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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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417-200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供电方案PowerSupplyPlan
根据重要电力用户的分级确定电力供应的具体实施方案。
包括:
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供电电源(或回路)数、客户进线方式、客户受(送)电装置容量、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方式、电能计量方式、无功补偿方式、调度通信、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内容。
3.2
主供电源PrimePower
指能够正常有效且连续为全部负荷提供电力的电源。
3.3
备用电源StandbyPower
指根据用户在安全、业务和生产上对供电可靠性的实际需求,在主供电源发生故障或断电时,能够有效且连续为全部负荷或保安负荷提供电力的电源。
3.4
自备应急电源Self-emergencyPowerSystem
指由用户自行配备的,在正常供电电源全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能够至少满足用户保安负荷不间断供电的独立电源。
3.5
双电源DoublePower
指分别来自两个不同方向变电站,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内两段母线,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路供电电源。
3.6
双回路DoubleCircuit
指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
3.7
保安负荷ProtectiveLoad
用于保障用电场所人身与财产安全所需的电力负荷。
一般认为,断电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保安负荷: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使有毒、有害物溢出,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的;
3)将引起爆炸或火灾的;
4)将引起重大生产设备损坏的;
5)将引起较大范围社会秩序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的。
3.8
允许断电时间AllowableOutageTime
电力用户的重要用电负荷所能容忍的最长断电时间。
3.9
非电保安措施Non-ElectricalSecurityMeasures
在无电情况下,为保证安全,用户所采取的非电性质的应急手段和方法。
4总则
4.1为指导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其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4.2本规范明确了重要电力用户的范围,按用电性质的重要程度不同进行了分级。
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的原则和技术条件进行了规范。
4.3本规范对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原则和技术条件进行了规范。
对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接入、投切、运行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4.4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应遵照本规范。
有关行业标准中已有相应规范和规定的,可按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5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和分级
5.1重要电力用户界定
5.1.1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重要电力用户的分类与范围见附录A和附录B。
5.1.2重要电力用户的认定应在省级政府部门主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和用户统一开展,认定工作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5.1.3供电企业应依据对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及分级范围,遵照本规范要求提出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方案,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5.2重要电力用户分级
5.2.1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5.2.1.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5.2.1.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5.2.1.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5.2.1.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6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配置
6.1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原则
6.1.1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应依据其对供电可靠性的需求、负荷等级、用电设备特性、用电容量、供电距离、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发展规划及所在行业的特定要求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1.2重要电力用户电压等级和供电电源数量应根据其用电需求、负荷特性和安全供电准则来确定。
6.1.3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特点、负荷特性等,合理配置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6.1.4在地区公共电网无法满足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需求时,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需求,按照相关标准自行建设或配置独立电源。
6.2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技术条件
6.2.1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多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当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电源发生故障时,至少仍有一路电源应能满足保安负荷不间断供电。
6.2.2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双电源或多路电源供电;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双电源供电;
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双回路供电。
重要电力用户典型供电模式,包括适用范围及其供电方式见附录C。
6.2.3临时重要电力用户按照用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敷设线路等方式满足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6.2.4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应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断电时间的要求。
切换时间不能满足重要负荷允许断电时间要求的应自行采取技术手段解决。
6.2.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系统应当简单可靠,简化电压层级。
如果用户对电能质量有特殊需求,应当自行加装电能质量控制装置。
6.2.6双电源或多路电源供电的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同级电压供电。
但根据不同负荷需要及地区供电条件,亦可采用不同电压供电。
7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7.1自备应急电源类型
下列电源可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1)自备电厂
2)发动机驱动发电机组
A.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组;
B.汽油发动机发电机组;
C.燃气发动机发电机组;
3)静态储能装置
A.不间断电源UPS;
B.EPS;
C.蓄电池;
D.干电池;
4)动态储能装置
A.飞轮储能装置;
5)移动发电设备
A.装有电源装置的专用车辆;
B.小型移动式发电机;
6)其它新型电源装置
7.2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原则
7.2.1重要电力用户均应自行配置应急电源,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全部保安负荷正常供电的要求。
有条件的可设置专用应急母线。
