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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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按国家规定取得项目批准文件、环保批准文件、土地批准文件或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的;
4、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或客户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
(三)自然人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3、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农业银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4、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5、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6、需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标准;
7、申请信用用途合法合规;
8、未经有权行批准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四)申请个人经营类贷款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2、具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规定不需取得的除外),从事特种行业的,具备有权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有合理生产经营计划。
(五)严禁对下列自然人提供信用:
1、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
2、担任或曾经担任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4、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七)不得发放用于财政性支出的贷款。
(八)未经共同上级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低风险业务除外)。
(九)未经共同上级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三、信贷业务种类:
(一)法人客户类信贷业务按业务品种可以分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信贷业务以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信贷证明等表外信贷业务。
(二)个人客户类信贷业务包括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其他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
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商用车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农户贷款等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
个人综合授信业务;
个人质押贷款业务;
银行卡透支业务等。
(一)信贷业务按期限可分为短期信贷业务、中期信贷业务和长期信贷业务。
短期信贷业务,是指用信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信贷业务。
中期信贷业务,是指用信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信贷业务。
长期信贷业务,是指用信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信贷业务。
(四)信贷业务按是否提供担保可分为信用方式办理的信贷业务和担保方式办理的信贷业务。
严格掌握信用方式办理信贷业务的客户准入条件。
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可采取两种以上组合担保方式。
(五)贷款按是否承担贷款风险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开办委托贷款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四、信贷业务办理的基本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对信贷客户办理信贷业务需先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是客户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江苏省分行在总行评级的基础又制定了客户分类细则。
所有客户必须先授信后用信,各类信用业务应纳入客户授信额度管理,各类信用业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客户最高授信额度。
农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核定集团整体授信额度,集团内成员企业的授信一并纳入集团整体授
信额度内统一管理,防止对集团客户的多头授信、过度授信。
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对个人客户核定授信额度。
不得逆程序、超授权、超授信办理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是:
客户申请与受理→信贷业务调查(评估)→信贷业务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信贷业务实施→信贷业务发生后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
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信贷业务、个人信贷业务、小企业信贷业务可以适当简化和合并业务流程。
逐步推行个人信贷业务集中审查审批制度。
(一)信贷业务的申请与受理。
1、客户申请。
客户以书面形式向经营行的客户部门提出信贷业务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信用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方式等。
2、信贷业务申请的受理。
客户部门负责接受信贷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信贷业务的基本条件。
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银行资金规模等情况,由经营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受理申请的信贷业务。
3、对同时受理的信贷业务,客户部门根据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没有制式申请书的,客户书面申请变可),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4、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1)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A、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B、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源共享、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C、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D、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E、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F、特殊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G、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有条件的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
I、根据业务品种、信用方式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A、个人身份有效证明;
B、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
C、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
D、根据业务品种、信用方式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信贷业务调查(含评估)。
客户部门是信贷业务的调查部门。
客户部门负责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客户部门对客户填制申请(或书面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指定有关人员进行信贷业务调查。
新客户和增量信贷业务,客户部门原则上应指派2名或2名以上人员参与调查。
同时,将有关数据、资料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信贷业务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分析手段获取真实、全面、客观的客户及担保信息,提出信贷业务实施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信贷业务审查、审议、审批提供基本依据。
1、调查的主要内容:
(1)客户部门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进行调查核实,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
