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艺苑舞厅建设项目环评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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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及代码
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2、娱乐场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3.93
建筑面积
1577.9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
环保投资
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1
投产日期
2017年6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艺苑舞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640号,该项目运营期主要从事舞厅以及卡拉OK音乐休闲活动,属于室内娱乐活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7.9平方米,拟设包厢9间,员工25人,项目不设员工食堂及宿舍,全年预计运营360天。
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
项目前期已建成,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前期因未做好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引起附近居民的的投诉,因此建设单位根据相关的环保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相关的改建。
本项目在原项目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本)等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制度。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环评单位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批。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1、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的建筑物、设备以及员工劳作制度均与原有项目保持一致。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640号,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7.9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2层,主要从事舞厅和卡拉OK等音乐休闲活动,拟设包厢9间,工作人员25人。
表1项目主要建筑功能一览表
序号
层数
功能用途
第一层
交谊舞舞厅
2
第二层
574
卡拉OK
2、主要设备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清单详见下表2。
表2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所在位置
单位
数量
分体式空调
舞厅
台
音箱
个
15
3
36
4
包厢
间
9
5
功放机
6
7
低噪声风机
3、劳动定员及营业时间
项目拟设员工25人,不设员工食堂及宿舍,年工作360天,本项目营业时间为8:
30至次日凌晨02:
00。
4、用能及规模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预计年用电量为10万度。
5、给排水系统公用工程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约为17028吨/年。
本项目为非工艺生产项目,无工业废水,污水主要为舞厅以及卡拉OK娱乐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管网引至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
6、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舞厅及卡拉OK等音乐休闲活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企业。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640号,所在区域范围隶属于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属于舞厅及卡拉OK娱乐场所活动,为本项目地区的职工和市民提供娱乐休闲活动场所。
本项目艺苑舞厅位于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的东北面,项目北面为广州第二工人文化宫培训学员东楼(相距15米);
项目南面为广州第二工人文化宫露天篮球场(相距22米);
项目西面为广州第二工人文化宫综合大楼及体育馆(相距26米);
项目东面为世之纪餐馆(相距28米);
项目四周情况详见附图2项目四至示意图及下实景照片。
北面:
文化宫培训学员东楼西面:
文化宫体育馆
南面;
文化宫露天篮球场东面:
世之纪餐馆
图1项目四周实景图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前期已建成,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环评手续,原项目因未做好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引起附近居民的的投诉,因此建设单位根据相关的环保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相关的改建。
经现场调查发现噪声扰民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项目营业时间的原因,项目凌晨营业期间产生的噪声值较大,一般在80-90dB(A)之间,影响附近居民夜间休息。
2、由于原项目建成时间较长,噪声源与敏感点之间的阻挡材料老化,使得噪声传播至敏感点较大。
建设单位对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
①营业厅墙体:
在噪声治理方面,在外墙的窗户作密封处理,使整个营业厅没有声音泄漏的窗户,另外在营业厅墙体均敷设吸声棉。
②内部隔断处理:
对内部分割成单独的包厢房,采用空心的轻质墙体材料,内壁敷设吸音隔声多孔材料,外面再用绒布、海绵等隔声效果明显的隔声材料作为装饰材料。
经过上述处理后的各个噪声源的叠加效应大大降低,各噪声源噪声可降低55dB(A)以上。
③合理布局内部空间:
根据附近居民集中的位置和环境特征,合理布局各噪声源,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居民集中的一侧,充分利用距离的衰减和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削减噪声对敏感点和边界的贡献值。
④严格管理项目营业时间,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而且禁止设置重低频(低音炮)设备。
经上述措施整改后,为进一步论证噪声对周围附近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对本项目的现状噪声进行了实测以确定其数值,监测报告编号为YHK20170221(6650)001,项目位置布点详见附图,具体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3:
表3噪声监测结果单位:
dB(A)
监测点
监测点位置
昼间监测值
夜间监测值
标准值
1#
项目东边界1米处
59.3
49.2
昼间≤60
夜间≤50
2#
项目南边界1米处
59.1
49.1
3#
项目西边界1米处
59.2
49.4
4#
项目北边界1米处
49.3
从上述噪声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整改后,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综上,项目原有污染物问题得以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位于广州市区南部,北部与荔湾、越秀、天河区隔江相邻,东部、西部、南部分别与黄埔、荔湾(原芳村)、番禺区相望。
区域的主体为海珠岛(河南岛),此外还有官洲岛和丫髻沙岛。
海珠区古称“江南洲”,由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后航道所环绕,是四面环水的天然良壤。
