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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指挥中心职责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是段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核心机构,主要负有“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生产组织、经营管理、工作协调”五项基本职责。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职责
1.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电、命令、指示;
随时收集、分析、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2.实时监控“5T”设备运行情况、各车间现场监控设备运行等情况,及时分析、判断、处理各类异常突发问题。
3.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下达各项安全生产要求,督查督办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4.在接到各类紧急信息(A、B类)后,5分钟内向段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映,10分钟内向路局车辆处调度反映。
5.做好相关临机处置、应急指挥工作。
第十九条应急指挥职责
指挥中心应急指挥职责主要由指挥中心值班主任负责。
第二十条生产组织职责
1.根据上级下达的车辆检修计划,编制段月、年检修计划。
组织均衡生产,压缩修车时间,确保车辆检修计划的兑现和在段检修车实际数不超局定指标。
2.掌握各车间生产组织中存在的设备、质量、安全、进度、材料供应等情况,适时调整生产计划。
3.了解和掌握管内列检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处理车辆故障。
实时掌握列检扣车情况,按时、按车种及车型完成定检车扣车和回送的工作。
4.掌握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完成进度及轮对等重点配件生产及储备情况。
5.掌握、协调、反馈和处理定检车检修中发生的问题。
6.掌握回送检修车的动态,并负责将回送检修车出入情况通知有关工厂和车辆段。
7.掌握车辆配属、淘汰、报废的动态,了解管内特种车、专用车、路用车的检修和运用的动态。
8.根据局下达的月度扣送厂修货车计划,组织段内有关单位按车种、车型均衡完成,并申请和执行部、局回送的调度命令。
9.必要时以“调度命令”的形式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和生产组织顺畅。
10.根据有关统计规定,做好报表和台帐的统计、填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与统计部门核定有关数据,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十一条经营管理职责
1.掌握高价互换配件等重点配件的储备、供应情况。
2.按照段生产经营情况,提出阶段及年度成本控制建议。
3.实时按周掌握各成本核算单元的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并作出成本超支预警。
第二十二条工作协调职责
1.指挥中心是全段生产管理的核心机构,为确保安全管理、生产组织、应急指挥顺畅、高效,指挥中心有权调动一切行政资源,协调处理全段各车间、科室工作。
2.生产组织中涉及多个部门,特别是车间与车间、车间与科室在职责分歧、工作配合等方面问题时,指挥中心有权以命令做出裁决,先执行、后规范,以维护全段生产大局利益。
3.指挥中心对自身作出命令裁决、下发的工作要求负责,一旦下达,各部门必须及时反馈信息、严格遵照执行。
4.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段生产调度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切实树立“六大理念”,准确判断、精准指挥、快速反应,不断提高分析、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指挥中心要健全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按段要求建立各种技术资料和台帐,不断完善指挥功能,逐步达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二十四条指挥中心要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台账和相关技术资料档案,加强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与维护管理水平。
第五章指挥中心系统组成及功能
第二十五条指挥中心是建立在车辆段信息化高度集成的基础上,能对段管内所有安全生产信息做到指挥者第一时间获取、救援者第一时间响应、管理者第一时间处理的综合平台;
能为管理者提供可视化、直观的信息分析和辅助决策的功能。
整个安全生产挥中心包括四个调度台和四套软件系统。
第二十六条安全信息监控台,主要用于收集、处理段管内24小时安全信息(辆故、事故、车间反映的安全信息)和对全段生产场所的视频监控。
第二十七条生产指挥调度台,集成HMIS定检、EMIS等系统,主要对定检修车过程(包括生产计划、生产进度、任务完成、设备状态等情况)进行监控。
第二十八条列车运行状态检测台,主要用于检测5T设备、AEI设备运行状态以及管内运用货车技术状态,包含3T联合预报、HMIS运用、站修子系统、场际互控系统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主要材料消耗监控台,主要将材料、财务相关主要指标纳入指挥中心,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调整材料库存、消耗,显示主要经营指标等功能。
第三十条货车综合调度指挥管理系统,具有列车运行突发事件、关键行车设备故障应急指挥功能,集成应急指挥流程控制、事故现场信息同步收集指挥及日常生产情况,可实时掌握全段定检修车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修车成本支出情况、列检运用安全及接发车情况、5T系统设备状态、异地车间、班组工作视频监控情况、前日全段安全生产情况及辆故、事故调查情况等各方面安全生产信息。
第三十一条定检修车指挥系统,用于从定检车扣车、图形化调车、全面预检、铁道部车辆履历及5T报警信息下载核对、备品库辆份配料、上游工序指导下游工序的尺寸计算和更换方案、微控设备数据自动导出、修车材料成本核算、关键设备修程预警到整车检修全过程实现科学管理、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等多项功能
第三十二条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管理系统,在段级建立全段运用车间及作业场运用检修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场际互控情况、运用检修质量评价体系等模块。
在作业场值班室建立列检调度指挥中心,实现对信息纵向来自铁道部车辆履历及5T报警信息的下载向检车员手持机发送、作业场检车员检修记录的上传,横向接收来自上一个作业场的预警信息及互控反馈,及向下一个作业场发送的预警信息等,形成货车运用信息的流转中心,使段指挥中心随时掌握全段管内货车运行安全情况。
