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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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硝酸
氨蒸发器、吸收塔、开工酸槽、硝酸贮槽
硝铵
氨、硝酸铵、硝酸
氨加热器、氨贮槽、闪蒸槽、造粒塔、再熔槽、蒸发冷凝器
空分
氮气、氧气、压缩空气
空气压缩机、上塔、下塔、主换热器
给排水系统
盐酸,硫酸,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氢氧化钠
脱盐水装置、盐酸罐、碱罐、加药装置、二氧化氯发生器装置
供热系统
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锅炉
3.1.2物理因素
(1)噪声
噪声源有三种,即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
空气动力性噪声:
由各种空压机、阀门、压缩机的排气等气体扩容、节流引起空气振动产生的噪声,其具有低、中、高各类频谱。
机械性噪声:
由机械设备运转、摩擦、撞击、振动所产生,各种泵机械摩擦产生的噪声,这类噪声以中、低频为主。
电磁性噪声:
电动机、变压器等电器设备,磁场交变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属低、中频噪声。
(2)高温
生产工艺中产热设备锅炉、反应器、转化炉、废热锅炉、换热器等在运行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放散热量的过程中,可产生高温危害。
(3)工频电场
变配电系统的所有输配电设备可产生工频电场。
该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可能接触的不良物理因素如表3.1-2所示。
表3.1-2作业工人可能接触的不良物理因素
有害物理因素
产生有害因素的主要设备
备煤
噪声
给煤机、破碎机、圆振筛
空气鼓风机、煤气鼓风机、气化炉、废热锅炉
噪声、高温
变换炉、主热交、泵类
甲醇合成塔、甲醇热交换器、泵类
再沸器、泵类
废热回收器、氨合成塔、塔前换热器、循环机
杂醇泵、粗甲醇泵、精甲醇泵
甲铵泵、尿液泵、氨泵、二氧化碳压缩机、中压蒸汽饱和器、高压蒸汽饱和器、合成塔、气提塔、高压甲铵冷凝器、高压洗涤器
四合一机组、泵类
喷射器、抽风机、筛分机、泵类
空气压缩机、氮气压缩机
凉水塔、泵类
锅炉、汽轮机、风机、泵类
变电站
噪声、工频电场
变压器、配电柜
3.1.3其它危害
(1)生产性粉尘
该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可能接触的生产性粉尘如表3.1-3所示。
表3.1-3作业工人可能接触的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
产生粉尘的过程
煤尘
卸煤、破碎、筛分、皮带运输等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煤尘;
在煤库堆取料过程中可产生二次扬尘。
石灰石尘
锅炉备煤添加石灰石粉过程中产生。
自动加煤机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煤尘。
矽尘
气化炉气化燃烧及排灰生产过程中产生。
炉前煤斗、给煤机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煤尘。
锅炉燃烧、除尘器出灰及锅炉除渣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矽尘。
尿素尘
尿素包装、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
硝铵尘
硝铵包装、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
除此之外,在各装置的转化炉、变换塔、合成塔等设备填装、更换催化剂过程中也可产生相应的催化剂有害粉尘;
维修工在维修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电焊尘。
(2)低温介质
在异常生产状况时,液氨、液氧、液氮可能对工人造成低温冻伤。
(3)电离辐射
在尿素装置中合成塔、气提塔液位计计量装置,在放射源失控状况下γ射线可对人造成外照射损害。
(4)全身振动
压缩机、泵、鼓风机等大型转动设备转动时可产生全身振动,作业工人在对上述设备巡检时可接触到振动。
(5)紫外辐射
维修工在维修过程可能接触到紫外辐射。
3.1.4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为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及显示装置、控制台、座椅等不符合人机工效学的设计等。
3.1.5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为冬季低温,夏季露天作业高温、热辐射,太阳辐射。
3.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2.1生产中的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
(a)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危害
该项目中主要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详见附表1安全技术说明书。
(b)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
主要物料的危险危害特性及职业接触限值如表3.2-1所示。
表3.2-1主要物料危险危害特性及职业接触限值
物料名称
火灾
危险类别
闪点
(℃)
爆炸极限
(V%)
危害程度
分级
职业接触限值(mg/m3)
最高
容许浓度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短时接触
甲烷
甲
-188
5.3~15
Ⅳ
-
前联300
硫化氢
<-50
4.0~46
Ⅲ
10
一氧化碳
乙
12.5~74.2
-(非高原)
20(非高原)
30(非高原)
二氧化碳
/
9000
18000
氢气
4.1~75
氨
15~28
20
30
5
硫酸
7.5
二氧化氯
Ⅱ
0.3
0.8
次氯酸钠
氧气
氮气
五氧化二钒
Ⅰ
0.05
二氧化硫
一氧化氮
15
二氧化氮
盐酸
2
氢氧化钠
甲B
11
5.5~44
25
50
润滑油
丙B
76
(2)物理因素及其它危害因素