海珠区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个素有广州“南肺”之称的绿色岛区。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
2、地形、地貌、地质
海珠区地处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
海珠区本岛及东南官洲岛和丫髻沙岛是由古珠江小海经不断沉积逐渐扩大而成的沙洲,海珠区本岛多为沉积扩展成陆地的水网低洼地,其东中部现仍有七星岗古海岸海蚀遗址可证明。
东、北、西三面均起伏着小丘经长期海水浸蚀而成的低缓台地。
全区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一般地面标高在2~4米,其中以圣堂岗最高,为海拔54.3米,以南端大沙围堤内地面最低,低于正常水位l米左右。
海珠区地带性土壤为赤红壤,母质为砂页岩,形成砂页岩赤红壤。
主要分布于赤岗、凤凰岗、石榴岗等低丘陵上,由于大部分经过人工耕作,土壤性质已发生变化,一部分成为菜园果园,一部分已成为城市建筑用地。
平原区域的土壤为三角洲沉积土,经长期人工耕作,土壤熟化程度高,地势较高的成为果园、菜地,其次为菜田,地势低洼者为菜塘
3、气候
本项目所在地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较热,冬季温暖,热量充沛。
低温、阴雨天气集中在1~2月,年平均气温21.8℃,7月份平均温度28.4℃,绝对最低温度0℃,最高温度38.7℃。
年平均降水量1700~2000毫米,4~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80.4%,4~6月以雷雨为主,7~9月台风较多。
年平均相对湿度72%,全年主导风为北风,春季以东南风及北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秋季以北风、东风为主,冬季以西北风居多。
年平均风速1.9米/秒,静风频率29.3%,日照1895小时,年总太阳辐射量105Kcal/km2。
平均年径流深800毫米,年陆地蒸发量700毫米,年水面蒸发量1300毫米。
年平均雾日6天,轻雾208天。
4、水文
海珠区由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后航道环绕。
北支称前航道,由白鹅潭往东至黄埔;
南支称后航道,包括南河水道、沥滘水道、官洲水道,由白鹅潭往南经洛溪大桥、官洲沙至黄埔。
辖区内的水网则自成体系,主要由三大水网系统组成:
西北部的海珠涌(马涌)水系,东北部的黄埔涌水系和南部的赤沙滘水系。
前、后航道上游受来自流溪河、北江和西江的部分径流影响。
北江以芦苞、西南等水道和平洲、大石涌流入广州前、后航道的年径流量平均为300亿立方米。
下游受来自南海经虎门进入的潮汐作用,因此前、后航道属径流潮流共同作用的河段。
洪水季节以径流为主,枯水季节以潮流为主。
潮汐类型属于不规则半日混合潮,每天有2次涨潮和2次落潮,由虎门进入的潮流经狮子洋至黄埔附近分两支进入前后航道,潮汐动力也开始沿程递减。
区内河网纵横,大部分平原区地势低洼,有些围堤的农田甚至低于珠江正常高水位。
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广州河段后航道。
5、植被
区内的森林植被主要是分布在村落附近台地上的杂木和人工栽种的马尾松林、小叶桉林、台湾相思林、竹林和一些被称作“风水林”的树木。
果园主要分布在辖区东部和东南部,瑞宝、东风、土华、小洲、官洲、仑头、北山、龙潭、黄埔、琶洲、赤沙等经济联社,传统种植杨桃、荔枝、龙眼、香蕉、甜橙、番石榴、黄皮、木瓜、菠萝、乌榄、柿、李等果树。
6、水生生物
项目所在地评价区周围的水体的水生生物主要含有浮游藻类、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水生维管束植物等5类,后航道及官洲水道的水生生物生长良好,前航道的水生生物生长较差。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简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行政管辖及人口
海珠区隶属广州市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广州市政府于1950年7月,将原海珠区城区部分的3个区(蒙圣、洪德、海幢)合并,成立河南区人民政府。
以后30年间,其称谓多次变动。
1980年7月称海珠区人民政府至今。
1986年6月,赤岗街和新滘镇划入海珠区。
1988年起,广州市管辖8区4县(8区:
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
4县:
番禺、花都、从化、增城)。
截至1993年,市属4县先后撤县设县级市。
海珠区全区面积为90.4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46.47公顷,人口123.73万。
2000年,海珠区共有14个行政街、1个镇,设389个居民委员会、20个村民委员会。
2001年底,全区有16个行政街和1个镇、418个居民委员会和19个村民委员会。
至2005年,设18个行政街、25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经济状况
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1.48亿元,同比(下同)增长9.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亿元,增长8.3%;
税收收入181.56亿元,增长16.7%;
固定资产投资640.81亿元,增长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6.45亿元,增长12.2%;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
增加(开发)就业岗位9.96万个。
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经济体制改革稳步实施。
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缩减82%,申领营业执照的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全区新登记商事主体1.97万户,增长15%。
加快区域金融体系建设。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占全国的40.9%和52.8%。
3家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审核。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57家。
建立农村财务监管平台。
出台农村“三资”交易实施细则,全年区“三资”交易平台共交易1804宗,成交金额18.63亿元,溢价2.85亿元。
三、民生福利
2014年,海珠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帮助3.56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72.8%。
在全省率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中心,案件调解率全市第一。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五大险种”参保人数216.2万人次。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放低保金4018万元。
新增养老床位1125张、养老机构4个、日间托老机构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个。
建成区级精神残疾人康复中心并投入使用。
筹集保障性住房3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22户,1538户保障对象家庭获分配公租房。
制定直管公房危房改造五年计划,完成直管公房危房改造42幢5367平方米。
四、教育事业
文化实力不断提升。
连续2年以十香园为主题举办广州市园林博览会。
举办新年迎春花市。
顺利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区复查。
区图书馆分馆增至11家,实现全区省特级文化站全覆盖。
区属体育场馆每周免费开放14小时。
完成305条健身路径维护、4片足球场改造。
旅游环境不断优化,海珠客运站、广州塔成为广州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珠江琶醍艺术创意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29件(套)可移动文物被定级为国家三级文物。
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字化试点,推进古琴艺术(岭南派)数字化保护工作。
我区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4—2016年)。
五、文化事业
新建4个社区文化广场,新增3家图书分馆和2个流动图书服务站,图书通借通还数居全市区级馆首位。
