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培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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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原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凡本公司所属员工的岗前、在岗培训及其相关事项均依照本办法。
(二)、公司鼓励员工积极自觉的学习,推行“全方位、全过程、终身学习”的培训观念和方针。
员工也必须结合自身绩效及工作情况,按时参加公司所举办的各类培训。
(三)、员工培训是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四)、管理者有培养下属的责任,一个好的管理者首先是一个优秀的培训师。
鼓励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优秀员工担任培训师,实行内训、公开课、研讨会等培训形式,以实现资源共享,素质提升。
(五)、提倡部门内部、部门间进行业务交流,形成学习型组织。
(六)、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七)、培训是公司给员工最好的福利,同样是公司最好的投资行为。
选择参训人员的原则为:
鼓励先进、激励创新;绩效为主、择优选取;市场选择、优胜劣汰。
第二条公司培训目标
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目的明确的企业行为。
通过履行培训的责任和权利,使员工工作更富有成效,使公司生存并发展。
达到:
(一)、使员工达成对企业文化、价值观、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二)、了解并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
(三)、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及整体素质。
(四)、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改善工作绩效。
(五)、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六)、配合员工个人和公司发展的需要,通过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使员工个人的事业得以发展,同时源源不断为公司发展培养人才。
(七)、适应变革与创新的需要,逐步建立学习型组织。
第二章培训组织与责任
第三条、角色与职责
(一)员工的角色与职责:
1、对个人的成长与发展负担完全责任;
2、自我评估个人的优点、技能、兴趣及工作价值观;
3、实施具体的行动计划;
4、执行计划中的步骤,以达成个人的成长与发展目标。
(二)主管的角色职责:
1、创造一个员工能发挥个人潜能的工作环境;
2、鼓励部属追求个人成长与发展;辅导支持员工的发展;
3、定期回馈员工绩效表现及发展计划实施情况。
(三)公司的角色与职责
1、提供鼓励员工成长与发展的工作环境;
2、提供促进员工发展的方法;
3、制订内部晋升和培训发展相结合的制度;
4、公布企业内工作机会;
5、制订内部培训计划;
6、提供进修教育的资助;
7、指导员工生涯发展。
第四条工作职责划分
(一)、人力资源部的角色与职责
1、员工实现个人成长与发展目标的顾问,为员工实现其自身发展提供策划、咨询。
2、以协调、管理、建议等方式支持公司内部所实施的培训工作。
3、激发主管的管理才能。
4、协助企业文化的形成。
5、了解成人学习动机、模式;调查研究有关培训理论、方法。
6、举办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7、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
8、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及出台相关规定,组织并协助业务部门制定专业培训规范,搭建及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9、上报公司在职培训的实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10、编撰、指定共同性培训教材,建立并维护培训资料/素材/试题库,搭建公司知识管理平台。
11、审议培训计划。
12、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13、审查、办理公司派外培训事宜。
14、研究、执行其它有关培训人才开发方案,进行职业生涯设计。
15、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分解执行。
16、员工培训档案、合作培训公司档案的建立。
17、培训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业务部门职责
1、制定呈报全年度培训计划。
2、制定专业培训规范。
内容包括:
(1)、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4)、业务部门组织职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时,业务部门应立即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3、协助确定专业培训的培训师的人选。
4、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及上报人力资源部有关实施成果。
5、编撰及修订专业培训教材,发送至人力资源部,纳入培训教材/素材/试题库。
6、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确保培训效果。
7、二级培训档案的建立及维护。
第三章培训类别
第五条公司培训按照内容和目的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员工进修教育,按照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
(一)、内部培训是指公司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利用内外部培训资源,于企业内部集中授课,保证受训人员规模,充分开发内部人力资源,促进员工素质共同提高的培训方式。
(二)、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外派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公司和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以引进新技术、新知识、新资讯、新理念,或补充公司自身无法提供的培训课程。
第六条岗前培训
(一)、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
新招大中专毕业生岗前培训学时为120学时,药店营业员为160学时。
其他新入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如新进员工数量较少,可分发培训教材,新进人员自行阅读,其直接主管负责辅导,人力资源部作重点说明和测试。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受训人员的层次安排并调整培训内容。
(四)、岗前培训内容
1、讲解公司概况、公司沿革、企业文化。
2、讲解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讲解公司各项人事政策。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介绍公司产品,熟悉产品功效及用途。
6、生产车间知识、现场管理、岗位SOP。
7、药事法规、质量教育、GMP/GSP教育。
8、设备、消防、安全教育。
9、员工礼仪、职业道德、法律、保密教育
10、解答疑问。
11、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五)、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经统一岗前培训后,由用人部门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就定期组织检查,对未进行培训的部门,予以部门经理500元以上处罚。
(六)、具体岗位培训应由用人部门在新员工报到的第一天进行。
在新员工报到前,用人部门应首先作下列准备:
1、为新员工准备办公必须的场所、办公(工作)用品。
2、通知现有员工,预告新员工上班的日期。
3、具体的岗位培训内容:
(1)、向新员工介绍部门人员及参观相关业务部门、同事。
(2)、介绍新员工的岗位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位置。
(3)、给新员工岗位说明书,一道讨论并确认。
(4)、强调新员工的岗位对整个公司的重要作用。
(5)、讨论新员工将接受的培训、岗位的晋升机会和职业生涯发展。
(6)、讨论新员工近期的工作安排,并表明所期望达到的绩效水平。
(7)、交待工作程序。
