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施工标准化文件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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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压实工艺主要参数;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控制方法;
(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工艺;
(6)施工原始记录、检测记录;
(7)相关建议和意见;
(8)将试验段施工总结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通村公路上报业主批准),路基方可开展大规模施工。
4、施工过程中,施工原始记录与施工工序必须同步,工程现场验收与施工资料签认同步,对隐蔽工程必须保留相关音像资料。
5、台背与路基结合部、分段作业结合部、标段结合部、挖填交界结合部,路基拼接段结合部、错车道预留部位,应作为路基施工质量关键控制部位。
6、路面施工前,必须对提交质监机构路基交验,重点检测路基宽度、弯沉和平整度,以上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才能进行路面施工,对未提交进行后续施工的,不得交竣工验收。
第五条路基施工材料要求
1、防护工程的砌筑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无风化,无裂纹、无水锈石料,其强度等级、抗水性、抗冻性等技术指标及石料的规格尺寸经检验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2、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批次对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性能的检验,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重新取样复检,并应按其复检结果使用。
3、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进场应对其外观、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等指标进行检验。
据混凝土最大粒径采用连续两级配或连续多级配,不宜采用单粒级配或间断级配配制,必须使用时,应通过试验验证,最大粒径宜控制在37.5mm以内。
材料的堆放按照站场建设的要求分别按材料的规格存放在材料存储区内。
4、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砂,进场应对其外观、筛分、细度模数、有机物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人工砂的石粉含量等指标进行检验。
配制混凝土时,根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使用性能,选用不同技术要求的Ⅰ、Ⅱ、Ⅲ类砂。
配制砂浆时,宜选用技术要求的Ⅲ类砂,中砂或粗砂,在保证砂浆强度的基础上,也可采细砂,但应适当增加水泥用量。
砂的最大粒径,当用于砌筑片石时,不宜超过5mm;
当用于砌筑块石、粗料石时,不宜超过2.5mm。
5、拌和用水可直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当采用其他的水源或对水质有疑问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
拌和用水不得使用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及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的水。
6、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应使用工程实际采用的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当变更混凝土、砂浆的组成材料时,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验确定。
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时间等施工技术条件,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配制的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砌筑用砂浆类别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
7、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单,进场时除应检查其外观(洁净、无损伤)和标志外,应按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抽取试验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是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成品。
外加剂使用前应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材料的变化等通过试验确定。
外加剂与水泥、矿物掺合料之间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9、掺合料应保证其成品品质稳定,来料均匀,掺合料应由生产单位专门加工,进行产品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
混凝土中需要掺用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灰等掺合料时,其掺入量应在使用前通过试验确定。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
对设置在结构或构件的预留钢筋外的露部分,宜采取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