本工程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理因素及其它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如表3.2-2所示。
表3.2-2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理因素对健康的危害
有害因素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可导致的职业病
长期接触工业噪声可引起操作工人耳鸣、耳痛、头晕、烦躁、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症状,可引起暂时性听阈位移、永久性位移、高频听力损伤、语频听力损失,严重者出现噪声聋。
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性听力损伤
高温及
热辐射
工人长时间在高温、热辐射环境下工作,可引起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等三种职业性中暑。
热射病主要表现为:
无力、头疼、恶心、呕吐、多尿、高热、皮肤干燥、灼热而无汗,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重症患者可有肝、肾功能异常。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
肌痉挛伴收缩痛,但患者神志清醒,体温多正常。
热衰竭主要表现为:
头疼、心悸、恶心、呕吐、出汗、昏厥、血压短暂下降,体温多不高。
职业性中暑
工频电场
工频电场可能导致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和生殖系统出现器质性或功能性改变。
如经常暴露在400kV、500kV以下的变电站工作人员,可出现神经衰弱、记忆力减退、食欲不振、性机能减退、脉搏加快、血压偏高等症状,并伴有血象的轻微变化。
照度
一般情况下,高强照度可以增加周围物体的识别度,如果照度过高,一方面很容易引起眼睛疲劳,甚至造成视觉损伤,另一方面,这种环境可以使人的兴奋性增高,很快转为抑制,导致全身疲劳,降低劳动效率。
如果作业场所照度不足,在这种条件下操作,很容易引起视觉疲劳,近视等。
全身振动
振动对人体易引起血管痉挛反应,并伴有神经、肌肉系统的障碍;
50Hz以下的低频振动,主要作用于骨关节系统、前庭器官,并伴有神经、肌肉系统的变化,全身振动可影响手眼配合,使注意力不集中,引起空间定位障碍,影响作业能力,降低工作效率。
大强度的剧烈振动可引起脏移位甚至造成机械性损伤。
另外全身振动对胃酸分泌和胃肠蠕动呈现抑制作用,可使胃肠证状和疾病的发生率增高。
χ射线检查,可发现胸椎和腰椎早期退行性改变,椎间盘脱出症的发病率高于一般人群。
电离辐射
如果放射源失控发生放射性事故,短时间大剂量外照射机体可引起机体的全身性反应,几乎所有器官、系统均发生病理改变,但其中以神经系统、造血器官和消化系统的改变最为明显。
可发生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在进行液位计检修时防护不当或从事放射性工作中,违规操作,机体受到慢性小剂量外照射,超过一定剂量时可引起造血系统组织损伤或眼晶状体改变可引起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或放射性白障。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放射性白障
紫外辐射
紫外线强烈作用于皮肤时,可发生光照性皮炎,皮肤上出现红斑、痒、水疱、水肿等;
严重的还可引起皮肤癌。
紫外线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头痛、头晕、体温升高等。
作用于眼部,可引起结膜炎、角膜炎,称为光照性眼炎,还有可能诱发白障,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紫外线会使焊工患上电光性眼炎。
电光性皮炎
电光性眼炎
粉尘可引起多种职业性肺部疾患。
长期接触粉尘可导致矽肺等尘肺病外,还可引起呼吸道粘膜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分泌液增加,最后由于粘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造成萎缩性改变,使呼吸系统的抵抗力下降,引起呼吸系统其他疾病。
同时粉尘还可引起堵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
尘肺病
低温
低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取决于冷作用强度,冷作用强度越大,低温的影响越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皮肤温的影响,受冷后首先是裸露的皮肤温度下降,随着时间的延长、强度的加大,皮肤温逐渐降低,皮肤开始出现潮红,继之出现冷、胀、麻、痛等症状,以及皮肤感觉逐渐减弱,影响手的操作功能,严重时可出现冻伤。
同时在冷环境中,服装覆盖部位平均皮肤温也会发生变动,如服装保暖量不足,平均皮温出现下降,当降至28℃时,人感到很冷,出现寒战,如时间延长也出现皮肤潮红、冷、胀、麻、痛、皮肤感觉逐渐减弱等症状。
对体温的影响,在冷环境中,因为机体调节功能较强,体温的变化不如皮肤变化敏感,不易出现较大波动。
但如果体温出现明显降低带来的不良影响要比皮肤温下降严重的多,当体温下降到28℃时可出现心室纤颤,生命垂危,下降到20℃时,心跳停止。
对全身的影响,机体受冷后可出现血压升高、容易引起高血压患者发生脑意外。
3.2.2不合理人机工效学设计
不合理的人机工效学设计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如表3.2-3所示。
表3.2-3不合理的人机工效学设计对健康的危害
不合理的人机工效学设计种类
可能导致的
工作相关疾病
显示装置设计
指针式仪表设计中刻度盘、刻度和刻度线的文字符号、指针等的设计,以及电子显示屏幕上显示的字符形状、大小、颜色、亮度、对比度和屏幕角度的设计,如设计不合理,则可能使工作人员产生视觉疲劳、神经处于应激状态等生理或心理的不良后果,影响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
视觉疲劳
控制台、座椅的设计
颈、肩、腕部疼痛、疲乏、活动受限及局部压痛等,同时可有头昏、头痛、失眠、眼睛胀痛、视力疲劳及其它慢性肌肉骨胳损伤。
下背痛
腕管综合征
颈肩综合征
3.2.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如表3.2-4所示。
