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特堡《语言知识学习论》英文导读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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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康德、费希特、黑格尔一样喜好思辨,行文表达往往也像他们一样倾向于抽象而晦涩。
不过,洪堡特本人很难说是一个通常意义的哲学家。
他非常看重具体材料工作,对现象惯于作细致入微的剖析,而不是仅仅停留于纯理思辨的层面。
最多,我们可以把他看作一个语言哲学家,如海德格尔评说的那样,《论语言》一书“在一片赞扬和反对声中……或显或隐地规定了直到今天为止的整个语言科学和语言哲学”。
而现代人类学家、民族学家、文化史家读毕此书,很可能也会把它列入各自领域的必读书目。
或者如英译本的编辑者所说,此书不但值得现代哲学家一读,而且与语言学、心理学、认知科学等也都有一定的关系。
当然,要是这些学科、乃至众多其它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者也会被洪堡特的这本书所吸引,那是因为书中探讨的对象正是他们共同关心的。
这个对象就是语言。
语言是本书的主题。
英文本将“语言”一词单提出来,置于书名之首,更加突出了这一主题。
译者是同一人,但两个版本的书名在措辞上略有不同,似乎不是无谓的更改:
1988年本:
OnLanguage.TheDiversityofHumanLanguage-StructureanditsInfluenceontheMentalDevelopmentofMankind.
1999年本:
OnLanguage.OntheDiversityofHumanLanguageConstructionanditsInfluenceontheMentalDevelopmentoftheHumanSpecies.
看来译者颇费了一番斟酌,以寻求原语与目的语的意义匹配和背景对应。
首先,以Construction(建筑、构造)替换Structure(结构),大概是嫌后者的意思过于抽象,与洪堡特所用的Bau(建筑)一词似有出入;
而且Structure这个概念有些超越时代,不像是洪堡特所在年代流行的学术概念,会使人联想到一个世纪以后兴起的结构主义。
其次,以HumanSpecies取代Mankind,兴许是因为觉得前者是复数形式,更能体现洪堡特关于人类及其语言呈具多样性、其差异趋于无穷的观点。
二
洪堡特早年从政,35岁起长期出使罗马、维也纳、伦敦。
1814—1817年间,他以内阁大臣身份代表普鲁士两次出席巴黎和会,以及维也纳会议、德意志邦联会议等。
在国内事务方面,洪堡特最为史家称许的一项业绩,是在短短一年的内政部文教署长任上,策动教育改革,于1810年创建了柏林大学。
这是一座新型的高等学府,奉完美人性的培育为办学宗旨,以教学与科研并进为立校之本,延聘一流学者任教并建设相应的学科,日后成为欧洲各国大学教育效法的范式。
1819年,洪堡特出任普鲁士日常事务部长,因建言革新宪政、保障公民权益而遭到保守派围攻。
失宠次年,他便退隐归乡,从此与书为伴,潜心治学。
青年洪堡特与席勒、歌德交好,对两位文豪崇尚至极,因而立志探究古典文学和文艺美学,此外如伦理、政治、法学、历史等也兼有涉猎。
他在这些领域留下的著作,就总量而言远远超过他的语言学作品,其中的大部分还有待今人译解、阐释和评价。
我们在此不妨略过这些,只来说一说语言学家洪堡特。
在一篇草拟于1795年的短稿《论思维和说话》中,洪堡特初次显露出研究语言的兴趣。
1799年,旧世纪行将结束的那一年,洪堡特兄弟分道奔赴异国,开拓各自领域的疆土:
弟弟去了美洲,五年后满载地理、物理、生物、气象诸学的成果而归;