第六条材料的存放要求
1、材料的堆放应严格按照站场建设的要求对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用途的材料存放在材料存储区内。
2、水泥不得长时间露天堆放,临时露天堆放时应设支垫并覆盖,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按照站场建设的要求分别按批次存放在材料存储区内。
3、粗、细集料的堆放场地应硬化,并分别按照材料的规格隔开堆放在,堆放区域内设置标志牌标明材料的规格。
4、钢筋存放时,应按照不同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上,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予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
第七条路基开挖施工要点
1、路基开挖必须保证路基宽度,并应预留足够的边沟宽度。
路基边线应顺直、曲线应圆滑。
2、土质边坡开挖应至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随挖随修整边坡,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坡面应一次成形,坡面平顺、稳定,不得有亏坡等病害,对设计要求支护的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3、石质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每下挖2-3m,应对新开挖边坡进行刷坡,并清除危石、松石。
4、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边坡,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定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实施。
5、对于土质挖方边坡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应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实施。
6、通村公路路堑边坡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工方法,并结合自然稳定综合确定,确保坡率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
7、挖方段遇地下水时,应采取排导措施,可适当增设排水设施疏导地下水。
第八条路基填筑施工要点
1、路基填筑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
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2、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处理并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垃圾、腐植土。
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料材料均匀。
3、填石、土石混填严禁采用风化石填筑,石料粒径应不大于500mm,压实机械宜选用自重18t的振动压路机。
4、路基填筑必须坚持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及含水率,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5、不良软土路段路基挖除换填应挖除原地面以下一定范围内的不良土体,应在基底上铺筑一层粒径较大的片石,碾压稳定后再使用符合要求的透水性材料分层填筑,压实度必须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6、成型路基外观质量标准:
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孔洞,大粒径石料不得松动。
第九条改扩建工程路基施工要点
1、在通车路段施工,应制订交通保畅方案,设立专职的交通管理人员,摆放有效的交通引导标志、限速标志和必要的警示灯设施,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2、路基施工前对地基状况进行核查,加宽应对原路基的不均匀沉降、桥头路基沉陷等病害、加宽段软土路基及路基基底处理,保障路基的稳定性。
3、路基施工采用开挖台阶的施工工艺,开挖一级填筑一级,逐级开挖,逐级填筑。
台阶开挖宽度120cm、高度80cm由底至上开挖。
4、台阶开挖采用挖掘机结合人工的方式进行,分段落、分级进行开挖。
5、在进行路基填筑时,应加强与原老路台阶结合处的碾压。
6、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且须每点都合格。
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施工。
7、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降雨时及时对已开挖的老路基台阶采用防水布进行覆盖。
第十条边坡防护与支挡工程施工要求
1、农村公路防护工程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水文、地质及建设资金等情况,采取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在适宜于植物生长的土质边坡上,应本着满足“稳定边坡,保持水土、融合自然”的原则,选用根系发达、易成活、易生长、抗病虫的乡土植物,优先采用植物防护措施。
岩体风化严重、节理发育、软质岩石、松散碎(砾)石土的挖方边坡以及受水流侵蚀、植物不易生长的填方边坡可采用护面墙、砌石等工程防护措施,边坡稳定性较差,涉及运营安全的高边坡可采用主动柔性防护形式、被动柔性防护形式、边坡锚固防护等工程防护措施。
2、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控制工艺和过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达到形状美观、自然协调的效果。
