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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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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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基础知识,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01,PARTONE,合伙企业法基础知识,企业的分类,按企业的出资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企业可以分为:
合伙企业,合伙,合伙一般体现为合同协议关系,当合同协议关系依照合伙企业法登记并取得营业资格后,便体现为合伙企业。
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特征,契约性、人合性、投资人和出资方式多样化,重要概念,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有限责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问题,02,普通合伙企业,PARTTWO,一、概念,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2、分为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成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合伙人。
(1)数量:
2个以上(没有规定最高限制)
(2)资格合伙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成立条件,
(2)资格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包括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1)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书面形式订立;违反合伙协议的,承担违约责任。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新合伙人入伙:
以原合伙协议为基础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成立条件,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1)出资财产: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公司股东()
(2)评估(非货币性性资产出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公司必须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劳务出资,二、成立条件,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1)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标明“特殊普通合伙”(3)有限合伙企业标明“有限合伙”5、办理设立登记,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1、独立性:
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合伙企业2、完整性:
整体(企业财产)财产份额(合伙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3、合伙人私自转移或者处分企业财产,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财产的构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
(二)财产的性质,1、对外转让:
(1)约定一致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约定优先购买权除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财产份额的转让,2、内部转让通知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强制执行(非自愿转让)
(1)强制执行:
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转让他人的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削减财产份额。
4、出质(类似对外转让)一致同意,(三)财产份额的转让,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事务执行人,1、合伙事务的执行只能是普通合伙人(可全体也可一个或数个)2、“代表”
(1)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二)不得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的事务,除另有约定外,下列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三)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1.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的权利。
4.合伙人有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财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5.在合伙人分别执行事务的情况下,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四)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1.竞业禁止普通合伙人不得(绝对不得,没有例外)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关联交易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五)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1.合伙企业法对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没有法定要求的情况
(1)合伙人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首先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2)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六)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注意: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
1、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2、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损益分配原则:
约定合伙人协商出资比例(实缴)平均,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1、先企业后个人合伙企业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内部追偿某一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
追偿原则:
约定协商实缴平均,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3、延伸规定
(1)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不论什么原因退伙)(3)合伙企业注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例题1多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
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10万元。
甲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
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
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
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答案】AB【解析】
(1)选项A: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对乙的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
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对丙的债务2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
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后的债务(对丁的债务20万元)不承担责任。
【例题2多选题】根据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A.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入伙的新合伙人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被除名的合伙人D.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答案】ABCD
(1)选项A:
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C: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人(不论因为什么原因退伙)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D:
普通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3多选题】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
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答案】AD【解析】合伙人的内部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普通合伙人就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部分向企业债权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因此,债权人丁有权要求甲乙丙中的一人、数人、全体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二)普通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1、不得“代位”,不得“抵销”普通合伙人的个人债务,相关债权人:
(1)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可以“收益”,可以“强执”普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
(1)可以其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2)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例题单选题】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
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B.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C.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D.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答案】B【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六、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1、新普通合伙人入伙:
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入伙协议可约定(仅在内部有效):
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入伙,或者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
【解释】该约定不得对抗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退伙,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2)合伙人的退伙不给企业的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情形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经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未能经一致同意,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区别与有限合伙人),【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有()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B.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依法被宣告破产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ACD【解析】
(1)选项A: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即使继承人继承了财产份额也属于是被继承人当然退伙的事由(“老王”当然退伙,“小王”入伙)。
(2)选项B: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并不一定导致当然退伙: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普通合伙人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只有当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时,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才退伙。
4、除名,
(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2)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单选题】赵、钱、孙和李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
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无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答案】C【解析】
(1)选项A:
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2)选项B: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
(3)选项CD: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退伙的效果,1、继承
(1)普通合伙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要取得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资格,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继承人愿意;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具备相应资格
(2)若继承人为无民事/限制行为能力人: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未经一致同意,企业应将相应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三)退伙的效果,2、退伙结算
(1)合伙人退伙,除财产份额被依法继承外,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特殊的领域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2、特殊的名称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特殊的风险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4、特殊的债务清偿规则对外:
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应当承担无限/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对内:
该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不特殊”的事务,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例题单选题】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C.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答案】D【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03,有限合伙企业,PARTTHREE,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适用,1、企业债务的承担规则
(1)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适用,2、法律适用规则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珠规定,1、人
(1)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仅剩普通合伙人,解散,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珠规定,1、人(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例题单选题】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B.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C.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答案】A【解析】选项A: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甲为国有企业,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因此,该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珠规定,2、名称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强制补缴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珠规定,1、合伙事务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事务。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珠规定,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珠规定,2、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关联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4、从事相竞争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B.合伙企业成立后前3年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C.有限合伙人甲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组成,【答案】B
(1)选项A: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选项B: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选项D: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四、有限合伙人财产转让和出质的特珠规定,1、出质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转让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和退伙的特珠规定,1、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3)规定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有限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注意】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不必退伙。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和退伙的特珠规定,2、丧失行为能力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继承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五、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珠规定,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单选题】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
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
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答案】C【解析】
(1)乙、丁: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有限合伙人丁无关。
(2)甲: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丙: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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