(2)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
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是否被除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内容是否发生变更等;
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3)查验客户填制的信贷业务申请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客户的住所电话和联系电话是否详细真实。
(4)调查客户信用及有关人员品行状况
(5)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了解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卡反映的信贷金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是否有不良记录,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
(6)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部、销售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
必要时应查询个人信息征信系统。
(7)调查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需求及还款方案。
(8)客户部门深入客户及其担保人单位,查阅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帐表,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账账、账表、账实”等核对;
(9)调查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
重点调查分析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等情况;
(10)调查分析信贷需求的原因;
(11)调查分析信贷用途的合法性;
(12)查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
(13)调查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
(14)对自然人信贷业务,客户部门应调查分析个人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担保的,不要对担保人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等情况进行调查;
(15)对中长期项目贷款由有权审批行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评估;
对客户必须先有评级、分类,先授信后用信,每笔业务发放之前需先进行贷前风险分类测评,并在发放后进行登记,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授信额度理论值和营运资金缺口进行测算;
客户部门依据担保管理办法,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并确定其担保能力。
调查分析结速后,客户部门撰写调查报告并将调查分析的数据资料和调查报告输入信贷管理系统。
(调查报告的内容有机会再与大家一起探讨)。
(三)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
审查内容包括基本要素审查(外部资料与内部运作资料是否齐备)、主体资格审查(借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等)、信贷政策审查(合法合规、用途期限、方式利率费率等是否符合农业银行信贷政策等)、信贷风险审查,提出审查结论和有关限制性条款。
审议与审批这里暂不叙述(“六个严禁、八条高压线”)
(四)信贷业务的实施
信贷业务实施环节主要包括落实限制性条款及贷前信贷管理要求、保证人核保、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及确认、合同(协议)签订、合同法律审查、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止付)手续、落实必要的保险手续、贷款发放审查、贷款发放、贷款使用监管等。
经营行信贷业务实施应遵循“客户部门双人操作”、“客户部门和营业网点双线把关”、“信贷管理部门扎口管理”的原则。
在未落实全部限制性条款之前,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信用。
1、信贷业务的实施流程包括:
落实限制性条款及贷前信贷管理要求→抵押物价值评估、确认(或保证人核保)→签订主从合同→合同法律审查及签章→办理抵(质)押物登记→办理保险手续(无需办理或已办理的除外,抵押物保险也可以提前办理)→贷款发放审核
(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需上报的,应报上级行同意)→签订借款凭证→客户部门打印贷款发放通知书及填制《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台帐》→移交抵(质)押物凭证→会计部门接收并形式审核贷款批复、借款凭证、贷款发放通知书、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台帐(包括核对借款人预留印鉴)→将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贷款资金使用监管。
以及登记、维护CMS客户及信贷业务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落实的事项。
2、部门分工与职责
客户部门或营业网点为信贷业务实施的操作部门,落实贷款发放前各项准备工作和贷款发放后真实用途的跟踪管理,并对贷款发放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信贷管理部门为信贷业务实施的审查部门,审查贷款发放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信贷业务实施过程中程序和手续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负责。
包括:
(1)限制性条款落实情况审查;
(2)主从合同审查(如合同法律审查岗在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查);
(3)抵(质)押登记、止付手续审查;
(4)贷款发放前其他资料的审查。
经营行会计出纳部门负责重要凭证保管、贷款发放、贷款用途形式控制,并对凭证保管完好、贷款发放操作及时、正确、贷款用途使用正确等负责。
(1)保管抵押物登记他项权证、权利质押凭证及抵押物保险单;
(2)审核贷款发放通知书、借款凭证;
(3)依授权发放贷款到指定账户;
(4)根据贷款资金使用台帐,对借款人贷款用途作形式审查;
(5)协助客户部门共同进行其他贷后管理工作及收回贷款。
3、信贷实施过程中具体操作中需注意的问题
客户部门是对外签订信贷合同的经办部门,客户经理是银行对外签订信贷合同的经办人,信贷合同必须经有权签字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后才能生效。
(1)所有信贷业务都必须签订合同,内容包括:
信用种类、币种、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2)信贷合同必须按规定使用中国农业银行统一制工合同文本。
对情况特殊的信贷业务,在不违背制式合同文本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信贷合同,并经法规部门审定。
(3)信贷合同由信贷业务合同和担保合同组成,信贷业务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从合同必须衔接;
信贷业务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填写和签章应符合下列要求:
(4)合同必须采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内容填制必须完整,正副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5)信贷业务合同的信贷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和担保合应与信贷业务审批的内容一致。
(6)客户部门必须当场监督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认的合同真实、有效。
并将CMS产生的合同号填到制式文本上。
(7)客户部门填制上述合同,交有权签字人签章。
送法规部门或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审查以下内容:
合同文本使用是否恰当;
填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主从合同是否衔接,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制式合同文本的基本条款,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是否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法律审查无误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其他事项的示范性条款可见附件)
(8)客户部门应区别不同担保方式,与客户、抵押人或质押人共同办理以下事宜:
A、以抵押质押担保的要到相关的房地产、车辆、海关、外汇管理、工商行政等有权登记的职能部门或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我行管理;
B、以存单、国债、保单、债券、股票等质押的权利凭证应办理相应的止付手续;
C、质押担保的质物交接应填制“质物交接清单”,客户部门要与出质人共同签章办理质物交接手续。
(权利质押清单,逆程序)
(8)客户经理应根据信贷合同的生效时间办理信贷业务发放手续,打印凭证、贷款发放通知书,进入放款,尤其是提醒会计修改个人存单质押业务的借款凭证凭证号码。
(9)借款凭证的签章应与信贷业务合同的签章一致。
(五)信贷业务发生后管理。
信贷贷业务发生后应通过资金账户监管、贷后现场检查、抵质押物定期核保、对客户和信贷业务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及处置等手段,持续监控和管理信贷风险。