哥哥去了比利牛斯山区,考察巴斯克民族及其语言状况。
两年后,他又再度前往该地区,写成长篇学术游记《巴斯克人》,其中述及巴斯克语的语法和词汇。
洪堡特的这项考察,属于“田野勘探”,在现代人类语言学家或民族语言学家眼里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
但是,洪堡特更想创立的是一门“普通语言学”,把人类语言的生存环境、内部构造、相互关系等等都涵盖起来。
在《普通语言学论纲》一文中,他就如何建立这门学科提出了一些设想:
一方面,要构筑一个理论框架,以求把握人类语言的总体特征和根本属性;
另一方面,要探察各种民族语言的殊性,尽可能穷尽所有的差异。
在生涯有限的研究者个人,这两个方面势必会起冲突,不易两相兼顾,放眼宏观会失之粗泛,深究细节则有可能错过全体。
洪堡特说,这就好比观察一朵云彩——
“漂浮在山顶的云朵,只有从远处眺望才有确定的形状,而一旦我们走进其中,便化为一片灰蒙的雾气;
与此相仿,各种语言的作用和特性虽然整个说来可以清晰地认识,可是一旦我们着手考察与其特性有关的具体细节,我们的对象便仿佛会从手中溜脱。
”
身为语言学家,洪堡特在宏观理论的建设和微观两个方面都做了努力。
今天的读者无不欣赏他的那些深刻而辨证的宏观话语,涉及语言的本质、语言参与认识活动的作用、语言与民族的关系等等,却未必了解他如何下力探索各种类型的具体语言,考察其间可能的亲缘关系,分析比较它们的语法结构。
而洪堡特研究语言,九成的精力便耗费在后一方面。
1820年退出政坛后,洪堡特得以倾注全力于语言研究,先后撰成:
(1)《论与语言发展的不同时期有关的比较语言研究》,1820年;
(2)《论不同语言的性质及其对文学和精神教养的影响》,1821年;
(3)《论语法形式的产生及其对观念发展的影响),1822年;
(4)《论语言的民族性),约1823年;
(5)《论拼音文字及其与语言结构的联系》,1824年;
(6)《普遍语言型式的基本特征》,约1825年;
(7)《论汉语的语法结构》,1826年;
(8)《致阿贝尔·
雷慕沙:
论语法形式的通性以及汉语精神的特性》,1826年;
(9)《论双数》,1827年;
(10)《论南太平洋诸岛屿上的语言》,1828年;
(11)《论确认东方语言亲属关系的最佳手段》,1828年;
(12)《论某些语言中方位副词与代词的联系》,1829年;
(13)《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1827—1829年。
这些作品大都着眼于语言的历史比较和类型比较。
前一种比较研究发展迅速,不久便独立为“历史语言学”;
后一种比较研究则要等到一个世纪之后,才成长为“语言类型学”。
在这两个领域,洪堡特都是先行者。
(7)和(8)在近代西方汉语研究史上是两篇重要的文献。
对于中国语言文字,洪堡特所学其实很有限。
他并没有接触母语者的机会,只能从汉学家那里展转获得一些语料,然而他对汉语结构特性的认识和描述却远胜过一般的汉学家。
最后,(13)是一篇长文,不但标题与读者现在看到的这本《论语言》相像,而且类似的段落、同样的表述也很多。
这篇长文是洪堡特撰写《论语言》的基础,他的普通语言学理论至此已经定型,此后他只是继续扩大考察和比较的范围。
例如在本书中,他从马来诸语言、美洲印第安语言、欧洲古典及近现代语言、巴斯克语、梵语和巴利语等等,一直谈到蒙古语、满语、汉语、缅甸语。
人类语言如此丰富多样、各具特质,要想探明其构造上的差异,就只有踏踏实实地去深究每一种语言。
“惟有不断地立足经验,并且不断地返回经验,才能最终实现上述目标。
但如果我们不能全面地搜集和筛选所有现存的语言材料,并予以系统的归整和比较,经验便难免会导致偏见误识。
”在实际语言研究中,洪堡特的经验主义取向是很显见的,然而这种取向并不妨碍他超越感性材料,依靠推理和演绎、沉思与顿悟,而达到一种关于人类语言通性的深邃认识。
三