3、路基开挖与防护工程应同步实施,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并做好排水设施。
4、路堑段支挡工程基础开挖应分段进行。
路堤段支挡工程施工与路基填筑应同步进行。
5、防护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材料掺配的混合料及材料加工的半成品必须进行工前试验,其技术指标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使用部位。
6、严格按照到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公路项目首件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的防护工程必须进行首件认可。
第十一条浆砌挡土墙施工要点
1、基坑开挖应做好施工区域范围的截、排水及防渗设施,边坡稳定性较差且基坑开挖较深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临时支挡防护或放缓边坡坡度。
2、在岩体破碎、土质松软或地下水丰富地段修建挡土墙,宜避开雨季分段施工。
3、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应将基底表面风化、松软土石清除,采用强夯、重夯等方式对基底进行处理,并对基底承载力、埋深、断面尺寸等各项技术指标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若基底承载力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应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变更设计处理。
4、坑内积水应随时排干,确保基坑不受水浸泡。
5、砌筑基础时,如基底为岩石时应先清洗、湿润基底表面,再座浆砌筑或浇筑混凝土。
6、砂浆或混凝土拌制必须采用重量法计量,机械拌合,搅拌均匀,且应随拌随用,一次拌料必须在初凝前使用完毕,已初凝的砂浆或混凝土必须废弃。
7、浆砌挡土墙墙身砌筑时必须立杆或样板挂线,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8、砌筑墙身时,应先将基础表面加以清理、湿润,采用座浆挤浆砌筑。
若中断砌筑时,砌体的顶面不得用砂浆覆盖,继续施工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理、湿润后再重新座浆。
9、砌筑前石料应洒水冲洗干净,大面朝下,丁顺面按规范合理搭配,先铺砂浆再砌筑,砌筑石块分层压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稳定,砌缝砂浆饱满,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筑。
10、砌筑上层时,不应扰动下一层,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翻转和敲击石块。
11、伸缩缝和沉降缝要求垂直、上下贯通,不得错缝,缝隙用沥青麻絮等弹性材料填缝,深度15cm。
12、表面平整,临空面砌体应勾凹缝,勾缝自然、均匀美观,注意养生。
13、挡土墙泄水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泄水孔,泄水孔宜采用PVC管埋置,泄水孔数量、位置及排水坡度应符合实际需求。
第十二条片石混凝挡墙的施工要点
1、采用片石混凝土时,可在混凝土中掺入不多于该结构体积20%的片石,片石的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片石的厚度应为150-300mm。
2、片石应清洗干净并完全饱水,应在浇筑时的混凝土中埋入一半左右
3、当气温低于0°
C时,不得埋放片石。
4、片石应分布均匀,净距应小于150mm,片石边缘距结构侧面和顶面的净距应不小于150mm,片石不得触及构造钢筋和预埋件。
5、混凝土应采用分层浇筑的方式,每层混凝土的厚度不应超过300mm,大致水平,分层振捣,边振捣边加片石。
第十三条涵洞施工要求
1、涵洞在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当设计文件与现场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确需变更时,应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2、除设置在岩石地基上的涵洞外,涵洞的洞身及基础应根据地基土的情况,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且沉降缝处的两端面应竖直、平整,上下不得交错。
填料缝应具有弹性和不透水性,并应填塞紧密。
预制圆管涵的沉降缝应设在关节接缝处,预制盖板涵的沉降缝应设在盖板的接缝处,沉降缝应贯穿整个洞身断面,波形钢管涵可不设沉降缝。
3、涵洞进出水口的沟床应整理顺直,与上下游导流、排水设施的连接应园顺、稳固,并应保证流水顺畅。
4、涵洞拼接施工应对原涵洞进行病害检查及处理,处理补强后才可进行拼接施工。
5、在路基施工前应涵洞工程必须纳入首件工程,并进行首件工程认可。
第十四条混凝土管涵施工要点
1、混凝土圆管成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节端面应平整并与其轴线垂直,管壁内外侧表面应平直圆滑,混凝土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管节内径、壁厚尺寸均匀。
2、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碰措施,避免管节损坏。
3、当管涵为混凝土或砌体基础时,基础上面应设置混凝土管座,其顶部弧形面应与管身紧密贴合,使管节受力均匀。
4、当管身直接搁置在天然地基上时,应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将管底土层夯压密实,并做成与管身弧度密贴的弧形管座。
5、管涵安装施工各管节应顺流水坡度安装平顺,当管壁厚度不一致时应调整高度使内壁齐平,管节必须垫稳坐实,管道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并对对接缝进行防水、防裂处理。
第十五条混凝盖板涵施工要点
1、盖板涵对钢筋、模板支架、混凝土、砌体及原材料等应符合本细则相应章节的规定。
2、混凝盖板涵的现场浇筑施工宜连续进行,避免施工接缝,当涵身较长时,可沿长度方向分段进行,接缝应设在涵身沉降缝处。