第三十三条移动掌上指挥系统,通过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将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功能、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各类生产信息引入手机终端,使事故处理随时上传下载指挥中心信息,形成现场与指挥中心的实时互动。
同时管理者随时掌握上级文电及全段的生产、办公情况,实现移动办公、远程指挥、实时处理等功能。
第三十四条相关部门要通过指挥中心硬件设施的完善和软件系统的升级,使系统功能不断得到拓展和提升,以满足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生产组织、经营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
第三十五条段值班领导要全面了解本单位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掌控本单位的安全关键,并及时向局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报告应急值守人员到位情况。
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要加强与现场和局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的沟通联系,每天保持与各生产车间或关键班组负责人对话一次,掌握全段运输、安全情况。
第六章指挥中心值班主任管理
第三十七条 指挥中心值班主任的任命及值班
1.段指挥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值班主任若干名。
指挥中心主任由安全副段长兼任。
2.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是顺应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实现对各类突发问题准确判断、迅速集结、快速反应、合理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问题损失所设立的。
在临机处置、应急指挥中有权调动段一切行政资源。
3.指挥中心值班主任主要负责段货车运用安全、5T设备故障抢修、生产设备故障抢修、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和车间货车运用安全、5T设备故障抢修、生产设备故障抢修、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组的日常管理。
4.指挥中心值班主任实行轮班制。
第三十八条指挥中心值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1.值班期间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副段长)、副主任的领导下,代表段长处置所有突发故障、事件。
2.实时监控全段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接收各方面反映至段指挥中心的A、B类安全信息。
3.分析、处理所有A、B类安全信息。
发生A、B类安全信息时,各部门必须在在第一时间直接上报指挥中心值班主任。
4.接到A、B类安全信息后,指挥中心值班主任白班与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会商,夜班与生产调度、值班段领导会商,准确判断,做出启动一、二级应急预案的决定。
5.启动应急预案后,在段领导未到位前,全权处理一切突发故障、事件。
各车间、科室、公司所有成员,不论职务、部门都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配。
6.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段应急指挥组、车间抢险救援组开展远程指挥、抢险救援。
7.非正常情况下须发布“调度命令”时,由指挥中心值班主任下达。
第七章信息反馈及应急指挥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信息的类别
按照性质和紧急程度,安全生产信息分为A、B、C三类。
1.A类信息:
又称紧急信息,是指已经既成事实、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或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
(1)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
(2)火灾、爆炸事故。
(3)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4)重大设备事故。
(5)对行车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地震、洪灾、山体滑坡等突发严重自然灾害。
(6)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食物中毒、疫病流行、毒气泄漏、群体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2.B类信息:
又称重要信息,是指未构成事故,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事故危机的信息。
(1)因车辆故障影响列车始发。
(2)途中因车辆故障停车。
(3)车辆热轴(激热)。
(4)火灾苗子。
(5)人身轻伤。
(6)有可能造成停产的生产设备故障。
3.C类信息:
又称正常信息,是指性质严重,但未影响正常行车秩序的各类信息。
(1)轮对、轴承故障(段修时发现轮对、轴承有严重故障,车轴、轮辋裂纹、缺损现象,库内发现轮对剥离、热粘等)。
(2)大部件故障(摇枕、侧架、制动梁、车钩缓冲装置在库内和段修时发现有裂纹、损伤等故障)。
(3)制动故障(库内检查发现空气制动装置和基础制动装置作用不良或损坏)。
(4)车辆热轴(强热、微热)。
(5)5T设备故障。
(6)生产设备故障,影响生产2小时及以上。
(7)材料配件供应不足,影响正常生产。
(8)人身事故苗子。
4.当接收的信息,由于情况不明、现场数据掌握不全,无法定性判断时,可先按照高一级别的信息处理程序处理。
当信息基本情况掌握,性质基本确定时,按照信息规定的级别处理。
第四十条A类安全信息处理
1.发生A类信息时,各车间必须第一时间直接向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或值班调度反映。
值班调度在接到上级或车间反映的A类信息后,必须在5分钟内向段值班领导和安全值班人员反映,由指挥中心值班主任与相关人员会商后,启动一级应急预案。
2.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由指挥中心值班主任立即群发短信,通知段应急指挥组、车间抢险救援组。
同时,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电话通知段长、安全副段长、安全科长。
3.段应急指挥组、车间抢险救援组所有成员,必须在接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白天10分钟、夜间15分钟到达岗位。
4.段长亲临现场指挥前,由指挥中心值班主任负责协助段值班领导全面协调远程指挥、抢险救援等工作。
5.发生A类信息,段值班调度或值班安全人员必须在接到信息10分钟内向路局车辆处值班室汇报救援指挥情况。
第四十一条B类安全信息处理
1.发生B类信息时,各车间必须第一时间先向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或值班调度反映,之后向车间值班室反映。
