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作业指导书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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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内容;
d)目标适宜,通过努力能够实现;
e)由厂领导层组织制订本厂质量目标。
4.2质量目标的分解和执行
4.2.1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厂《质量手册》中所规定的本厂“质量目标”,结合各
部门的职能和实际情况,制订《质量目标分解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内容参见附件1)。
4.2.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分解目标,制定落实目标的措施,编制《质量目标计
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内容参见附件2)
4.3质量目标的监视和测量
4.3.1系统部参照本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质量目标检查考核,确保统计工作规
范、统一、准确,并具有可比性。
4.3.2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的质量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测量统计,填写《质量
目标计划及执行情况统计表》和提供证据资料,于下月5日前报系统部。
4.3.3系统部每月汇总各部门质量目标的执行情况,填写《质量目标计划及执行
情况统计表》,在月品质会议上通报。
必要时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分发至有关部门并备案。
4.3.4季度质量目标汇总考评,也可结合“月品质会议”进行,对未达到质量目
标要求的项目,由品检部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交系统部备案(《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备忘录》)后发出。
系统部联合品检部相关人员责成责任部门对问题进行评估、确认、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将实施结果在规定日期前及时回复。
系统部负责监督、跟踪、验证,并将其结果记录在《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备忘录》中。
对于未达到预期目的系统部负责发出《联络单》再次跟进,对还未达成的由系统部以《联络单》的形式反馈经理处置。
4.3.5月、日常、管理层、高层领导检查考核时所发现的问题,参照4.3.4执行。
4.3.6系统部在每年年后10日内将统计汇总的全厂及各部门全年质量目标计划
及执行情况提交总经理和管理者代表,作为管理评审的一项输入。
4.4质量目标的调整和改进
4.4.1在每年管理评审会上,对年度质量目标是否需要调整和改进进行讨论和分
析,并提出调整和改正意见,由总经理批准确认。
4.4.2各部门的质量目标原则上平时不做调整,若确需作相应调整时,先由各相
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管理评审讨论审核,再由总经理确认。
5.0计算办法及权责5.1一次装配合格率(装配科)
5.1.1含义及权责
指装配科产品装配完毕后由品检部oqc进行全检,不合格数与检验总数的比率。
由品检部oqc负责汇总统计。
5.1.2计算方法:
一次装配合格率=(1-不合格数÷
检验总数)×
100%
5.2成品合格率:
5.2.1含义及权责
指品保科对品检部oqc最终检验后判为合格的成品进行抽检,其合格数与抽检总数的比率。
由品保科负责汇总统计。
5.2.2计算方法:
(1-不合格数÷
5.3半成品合格率(五金、注塑、移印、加工科)
5.3.1含义及权责
指在各生产部门的生产完工后,由品检部pqc对其产品进行抽检。
所发现的不合格数与抽检总数的比率。
由品检部pqc负责汇总统计
5.3.2计算方法:
半成品合格率=(1-不合格数÷
抽检总数)×
5.4交货准时率(指交给客户)
5.4.1含义及权责
指按照合同或相关要求最终确认的交货日期准时交货的单次总数与应交货订单的总数的比率。
由总经办负责汇总统计。
5.4.2计算方法:
交货准时率=(1-交货不准时单数÷
应交货订单总数)×
5.5部门交货准时率(各生产部门)
5.5.1含义及权责
指按生产排期或相关要求,完成任务的日期的总单数(或批次)与应完成任务的总单数的比率。
由各生产部门汇总统计,物统部确认。
5.5.2计算方法:
应交货单总数)×
100%。
5.6供应商来料合格率(采购科)5.6.1含义及权责
指采购物料的抽检不合格数(批)与抽检总数(批)的比率。
由品检部iqc负责汇总统计。
注:
做退货处置的不计算其内。
5.6.2计算方法:
来料合格率=[1-来料抽检不合格数(批)÷
来料抽检总数(批)]×
5.7特采不合格物料率
5.7.1含义及权责
指对来料iqc检验判定的不合格批经确认允许特采的批数与总不合格批的比率。
由iqc负责汇总统计。
5.7.2计算方法:
特采物料率=特采数(批)÷
总不合格数(批)×
5.8顾客满意度
5.8.1含义及权责
指顾客满意度调查中所调查各项目值的平均值。
由总经办负责汇总统计,每季度一次。
5.8.2计算方法:
顾客满意度各项目的全计值÷
项目数
5.9顾客有效投诉率
5.9.1含义及权责
指顾客有效投诉总次数与有效订单的总数的比率。
由总经办负责汇总统计,每月在月品质会议上通报投诉处理情况,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
包括书面、电话、口头等方式的投诉和抱怨;
或提出重大质量等问题;
或退货;
或拒收;
或终止订单(合同);
或一年内没有续签合同等等,每发生一次,可记作一次投诉。
5.9.2计算方法:
顾客有效投诉率=投诉次数÷
订单总数×
5.10内部顾客满意度
5.10.1含义及权责
内部顾客满意度指各部门(或流程)问题所调查项目的平均值。
调查表由系统部编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本部门不评价本部门)。
系统部在每月底前发放调查表,于下月3日前回收汇总统计,在月品质会议上通报。
内、外部审核、管理评审、年终总结分别汇总一次。
5.10.2计算方法:
内部顾客满意度=各项目的总值÷
项目总数
5.11交付产品合格率
5.11.1含义及权责
指客户验收产品的质量合格率。
判为拒收的产品不计算其内,做另行处理。
品保科负责汇总统计。
5.11.2计算方法
以客户的计算结果为准。
计算方法参照“成品合格率”。
5.12工程技术突破项
5.12.1含义及权责
解决半年以上没有解决的技术质量问题;
同一系列产品在一年内技术改进每
五次记作一次;
解决内、外部投诉(包括口头、书面及退货等)老大难问题;
其它重大改进的项目。
由工程部负责汇总统计。
5.12.2计算方法
按照给定的含义进行累加。
5.13新产品开发项
5.13.1含义及权责
原有产品在外观、结构、功能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并已确认的项目;
新产品
类型的设计开发,并以确认的项目。
篇二:
3、品质检验作业指导书书
深圳市木宝家具有限公司
品质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本/版次:
a/1总页数:
18页
文件编号:
mb-pz-003
生效日期:
编制:
审核:
核准:
篇三:
工程质量作业指导书
1.总则
1.1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尤其在目前市场经济大潮中,建筑业竞争异常激烈,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工程质量的竞争,一个单位生产不出合格产品,创不出优质(名牌)工程,就会失去市场,所以说工程质量是基本建设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各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奋力拼搏,提高全体员工的施工技术素质和质量意识,共同为提高工程质量创造条件,要正确处理好数量、工期、效益与质量的关系,多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切实把基本建设各项工作转移到质量第一的轨道上来。
1.2各级领导是本单位党政工作的全面负责人,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目前国家规定,建筑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因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和法规,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认真搞好本企业的质量工作,结合贯标工作抓好质量体系在各项目上的运行,提高全处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
1.3各极施工技术领导干部和施工技术人员是项目施工的策划者和技术指导者,也是质量体系运行的骨干力量,应全力以赴,一丝不苟对待施工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力争开工必优,一次成优,确保部优,争创国优,要按贯标界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
要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专群结合,把好质量关。
1.4设立监察(检查)机构,选配得力的工作人员,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的基础,“中铁三局桥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执行工程质量管理任务的重要依据,也是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和监察(检查)人员的重要任务是: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指令、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规则)质量验收标准及建设单位特殊要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察(检查)。
1.5项目经理部根据桥隧公司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和22个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具体内容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编制本单位的质量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体系职责,落实到岗位上,实施有效的施工全过程的网络控制,尤其对分承包方也同样建立相对应的质量体系岗位责任制,分解到每个人头上,使整个质量体系的运行不能出现死角,做到滴水不漏。
2.质量管理、监察(检查)机构
2.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质量责任人,质量付经理、总工程师、工区长、技术主管、生产付工区长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部配质量检查工程师1人,各工程工区配质量检查员(助工以上)1人,各工序配兼职质量检查员。
3.2各级领导要支持质量监察(检查)人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察(检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质量管理工作,如有对监察(检查)工作设置障碍或对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3.质量管理、监察(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
4.1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含分承包单位)及人员对国家、行业、地方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等的贯彻执行。
5.2参加开工前(图纸的审核施工调查,“施组”的讨论审定)、工程质量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过程、工艺控制)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6.3审查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
7.4参加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8.5负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等级,参加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9.6配合监理工程师审查已完工程质量,根据设计变更和不可予见费用,收集与质量相关的调概、索赔依据。
10.7按时总结施工质量及监察(检查)工作的经验教育,提供季、年度质量报表。
3.8参加并督促创优规划的落实及优质工程的评验,申报工作。
11.9督促并协助现场施工单位建立群、专相结合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兼职检查人员工作。
12.10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评比会议。
对单位、集体、个人就质量方面成果的好坏提出具体意见。
对以假乱真,骗取荣誉者,一经发现,有权建议撤销。
13.11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要时可签发工程质量通知书,情节较严重的下黄牌警告书或下红牌停工命令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经复验达标后再准许下步施工。
14.12负责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不合格品的监控。
15.13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4.工程检验与质量评定
