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部低压居民集抄建设与运行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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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负责系统在全公司范围的部署,建设全公司的数据中心与集中应用。
4.1.3负责监测电能信息采集平台数据的采集情况和主站运行情况。
4.2供电所
4.2.1负责建设和运维低压居民集抄系统,完成居民电能表、台区数据采集与业务应用。
5内容和要求
5.1低压集抄项目立项管理
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
5.2低压集抄需求上报管理
5.2.1市场营销部负责审批各供电所低压集抄项目的需求计划;
5.2.2市场营销部负责审核各供电所的低压集抄项目需求计划,汇总后向公司上报低压集抄的项目需求计划;
5.2.3供电所负责向市场营销部上报低压集抄项目的需求计划。
5.3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
5.3.1市场营销部公司负责对低压集抄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5.3.3供电所负责低压集抄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4系统建设要求
5.4.1市场营销部负责确定全低压集抄系统的建设部署、逻辑构架、物理构架。
5.4.2系统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电网用电现场服务与管理系统三级应用建设方案》《云南电网公司低压集中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云南电网公司低压采集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实施。
5.4.3系统建设应满足的功能要求:
5.4.3.1设置功能:
可对主站的通信参数和抄表任务进行设置,并远程设置集中器的中继方式、路由方式、通讯地址、电能表数量、电能表编号等。
5.4.3.2数据采集功能:
系统可对各台区下的户表进行定时数据、冻结数据、总表数据、电压合格率数据等的召测,并可按需设置抄表例日对表数据进行巡测。
5.4.3.3预付费功能:
系统可对各台区下的电能表进行预付费操作(包括电量控制和电费控制),并向客户发送用电信息及催缴费通知。
5.4.3.4遥控动能:
系统可对任意满足《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能表进行远程停、送电操作,并可对电能表内继电器状态进行召测。
5.4.3.5事件记录功能:
可自动进行系统自检,储存发现设备(包括通信)异常的记录和报警,报警方式包括本地报警和向主站报警;
台区变压器缺相或停电时可自动上报相关报警信息。
5.4.3.6权限管理功能:
可对系统操作员的权限进行管理,防止非授权用户对系统设定的参数或其他重要内容进行修改,并对其执行操作的权利范围加以限定。
5.4.3.7数据共享接口功能:
系统数据信息能通过WEB对外开放,并可为其他系统提供数据接口,实现相关数据的传输与交换。
5.5低压集抄现场勘查管理
5.5.1由市场营销部组织集抄现场勘查。
5.5.2低压集抄现场勘查工作人员组成:
市场营销部低压集抄系统管理人员、管辖部门片区分管负责人、施工安装负责人、客户所辖区域的物业管理负责人,必要时可增派通讯、配电及终端设备厂家现场技术人员等其他专业人员。
5.6低压集抄电表的安装
5.6.1对居民户表为分散式的,选用载波通讯,电能表通过载波直接与集中器连接通讯。
如图:
5.6.2集中器与主站通讯方式,按现场实际情况决定,若现场满足光纤条件的,选用光纤,
不满足的则选用GPRS/CDMA通讯方式,对于配电室在地下车库的情况尽量选用光纤通讯。
5.7低压集抄项目实施
5.7.1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项目的实施工作。
5.7.2市场营销部负责做好低压集抄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对于改造台区,应在供电所或者小区物管的配合下,施工前一个月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台区住户,施工前一周公布停、送电时间,做好解释工作;
对于新建台区,则应纳入业扩报装流程。
5.7.3市场营销部作为集中器、采集器、电能表的安装工作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监管集中器、采集器、电能表的安装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
包括:
承办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
对施工单位进行合同交底,确保施工单位理解合同相关安全要求;