2.段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或值班调度在接到上级或车间反映的B类信息后,必须在5分钟内分别向段值班领导、安全科长和安全值班人员反映。
3.B类信息远程指导、应急指挥的主体责任在车间,当需要相关科室、车间配合时,由段指挥中心值班主任决定是否启动二级或三级应急预案,并统一协调各车间、科室采取远程指导和应急救援。
4.当二级或三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段应急指挥组、车间抢险救援组所有成员,必须在接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白天10分钟、夜间15分钟到达岗位。
5.发生B类信息,段调度必须在接到信息10分钟内向路局车辆处值班室汇报救援指挥情况。
6.发生B类问题需要下达《调度命令》时,由指挥中心值班主任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十二条C类安全信息处理
1.C类安全信息主要由车间掌握和处理。
2.当C类问题进一步发展有可能造成B类及以上问题发生时,车间必须向段值班调度反映,由值班调度通知安全值班人员备案并作进一步信息跟踪、协调、落实。
3.车间在处理C类信息,涉及车间与车间、车间与科室、主业与多经工作配合、协作等情况时,由段调度或安全值班人员作出指示督办工作进展。
第四十三条事故调查救援人员应使用具有拍照、彩信、网络图文传送等功能的手机,及时传送图像、彩信,以实现对突发行车故障的准确判断、妥善处置。
第八章应急指挥组与抢险救援组
第四十四条段应急指挥组按应急事件分为货车运用安全、5T设备故障抢修、生产设备故障抢修、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
分别由以上五方面主管段领导、科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武保、职教专职等专业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发生A、B类突发问题后的远程指导、应急指挥。
第四十五条车间抢险救援组按货车运用安全、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组分片区组建;
5T设备故障抢修组、生产设备故障抢修组分别由各动态监测车间和设备车间组建。
主要负责发生B类突发问题后的远程指导、抢险救援。
第四十六条段各应急指挥组成员由段安委会研究决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调整。
车间各抢险救援组成员由车间班子会研究、主管领导审核决定,报段生产指挥中心备案。
第四十七条要保持段应急指挥组、车间抢险救援组人员的相对稳定,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审核调整。
半年内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确需个别调整时必须经段领导审核,并报段指挥中心备案。
第四十八条所有段应急指挥组、车间抢险救援组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接到命令后白天10分钟、夜间15分钟必须到达应急预案规定的地点,以确保实现对突发问题的迅速集结、快速反应。
第四十九条要充分发挥指挥中心快速传递信息的功能,遇有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将事件简况及应急处置程序、内容等信息发送到相关人员手机,使其明确应急处置重点内容,提高应对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第五十条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时,段值班领导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下达相关命令,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全面指挥和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十一条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全面、迅速、准确地了解事件概况及初步原因,按照值班领导指示,第一时间通知本单位相关领导及抢险人员,同时立即向局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第五十二条抢险过程中,要动态了解现场情况,形成简要的文字材料报局车辆处和局应急办(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加强现场信息筛选审核,提高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五十三条应急预案管理
1.安全科、技术科要在充分预想各类突发事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图、项、表”三要素制定每项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
2.应急预案编制时,要结合段工作实际,密切沟通,制定应急预案项目明细表,并上报局应急办和安监室共同审核把关,经路局应急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
编制预案时必须由路局车辆处审核。
各项预案正式公布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实战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订并报车辆处审批后方可公布实施。
3.应急预案要及时纳入指挥中心应急系统,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并将预案有针对性的分解细化到车间、班组,同步组织好车间、班组的实战演练。
4.安全科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演练,及时做好演练总结。
同时每月对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和预案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组织流程图专项培训和考试,确保干部职工熟悉流程、明确重点、准确执行。
5.每月技术科、安全科以及指挥中心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纳入安质效考核,并及时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第九章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分工
第五十四条电算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路局关于指挥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路局指挥中心总体规划,抓好信息网络、数据存储等软、硬件平台的新建、改建、管理、维护工作,并制定其使用、管理及维护办法。
2.负责段指挥中心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评估指挥中心软硬件运用和维护管理。
3.负责制定段信息网络、软硬件、计算机机房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参与指挥中心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
