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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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铝挤压型材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铝加工业特别是铝挤压型材行业正处于高速持续发展的高潮中。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中国的铝挤压材年产能超过17000kt,实际产量超过13000kt,远远超过美国已成为铝挤压型材的主要生产国。
基于对铝挤压型材产品类别、节能环保要求逐步提高的基础上,对铝挤压型材生产企业的要求也随着提高,但目前国内缺少铝挤压型材生产企业绿色评价方面相应的标准,因此应建立适用于铝挤压型材制造业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
《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健全标准体系,开展绿色评价”。
而工厂是实施绿色制造的主体,是创建绿色制造体系的关键一环,通过编制铝挤压型材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将有助于指导和规范行业和企业开展绿色制造,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标杆。
本标准来源于《交通用轻量化铝型材机加工产品绿色设计平台》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中的子课题,由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归口。
2.主要工作过程
在本标准制定计划下达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广东财经大学等单位共同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并且在2018年4月实地调研了兴发铝业工厂,深入了解了铝挤压型材生产的基本情况及绿色工厂创建经验。
在前期项目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组参考了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以及《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结合铝挤压型材制造业的生产特点,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最终编写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2018年6月15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召开标准制定启动会。
会上,介绍了标准工作任务的来源以及标准制修订的全流程,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并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形成了标准第一稿,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收集整理国内外的相关标准及资料的工作计划和要求。
2018年7月12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对标准第一稿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了标准第二稿,并对所收集的相关标准和资料内容进行了分享并比对分析。
2018年12月9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针对标准第二稿进行了讨论,对一些尚存异议的内容进一步修正完善,形成了标准第三稿。
为了让标准编制更具行业代表性、操作性、先进性和权威性,标准编制工作组决定面向社会开放部分标准起草单位和标准起草人名额,通过定向和不定向相结合方式发出邀请函,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事业单位申请作为参编单位。
最后确定本标准的编制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广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原广东省有色金属研究院)、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广东伟业铝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合铝业有限公司、佛山英辉铝型材公司、广东财经大学等九家单位
2019年1月15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和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共同组织,召开全体标准编制单位会议,对标准第三稿进行讨论和研究。
本次会议通过对标准进行逐条逐句逐字的审核,并最终将标准名称确定为《铝挤压型材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对标准范围进一步明确,标准的条款也进一步得到修改完善。
2019年5月10日,标准面向社会采用书面征求和网上公开征求两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节能减排促进会等网站及微信平台,定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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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发出征求意见函。
截止至6月10日,共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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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xx年xx月,工作组汇总及整理相关方反馈的意见及建议,讨论确定意见及建议的处理情况,并依据采纳的意见及建议修订标准,形成送审稿。
xx年xx月,,组织召开标准审定会。
3.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是由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提出并归口,标准编制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广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原广东省有色金属研究院)、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广东伟业铝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合铝业有限公司、佛山英辉铝型材公司、广东财经大学等单位共同参与完成。
二、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以及附录A和B。
标准的内容结合了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兼具合理性与实用性。
具体内容包括:
(1)范围
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详细列出了本标准使用时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相关方等术语和定义做出规范。
(4)总则
对铝挤压型材料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做出总体要求。
(5)评价要求
基本要求:
基础设施要求,包括建筑、照明、设备设施等内容;管理体系要求,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等内容;能源资源投入要求,包括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等内容;生产过程要求,包括生产现场、熔铸工序、模具工序、挤压工序、表面处理工序、绿色(生态)设计、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减碳等内容;环境排放,包括大气污染排放、水体污染排放、固体废弃物排放、噪声排放、温室气体排放等内容;绩效要求,包括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6)评价程序
对绿色工厂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活动监督做出了规范。
(7)评价报告
对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的内容做出了规范。
(8)附录A
对标准中所涉及的计算公式做出了规范。
(9)附录B
对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做出了规范。
三、若标准的技术内容涉及专利,则应列出相关专利的目录及其使用理由
本标准技术内容不涉及专利
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的制定,符合我国铝挤压型材制造业实际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将规范铝挤压型材制造业绿色生产,为国内铝挤压型材制造业工厂建设、评价提供依据,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该行业工厂实施绿色制造,引导优先选用绿色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意义和一致性程度;我国标准与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以及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不适用
六、与我国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我国尚未有与铝挤压型材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
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只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不适用。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九、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及其理由;密级确定的建议及其理由
本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团体标准发布。
一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是推荐性。
建议本标准在发布后即开始实施。
一十一、设立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
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需要和该强制性标准涉及的产品的技术改造难度等因素,提出标准的实施日期的建议。
(仅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不适用。
一十二、代替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一十三、其他主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系列标准或划分部分制定的标准的编号建议,参考文献目录等
无。
标准编制工作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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