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科教科三级与二级标准对比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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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征求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效果实施评价并收集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A】符合“B”,并
根据定期总结和征求意见,持续改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A】符合“B”,并
根据定期总结和征求意见,持续改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
1.5.1.1
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医学院校教育要求,承担研究生学历教育,具备研究生学位授权点。
医院具有能够承担医学院校教学的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教育部对三级医院的教学要求。
1.5.1.1
师资、设施符合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要求。
1.医院具有能够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的师资。
2.有保证培训实施的设备设施。
B
具备参与或承担高等学校教材(教科书)编撰工作能力,并已出版,或被指定为省级临床专科技术培训中心或基地。
被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为本县域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中心或基地。
1.为国家级临床专科技术培训中心或基地。
2.能够独立承担研究生学历教育,有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并已有毕业学员。
1.可承担本县域之外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
2.评审前三年中培训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数量呈逐年递增。
1.5.2.1
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1.完成本科及以上临床教学工作,通过历次教学评估。
2.有支持教学规划,资金投入和保障制度。
3.有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4.有相应专业教研组或办公室,有专(兼)职教师。
5.有年度培养本科生及以上的专业、数量等相关资料。
1.5.2.1
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或承担本地区全科医师培养。
1.5.3.1
1.承担中等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教育临床教学任务。
2.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任务。
3.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A
1.对所承担的教学工作有质量监控和持续改进,有可追溯的记录。
2.为大学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并承担连续5届本科医学教育工作。
3.独立承担硕士研究生教育。
承担本县域内的全科医师培养,有可追溯的记录。
独立承担博士研究生教育。
1.承担本县域内全科医师培养中心或基地的职能,有可追溯的记录。
2.或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有可追溯的记录。
1.5.3.1
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养任务。
1.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实施方案,提供相应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2.有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工作。
1.有主管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对培训工作定期督查、督教。
2.为省级卫生行政部分批准的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
3.有年度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数量及档案管理等相关资料。
1.能够承担同级(三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培训任务。
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医院骨干医师培养情况的追踪随访、总结评价,持续改进培训工作。
1.5.4.1
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继续教医学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2.有专门部门和专人对全院继续教育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质量监督。
1.5.4.1
1.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继续教医学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2.有专门部门和专人对全院继续教育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质量监督。
3.每年承担本县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五个以上,有可追溯的记录。
1.有完善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档案。
2.有继续医学教育与员工定期考核、晋职晋升挂钩。
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率≥90%。
4.每年承担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个。
1.有完善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档案。
2.有继续医学教育与员工定期考核、晋职晋升挂钩。
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率90%以上。
4.评审前二年,每年承担本县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十个以上,有可追溯的记录。
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率≥95%。
2.每年承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个。
评审前三年,每年承担本县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十个以上,有可追溯的记录。
1.5.5.1
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1.有承担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的相关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2.有指定部门和人员对培训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质量监督。
3.有年度下级医院进修医务人员数量、学科等相关资料。
无对应
1.选派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参与支援农村、支援西部及社区工作,指导下级医院和培养卫生技术人员。
2.有选派援助人员名单、学科及援助项目等相关资料。
1.有推广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及效果评价。
2.对援助工作有监管,有追踪、有评估与持续改进。
1.6.1.1
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1.有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2.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具体措施。
3.有科研经费支持及相应的科研条件与设施。
4.有专门部门和人员对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进行管理。
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的,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取得成果。
1.6.1.1
1.6.2.1
1.6.3.1
1.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
2.具有与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相适应的科研课题选题、立项、设计及研究能力。
3.参与各级各类外来科研课题组研究任务。
4.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1.有省级的重点学科或省级重点实验室。
2.医院设立科研支持基金和鼓励性科研的经费相关资料。
3.对科研工作有监管,有追踪、有评估与持续改进,有记录。
1.职能部门对工作有监管,有追踪、有评估与持续改进。
2.有将调查研究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
1.有国家级的重点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医院年度科研经费与医院总体收入增长同步。
评审前三年中已经在本区域内获得推广的“调查研究成果”3项。
1.6.2.1
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研究经费,并取得研究成果。
1.有近5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科研成果的相关资料。
2.有科研成果(专利数量、统计源期刊发表文章数量、省级或以上获奖励数量)与医院开放床位比例(如每百张开放床位)、与在册医护研人员比例(如每百名医师、或护士、或药师、或技师、或专职科研人员等)的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
3.有临床科研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比例及专利技术转化的相关资料。
4.医院配套经费到位率≥80%(以年终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有近5年来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数量、获得科研资助资金数量相关资料。
2.有省科研成果(专利数量、统计源期刊发表文章数量、省级或以上获奖励数量)及与医院开放床位比例、与在册医护研人员比例的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
3.医院配套经费到位率≥90%(以年终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有近5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数量、获得科研资助资金数量相关资料。
2.有国家级科研成果(专利数量、统计源期刊发表文章数量、省级或以上获奖励数量)及与医院开放床位比例、与在册医护研人员比例的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
3.临床科研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比例及专利技术转化情况。
4.医院配套经费到位率≥95%(以年终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6.3.1
医院有将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并取得成效。