并说明你会帮助他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七)、在试用及见习期间,每位新员工应由部门经理指定专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直至通过见习期转正,具体参照《试用期管理制度》。
第七条在岗培训
(一)、指因员工执行所任职责所需的知识、技术、技巧、能力等有所缺乏或因公司的发展对员工有更高的要求而提供的培训,使员工能够提高自身知识、技能水平满足岗位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生产技术的革新,定期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使之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个人业务素质,为公司的建设做出贡献。
(三)、在岗培训次数、学时规定:
培训次数:
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4期/人,销售人员每年不少于3期/人。
培训学时规定: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20学时/人;
一般管理人员(含车间、子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低于60小时/人。
车间操作工人/药房营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人。
(四)、除年度培训计划所列培训项目以外,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绩效排列位于前列人员给与外出培训的奖励。
参训人员名单由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并落实参训项目。
此项培训费用为纯福利行为,不纳入员工培训档案费用计算。
(五)、员工的培训情况将录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受聘、转正、晋升、加薪、年终考核及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足的员工作为每年调整、考核、淘汰人员的首选。
第八条转岗培训
(一)、凡因工作调整转岗的员工,均进行转岗培训,转岗培训亦属于在岗培训。
(二)、培训内容依照岗位操作规程或职位说明书,由相关用人部门负责实施,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若集中转岗人数在10人以上,可报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实施。
(三)、若公司员工未进行转岗培训就上岗工作或未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须相应延长试用期,并予以部门经理及其主管200元以上罚款并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若连续出现两次以上此类情况,免除部门经理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降职处分。
第九条员工进修教育
(一)、员工进修教育是指员工利用业余时间,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形式,参与公司外的一些课程,或以其他方式吸取一些知识、资讯,以应对公司未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提高自身素质,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三)、员工若要申请脱产进修教育,必须在为公司服务三年后才可进行。
员工申请脱产进修教育,应首先填写《员工进修教育申请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行政副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若员工学习属公司出资,应于脱产进修前到人力资源部,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约定相关责权利关系。
(五)、员工通过进修教育后,应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出具所取得学历证书,人力资源部在审核之后,呈报行政副总通过,并相应调整薪资标准。
第四章培训规划
第十条《培训课程档案》的建立与维护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培训课程档案》,供各部门、子公司制定计划及培训实施参考。
(二)、每年11月份人力资源部分发《培训课程档案》及至各部门、子公司。
(三)、各部门、子公司根据部门职责、下年度工作目标、人员技能水平、员工职业规划等提出对培训课程的调整意见,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
子公司HR专员将下属部门调整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子公司调整意见,拟定,报行政副总批准。
(五)、人力资源部调整,并分发各部门、子公司使用。
(六)、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更新《培训课程档案》,原则上为每半年一次。
第十一条年度培训计划与预算的制定
(一)、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分发至各部门、子公司。
(二)、各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部门职责、职位描述和现有人员技能水平预计本部门下年度人员培训需求,填写《年度培训需求计划》,随附培训说明书报人力资源部。
(三)、子公司下属各部门将年度培训需求计划报子公司HR专员,HR专员汇总后重填《年度培训需求计划》,附培训说明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收集子公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评估课程费用及其可行性,该增删时与子公司/部门沟通说明原因,并拟定、年度培训预算和年度培训说明书,依次呈报行政副总、总经理批准。
(五)、人力资源部将经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分发子公司/各部门使用。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二条内部培训计划的实施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与参训部门和兼职讲师/培训机构协调,确定培训时间、地点、费用等。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协调结果填写,确定培训费用,按规定权限批准后,财务部审核备份。
(三)、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实施准备,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若非公共性课程由业务部门/子公司单独申办,各业务部门/子公司有责任配合人力资源部准备并实施培训。
(四)、人力资源部会同业务部门/子公司进行培训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之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培训师及受训单位、人员等。
(五)、如有培训教材及补充资料,培训师应于开课前五日内将电子版文件交付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以便上课时发给受训人员。
(六)、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填写,对培训师授课情况和培训组织情况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会同培训师/培训机构对受训人员进行测试,评估受训人员掌握程度,如需进行统一答卷考试,试题由培训师提供。
(七)、培训主管编写培训总结,报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并发送给相关受训部门。
(八)、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费用报销规定和审批权限报销培训费用。
(九)、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培训档案。
第十三条外部培训计划的实施
(一)、参加培训的部门或员工根据培训计划提出培训申请,填写《计划内培训需求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的培训信息,确定培训费用,按相应权限审批后报财务部审核备份。
(三)、人力资源部通知外训人员参加培训。
(四)、外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资格证书、书籍、教材等有关材料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备份。
同时,应向人力资源部上交培训总结材料,要求电脑打印(word文件格式,A4纸,500字以上),书面、电子版各一份。
