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注册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7851475
- 上传时间:2023-05-09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0.15KB
招生注册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
《招生注册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生注册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开放教育招生教学点以省电大每年在省内报纸及“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公务招生计划管理系统”中公示的教学点设置为准。
2.按照中央电大有关要求,未安装、使用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分校版)的本科教学点不得开展本科专业招生工作。
(三)教学点招生宣传
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央电大有关通知要求和省电大组织招生宣传,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
要在招生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招生宣传海报;
要将开放教育学生须参加部分基础课程全国统考,最短学习年限(从注册到毕业的最短时间)为两年半或三年半,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院校、电子注册等政策明确告知报名者。
(四)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入学资格由市电大教务处初审、省电大复审、中央电大抽审并报国家教育部校验。
1.各教学点对报名者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核,并按要求切实落实与本、专科(含课程开放)专业报名者签订“入学资格承诺书”(见附件2,已重新修改)制度。
报名者签字后的“入学资格承诺书”由教学点妥善保存,其将作为央校入学资格抽审的必备材料之一。
持省域外身份证报名者,教学点应要求其提供在报名地务工的相关证明(省校复审时须提供)。
各市电大除对校本部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外,还应对所辖教学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核查。
2.省电大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各教学点须提供的复审材料包括:
本科:
招生报名登记表、新生注册花名册(由省电大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入学资格承诺书和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证明材料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专科:
招生报名登记表、新生注册花名册(由省电大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原件,护理学专业报名者还须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中央电大入学资格抽审。
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通过国家教育部入学资格校验者方可取得正式入学资格。
(五)入学水平测试
1.新生入学水平测试时间:
根据省电大具体要求来制定。
省电大考务科将于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下发入学水平测试题样题,测试试卷由各教学点自行印制,测试后试卷由教学点评阅。
2.省电大入学资格复审期间,市电大将所属新生“开放教育新生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报省电大开放办。
报告内容包括:
参加测试人数(分专业统计)、本专业人数、相近专业人数、其它专业人数、年龄分析、及格比例等。
(六)各教学点新生注册
1.确需调整或追加招生计划的教学点,须向市电大递交申请材料,市电大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务于招生结束10日前,以市校正式文件形式向省电大开放办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
增加招生数的理由、该专业已具备的教学条件、要求增加的招生数及分配方案等。
逾期未提交报告、上报数据或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未经省电大同意而自行增加招生数的,超计划招生部分不予注册。
3.各教学点应于招生期间将新生基本信息输入“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公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为确保上报国家教育部学生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法律纠纷,各教学点输入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务求准确。
4.新生电子照片由各教学点自行安排采集。
电子照片要求为彩色图像、背景为蓝色、被拍摄人着白色或浅色系衣服、宽x高为150x210、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0K,并按照1人1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
图像文件采用学生身份证号命名(无身份证的学生,采用军官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命名),图像文件格式为“jpg”,教学点在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的离线系统中上传电子照片后,汇总所有照片以数据包或光盘形式报送省电大开放办。
5.省电大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前,各教学点务必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核对完毕,并通过“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公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报送省电大开放办。
省电大入学资格将复审通过的新生信息报送中央电大。
逾期无论何种原因,新生基本信息不得更改。
二、网络教育招生注册规程
1、由继教中心严格按照各合作高校网络教育招生注册管理规定进行。
2、招生注册后,各合作高校网络教育各层次、各专业的学员、人数等汇总后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中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注册规程
1、由职教中心负责进行学生的信息录入、注册录取等工作。
2、注册录取后,将各专业的学生、人数等汇总后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四、培训项目注册规程
1、由培训中心负责进行各类培训项目的学员注册、登记等工作。
2、注册登记后,将各类培训项目的各期学员、人数等汇总后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二00九年十月
附件1:
2009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中央电大和各省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分校、教学点组成了一个遍布全国的开放教育教学系统。
广播电视大学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和民族地区”实施开放教育,根据行业、企业职业岗位需要开设专业和课程,聘请国内外名校名师、专家学者及行业资深人士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和教材主编,整合社会优质教学资源,通过电大系统实施教学组织与管理。
学习者主要利用文字教材、录音、录像教材等多种媒体教材和由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网络、电信网络有机结合的数字化、多媒体、交互式远程教学平台自主学习。