16.1质量检查是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工序,也是实施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22个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能否原原本本的落到实处,检查、督促是关键,要做早做细。
对质量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以减少质量事故和通病的发生。
17.2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4.2.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处质量体系程序。
4.2.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已审定,能满足开工需要。
4.2.3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复测已进行,合同已正式签订。
4.2.4各级技术交底及岗前培训工作已按规定进行。
4.2.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能掌握运用。
4.2.6复工工程亦应按照上述各项内容进行检查。
4.2.7检查是否有记录。
18.3施工中检查内容及要求
4.3.1施工测量及放线要正确,精度要达到要求,在测量中强调测量复核制,避免错误。
4.3.2要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做好交底,操作程序和方法要遵照施工规范、规则办理,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符合“验标”的要求。
4.3.3施工原始记录要填写完备、记载要真实,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3.4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要制定和落实。
4.3.5原材料(包括大堆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要有试验报告,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必须经过进货检验。
4.3.7工班自检、互检、交接检要严格执行。
4.3.8工程日志及质量检查记录填写要合乎要求。
4.3.9各种施工记录按规定及时填写齐全。
19.4隐蔽工程检查
每项隐蔽工程按设计做到标准后,先由现场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备齐有关附件,于24小时前通知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于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来工地进行检查(路途较远、交通困难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掌握),先由项目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再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或一同检查,合格后办理检查签证。
监察人员如因故缺席,可委托施工单位代检,并应做好记录,对未经检验而施工单位自行隐蔽者,监察人员有权拒绝签证,要求挖开重检,施工单位必须照办。
隐蔽工程检查原则上仍按例行的程检表内容进行检查,按铁道部宜万总指给定的表格填写,对新工艺需要增加隐蔽工程检查项目的工程,由监察人员与施工单位商定办理。
20.5定期工程检查
各级施工单位都应建立施工质量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做到雷打不动),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工区每周进行一次由单位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和专职检察(检查)人员参加,进行认真细致的工程质量大检查,检查后马上开总结会提出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达标,及时向上级反馈,并请示项目经理部进行复查。
21.6质量评定
按照2004年版的新“验标”进行质量评定。
4.6.1质量检验项目的划分,仍按分项、分部、单位进行检验和评定。
4.6.2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和组织
1)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工区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技术员、领工员、质检员)进行检验评定,经专职质检员核定后,由工区按新“验标”表规定,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2)分部工程质量应由工程负责人组织评定,经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核定后,由工区按新“验标”表规定,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单位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定,并由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其它主管部门核定后由项目经理部新“验标“表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
22.1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
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不按图纸施工,技术交底不清,违反施工规则(规范),使用不合格材料等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无论返工与否都是工程质量事故,按其经济损失大小划分为重大、大、一般三种。
22.1.1重大质量事故:
返工处理的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者列为重大质量事故。
5.1.2大质量事故:
返工处理的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者列为大质量事故。
5.1.3一般质量事故:
返工处理的经济损失在一千元以上,不满二万元者列为一般质量事故。
5.1.4质量不良,整修经济损失在一千元以下者不列为质量事故。
但应将发生的原因,处理措施及工程存在的缺点记入工程日志及有关竣工文件内。
篇四:
质量体系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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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作业 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