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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1、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古玩商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在古玩城自己经营的摊位上以5000元卖与丙,不久甲发现,问甲能追回该奇石的所有权吗?
可以,但要支付丙付出的5000元,就该5000元甲可以向乙追偿,请求权基础可以选择不当得利或者侵权赔偿。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情形下,权利人追回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支付的费用,以保护此类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2、村民甲乙是邻居,同时在宅基地上建房。
一天,甲、乙均外出采购建筑材料,甲雇佣的建筑工人误把乙运来的白灰当做甲的白灰,涂刷于甲屋外墙上。
甲、乙回来后起了纠纷。
问该白灰应该如何处理?
归甲所有。
不同所有人的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之上,前者成为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毁损或者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者,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动产所有权因此消灭。
4日
1、甲为一自行车生产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产区内的包括自己生产的300万辆自行车灯所有动产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手续。
抵押期间,甲未经乙银行同意,以480万元卖与丙。
甲丙货款到期后乙才知道此事,乙诉至法院,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主张甲、丙买卖无效。
问应该如何处理?
甲丙的买卖有效。
根据《物权法》第189条第2款,已经设立抵押并登机的集合动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被转让的,原则上适用抵押物转让的一般规定,但有一个特殊规则是:
不得对抗在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买受人。
2、甲欠乙200万元,约定9月1日前偿还,并以一套房屋做抵押。
8月1日,甲因欠丁200万元,败诉而被丁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予以查封,后拍得300万元。
问对于这300万元乙、丁的权利如何实现?
乙优先受偿,余额用于偿还丁债。
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后被财产保全或被执行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即抵押权的实现先于执行。
5日
1、甲盗窃乙的汽车一辆,丙用于自己的日常交通,由于汽车的问题修理花费了大笔金钱,修理好后又被乙发现,甲要求乙返还汽车修理费遭到拒绝,问此时甲能否行使留置权?
不能,因为侵权行为而占有他人之物的,不发生留置权。
2、甲、乙为邻居,甲有一段粗朴的黄杨木委托乙保管,乙为一著名木雕艺术家。
一日,乙在甲的黄杨木上进行雕刻,使之成为一件价值上万元的木雕杰作。
问该木雕作品应为谁所有?
可以归乙。
对于加工,我国司法政策倾向于材料主义,即原则上,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原材料的所有人;
加工行为对加工物的价值形成比原材料本身对加工物的价值形成所起的作用更大时,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
案例中,乙的雕刻行为对该作品的价值形成所起的作用更大,因此,该作品归乙所有。
6日
1、甲欠乙100万元,主合同约定6月1日前甲还款。
丙为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
“若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
”6月1日过后,甲未清偿。
乙于6月2日找到丙,要求丙还款100万元。
问丙可以拒绝甲的还款请求吗?
丙可依据先诉抗辩权拒绝甲的请求。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包含以下含义:
主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已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债务人,债权人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主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未满足主债权。
在满足以上条件之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有权拒绝。
2、甲将一专利技术转让给外商乙,两人于6月1日签订合同,6月2日报国家专利局审核,国家专利局于6月28日批准登记。
问该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
6月1日成立,6月28日生效。
在6月1日至6月28日之间,此合同为已成立但并未生效的状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并以此为生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始生效。
这类合同主要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向外国人转让中国专利的合同。
7日
1、甲、乙订立了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
后甲交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
问乙应如何行使抗辩权?
本案中甲、乙未约定履行顺序,故乙可对甲未交货的30万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必须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无履行顺序,并且都已届清偿期还要他方当事人未履行的情况下才可行使。
2、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批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交货方式是自提,8月20日甲通知乙务必于8月31日提货。
问货物的所有权何时归乙?
8月31日,依交付的方式不同,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也有不同。
上门提货方式,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或合理时间)为交货时间;
时间不明的,以买受人提走货物为交付。
8日
1、A城之甲与B城之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代办托运。
甲于8月27日办妥委托丙运输公司托运之手续,丙于当天启运,但在8月29日途经一山区时逢山体滑坡,货物全部被冲埋,问谁承担货物的损失?