未上交总结的,人力资源部不予登记备案。
(五)、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培训档案。
(六)、外训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应首先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外派受训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上签字注明,如未经审核,财务部门不予以报销。
(七)、外训人员按照公司费用报销规定和审批权限报销培训费用。
(八)、外训人员回公司后,应将受训所学习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
人力资源部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时间及人员,由外训者作为讲师,将所学内容在公司内开班授课,达到知识共享。
(九)、外派培训中,如果外训人员不认真参加培训,未拿到合格证书,则其在外受训费用由本人承担,并相应在本月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第十四条计划外培训的实施
(一)、业务部门/子公司/外训人员根据本部门需要填写,依次呈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副总、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备份留存。
人力资源部申请时由人力资源部逐级呈报。
(二)、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确定培训机构/讲师,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业务部门/子公司/外训人员进行培训实施。
(四)、培训结束后,业务部门/外训人员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呈送总经理,申请、支付并报销培训费用。
(五)、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培训档案。
第十五条子公司培训作业说明
(一)、子公司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与总公司共同开班的培训和外派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其他培训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自行组织,培训结果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以上培训管理规定和兼职培训师管理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三)、子公司培训费用按照子公司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第六章课程开发、采购与讲师管理
第十六条课程开发与采购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课程要求填写;
(二)、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组织课程开发,需要委托培训公司开发的向采购部提出,并提供《培训课程开发订制表》,将课程开发落实情况录入;
(三)、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室负责人或外部专家(不少于3人)对课程进行验收,填写,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用,并报行政副总批准。
第十七条内部培训师管理
(一)、员工应聘内部(兼职)培训师须填写,交人力资源部初选。
(二)、内部培训师基本条件
1、在公司任职两年以上,学历在大专以上;
2、热爱培训工作,有强烈的培训/教学意愿;
3、口才较好,逻辑清晰,层次分明,会讲普通话;
4、熟悉公司培训体系及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5、深刻理解课程内容,有独到的见解;
6、精通所授课程实际操作知识,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
7、能独立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
(三)、人力资源部组织初选合格人员试讲,并会同相关部门经理(不少于3人)进行评审,填写,按照评审结果择优录用,报行政副总批准。
(四)、为鼓励员工,提升培训质量,公司依据评审结果并根据受训反馈,制订标准,除正常薪酬以外,支付内部培训师授课费用(见下表),课程开发费用根据课程开发难度、规模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后报行政副总批准,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内部培训师授课费标准
级别
等级
一
二
三
甲
乙
丙
甲
乙
丙
标准(元/小时)
50
40
30
25
20
15
10
(五)、每次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受训人员填写《培训效果调查表》,满意度在80%以上,方可支付内部培训师授课费用。
(六)、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内部培训师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授课资格,半年之内不得申请内部培训师资格。
第七章培训费用管理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按照员工实际参加培训情况予以登记。
第十九条、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指公司为受训人员提供培训所担负的所有费用。
包括培训费、讲师费、资料费、差旅费、培训用品费等。
(二)、每次培训后,人力资源部会结算实际发生培训费用,分摊到人,并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三)、员工培训费用以《员工培训档案》为准,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填写台账,定期维护。
第二十条、《培训协议》的内容
《培训协议》是本公司与员工就培训事宜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培训协议》的效力
(一)、《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内容。
(二)、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劳动期限时,应相应顺延劳动期限。
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与服务期限的对应关系
(一)、服务时间约定
1、单次培训费用在500元以下者,应从培训结束之日算起为甲方服务满12个月。
2、单次培训费用在500--1500元者,应从培训结束之日算起为甲方服务满18个月。
3、单次培训费用在1501—3000元者,应从培训结束之日算起为甲方服务24个月。
4、单次培训费用在3001—5000元者,应从培训结束之日算起为甲方服务满30个月。
5、单次培训费用在5001—10000元者,应从培训结束之日算起为甲方服务满36个月。
(二)、员工参加公司提供的特殊专业技能培训或出国培训等项目,每次费用在1万元/人以上的,需另行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三条、违约偿还方式:
(一)、员工在劳动合同未满期间离职,须依照《培训协议》,偿还公司所为其投入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单次培训按比例递减计算,累计加总求和所得。
该数字由人力资源部或乙方所在部门提供,离职员工以现金方式向财务部交讫,人力资源部见到财务部收款凭据后,可按照劳动合同及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具体公式为:
赔偿金额=Σ(人均培训费用*员工未服务的时间/培训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期限。
).
注:
Σ表示累计培训次数的加总之和,即总共须赔偿金额。
(二)、乙方须为甲方服务时间的规定,排除甲方在乙方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与乙方续签之意向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在乙方接受培训完毕后,持结业证或其它学业合格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取得结业证或其它学业合格证明的,该培训费用自理,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所占用的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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