1.有将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
2.十年内医院有自主创新的适宜技术得到推广或院级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或引进技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的案例。
十年内医院至少有省部级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案例。
十年内医院至少有国家级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案例。
4.2.3.1
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
1.有各专业、各岗位“三基”培训及考核制度。
2.有根据不同层次及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培训内容、要求、重点和培训计划。
3.有与培训相适宜的技能培训设施、设备及经费保障。
4.有指定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实施。
4.2.3.1
1.有各专业、各岗位“三基”培训及考核制度。
2.有根据不同层次及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培训内容、要求、重点和培训计划。
3.有与培训相适宜的技能培训设施、设备及经费保障。
4.有指定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实施。
落实培训及考核计划,在岗人员参加“三基”培训覆盖率100%。
落实培训及考核计划,在岗人员参加“三基”培训覆盖率≥95%。
在岗人员参加“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在岗人员参加“三基”考核合格率≥95%。
4.3.1.2
医学伦理委员会承担医疗技术伦理审核工作。
1.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承担医疗技术伦理审核工作,重点是器官移植、三类医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核。
2.有医学伦理审核的回避程序。
3.伦理委员会讨论情况记载入相关的病历。
主管部门和伦理委员会对医疗技术的实施履行全程监管。
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经过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无违规擅自开展医疗技术案例。
4.3.4.1
有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有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2.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应有充分的可行性与安全性论证、保障患者安全的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
3.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应有医学伦理审批。
4.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
4.3.4.1
1.有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2.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应有充分的可行性与安全性论证、保障患者安全的措施和风险处臵预案。
3.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应有医学伦理审批。
4.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
1.医疗技术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履行监管职能。
2.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开展的临床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的管理要求。
1.医疗技术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履行监管职能。
2.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开展的临床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的管理要求。
有全程追踪、阶段总结和结题的效果评价,用以改进管理工作,有完整的档案资料。
6.4.3.2
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及实施记录。
2.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3.本院住院医师按规定全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4.3.2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及实施记录。
2.相关住院医师均知晓。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能够接收外院和社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1.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2.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占应培训人员≥50%。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监管和评价,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占应培训人员≥70%。
6.4.3.3
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要求,制定本院继续医学教育方案,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全员继续医学教育。
2.有继续医学教育组织机构,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有保障继续医学教育的资金投入和完善的设备设施。
4.有定期的继续医学教育督导检查,持续改进工作,检查结果与科室、个人考核挂钩。
5.有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库,有包括全院、科室、个人实施继续医学教育的统计、评价、考核等资料。
6.4.3.3
在2016年,由人事科移交给科教科
1.制定本院继续医学教育方案,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全员继续医学教育。
2.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有保障继续医学教育的资金投入。
4.有定期继续医学教育督导检查,持续改进工作,检查结果与科室、个人考核挂钩。
5.有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库,有包括全院科室、个人实施继续医学教育的统计、评价、考核等资料。
1.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0%。
2.3年承担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个或承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个。
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0%。
1.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5%。
2.近3年承担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9个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个。
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5%。
6.4.4.1
加强重点专科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1.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2.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3.有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梯队。
4.有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与支持措施,包括经费投入等。
6.4.4.1
1.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2.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3.有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梯队。
4.有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与支持措施,包括经费投入等。
5.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专科。
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或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
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本地区临床重点专科≥1个。
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
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本地区临床重点专科≥2个。
6.4.4.2
重点专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1.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水平处在全国或本省、本地区先进之列。
2.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具备举办国家级或本省、本地区继续教育项目的能力(近三年案例)。
1.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为省级专业学术组织的主要成员(常委以上)。
2.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成果中临床类≥50%。
1.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为国家级专业学术组织的主要成员(常委以上)。
2.重点专科技术能力辐射以及学术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6.5.6.1
图书馆基本设置和藏书数量能满足临床科研教学需求,实施支持网上预约、催还、续借和馆际互借,能提供网络版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服务。
1.有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和医学图书馆信息服务制度。
2.藏书数量符合要求(包括电子图书)不低于3000册/百名卫技人员。
3.提供网络版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服务(中文、外文)。
6.5.7.1
图书馆基本设置和藏书数量能满足临床科研教学需求,能提供网络版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服务。
6.5.6.1
1.有医学图书室工作制度和医学图书馆信息服务制度。
2.藏书数量符合要求(包括电子图书)不低于1000册/百名卫技人员。
有网上图书预约、催还、续借和馆际互借。
提供网络版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服务。
开展定题检索、课题查新、信息编译和分析研究以及最新文献报道等信息服务工作,满足临床、教学、科研、管理和员工的需求。
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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