4、就地浇筑的盖板涵,宜采用组合钢模板。
5、预制盖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5%时,方可搬运安装。
6、混凝土盖板安装时,应检查构件、涵台的尺寸,安装后,盖板上的吊装孔,应以砂浆填塞密实。
7、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进行防水层施工。
第十六条台背回填施工要求
1、农村公路特别要注意涵台、挡墙墙背回填,作重点夯实,台背填料宜采用透水性材料、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非透水性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回填。
2、台背回填应严格分层填筑,严禁向坑内倾到。
3、涵洞施工完成后,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5%后,方可进行涵洞洞身两侧的回填,回填料每侧长度应不小于洞身填筑高度的1倍,应在两侧对称填筑,分层碾压。
4、台背的墙体强度级别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台背填筑施工,不宜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
5、台背回填必须和挖方路基、填方路基有效搭接,纵向接缝必须设台阶。
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分层回填碾压。
第十七条小型预制构件要求
1、涵洞盖板、边沟盖板、路缘石等小型预制构件加工采用集中加工管理。
2、预制块件应采取覆盖措施进行保湿养生,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
3、小型预制构件的模具须采用钢模或塑钢模。
4、小型预制构件在预制、养生、运输及安装过程中须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边角。
5、混凝土应采用拌合站集中,各种原材料的用量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进行称重计量。
边沟盖板、路缘石等应采用振动台对小型预制块进行振捣,确保小型预制块的振捣密实,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和外观质量。
第十八条排水工程施工要求
1、农村公路排水设施应根据沿线的降水与地质、水文、附近农田排灌情况设置必要的地面排水、路基边坡排水等设施,及时做好路基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系统,并注意排水系统与自然水系的衔接,及与桥涵排水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时进行管理与养护,保障排水系统水流的畅通,以保证路基及边坡的稳定。
2、农村公路排水设施应与路基施工同步进行,并按照铜仁市“六个同步”要求及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公路项目首件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边沟排水施工必须纳入首件认可。
3、边坡开挖过程中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路基排水系统相结合,防止雨水渗入边坡后浸泡边坡。
4、边沟施工应对基底进行夯实、整平和防渗处理,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沟底铺砌,沟底纵坡宜与路线纵坡一致,保证沟底铺砌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5、排水工程砌筑用的砂浆必须集中拌和,拌和采用拌和机,应随拌随用,砂浆必须在初凝前使用,已初凝的砂浆必须废弃,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应不漏水,沟体线形美观、直顺、圆滑。
6、路面工程完工后,应对排水系统进行核查结合路面的排水设施,进一步补充,完善排水系统。
第十九条路面工程施工要求
1、路面工程施工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措施,应对所有施工人员分层次组织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
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2、施工前,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材料储存充足,并满足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
3、各项材料进场前,应及时进行技术性能及混合料掺配组成配合比验证工前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4、农村公路应结合建设实情积极推行路面各结构层机械拌和施工,以提高基层施工质量均匀性,保障路面基层的耐久性。
5、路面工程施工期间,每一结构层施工前,应对其下承层和路基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该结构层施工。
6、农村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应结合建设实实情,积极推行路面施工“零污染”,防止路面层间污染,提高路面耐性性。
7、按照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公路项目首件工程管理规定(试验)要求,路面各结构层正式施工前均应铺筑试验路段,并进行首件认可,根据试验段总结指导后续施工。
第二十条路面基层材料要求
1、各项材料的技术性能检验,混合料组成配合比设计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F20-2015的要求。
2、水泥宜选用强度等级为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应在3h以上,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且小于10h的缓凝水泥,快硬、早强和受潮变质的水泥不得使用。