表3.2-4生产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工人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可引起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等三种职业性中暑。
热射病前驱期主要表现为:
无力、头疼、恶心、呕吐、多尿,之后表现为高热,皮肤干燥、灼热而无汗,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重症患者可有肝、肾功能异常。
肌痉挛伴收缩痛,重者疼痛甚剧,但患者神志清醒,体温多正常。
头疼、心悸、恶心、呕吐、出汗,继而昏厥、血压短暂下降,体温多不高。
太阳辐射
眼睛暴露于太阳辐射后,轻者或早期患者,仅有眼部异物感或轻度不适,重者有眼部烧灼感和剧痛,并伴有高度畏光、流泪和睑痉挛。
长期重复的紫外线照射,可引起慢性睑缘炎和结膜炎皮肤红斑,并残留色素。
职业性光敏性皮炎
3.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情况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情况如表3.3-1所示。
表3.3-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情况
序号
车间名称
每班触人数
操作人员接触方式
每班接触时间(h)
1
造气
上料皮带、下灰炉渣处理
14
巡检
Max8
其它岗位
50(每天)
Max4
净化
22
max4
3
合成
12
max8
17
4
包装、搬运
9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1危险、有害因素
2.1.1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2.1.1.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半水煤气、变换气、净化气、氨合成新鲜气、低压醇新鲜气、高压醇新鲜气、氨合成气、甲醇合成气(以上气体均为混合物,成分详见附图物料平衡表),硫磺、氨/液氨、二氧化碳、尿素、甲醇、氢氧化钠、硝酸、硝铵等。
该项目各生产工序中所产生化学有害因素如表2.1-1所示。
表2.1-1各装置中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一览表
半水煤气(一氧化碳、氢气、甲烷、二氧化碳、硫化氢混合物)
半水煤气、变换气、净化气、五氧化二钒(辅料)、硫磺(副产品)、二氧化碳、纯碱(辅料)
脱硫塔、变换炉、变换气脱硫塔、吸收塔、精脱硫塔
氢气、氮气、润滑油(辅料)
合成气、净化气、粗甲醇
氨、合成气、新鲜气
甲醇(产品)
二氧化碳、氨/液氨、尿素(产品)
氨、硝酸、硝酸铵(产品)
空分/空压站
注:
除注明产品及辅料的物质外,均为中间产品。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危害程度分级
在对有毒物质种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对上述物质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容许浓度规定列于表2.1-3。
表2.1-3主要物料危险危害特性及职业接触限值
最高容许浓度
短时接触容许浓度
硫磺
纯碱
6
压缩空气
2.1.1.4主要危险有害物质的危险性类别及数据来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及修正表》、《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11月1日)的规定将装置危险化学品类别列于表2.1-4。
表2.1-4各装置中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
化学品
名称
危险货物编号
是否
高毒
物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剧毒品
为监控化学品
21007
否
81007
是
21005
22019
21001
23003
22001
22005
61028
第三类B级无机剧毒品
23009
液化或压缩品为第一类A级无机剧毒品
23012
81002
51069
32058
无资料
41501
2.1.2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烫伤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2.1.2.1火灾、爆炸
本项目以煤为原料合成氨,用以生产尿素、硝酸、硝铵等产品,并联产甲醇、副产硫磺,多数生产过程在高温、高压下进行,原料、半成品、成品绝大多数为可燃性或氧化性物质,因此该项目产品的生产过程从原料的输入,到装置加工,直至产品的输出,均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
此外,锅炉在运行时,因缺水、满水、超温、超压时可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电气系统、冷冻装置、仪表控制操作系统、空压装置等也存在火灾、爆炸潜在危险。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50058-1992)对工程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爆炸危险区域,并列于表2.1-5中。
表2.1-5工程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爆炸危险区域
建、构筑物名称
火灾危险性类别
爆炸危险区域
一
合成氨联产甲醇装置
造气厂房
防爆区域2区
脱硫
脱碳
变换
压缩厂房
甲醇精馏及低压甲醇
7
高压醇烷化及氨合成
二
空分装置
三
尿素装置
乙/丙
四
硝酸装置
五
硝铵装置
甲/乙
六
贮运系统
液氨罐区
甲醇罐区
硝铵中转库
防爆区域11区
七
厂前区
综合办公楼(含办公、食堂)
戊
非防爆区域
停车棚
门卫
浴室、厕所
2.1.2.2中毒
(1)属Ⅰ级极度危害的五氧化二钒存在于合成氨联产甲醇装置的半水煤气脱硫工序。
五氧化二钒对呼吸系统和皮肤有损害作用。
急性中毒:
可引起鼻、咽、肺部刺激症状,接触者出现眼烧灼感、流泪、咽痒、干咳、胸闷、全身不适、倦怠等表现,重者出现支气管炎或支气管肺炎。
皮肤高浓度接触可致皮炎,剧烈瘙痒。
慢性中毒:
长期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肾损害、视力障碍等。
(2)属Ⅱ级高度危害的一氧化碳存在于合成氨联产甲醇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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