学习者可以在家里通过因特网和各级电大远程教学平台随时点播和下载网上教学资源,利用网上直播、双向视频系统等网络交换手段,与同学、教师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到教学点参加集中面授学习或小组学习。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走过了29年的光辉历程,现已成为河北最大的一所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开放性的新型高等学校。
河北电大集多种学科于一体,开展多层次、多规格、多功能、多形式、全方位办学。
自2000年春季举办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以来,已为我省培养出近6万名开放教育毕业生。
毕业生追踪调查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总体质量评价为84.89分,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满意度为“好”和“较好”的合计达98.2%。
2009年秋季河北电大开放教育继续在全省招生。
一、招生专业
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会计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小学教育、金融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园艺。
2.专科(含课程开放)专业:
金融、法学、护理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教育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
二、招生对象
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者。
专科(含课程开放)专业:
具有普高、职高、技校、中专以上学历者。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6号)要求,各教学点不得以开放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学生,不得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开放教育学历教育,不得招收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参加课程开放专业学历教育学习。
护理学、药学专业仅限于招收中专毕业、专业对口、在职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报名时间
自本招生简章下发之日至2009年8月29日。
四、入学水平测试
报名者须参加入学水平测试,入学水平测试由省电大统一命题,各教学点组考。
五、报名入学手续
报名参加专科(含课程开放)学习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护理学、药学专业学习者还须持在职、在岗证明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到当地教学点报名;
报名参加本科(专科起点)学习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明材料,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到当地教学点报名。
教学点组织报名者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入学资格承诺书,对报名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入学资格初审,组织报名者参加由省电大统一组织的入学水平测试,测试后择优报省电大。
省电大对报名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入学资格复审,报中央电大抽审并报国家教育部校验,通过国家教育部校验者方可取得正式入学资格。
六、计划与实施
各专业教学计划由中央电大按照国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统一制定,其中主干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
本科各专业必修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考试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其他课程的考试由省电大组织。
七、修业年限
实行学分制,学籍8年内有效。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开放教育最短学习年限(从注册到毕业的最短时间)为两年半或三年半,学生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自主安排各学期学习课程及考试科目。
八、毕业及颁证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国家教育部统考课程合格,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学生达到学位授予的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惟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九、收费
现代远程教育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及河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开放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冀财规[2000]36号)文件执行。
十、本科专业毕业及学位证书授予院校
专业名称(本科)
毕业证颁发院校
学位授予院校
金融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
小学教育
上海师范大学
英语(教育方向)
北京语言大学
英语(商务方向)
汉语言文学
武汉大学
土木工程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
会计学
北京工商大学
教育管理
东北师范大学
行政管理
园艺
中国农业大学
附件2:
入学资格承诺书
本人申请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科)专业学习,并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本人已经阅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理解并认可以下内容:
本人报名参加的开放教育为主要面向成人在职从业人员开展的非全日制教育,属成人教育范畴,采取业余学习形式。
2、本人已了解报名专业入学条件要求,本人报名时所持学历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符合报名专业入学相关条件。
3、本人愿意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入学资格审核,同时了解本人的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和毕业前还须经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校验,校验不合格者将不能毕业和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4、本人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不符合条件情况,特别是证书不合格、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无论何时被查出,本人愿意承担完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取消学籍、追回各类证件和不予退还已交费用等)。
以上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
年月日
本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基本情况:
姓名:
毕业学校:
证书编号(或电子注册号):
身份证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招生 注册 管理 规程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