对外包工程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
负责审查外包工程的施工方案、“三措”;
负责对外包工程进行安全交底;
对施工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
5.7.4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集中器和集抄表安装规范(附录C\D)进行集抄设备(集中器、采集器、集抄电能表)的安装,安装完成后,填写《集中器安装档案表》(附录A)。
5.8台区低压集抄设备联调
5.8.1市场营销部负责台区低压集抄设备的联调工作。
5.8.2市场营销部负责将云南电网客服技术支持系统导出的客户信息导入低压集抄系
统,并按现场验收人员的要求设置电能表参数,并做好运行记录。
5.8.3市场营销部负责正确录入终端相关参数(终端基本信息、设备参数、通讯参数等),并做好运行记录,记录应包括终端名称(台区名称)、终端地址(十进制、十六进制)、终端生产厂家、终端型号、芯片厂家、SIM卡编号、SIM卡电话号码、APN等。
5.8.4市场营销部负责确保主站与集中器、采集器、电能表相互之间的上下行通讯正常,并进行抽样数据核对。
5.9台区低压集抄验收
5.9.1市场营销部负责台区低压集抄的验收工作,低压集抄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功能验收、指标验收。
5.9.2工程质量严格按照《集中器安装规范》(附录D)、《低压集抄电能表安装规范》(附录E)来验收。
5.9.3功能验收按以下三部分进行,即数据采集功能、数据查询功能、用户资料管理。
5.9.3.1数据采集功能:
检查远传通道的连通与关断功能、定时采集功能(定时间隔最小为一小时)、日(月)冻结数据采集功能、实时召测采集动能等。
5.9.3.2数据查询功能:
检查电量、抄读数、用户资料、设备情况、日志记录及异常记录。
5.9.3.3用户信息管理:
检查用户信息与云南电网客服技术支持系统中的用户信息的一致性;
检查台区档案的完整性,是否包括:
《集中器安装档案表》(附录A)、《低压集抄竣工验收单》(由各单位自行编写)、台区平面图、台区低压走线图。
5.9.4指标验收包括抽检样本、电能数据抄读准确率、数据传输可靠性。
5.9.4.1抽检样本,安装户数超过1万户的系统,按3%进行抽检;
安装户数不超过1万户的系统,按5%进行抽检;
系统的抽检样本不得少于100户(少于100户的体统,需100%检查)。
5.9.4.2电能表数据抄读准确率应达到100%,联调工作完成后需进行三个月抄表数据核对。
5.9.5市场营销部完成为期三个月的台区数据核对后填写《低压集抄竣工验收单》,该验收单一式三份,验收方、施工方、管理维护方各一份。
5.10系统主站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管理
5.10.1市场营销部负责系统主站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管理工作。
5.10.2低压集抄系统软硬件重大修改(如软件程序、配置文件、数据库结构及数据接口等)、以及系统电源整改前必须经过技术论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5.10.3未经市场营销部同意,不得停用系统的有关设备。
当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或系统急需时,可先停用,设备停用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原因上报市场营销部,故障处理后应将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场营销部。
5.10.4系统软件修改前必须在测试环境进行,有详细的修改记录和测试报告。
系统软、硬件变更不得影响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5.10.5严禁私自设置Internet各种代理服务。
5.10.6执行巡测任务失败的终端,应人工进行数据维护,保证数据完整性。
5.10.7终端投运后负责完成对以下数据的采集:
终端(集中器、配变监测终端)日、月冻结数据(供电时间、日复位次数;
控制统计数据;
通讯流量);
电能表的实时电量、月末零点冻结电量、日零点冻结电量;
三相多功能载波电能表失流、失压、编程状态等事件记录;
月电压合格率数据;
电能表内继电器状态的读取,继电器远程分(合)闸、预付费数据等。
在台区抄表例日对抄表数据进行补抄。
5.10.8系统主站发生一般故障时,应及时分析判断故障原因,进行系统故障处理,做好相关运行记录。
5.10.9当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时(如:
多台服务器停运、大面积终端掉线、数据库数据丢失等),应于2小时内向云南电网公司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故障处理后应对故障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情况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场营销部。
