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烟草烟叶生产基建项目烟路施工招标文件5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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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标段划分
第1标段:
方城县清河乡双河村、广阳镇瓦屋片区烟田道路
第2标段:
方城县广阳镇古城村片区烟田道路
第3标段:
内乡县湍东镇东王沟村片区烟田道路
第4标段:
内乡县王店镇岗樊村片区烟田道路
第5标段:
内乡县余关乡麦山村、余关乡孙沟村、瓦亭乡庞集村片区烟田道路
第6标段:
镇平县枣园、遮山、彭营片区烟田道路,邓州市高集乡李庄村、穰东镇董周村,赵集镇堤南高村片区烟田道路
第7标段:
社旗县朱集镇段洼、牛庄村,苗店镇石塔寺片区烟田道路
第8标段:
社旗县朱集段洼村片区烟田道路,社旗县苗店石塔寺村片区烟田道路
第9标段:
西峡县田关乡小峪村、丹水镇朝阳村片区烟田道路
9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每标段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10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
(2)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项目工程投标:
被法院、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距今未满二年的;
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
12
是否接收联合体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分包
不允许
16
偏离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补充答疑文件(如果有)
18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5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0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60日历天。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
2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现金、电汇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200,00.00元
25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7
签字或盖章要求
2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电子文档壹份。
29
装订要求
胶装
30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全称:
招标人地址:
南阳市滨河东路1968号
南阳市烟草公司201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烟路)(标段)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
“2011年5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能启封。
3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
3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南阳市工程建设发承包交易中心(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必须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34
开标程序
1.由监督部门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按照“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公开开标。
3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6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名
37
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形式:
现金形式
金额:
中标价的5%。
38
需要补充的其他问题
39
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其现场勘察、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40
废标条款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中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未标明投标项目完成期限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完成期限;
5投标文件未明确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拟派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所报项目经理不一致的;
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的;
10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1当投标文件中出现数字表示与文字表示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单价与总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总额是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如果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1
农民工工资
根据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阳市建设委员会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承诺,否则评标时视为无效标。
42
项目部人员配备
承包人参与本工程的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保证项目部成员全部到位,并不得在其他工地兼职。
承包人在进场前须按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供一份名单。
进场时,发包人和监理需对照审验。
承包人参与本工程的项目部人员若未经发包人同意随意更换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中标人。
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更换,承包人须承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按要求给予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3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和页码
45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
2、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对项目经理管理的有关规定。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开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
二、招标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南阳市公司201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烟路)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机耕路(1718M)、沟渠(2793M),机耕路(2237M)、沟渠(708M)
机耕路(5897M)、沟渠(2291.1M)
机耕路(主干路)3190米、支路2900米
机耕路(主干路)5100米,支路1380米
机耕路(主干路)6550米、支路1990米
镇平陈岗村砂石路1.0km,沟渠650m,管涵5座:
陈善岗砂石道路长1km:
田营村砂石道路长0.7km,管涵4座:
罗李沟机耕砂石道路2.0km,邓州李庄1.87公里、桥涵6座,董周村机耕路1公里、桥涵6座,堤南高1.212公里、桥涵4座
段洼村主干路3-4号段2.28KM,主干路桥涵4座,硬化排水沟4.56KM(主干路2.28km两侧)4.56KM,生产桥涵49座,牛庄村新修主干路1.536KM,过路桥涵5座,生产桥涵31座。
朱集主干路1-2号段2.51KM,主干路桥涵4座,简易交通桥2座,分支路0.66KM,分支路桥涵3座,硬化排水沟3.74KM(主干路1.87km两侧),土排水沟0.43KM,生产桥涵54座。
苗店新修道路3.77KM,主路桥涵4座,分支路0.70KM;
分支路桥涵2座,土排水沟0.7KM。
机耕路
资金来源、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见前附表。
2、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招标人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人随时更换。
4、开标会议将按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含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规定格式等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按前附表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
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4、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有关的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装订在一册。
2.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附录;
(4)投标报价;
(5)工程量清单及辅助材料:
(6)服务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资质证书复印件;
(10)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11)南阳市清欠办开具的二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a、主要施工方案;
b、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c、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d、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e、保证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f、针对工程特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g、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h、劳动力安排计划;
i、施工进度计划;
j、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b、项目经理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3)其他
近三年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的业绩情况。
3、工程预算的编制依据:
3.1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
3.2参照2009年版《公路工程施工定额》和河南省2008年版《市政工程定额及说明》;
3.3最终结算价=经审计的工程造价。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合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4.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5、投标有效期
5.1投标书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5.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不同意延期的投标人视为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退回。
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投标文件。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6.3开标后,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一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授权委托书和南阳市清欠办开具的二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8、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包封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密封线上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9、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五、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一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四名专家组成。
3、参加评标的技术、经济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
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
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企业资质证和业绩证书原件。
2、开标会议程序
2.1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
2.3宣读开标会议纪律。
2.4由投标人和监督机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5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唱标。
2.6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7开标会议结束。
3、开标时,招标人对各投标人是否收到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进行核对,如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未收到或未收齐全应推迟开标。
七、评标、定标
1、评标会议
1.1评标会议在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举行;
评标会议的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2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评标内容的保密
2.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涉及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为废标。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无正、副本标识或副本数量不够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上第1.3款要求出示资料的;
(5)提交了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
(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招标地点);
(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10)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涂改而未签章的;
(11)投标工期超过要求工期或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数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附录中填报的相应内容为准。
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及标准进行记分评标。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
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最高得分的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9、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八、授予合同
1、本工程合同将授予经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合同将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签订
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2施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后生效。
3.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款第4.1条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4、履约保证金
4.1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若不能按时补齐,将不给于签订合同,甚至解除中标,另选中标人。
4.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返还。
5、本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质量、投标报价及其它承诺签订施工合同。
九、其它
1、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将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收取。
第二章合同专用条款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
1、中标价=投标报价。
2、合同价格采用固定总价方式,一次包死。
3、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合同双方代表洽商后并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为准,在竣工决算时按中标时的中标单价予以调整。
4、工程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标准,经县、市公司验收合格,在国家局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并通过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付总价款的95%。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二、质量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严重的给予处罚。
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处罚金额,中标人应另外交纳。
三、安全
1、承包人对现场安全全面负责;
2、要求自工程开工至竣工,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不发生火灾及各种违章事故,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投标人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并应提供护栏、警告标志及围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及外部行人过往安全。
四、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工期。
中标后承包人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保障。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可以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
3、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4、承包人必须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合同双方确认的增加工期如期竣工;
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计取。
五、发包原则、范围及要求
1、项目发包原则: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维修。
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认质认价,所有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发包范围为图纸中的施工内容,其他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执行。
3、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投标人须对材料质量负责,并提供国家环保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对建设主管部门涉及的禁用材料,应禁用,否则,按不合格工程处理。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局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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