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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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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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位于凭祥市南山经济开发区,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
2007我处根据区编办批准,核定编制15人,副处级单位,上收自治区交通厅管理(桂编2007[2007]47号),2008年7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
2013年12月23日,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157号)文件精神,我处事业编制数调整为21名。
主要工作职责:
依据中越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两国交通部签署实施运输协定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依法对国际道路运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承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处下设办公室、运输管理科、稽查科。
本年机构无变动。
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466.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7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9.49万元,增长29.4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5.7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9.49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增加2016、2017年度绩效考评奖和13个月工资,以及因绩效工资增加导致相关计提费用预算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160.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0.45万元,增长100%。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466.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3.0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6.77万元,增长28.26%。
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度绩效考评奖和13个月工资增加。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2017年度“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3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在该科目核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3.4万元,主要是单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增加。
4.交通运输(类)279.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道路运输管理等方面支出。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0.37万元,增长21.98%,主要原因是支付2016、2017年度绩效考评奖和13个月工资。
5.住房保障支出(类)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43.16%,主要原因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163.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3.17万元,增长100%。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0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6.77万元,增长28.26%。
其中:
基本支出110.75万元,项目支出192.29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4.59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无年初预算数,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7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8%。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5%。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26万元,预算数为16.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整体减少5.15万元,下降3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5万元,预算数为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6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23万元,预算数12.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4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预算数2.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5.77%。
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
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5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经费1次。
开支内容:
赴越南参加工作会晤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3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3万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23万元,平均每辆2.4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万元(与《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一致)。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92.2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宣传及文明建设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29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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