5.10.10数据传输可靠性,系统一次抄读成功率不小于95%;
系统24小时抄读成功率不小于99%。
5.11系统运用管理
5.11.1市场营销部负责系统的运用管理,包括接口管理和WEB应用管理和应用软件客户端软件管理。
5.11.2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系统与云南电网客服技术支持系统或其他系统的接口建立与维护,完成数据共享,为营销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实现用户信息和抄表数据自动导入低压集抄系统与云南电网客服技术支持系统;
与其他系统接口需要上报县公司批复确认。
5.11.3市场营销部负责将低压集抄系统采集的客户用电数据存库后,应通过用电现场服务与管理系统网页(WEB)进行发布或者以客户端软件的形式发布。
5.11.3.1市场营销部负责管理、分配使用WEB系统和客户端软件的各人员对各项功能的操作权力和各人员或部门的相关信息,并根据各部门申请需求来进行包括角色管理、操作员管理和部门配置等工作。
5.11.3.2供电所按照设定的账号、权限可登陆WEB,对台区居民电能表冻结数据、台区用电数据进行查询,以此为依据对客户发送用电信息及催缴费通知。
5.11.3.3市场营销部在执行预付费操作时,需输入操作员ID、密码及监护人ID、密码,监护人必须对预付费操作全过程进行监护,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
5.11.3.4市场营销部在对欠费客户执行远程分(合)闸控制操作时,需输入操作员ID、密码及监护人ID、密码,监护人必须对预付费操作全过程进行监护,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
5.12低压集抄设备台账管理
5.12.12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集中器、采集器、低压集抄电能表的台账管理。
5.12.2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电能表的校验工作。
5.12.3台账管理中应包括:
设备名称、设备厂家、设备出厂编号、设备数量、经手人签名等信息,并做好设备进出记录。
5.12.4各类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台账管理,做好设备进出记录。
5.13低压集抄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管理
5.13.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设备(集中器、采集器、电能表)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管理。
5.13.2市场营销部每年对集中器、采集器进行一次巡检。
5.13.2.1巡检内容包括:
a)终端安装是否歪斜或明显晃动;
b)天线、光纤接口是否有松动、垂挂或脱落;
c)终端机壳是否清洁,有无污垢、水渍或损伤、接地是否松脱;
d)铅封及门锁是否完好,终端内有无异物、霉点或过热痕迹,装置有无异常响声;
e)终端指示灯是否正确闪亮,数据显示是否正确;
f)终端上、下行通讯是否正常;
g)终端所有连接、插头、线、缆及端子排有无接触不良或发热显现。
5.13.2.2巡检结束后做好巡检记录(包括巡检日期、巡检内容、巡检结果、巡检人签名,并进行归档管理)。
5.13.3市场营销部负责电能表的定换、校验及其他与电能表相关的工作。
5.13.4市场营销部负责集抄设备(集中器、采集器、电能表)故障处理。
但日常巡视检查仍然由供电所完成。
5.13.4.1故障处理应在处理时限内完成。
主站故障:
8小时内排除故障。
集中器、采集器故障:
城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城郊48小时内排除故障、农村远郊96小时内排除故障。
电能表故障96小时内排除故障。
5.13.4.2故障处理后,做好故障处理记录(包括故障处理时间、故障处理人、故障内容、故障分析及处理方法、故障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并进行归档管理。
5.13.4.3常见故障及处理见附录D。
5.13.5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集抄设备升级改造,集抄设备升级改造前必须在进行测试,有详细的升级记录和测试报告。
集抄设备升级改造不允许影响集抄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5.14通道运行维护管理
5.14.1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系统通道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14.2SIM卡管理
5.14.2.1供电所按使用情况向市场营销部申领SIM卡。
5.14.2.2供电所的SIM卡使用情况向市场营销部申领SIM卡。
5.14.2.3市场营销部负责审批供电局的SIM卡申领申请,并安排专卖店人完成SIM卡的发放和登记工作。