英文本OnLanguage分作25章。
有些章篇幅很短,只两三页,有些章则长至数十页;
从各章所涵括的内容来看,分断也不尽合理。
这类章节划分以及相应的标题未必都是洪堡特原著就有的,而多半是后人重新编次的结果。
又因所据版本不一,世传《论语言》一书及其译本的分章也就会有不同。
以下简述各章内容时,为便读者参考比较,将附注中译本相应章节的起始页码。
第1章
叙述马来诸民族或部族的历史发源、地理分布、文化状况及语言关联。
马来人分布极广,其中心地带在菲律宾、爪哇、苏门答腊、马六甲、婆罗洲,属于狭义马来语区;
然后经锡兰(今斯里兰卡)而西至马达加斯加,南抵新西兰,向东远达塔希提、复活节诸岛,印度、太平两大洋上凡有岛国,无处不现马来人的踪迹。
其民大都尚在化外,善于航海,没有自创的文字,但有自己的社会建制、宗教规矩、口头文学。
其语言则明显相近,有些可以互通。
无论文化或语言,均以来自印度的影响最为显著,如马达加斯加、巴布亚等地的语言中就有与梵语相似的词语。
爪哇的卡维语则是印度文化与当地土著文化融混的产物。
这些方面的描述,如今可以称为人类语言学考察,在洪堡特是要为阐明人类精神力量的创造活动服务:
“人类划分为民族和部族,人类具有多种多样的语言和方言土语,这两个方面不但直接关联,而且还关系到并且依赖于第三种更高层次的现象,那就是人类精神力量不断更新、频繁升华的创造。
……在语言差异和民族划分这两种现象相互可说明的范围内,考察它们与人类精神力量的创造活动的联系,便是我撰写这部绪论的目的。
第2、3章
综观人类发展史,提出:
历史的进程独立于人类意志,个体或群体的人与植物仿佛没有区别,在大地各处无意识地散布繁衍。
然而,逐渐完善的“人化”或文明推进的过程也呈现出某种规律性甚或目的性,例如,倘若某个地方不够开化,其他较发达的人们就会迁往那里,播下自身文明的种子。
不过,洪堡特无意用目的论来解释人类历史的演进,因为“杰出的个性在个人和群众当中的出现,是无法用任何明确的历史渊源关系来说明的,他们会一再不可预料地突然产生出来,闯入那一明显可见的因果关系的链锁”。
洪堡特的历史创造观与他的语言创造观不无联系,在本章中已对语言的创造性作了说明: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应把语言看作一种严格意义的产品,或把它看作各个民族所造就的作品。
语言具有一种能为我们觉察到,但本质上却难以索解的独立性,就此看来,语言不是活动的产品,而是精神不由自主的流射……。
第4章
承上所述,强调精神力量决定着人类演进的历程,认为:
“某些进步的取得完全是由于一种非同寻常的力量出乎意料地上升到了新的高度”;
“一切精神运动的完成都有赖于内在的力量,所以,精神运动的原因始终是隐蔽的,而由于这一原因是自主、独立的,所以它又具有不可索解性。
”由此可知,洪堡特的思想体系有其神秘主义的一面。
但我们似乎又很难不赞同洪堡特的辨证说法:
“一方面是人类精神可预见的、逐渐的演进,另一方面是人类精神不可估测的、直接创造的进步,如果忽略了我们在这里所作的这一严格区分,就无异于完全否认世界史进程中天才的作用:
在具体的时刻,天才不论在民族内部还是在个人身上都会得到显示。
”同样,各种语言好比个人,是不同的“有机体”,具有从内部进行创造的能力。
如梵语和汉语截然有别,并无相互生成的渊源关系,其二者的特质何以形成,须到各自的民族精神中去寻找。
在此洪堡特提醒道,语言是否完善与文明文化是否发达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有些未开化的土著部落,其语言可能比现代文明民族的语言还要完善。
当然他对何谓“完善”有自己的理解,一般说来是指词形屈折多变,且有严整的规则可循。
这种或多或少带有褒贬意味的语言评判标准为现代语言学所不取。
不过他的另一个论断却相当中肯:
“根据一个民族的语词总汇来推断该民族在某个确定时期所掌握的概念的范围,这种做法是很不可靠的。