4.参与指挥中心新建、改建指挥中心(含信息网络、数据存储、应用服务、通信通道)技术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段信息网络IP地址日常管理。
6.参与提报指挥中心(含信息网络、数据存储、应用服务、通信通道)的大、中修及更改计划(包括月、季度检测及年度整治)编制。
第五十五条劳人科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路局关于指挥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路局指挥中心总体规划制订段指挥中心各岗位职责、职能等。
2.严格按照路局公布的指挥中心定员编制,配齐、配强指挥中心人员。
3.负责向指挥中心提供指挥系统中的机构设置、人员状况等基本信息,并按系统分工进行动态维护。
第五十六条技术科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路局关于指挥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指挥中心各岗位作业指导书以及指挥中心使用、设备(基础数据维护、生产数据填报等)管理及维护细则,制定岗位职责、职能、作业指导书等。
明确各岗位作业标准和工作程序。
2.负责指挥中心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制定。
3.按照路局指挥中心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提报段指挥中心建设的实施计划,
4.主持指挥中心新建、改建指挥中心(含信息网络、数据存储、应用服务、通信通道)技术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提报指挥中心(含信息网络、数据存储、应用服务、通信通道)的大、中修及更改计划(包括月、季度检测及年度整治),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6.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指导、评估、考核指挥中心运用和维护管理。
检查、指导指挥中心运行情况、运用质量、设备维护管理,组织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按月上报路局车辆处。
第五十七条安全科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路局关于指挥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指挥中心各类应急预案和故障处理流程。
2.联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指挥中心开展应急演练,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指挥中心应急反应能力。
3.参与对指挥中心的检查、指导、评估、考核指挥中心运用和维护管理。
第五十八条职教科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路局关于指挥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指挥中心人员培训计划的提报和实施工作。
2.负责指挥中心人员培训计划的审核、汇总、提报、实施。
3.定期对指挥中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
第五十九条其他科室主要职责
1.向指挥中心提供本系统相关设备、报表等基本信息与数据,并随时提供变化情况。
2.按指挥中心系统的要求完成相关数据的日常维护、填报等工作。
3.服从指挥中心在事故、故障状态下的应急抢险调度指挥,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章维护管理
第六十条指挥中心信息网络、软硬件、电力电源等故障纳入月度安全质量绩效综合评估。
第六十一条指挥中心应建立应急故障处理制度及信息反馈制度,涉及信息安全的重要信息应报送西安铁路公安局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处。
第六十二条段应定期对指挥中心(含信息网络、数据存储、应用服务、通信通道、数据维护、软硬件)运用中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对处置不当的人员,按照路局有关规定问责考核。
1.维护不当,造成停机或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追究维护人员责任。
2.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追究操作人员责任。
3.因施工原因造成网络线路、光电缆中断或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上报路局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4.产品质量原因(含软硬件)造成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上报路局追究采购部门和供货单位责任。
5.无法判明责任原因的,由段组织分析认定。
第十一章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条指挥中心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严禁向外部人员和无权限人员泄露相关指挥中心信息。
XX,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复制、泄露指挥中心信息。
第六十四条电算室应定期对网络、信息、通信、设备、电源、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十五条根据《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铁道部令第10号),对违反规定私自增加系统设备、私自接入其它设备、私自安装软件、下载信息以及泄露系统内用户名、密码、IP地址等,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必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第六十六条因病毒侵入造成系统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根据其影响范围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分析定责和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指挥中心软硬件设施更新完善和系统运行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品质。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2:
指挥中心职责
一、部门名称:
指挥中心
二、直接上级:
段长
三、下属岗位:
主任、副主任、车辆运用专职、检修调度员、运用调度员、(主任)调度员、信息技术管理专职、安全监控专职、5T复示中心值班员。
四、下属班组:
调车组
五、工作综述:
负责生产调度、车辆运用、检修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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