1、经营行客户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贷后管理方案。
2、资金账户监管。
3、现场检查。
定期现场检查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审批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担保人和担保物的情况。
4、日常跟踪监管。
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行业、市场、客户公开信息,走访客户,跟踪客户和担保人的情况。
5、风险预警与风险化解。
6、日常操作。
及时收集、整理分类相关信息,并录入CMS,收集、整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做好CMS数据录入,利息和本金的收回等。
7、不良信贷资产管理。
8、在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管理、风险预警等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分析客户的贷后风险状况,撰写贷后管理报告。
9、报告。
向经营行行长、贷后管理例会、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10、其他。
2、经营行信贷管理部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监控和检查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实时监测。
通过CMS实时监测客户用信及风险情况。
2、风险分析及预警。
对信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风险情况及时预警,督促客户部门进行处理。
3、在线检查。
通过贷后管理子系统实时监督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工作。
4、现场检查。
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也可延伸至客户进行现场检查。
5、督促整改。
对在线检查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客户部门及时整改。
6、报告。
向行长、贷后管理例会、上级信贷管理部门报告辖内信贷业务风险监控情况和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
7、其他。
3、有关信贷资金的支付审核:
根据相关规定,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支付审核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固定资产贷款,在贷款入账后对外支付前,也要进行支付审核。
主要通过相关交易资料审核支付对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
实行信贷资金支付分级审核,由经营主责任人确定分级审核人,设置支付审核权限,授权相关人员对借款人一定额度的信贷资金支付进行审核。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需要进行支付审核的,客户经理在贷款发放后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协助客户部门做好信贷资金的支付审核工作,对于未经审核的信贷资金划转应立即通知支付审核人,不得擅自办理。
4、信贷资金的用后监督。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且不需要支付审核的,客户经理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无论采取何种支付方式,在借款人使用我行信贷资金后,客户经理应及时跟踪监督信贷资金用途,填写《信贷资金用后跟踪表》(附件1),逐笔记录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我行账户资金的定期监测。
客户经理至少按月对借款人在我行账户进行资金监测,掌握账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填写《账户资金定期监测台账》(附件2),结合企业采购、销售模式判断企业资金往来是否正常,并督促借款人按不低于我行信用占比办理相应份额的存款和结算业务,银团贷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客户部门应加强对大额资金往来的监测,关注资金异动,防止贷款挪用。
针对集团客户关联交易隐蔽、融资主体多元、资金集中管理等特征,强化集团客户资金监控工作,防止信贷资金在集团内部不同项目、不同成员之间随意流动。
客户经理发现借款人有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情况,应及时向经营主责任人报告,并按合同约定采取暂停借款人用款等相应措施督促借款人限期纠正。
对于使用信贷资金需进行支付审核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借款人使用信贷资金必须经过我行审核同意。
为实现支付审核,应与客户约定,我行信贷资金的支付不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他行托收的被动划款方式来进行。
借款人使用我行企业网上银行支付需要进行支付审核和用后监督的,相关信贷部门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开户行,由开户行在企业网上银行柜面注册系统中将需监管的账户标识为网上银行受控账户,并协助相关信贷部门利用企业网上银行功能实现网上银行渠道贷后资金监管。
5、现场检查、日常跟踪和定期分析
(1)现场检查的频率。
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对客户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
对法人客户,正常、关注类贷款客户至少每季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次级类贷款客户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可疑、损失类贷款客户、仅与农业银行发生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各一级分行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频率。
对个人客户,现场检查按相关规定执行。
(1)客户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进行现场检查:
贷款风险分类形态向下迁徙;
贷款发生欠息、展期、逾期及或有资产到期垫付;
客户出现停产、半停产状况;
客户发生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等重大事项。
(2)现场检查的内容。
客户经理进行现场检查前要进行充分准备,结合资金账户监管、日常跟踪、风险监控掌握的信息,确定检查重点。
客户经理现场检查内容主要为:
A、检查批复中的信贷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B、客户生产经营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开工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员工数量的增减情况,企业库存情况,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指标等。
C、客户财务情况。
通过账实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检查分析。
D、担保情况。
现场核查抵(质)押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确认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核查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押品管理办法规定的频次对抵(质)押物贷后价值进行评估和确认。
现场核查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E、与管理人员面谈。
详细了解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市场,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经营计划和体制人员变动,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对外担保,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F、对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贷款。
现场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与固定资产贷款评估报告以及工程规划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投资、建设是否按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与投资支出是否相当,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总投资是否突破,施工方垫资情况,项目主要技术、工艺、设备是否出现较大变化,固定资产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和达产情况,预计效益和市场情况等。
客户经理现场检查结束后填制《信贷业务现场检查表》(附件3),签字后提交客户部门负责人和经营主责任人阅签,如客户管理行为上级行的,还需上报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部
门负责人阅签。
6、定期分析,撰写贷后分析报告。
客户经理需综合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风险预警的情况,至少每半年对客户的贷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撰写《贷后管理定期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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