”因为任何一种语言,哪怕是很“原始”的,也有能力表达一切事物和概念。
第5、6章
探讨语言活动中个人与民族的关系。
“语言无时无刻不具备民族的形式,民族才是语言真正的、直接的创造者”;
同时,语言也是“个人的自我创造,因为,一方面,语言的创造只有在每一具体个人的身上才能进行,而另一方面,个人只有在求得所有的人理解,并且所有的人都满足了他的这一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创造出语言。
”当然,谈论语言既是民族的又是个人的创造,都必须有一前提,即一个先存的语言系统。
但这一系统本身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对此洪堡特无力解答,只能将之归诸史前时期的某种神秘的创造行为:
“事实上,语言和智力特性是从不可企及的心灵深处相互协调地一同产生出来的。
这样的语言创造,我们凭经验是无法了解的,因为不论在什么地方,我们都见不到与之类似的现象。
第7章
类似的论述也见于本章首段:
“语言和精神力量并非先后发生、相互隔绝,相反,二者完全是智能的同一不可分割的活动。
”一旦回到人类语言创造或发生的原点,民族与个人的区分便失去了意义,因为唯一的创造源泉是人类精神力量,民族和语言都是其作用的结果。
接下来一个论断非常经典,一再为后人引用:
“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
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也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人们的任何想象。
……人类语言的结构之所以会有种种差异,是因为各民族的精神特性本身有所不同。
”洪堡特指示了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然而直到今天,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也只能含糊地说,民族语言与民族精神之间的确存在某种相关关系,至于其相关的程度究竟如何,始终难以确证。
第8章
欲定义语言的“形式”。
洪堡特反复说,语言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创造活动或生成过程,而非业已完成的结果或已然定型的产品;
每一次说出的话语,写下的文字,都是语言的具体产品;
即使有可能把所有的话语和文字作品汇总起来,仍只是语言的产品。
他从希腊语里借取了一对概念——Energeia“能”、Ergon“功”,来表达活动与结果、创造与产品的关系。
这种关系是普遍而泛在的,也表现在其它领域,例如一位艺术家,其源源不绝的创作活动是一种“能”,大大小小的作品则是“功”。
语言是活生生的精神劳动,除此无法想象它还会有别的存在方式,但为了研究方便,有必要从语言中抽象出某些规律性的东西:
“在把分节音转化为思想表达的精神劳动中,存在着某种恒定不变的、同形的元素,而正是这种元素,就其全部的关系和整个系统而言,构成了语言的形式。
”不过,洪堡特所说的“形式”不止是科学的抽象,也不限于指语法形式。
广义而言,形式对立于质料:
各种语言所用的质料,如语音及其表达的内容,没有太多区别,使得它们成其为不同语言的是各自独特的形式。
形式甚至不应该被理解为某种固化的样式、构造或规则系统,“事实上,语言的形式反映了一种极为独特的追求,一个民族正是通过这种追求,才能够在语言中实现其思维和感知活动。
只是由于我们无法完整地观察到这种追求的全貌,而只能看到它的每一具体表现,才不得不把它的一统作用归纳为一个僵硬的、一般化的概念。
就其本身来说,这种追求是统一的,富有生命力的。
第9章
阐述语言的一般性质,尤其着重于语音特性。
“语言是构成思想的器官”,其外在表现则需要借助声音。