举办“南粤幸福活动周”、首届中国(广州)星海国际合唱锦标赛“走进星海的故乡—文化惠民合唱进社区”、第三届广东珠三角咸水歌会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
区图书馆总藏量29.18万册,书刊文献外借人次9173人次,书刊文献外借册次172163册次;
组织各类培训班、讲座200余次,参加人数达15000人次。
六、市政基础设施
广州文化馆、美术馆地块征收基本完成。
开展琶洲征拆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征拆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争取市安排专项资金启动环岛路(三围油库至科韵路段)建设。
广州首条有轨电车线路——海珠有轨电车试验段(万胜围至广州塔)开通运行。
洲头咀隧道建成通车。
海珠儿童公园建成开放。
七、卫生事业
我区成为广东省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顺利通过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
整合区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江医院、广医二院、市红会医院4个医联体。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率100%。
在全市率先试点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66.7%。
免费为老年人、高血压病人、糖尿病人、重性精神病人提供健康检查服务31万人次。
八、文化古迹
在工业大道与昌岗交界处、同福路海珠区少年宫对面分别发现恐龙蛋片化石,对研究海珠区的地质地貌、矿产资源以及史前生物史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
1954—1955年,在新港西路的中山大学校园内红岩土岗出土属于新石器时期的石斧等物,证明广州河南(今海珠区)范围内早有人类居住。
1996年7月,在海幢公园南门西侧发现的汉代瓦窑遗址,可证明海珠地区早在汉代就有手工业。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区内数处出土汉墓45座,墓中各类文物也可见今海珠地区在汉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明代至民国时期的区内文物建筑,反映了海珠地区建筑艺术及社会发展的文明史。
现存的旧址、纪念雕塑已成为海珠区爱国爱乡教育的基地,也是吸引旅游者的可贵资源。
环境功能属性
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表4:
表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功能区分类
建设项目所属功能区
水源保护区
广州河段后航道,非饮用水源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大气功能区
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功能区
属2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农田保护区
否
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
水库库区
城市污水厂集水范围
是,属沥滘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是
施工地点是否可现场搅拌混凝土
是否敏感区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12年修订),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本评价引用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发布的海珠湖监测点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0日连续7天的实时监测数据,大气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5海珠湖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统计表单位:
ug/m3
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
SO2
1小时均值
NOx
CO
03
PM10
日均值
PM2.5
2016.06.14-20
3-13
14-30
1.12-1.4
8-180
25-58
15-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00
10000
150
75
从上表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CO、O3小时均值和PM10、PM2.5日均值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纳污水域为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属于I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发布的长洲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数据(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8日)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有关水污染因子和监测结果如下:
表6长洲断面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
mg/L(PH除外)
因子
时间
PH
溶解氧
氨氮
高锰酸盐指数
2016.05.16
7.02
3.53
0.41
2.95
2016.05.17
6.99
2.48
0.71
2.91
2016.05.18
2.49
0.26
2.67
IV类标准值
6-9
≥3
≤1.5
≤10
标准指数
0.01-0.02
0.9-2.56
0.17-0.47
0.27-0.30
由上表可知,长洲断面PH、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
溶解氧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超标原因主要受居民生活污水的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穗府【1955】58号文《广州市<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2类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为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环评工作组于2017年2月27日对项目四周边界环境现状监测,监测频率为各1次,项目位置布点详见附图4,具体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7:
表7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
50.6
45.6
54.65
44.65
55.6
42.65
56.1
46.7
从上述噪声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所在区域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说明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应控制废水中CODcr、BOD5、SS、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不增加纳污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的污染负荷。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评价区内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确保项目所在区域不因该项目的建成而受到明显影响。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环境保护敏感点
根据实地踏勘,项目附近无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环境敏感点,项目附近500米范围内敏感点见下表8及附图3。
表8项目附近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敏感点
功能性质
方位
与项目边界距离(m)
保护内容及级别
附近居民楼
居民区
西南面
环境空气二类
噪声2类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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