5.14.2.4市场营销部与SIM卡运营商向供电所发放SIM卡,并记录、保存发放情况(包括发放单位、SIM卡号段、SIM卡APN等)。
5.14.2.5SIM卡运营商负责向市场营销部发放SIM卡,必须附上SIM卡资料(包括电话号码、卡号、IP地址和APN),并记录、保存发放情况(包括发放单位、SIM卡号段、SIM卡APN等)。
5.14.2.6市场营销部向供电所发放SIM卡,必须附上SIM卡资料(包括电话号码、卡号、IP地址和APN),并记录、保存发放情况(包括发放单位、SIM卡号段、SIM卡APN等)。
5.14.2.7市场营销部和供电所在使用SIM卡时应建立SIM卡台账(SIM卡电话号码、卡号、IP地址、APN、发放单位、发卡人签名、领卡人签名等)。
5.14.3当光纤和SIM卡发生通讯故障时,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协调光纤运营商、SIM卡运营商在合同要求时限内进行处理,供电所配合,确保低压集抄系统的正常运行。
6检查与考核
市场营销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供电所集抄系统建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与考核办法见:
附录E供电所低压集抄系统考核的有关规定
7附录
7.2
附录A
集中器安装档案表
7.3
附录B
集中器安装规范
7.4
附录C
低压集中抄表户表安装规范
7.5
附录D
常见问题判断及处理
7.6附录E供电所低压集抄系统考核的有关
附录A集中器安装档案表
台区名称
安装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集中器厂商
集中器安装地址
集中器通讯地址
集中器型号、编号
SIM卡编号
SIM电话号码
IP地址
APN
上行通讯方式及
型号
下行通讯方式及
集中器采集范围
采集器(数量
及设备编号)
电表(只)
交流采样接入情况和具体位置
现场重要客户重点监测对象
台区总表参数
1
位置
PT变比
CT变比
表号
表地址
2
交流采样参数
接入位置
TV变比
TA变比
相线形式
施工单位
施工人员
记录人:
记录日期:
1范围
1.1为了规范低压集抄设备(集中器、采集器)安装工程施工,统一施工工艺和标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特制定本施工及验收规范。
1.2本规范对低压集抄设备(集中器、采集器)安装作出了规定,所有低压集抄设备的安装施工在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程、规范的基础上,同时遵守本规范,本规范也作为低压集抄设备安装施工工程的验收依据。
2工作安全要求
2.1市场营销部负责低压集抄设备(集中器、采集器)安装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并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工作票等相关手续。
2.2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材料、工具、仪器、仪表等工作准备,制定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危险点预测与预控措施,报供电局、县级公司批准后方能按方案实施。
2.3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严格遵守《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电网公司营销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各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2.4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前应办理工作票,对工作现场进行危险点预测及预控,并对工作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工作安排。
2.5现场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清理现场。
3集中器安装标准
3.1集中器安装位置
3.1.1集中器安装在台区计量箱(柜)内或门窗附近且网络信号较好,离高压变压器较远的位置。
3.1.2需要时应增加集中器箱体,此箱体应靠墙垂直安装,离地高度在1.2米---到1.5米之间。
(特殊情况除外)
3.1.3在安装集中器箱体时,不得剧烈碰撞或损坏箱体;
应保证箱体完好无损。
3.1.4箱体应安装牢固可靠,为方便日后维护、装拆、装置;
箱体的3个固定位必需用膨胀螺钉固定,不得焊接。
3.1.5箱体外壳必须牢固可靠接地,地线选用2.5mm2以上多股的黄绿线,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3.2集中器工作电源的选取
3.2.1集中器交流电源必须从低压配电柜母线铜排引出,如果一个配电室内有多个变压器,且每个集中器的电源必须从相应变压器的低压柜中取电。