洪堡特经常于不经意间流露出文学情愫,写出一些富含诗意的语句,例如:
“正如最合乎人性的思维在黑暗中渴慕着光明,于囹圄中向往着无限的自由那样,声音也从胸腔的深底向外冲出,在空气这种最精微、最易于流动的元素中觅得一种极其合适的媒质……。
”本章真正值得留意的论述有两处。
一处指出:
“儿童并不是机械地学习语言,而是发展起语言能力”;
“处在极不同条件下的所有儿童,差不多都在同一伸缩性很小的年龄期学会讲话和理解”,——即儿童学语的创造性和临界期之说,为现代心理语言学所认同。
另一处提出:
“人从自身中造出语言,而通过同一种行为,他也把自己束缚在语言之中;
每一种语言都在它所隶属的民族周围设下一道樊篱,一个人只有跨过另一种语言的樊篱进入其内,才有可能摆脱母语樊篱的约束”,——也即所谓语言世界观的假说,日后引发了很多讨论。
洪堡特本人倒不认为,语言世界观的障碍是不可逾越的。
很简单,只须学得外语就能跨越母语的樊篱,“在业已形成的世界观的领域里赢得新的立足点”。
第10章
论语音系统。
论述偏于哲学阐发,音理分析不多。
主要讲了四个问题:
1)分节音的属性。
分节音既不同于动物发声,也不同于音乐,为人类语言所特有。
2)语音与概念的结合。
这方面应该有一些规律,例如:
摹声;
语音象征;
近义概念常以相似的音来表达,等等。
3)语法关系的表达,如以重复音节来表示集合意义或复数。
4)语音形式,尤指音节构造。
举汉语为例,其词形不变的原因在于“语音结构已经固化,严格地把音节相互区别开来,阻止音节发生形变和组合”;
然而又称,这主要是因为“汉民族没有努力去使语音变得丰富多样,去造就能够促进语音和谐一致的交替变化”。
这是一种先入之见,从18世纪起就流行于欧洲学界,以为印欧语式的屈折形变最适合表达思维关系,没有这类形变就意味着语言有缺陷。
第11、12章
阐述“内在语言形式”(一译“内部语言形式”)。
洪堡特的定义不甚清晰,大抵指一种语言用以表达概念及其联系的特殊方式。
“语言从不指称事物本身,而是指称事物的概念,这种概念是由精神在语言创造过程中独立自主地构成的”,例如在梵语里,以“两次饮水的”(先用鼻再用嘴)、“双齿的”、“用单手(鼻子)做事的”等不同概念来表示同一事物大象。
这类表达事物的概念往往因语言而异,或倾向于感性直观,或更具理性成分。
至于概念之间联系的表达,即词语的接合方式或句法,各种语言的差异也很大。
第13章
接续上两章,详析语言表达思维对象的方法。
“语言面对着一个无边无际的领域,即一切可思维对象的总和,因此,语言必须无限地运用有限的手段……。
”类似的说法也见于第10章:
“语言只确定句子和言语的规则及形式,允许讲话者自由地构筑具体的句子和言语。
”这类表述为现代形式主义语言学者所偏爱。
但我们须留心,洪堡特所说的语言创造活动除了可以用规则解释的一面,还包括不为任何规则所限的一面。
归根到底,创造是一种生命原则,而生命必然包孕有无可限量的生机。
“语言和生命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概念,学习一种语言就意味着进行再创造。
第14、15章
从词的构造入手,探讨语言的类型特征:
孤立(汉语),粘着(未举例),屈折(梵语),复综(墨西哥语)。
试图说明,各种语言怎样保持“词的统一性”,是经由“有机”的内部音变,还是通过“附生”的词缀,或利用“机械”的粘附形式,以及韵律、停顿、重音之类。
洪堡特认为,“附生”或“增生”(Zuwachs/Anbildung,英译均作accretion)也是一种屈折形变,其结果是产生了后缀:
“借助附生而发生屈折变化的词,如同盛开的花朵的各个部分一样,是一个整体,也就是说,语言中的这种变化具有地地道道的有机性质。
”这类表达连同术语多取自生物学。
洪堡特深信,屈折是一种语言的最佳选择:
“对言语来说,最合适的要素首先便是屈折形式,因为屈折形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始终同时从外在的关系和内在的关系两个方面来处理概念。