乙。
动产代办托运、邮寄的,办完托运、邮寄手续后由买受人承担,也即货交(第一)承运人后,风险即转由买受人承担。
2、甲卖一母牛与乙,价金3000元,约定乙每月付款500元,于半年内付清,母牛归乙所有。
6月1日,甲将牛交与乙。
8月5日,母牛生一牛犊。
问牛犊应归谁所有?
依《合同法》第163条,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归属,亦采“交付主义”,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
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以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可能会出现原物与孳息归属于不同人所有的局面。
9日
1、甲为淮河岸边一养蟹专业户,家财丰裕。
5月8日,甲向村办小学承诺,秋收后将捐赠小学电脑100台。
不料,7月中旬淮河上游泄洪,严重受污染的河水冲入蟹池,致甲数百亩的虾蟹全部臭死。
甲损失惨重,一家生活困难。
秋季开学后村办小学请求甲交付电脑,问甲可否不再履行?
《合同法》第195条,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解除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甲、乙邻居,甲外出长时间未归房屋闲置。
甲外出前曾留钥匙一把与乙,乙为增加甲收入计,将房屋出租于丙。
问乙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构成。
乙、丙之间订立租赁合同之时,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丙订立,也可以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均构成无因管理,但在后一种情况下,还构成无权代理。
10日
1、甲乙之间有一份供应合同,甲在送货路上遭遇车祸致车货全毁,导致乙未能收到货物发生经营损失,经查车货发生原因乃在于醉驾追尾承担全责。
问本案应如何解决?
按照《合同法》第121条,解决方案是:
乙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而后甲再来追究丙的侵权责任。
但是,乙无权追究丙的违约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的,因为在乙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2、在侵权之诉中,被告人可援引一定的事由进行抗辩,既可以适用于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又可适用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答:
不可抗力、正当防卫、受害人过错。
11日
1、甲欠乙100万元,甲与乙于3月1日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以甲的5辆汽车质押,3月5日甲将5辆汽车开到乙处,乙藏于自己家的车库。
问该汽车质押合同何时生效,质权何时生效?
汽车质押合同3月1日生效,质权3月5日生效。
动产质押权合同为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质押权成立暨生效,即动产质权的生效采交付要件主义。
2、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
问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客观上确有使用行为,如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
12日
1、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
金某1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
问广告公司侵犯了金某的什么权利?
广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金某的财产权,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同时广告公司使用金某的不动产做广告的行为是属于使用他人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支付费用。
但广告公司并没有侵犯金某的名誉权,因为广告公司此举并没有贬损金某的人格。
2、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问丙摔伤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处因为商场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是借以从事社会活动的特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以及其他对进入该特定场所的人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3日
1、甲到某市人民医院做手术时曾经输血,后感染艾滋病,经查:
所属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人民医院是从市血液中心购买的血液,问此时医院能否免责:
不能。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医疗机构并不免责,仅仅在第三人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了不真正连带之债,患者仍可以直接起诉医疗机构要求其承担责任。
2、精神病人甲在妻子乙的陪同下外出散步,顽童丙上前来挑逗甲,并激怒了甲,甲上前追打丙,乙竭力劝阻无效,结果甲还是赶上去打伤了丙,致丙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问该医疗费如何承担?
乙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减轻。
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看,我国民法并不允许监护人以尽了监护义务为由获得免责,“监护人尽了监护义务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恰恰证明监护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
14日
1、甲学校与乙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在学校内建一大楼。
建设过程中国由于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严,乙公司一名施工工人丙从高处掉下,摔成重伤。
问丙能否请求乙承担特殊侵权责任?
地面施工只有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时才承担特殊侵权责任,如果是施工人员自身的伤害,应依工伤解决。
2、甲、乙为朋友,乙至甲家看望甲,甲去丙商场购回丁啤酒厂出产的某品牌啤酒数瓶款待乙。
二人打开一瓶时,酒瓶突然爆炸,扎伤甲、乙。
经查,酒瓶的安全隐患是由于运输公司戊在运输中采取不当措施而致。
问甲乙能否对戊提起诉讼?
依《民通意见》第153条第2款的规定,产品缺陷是由于运输者或仓储者引起的,可将其列为第三人(并案处理);
也可另案处理。
这就意味着,无论原告提起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仓储者、运输者都不可能成为被告。
15日
1、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问化工厂的可以在哪种情形下免责?