(见图1
(图1)
3.2.2交流电源的一般选取原则:
选取电源可靠性最高的点,如低压总开关前、有母联的母线、不受控的办公用电进线侧、用户表箱进线侧等,避免交流电源选择在受控开关的出线侧,以免开关断开后终端设备失电。
3.3集中器电缆敷设标准
3.3.1集中器的工作电源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截面积不少于2.5mm2,并采用黄(A相)、绿(B相)、红(C相)、黑(N相)色线进行区分。
3.3.2集中器RS485信号线选用RVV双股线(箱体外的RS485信号线选用带护套、屏蔽层的铜质单芯双绞线),线芯导体截面不宜小于1.0mm2,特征阻抗120欧姆,并用红色正极(A)、蓝色负极(B)进行区分。
每个台变总表的RS485信号线(RVV双股线)必需接好,拉放置在集中器箱内;
RS485信号线必需用PVC管或绝缘黄蜡管保护,以免损坏影响抄表信号。
3.3.2交流采样的电流取样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截面积不少于2.5mm2,电缆芯数不少于8芯,并分别采用不同颜色对电流A相、B相、C相、N相进行区分。
交流采样的电压取样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截面积不少于1.5mm2,电缆芯数不少于4芯,并分别采用黄(A相)、绿(B相)、红(C相)、黑(N相)色线进行区分。
3.3.3所有电缆芯线不得有扭结、断股、裸露芯线和其他明显损伤,严禁驳接。
3.3.4引入配电柜、盘内的电缆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芯线原则上沿原有孔、槽进入盘、柜。
需开孔引入电缆芯线时,做好防震、防误碰的措施且不得损坏设备;
(b)电缆芯线穿入配电柜前必须将电缆芯线端头用绝缘胶带包扎好;
(c)电缆应进电缆沟,所有墙体电缆走线需进pvc管;
(d)引入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排列整齐,套管编号清晰,避免交叉且固定牢固;
(e)盘、柜内的电缆芯线不应有接头,且无损伤;
(f)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的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芯线应有适当备用长度预留;
(g)所有电缆两端需挂设电缆牌,电缆牌上标明电缆起点、终点、电缆规格,起点、终点要写明配电室名称和柜名或编号。
(h)电缆安装完毕,用扎带扎好后,做到成型美观。
4采集器安装标准
4.1采集器安装位置
4.1.1电表箱内有采集器安装位置时,采集器安装在电表箱内。
4.1.2电表箱内无采集器安装位置时,应采用外挂箱体安装采集器。
4.1.3在安装采集终端箱体时,不得剧烈碰撞或损坏箱体;
4.1.4箱体应安装牢固可靠,为方便日后维护、装拆、装置、箱体的3个固定位,必需用膨胀螺钉或PA4×
40㎜的自攻螺钉固定,不得焊接。
4.1.5所有金属箱体外壳必需牢固可靠接地,地线选用2.5mm2以上多股的黄绿线,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4.2采集器工作电源的选取
采集器电源,在用户三相开关上接取单相220V电源。
(特殊情况下,在公用表进线端取电。
)
4.3采集器电缆敷设标准
4.3.1采集器电源线采用2.5mm2的电缆线,电缆线必须按颜色区分;
在安装前根据设计和实际的距离决定电缆长度;
合理放线、节约合理利用材料。
4.3.2采集器RS485信号线连接标准
(a)采集器RS485信号线选用铜质单芯双绞线(箱体外的RS485信号线选用带护套、屏蔽层的铜质单芯双绞线),线芯导体截面不宜小于1.0mm2,特征阻抗120欧姆,并用红色正极(A)、蓝色负极(B)进行区分。
(b)RS485信号线在连接时,按照A红、B蓝逐个电表、逐排连接,不能间隔或交叉连接。
(见图2)
(图2)
(c)RS485信号线安装完毕后,用万能表测试;
保证485线无短路、断路或接错现象;
用扎带把信号线成型扎好,保持美观。
4.3.3采集器电缆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芯线原则上沿原有孔、槽进入箱体。
需开孔引入电缆芯线时,做好防震、防误碰的措施且不得损坏设备;
(b)电缆芯线穿入箱体前必须将电缆芯线端头用绝缘胶带包扎好;
(c)外挂采集器箱体与表箱之间的裸露距离,电源线及RS485信号线;
必须用PVC管或绝缘黄腊管保护,以免损坏影响安全。
(d)引入箱体内的电缆芯线应排列整齐,套管编号清晰,避免交叉且固定牢固;
(e)箱体内的电缆芯线不得有扭结、断股、断路、裸芯线和其他明显损伤;
应保证安装的电缆线完好无损。
;
(f)箱体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的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芯线应有适当备用长度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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