草案等,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邀请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行座谈,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省级人大对口机构的座谈会,共同研讨人大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或专题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保持同地方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经常联系,通过编印文件、资料、刊物等,进行交流。
(3)工作上的指导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地方换届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有关办事机构解答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有关法律执行问题的询问;地方人大常委会也就制定地方性法规,征求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请求指导;就有关工作中的问题,请求答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出版刊物,发行内部资料,转发地方人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地方人大工作。
另外,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人大理论研讨班,培训地方人大干部。
观念的错位长期以来,人大代表这个称谓的政治意义总是掩盖了其本体的法律意义,甚至成为一种荣誉称号和政治资本,对人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承担的职责缺乏正确的、充分的认识。
当前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不容忽视的现状:
低参与热情、低度责任感、低水平民主,高参选率与低参与热情高荣誉度与低责任感高通过率与低水平民主,问题的症结与解决思路,以专职代表制取代兼职代表制;建立竞选制度,改变目前选举制度中存在的被动当选状况;,完善人大制度的举措1理顺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党的领导权力和人大的国家权力是两种不同的权力,两者在运行中既紧密相关又有一定的区别。
党可以参与并领导国家权力机关,但其在形式上并不是国家政权组织。
党的政治权威,不同于国家权力的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而主要是政治号召力、说服力和政治影响力。
1理顺共产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
(1)党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
(2)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3)党员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4)党组织也应接受人大的宪法监督,“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摘自十七大报告,2强化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1)完善法律监督
(2)完善工作监督,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
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
履行公务的多,解决问题的少。
监督权运用多,处理权运用少。
抽象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
一般性监督多,跟踪性监督少。
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
程序性监督的多,针对性监督的少。
大面的调查监督多,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少。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具体应用法律时作出的司法解释,应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监督法的新规定(2006),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要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如对政府工作中的“三农”问题、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拆迁补偿等;对“两院”工作当中,比如执行难、告状难、赔偿难、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错案不究、司法不公等。
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5年的“审计风暴”依旧风头强劲,外交部、发改委等32个中央部门被发现普遍存在转移挪用财政资金、虚报多领预算资金、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等问题。
审计风暴席卷全国,3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2)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知识,公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情况。
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左右,酒后驾车,与人冲突、口角后,驾车“追击”,56岁的裘吉拼命奔逃出50多米后,最终还是被侯建军驾驶的吉普车撞死。
这就是轰动一时影响恶劣的“人大代表撞人案”。
(3)必须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增强人大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意识,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4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
(1)组成人员方面
(2)组织机构方面(3)运作程序方面,如何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
(1)设立宪法委员会;
(2)设立独立的宪法法院;(3)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宪法审判权;(4)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宪法监督权;(5)设立法律规范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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