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公司法概述PPT文档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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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史密斯公司诉巴罗,史密斯制造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每年向普林斯顿大学捐款100万元。
一些公司的股东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董事会越权。
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捐款行为有效。
公司董事辩解,该捐款有利于公司的投资,有益于公司形象的改善,进而创造有利于公司活动的有利环境。
股东提出:
1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示公司可以作出捐款行为,并且普通法也没有默示公司可以进行捐款行为;
2新泽西州公司法虽然规定了公司可以进行捐款行为,但公司的设立在该法律通过之前,该法律不能适用。
法院支持董事:
1即使公司设立以后,允许捐赠行为的州公司立法才通过,但此项授权也有追溯力,因为立法机关有权修订公司的章程;
2判例法上已经承认捐赠行为有助于达到公司目的,是公司的默示权限;
3私人公司对私人学术机构在合理范围内的捐赠,对公司所处的民主制度和自由企业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法院态度已经发生了变化,承认公司对社会负有责任,公司董事可以利用公司的资源去从事有利于社会的事情。
同样,这时法院已经不会认为公司利润在未分配的时候已经归属于股东了。
社团和财团的区别,1、是否存在社员社团法人是由社员组成的,社员按照社团规则产生的共同意志是社团的意志来源。
财团法人不存在社员,只有管理者,以财产为基础,只有依照法律、章程或者法院判决才能改变章程。
2、是否向社员分配利益为目的社团法人以向社员分配利益为目的,而财团法人由于不存在社员,故而不存在向社员分配利益的情形。
3、是否可以改变社团目的社团可以以社员的集合意志来改变自己的存在,即社团目的,而财团法人除非得到法院的同意,不能改变自己的目的。
传统的财团法人可以采用社团相同的形式,限制其分配能力就可以了,或者要求在名称上作出标示。
英美法系不存在类似的概念,但有同样的制度,即不进行分配的公司,视为慈善公司。
07年司法考试单选题,26.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
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付费用C.丙认为自己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答案:
B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出资后,其对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股东本人只享有股权,本题中,丙以专利出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丙不可以再继续使用,即使继续使用,也应该支付费用,所以本题B是正确的。
案例,2004年,牛某、尹某与孙某三人各出资40万成立永昌电器公司。
至2005年,因经营不善,永昌公司宣告破产。
经清算,公司剩余资产价值61万元,而拖欠外部债务总计已达219.2万元。
债权人向法院请求判令牛某等三人承担剩余部分债务,法院认为,永昌电器公司是合法的独立法人,拥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并独立以其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牛某等三人虽为公司股东,但其财产完全独立于公司,故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上看,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何在?
股东会可否否决董事会的决议?
某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一项决议,某些股东对该决议不满,于是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否决了董事会的决议。
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章程中约定股权不得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但是股东甲却将其股权转让给了第三人乙,其他股东认为股权转让无效,因为其违反公司章程。
你认为甲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案例,假设吴国公司有孙策、孙权两个股东,分别出资20万元和30万元,吴国公司因而获得50万元的资产,如果公司对债权人曹操负债70万元,应如何清偿债务?
(有限责任)若孙策、孙权未成立公司,而是民事合伙该如何偿债?
(无限责任)若孙策、孙权成立商事合伙该如何偿债?
(相对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03年司法考试单选题,19.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A.总公司与分公司B.母公司与子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答案:
C解析:
A、B项是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D项是以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分类。
C项符合题意。
06年司法考试单选题,34.下列关于公司分类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一人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B.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C.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D.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答案:
A解析:
按公司的结合关系,可把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会司。
人合公司以股东间的结合为基础,而资合公司以资本的结合为基础,人合兼资合公司则既有股东的结合,也有资本的结合。
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而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兼有人合和资合特点的公司。
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谈不上人合或者资合,所以本题中A项是正确的。
2010司考多选题,96.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关于子公司的财产性质、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独立使用B.当子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甲公司仅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C.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D.子公司进行诉讼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答案:
CD,案例,A公司总部在北京,为拓展业务在广州设了分公司,该分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分公司违约,B公司应如何救济?
1、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谁?
2、B公司能否起诉分公司?
3、B公司能否要求A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4、若A公司在广州设立的是子公司又有何不同?
民诉司法解释40、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4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03司法考试单选题,13.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
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
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答案:
C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06年司法考试单选题,24.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答案:
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16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所以王某决定用公司资本向另一公司投资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选C是正确的。
王某其他的行为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010司考多选题,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9496题。
94.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答案:
BCD,95.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答案:
AB,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萨洛蒙先生原为个体商人,拥有一家鞋店。
1892年依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萨洛蒙有限责任公司,有七名股东:
萨洛蒙先生、萨洛蒙太太和他们的五个子女。
公司发行了20007份股份,其中,萨洛蒙先生占20001股,其余每人各占一股。
公司成立后的第一次董事会批准萨洛蒙先生将其鞋店卖给公司,售价38782英镑,其中,20000英镑作为萨洛蒙先生认缴公司的股金,计20000股;
10000英镑作为公司欠其债务,并由公司资产作为担保;
其余以现金支付。
公司以后由陆续对外借了部分债务,未设抵押。
1893年,公司因无力支付到期债务被依法清算,清算结果是公司有资产6000英镑,欠债除萨洛蒙先生的10000英镑外还有7000英镑非担保债务。
萨洛蒙先生要求公司优先偿付其有担保的债权。
公司清算人代表无担保的债权人起诉萨洛蒙先生,认为他与公司实际为同一个人,他应对普通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本人债权不应当向公司求偿。
一审法院和上述法院均支持了清算人代表公司普通债权人的上述主张,认为公司是萨洛蒙先生的代理人,萨洛蒙先生应承担公司的债务。
萨洛蒙先生不服判决并上诉。
衡平法院驳回判决,认为公司合法成立,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有权行使公司权利,包括借贷;
公司的债权人不是萨洛蒙先生本人的债权人,萨洛蒙先生作为有担保的债权人,有权优于普通债权人得到清偿。
该案判决在英美法上已被推翻。
当股东既是公司的出资者和控制者,又是公司的债权人的时候,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请求权,应当延迟于公司的其他债权人,甚至被认定为出资而不是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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