3、农村公路基层集料掺配应不少于3种规格的材料,应采用骨架密实型结构,用作底基层材料时,公称最大粒径不大于37.5mm,用作基层材料时,公称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
4、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来自可疑的水源应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检验鉴定。
5、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品质或规格发现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材料组成设计。
6、水泥掺量宜控制在5%以内,为减少基层裂缝,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限制水泥用量,在合成级配满足要求的同时限制细集料用量。
当水泥稳定材料强度要求较高时,应对配合比设计进行检查,宜采取控制原材料技术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不宜单纯通过水泥剂量来提高材料强度。
第二十一条级配碎石施工要点
1、拌和施工前,应检查各拌和设备的工作性能及参数,各种规格集料的含水率,并计算出当天的施工配合比。
各项材料采用重量法计量、计量准确。
2、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厢整洁。
3、摊铺作业前,根据松铺系数计算松铺厚度,并设置好厚度控制线。
4、摊铺作业时,将混合料均匀地摊铺,并随时检查材料离析情况,若粗集料或细集料集中的部位,应分别添加细集料或粗集料,拌和均匀。
5、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横断面从低至高”的原则,按照稳压(静压)→弱振→强振→稳压收面的工序进行压实,严禁压路机在正在施工和刚完成的路段上掉头。
6、摊铺时,纵向接缝应一次性碾压密实,横向接缝压路机应沿接缝横向碾压,并逐渐推向新铺层。
7、压实后表面应平整,无轮迹,及时对铺装层高程、厚度、平整度控制及对离析的检查,压实度检查应在碾压结束后立即进行,对于小于规定值的测点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进行养生及交通管制。
第二十二条水泥稳定碎石施工要点
1、水泥稳定碎石严禁在气温低于5℃状态下施工,并宜避免在高温天气下施工,气温高于35℃时,应采取特殊措施施工,禁止在雨天施工,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对已经摊铺的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并及时覆盖,无特殊情况下,应连续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接缝。
2、拌和前,应检查场内各项集料的含水率,计算当天的施工配合比。
3、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厢整洁,运输过程中必须覆盖,以减少水分损失,并尽快运到铺筑现场,如预计混合料到碾压最终完成的延时时间超过水泥初凝时间,必须予以废弃。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摊铺前,根据松铺系数计算松铺厚度,并设置好厚度控制线,应清理下层表面,将作业面洒水湿润。
5、摊铺机作业时,应采取混合料防离析措施(如降低布料器前挡板的离地高度等),摊铺机后应设专人消除离析现象,铲除局部集料集中部位,并用新拌混合料填补。
6、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横断面从低至高”的原则,按照稳压(静压)→弱振→强振→稳压收面的工序进行压实,严禁压路机在正在施工和刚完成的路段上掉头。
碾压宜在水泥初凝前及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并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7、摊铺时,纵向接缝应一次性碾压密实,横向接缝压路机应沿接缝横向碾压,并逐渐推向新铺层。
8、水泥稳定碎石层分为两层施工,施工间隔不超过30d,下基层施工结束7d后,即可进行上基层水泥稳定碎石的施工。
9、碾压完毕后,及时进行压实度检查,对于小于规定值的测点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测点全部符合要求为止。
经质量检测合格后,立即开始养生。
10、养生方法:
采用土工布或节水养生膜覆盖养生,先覆盖在水泥稳定碎石层顶面,然后用洒水车洒水养生。
在7d内应保持基层处于湿润状态,28d内正常养护,养生期间,应采用隔离措施封闭交通,禁止车辆通行。
11、水泥稳定碎石应采用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指标。
第二十三条透层、黏层施工要点
结构物与沥青层接触部位,必须均匀涂刷黏层油,同时还应注意保护桥头、涵顶及路面两侧的结构物不受污染。
水泥混凝土路面、旧沥青路面上洒布黏层油
透层、下封层及黏层应在干燥和较热的天气施工。
气温低于10℃或大风,或即将降雨时,不得施工。
透层、下封层及黏层施工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封闭管理,以避免后期污染。
透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处理相关缺陷。
透层油宜采用渗透性好的乳化沥青、液体沥青。
透层油的黏度可通过乳化沥青的浓度适当调节。
沥青路面各类基层都必须喷洒透层油,沥青层必须在在透油层渗透入基层后方可铺筑。
喷洒后通过钻孔或挖掘确认透层油渗透入基层的深度,无机结合料稳定集料基层宜不小于5mm,无结合料粒料基层宜不小于10mm。
用于半刚性基层的透层油宜紧接在基层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喷洒,在无结合料粒料基层上洒布透层油时,宜在铺筑沥青面层前1-2d洒布。
透油层宜采用沥青洒布车一次喷洒均匀,沥青洒布车喷洒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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