通过这种合乎规律的途径,屈折形式促进了思维的发展。
自由驰骋的思想是无边无垠的,言语借助屈折要素,就可以对丰富的思想进行无限的组合。
”对屈折形式的称颂在洪堡特笔下反复出现,如后面又说:
“语言的完善性标准要求,每一个词都应带有某个确定词类的标记,并具有一些特定的属性”,所以,“语言的完善性是以屈折变化为前提的。
”这是一种印欧中心的语言价值观,18世纪颇为流行,洪堡特也未能摆脱这一旧时代思想桎梏的局限。
他明显偏好梵语,对其内部音变的描述至为详密。
第16章
本章提出,音节通常包括三种语音属性:
音值、节拍、重音。
前二者是音节本身的固有特性,“重音则取决于讲话者的自由意志”。
尤其论及英语的词重音,认为是“一种与英格兰民族性相维系的智力潜能在起着作用”,使得英语造出“从重音和发音上看奇妙无比的词的结构”。
第17章
以上说的是构词层面。
由词到句子,大抵有三种组构方式:
(1)用区别细微的语法标志来表示词与词的联系;
(2)用词汇、语序等间接地表示这类联系;
(3)把所有成分紧密地融合成一个句子,如同一个长长的词串,可以一下子完整地说出。
换用现在的说法,
(1)是综合手段,
(2)是分析手段,(3)是复综或多式综合手段。
一般说来,大多数语言都同时使用这三种方式,但在有些语言里,其中的一种方式会占据绝对优势,例如梵语最能代表
(1),汉语最能代表
(2),墨西哥语则是(3)的典范。
本章着重分析墨西哥语,这种语言的句子体现了“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句子并非构建的结果,不是一步步地构筑起来,而是作为一个完整统一的形式一举生成的。
第18章
回到一个根本的问题上来:
“一个民族的精神,会怎样构想一种完善的语言结构所需的最简要素,即,怎样借助屈折变化使一个词获得某个词类特征?
”由于语言的起源无法探明,民族精神的这种初始的努力也已无可寻索,但可以肯定,起初发挥创造作用的是一种“生动具体的、感性的世界观”,比如从每天所见的鸟儿的飞翔中得出某个一般概念,以表示所有一掠而过的瞬时行为。
第19章
语言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是精神的抑或物质的?
本章开首明确地说:
“语言始终只是人们头脑和精神中的一种理想的实存,即或镌刻于金石,语言也从不具有物质的存在。
”索绪尔后来视语言为一种社会心理现象,与洪堡特的认识相近。
这一章里,洪堡特又把创造语言的精神力量称为“语言直觉”或“语言本能”,认为各种语言起初都会自然而然地按照精神力量所引导的路线演进,向屈折形变发展,只是有些语言逐渐偏离了方向,以至结构失衡、畸形成长。
但在这种情况下,语言仍能自动地加以补偿,于是便形成了一些具体的优点,例如汉语:
“没有人能否认,古典语体的汉语具有独到的长处,那就是把重要的概念相互直接系接起来;
这种语言在简朴之中包含着伟大,因为它仿佛摒弃了所有多余的次要关系,力图直接反映纯粹的思想。
”这种看法源出于早期来华的传教士,他们接触中国文献,第一印象就是文言的高度凝练,不过也常抱怨,这种文体过于精简,以至语义有失含混。
本章近末尾处的一段浪漫文字,很可玩味:
“语言好比是一道河床,精神可以放心地沿着它驾起波涛向前奔流,因为对精神来说,语言的源泉是永远不会枯竭的。
”索绪尔撰著《普通语言学教程》,至尾声写了一句与洪堡特相呼应的话:
“设想一个种族或民族集团的‘精神’会不断地把语言引到某些确定的道路上来,我们毫不迟疑地仍然愿意把语言看成另一意义上的有机体。
第20章
洪堡特用过很多比喻,有些源于生活,有些来自科学。
本章中,他把语言的发生和形成比作物理上的结晶现象: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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