化工厂有证据证明鱼类死亡事件与其废水排放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方可免责。
2、甲向鞋匠乙定做皮鞋10双,合同签订后,乙已备好10双皮鞋的原材料,并已完成了3双,甲突然向乙提出解除合同。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甲应接受3双皮鞋并付酬;
赔偿乙为准备其余7双鞋的原料等相应损失且其完成工作应停止。
《合同法》258、268条,定作合同成立后,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前,定作人可以随时变更、解除合同,且这一权利的行使不以承揽人有违约行为为要件,但因定作人变更、解除合同而致承揽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6日
1、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甲的行为,是否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会。
依《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
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17日
1、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
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
问本案中应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承运人承担的是替代责任。
最终也是由小牛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2、王某饲养的一条狗在远方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李某饲养的狗,行人张某避让时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中,如果李某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否免责?
不能免责。
因为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李某不能免责。
18日
1、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
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
问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是否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害?
有权。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
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2、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
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
问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
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由唐某负责偿还,但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只不过黄某偿还后,有权依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唐某追偿。
19日
1、社团法人均属于营利法人,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不正确。
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的集合,公会为会员的集合,他们都是社团法人。
所谓营利法人,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的法人。
仅营利而不能将利益分配给出资人的法人,不是营利法人。
所以,社团法人中有营利法人,也有非营利法人。
2、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问甲的这一行为效力如何?
无效。
《继承法》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20日
1、甲将其1辆汽车卖给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问丙能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合同法》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此时,张某的生活也陷入困难,问此时张某还需要偿还贷款吗?
需要。
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冲毁而消灭。
《合同法》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张某房屋被冲毁属于不可抗力,但该不可抗力并未对合同的履行即张某的还款义务形成阻碍,所以合同还得继续履行。
21日
1、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
该出租车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还,问甲能拒绝给予奖金吗?
无权。
甲的行为属于悬赏广告。
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悬赏广告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其基于事实行为的完成即可向悬赏广告的发布人主张相应的报酬。
2、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贷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贷款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问这一判断是否正确?
这一判断是错误的。
《担保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因为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即可以选择向主债务人或者连带保证人提出,而不受一般保证中“先诉抗辩权”的限制。
如果债权人近对保证人主张权利,主债务时效不因此中断。
22日
1、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这一判断正确吗?
正确。
《时效解释》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所以银行实现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2、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问甲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向乙追偿?
《时效解释》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23日
1、2003年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
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
2005年11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
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提出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要求王某予以补偿,问赵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婚姻法》第40条规定: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育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问丁可否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甲的遗产?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份遗嘱无效,不得执行,遗嘱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照《继承法》12条规定,丁作为丧偶儿媳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甲的遗产。
1、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公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
问甲、乙、丙的行为是否有效?
有效。
出租行为并非对共有物的管理,属于使用共有物并产生收益的行为。
出租共有物比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更轻,故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合一将共有物出租。
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各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
2、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
如果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问丙能向乙主张权利吗?
债权出质,适用债权转让的基本规则。
《合同法》80条规定,债权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所以,未经通知,丙不得对乙主张权利。
24日
1、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
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
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
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
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问哪些财产可以作为甲的遗产由其女丙继承?
甲的微博账号;
甲作为僧人,并无撰写经文解说的职责,所以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可以作为甲的个人财产;
出家人只是甲的社会身份,该身份并不会对其财产归属产生影响。
2、甲与保姆乙约定:
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问丙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没有。
甲与保姆乙所订立的生养死葬的协议,属于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应为有效。
乙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故应按照协议内容取得甲的所有遗产。
丙虽然为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当法定继承与遗赠抚养协议发生冲突时,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而适用。
25日
1、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问四海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不构成。
《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可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不存在“使用权”,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以不经许可进行使用。
2、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41条的规定,享有出租权的主体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人、录音录像制作者,所以丙的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26日
1、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问出版社对该论文集是否仍享有著作权?
享有。
《著作权法》14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
2、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问如果丙杂志社要使用丙的作品,应分别征得哪些主体的同意?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应当分别征得甲、乙、丙的同意和付费。
27日
1、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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