7.2.2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应依据保安负荷的允许断电时间、容量、停电影响等负荷特性,按照各类应急电源在启动时间、切换方式、容量大小、持续供电时间、电能质量、节能环保、适用场所等方面的技术性能,选取合理的自备应急电源。
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典型模式见附录D。
7.2.3重要电力用户应具备自备应急电源接入条件,有特殊供电需求及临时重要电力用户,应配置应急发电车接入装置。
7.2.4自备应急电源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7.3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条件
7.3.1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7.3.1.1允许断电时间的技术要求
1)重要负荷允许断电时间为毫秒级的,用户应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静态储能不间断电源或动态储能不间断电源,且采用在线运行的运行方式。
2)重要负荷允许断电时间为秒级的,用户应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静态储能电源、快速自动启动发电机组等电源,且自备应急电源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重要负荷允许断电时间为分钟级的,用户应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发电机组等电源,可采用手动方式启动自备发电机。
7.3.1.2需求容量的技术要求
1)自备应急电源需求容量在几百兆瓦以内的,用户可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独立于电网的自备电厂等自备应急电源;
2)自备应急电源需求容量在几千千瓦以内的,用户应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大容量发电机组,动态储能装置、大容量静态储能装置(如EPS)等自备应急电源;
3)自备应急电源需求容量在几百千瓦以内的,用户可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中等容量静态储能不间断电源(如UPS)或小型发电机组等自备应急电源;
4)自备应急电源需求容量在几千瓦以内的,用户可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小容量静态储能电源(如小型移动式UPS、蓄电池、干电池)等自备应急电源。
7.3.1.3持续供电时间和供电质量的技术要求
1)对于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在标准条件下12小时以内,对供电质量要求不高的重要负荷,可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一般发电机组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2)对于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在标准条件下12小时以内,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的重要负荷,可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供电质量高的发电机组、动态储能不间断供电装置、静态储能装置与发电机组的组合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3)对于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在标准条件下2小时以内,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的重要负荷,可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大容量静态储能装置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4)对于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在标准条件下30分钟以内,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的重要负荷,可选用满足相应技术条件的小容量静态储能装置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7.3.1.4对于环保和防火等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应选用满足相应要求的自备应急电源。
7.4自备应急电源的运行
7.4.1自备应急电源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机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
7.4.2未与供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自备发电机组严禁并入公共电网运行。
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发电机组用户应严格执行电力企业的调度安排和安全管理规定。
7.4.3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和防止以下情况发生: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3)自备应急电源发生故障后长期不能修复并影响正常运行;
4)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用户;
5)其他可能发生自备应急电源向电网倒送电的。
7.4.4用户装设自备发电机组应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并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重要电力用户分类
A.1根据目前不同类型重要电力用户的断电后果,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社会类和工业类两类,工业类分为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和电子及制造业4类;
社会类分为党政司法机关和国际组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安全,公共事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和人员密集场所8类。
表A-1重要电力用户所在行业分类
重要电力用户分类
[A]工业类
[A1]煤矿及非煤矿山
[A1.1]煤矿
[A1.2]非煤矿山
[A2]危险化学品
[A2.1]石化
[A2.2]盐化
[A2.3]煤化
[A3]冶金
[A4]电子及制造业
[A4.1]电子
[A4.2]制造业
[B]社会类
[B1]党政司法机关、国际组织
[B2]广播电视
[B3]通信
[B3.1]移动
[B3.2]电信
[B4]信息安全
[B4.1]证券数据中心
[B4.2]银行
[B5]公用事业
[B5.1]供水、供热
[B5.2]污水处理
[B5.3]供气
[B5.4]天然气运输
[B5.5]石油运输
[B6]交通运输
[B6.1]机场
[B6.2]铁路、轨道交通
[B7]医疗卫生
[B8]人员密集场所
[B8.1]四星级以上宾馆饭店
[B8.2]高层商业办公楼
[B8.3]大型超市、购物中心
[B8.4]体育馆场馆、大型展览中心及其他重要场馆
说明:
1、本分类未含盖全部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本分类。
2、不同地区重要电力用户分类可参照各地区发展情况确定。
附录B
重要电力用户的范围
B.1为便于对重要电力用户范围的界定,表B-1列出了部分重要电力用户及断电影响。
表B-1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重要电力用户类别
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断电影响
井工煤矿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
井工非煤矿山
以石油为原料的化工企业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中毒、爆炸或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环境污染
以粗盐为原料的化工企业
以煤为原料的化工企业
[A3]冶金
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冶炼和加工企业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爆炸或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对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子企业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汽车、造船、飞行器、发电机、锅炉、汽轮机、机车、机床加工等机械制造企业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国家级首脑机关的办公地点,外国驻华使馆及外交机构,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党政机关和一些重要的涉外组织
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重大社会影响
国家级广播电视机构及发射塔、各省广播电视机构及发射塔、各市广播电视机构及发射塔
可能造成大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重要移到数据中心(国家一级干线中心)、省级VIP基站、市级VIP基站
可能造成大的社会影响
省级电信数据枢纽中心(一级枢纽站)、市级数据枢纽中心(二级枢纽站)
全国性证券公司、省级证券交易中心、市级证券交易中心
可能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国家级银行、省级银行一级数据中心和营业厅、地市级银行营业网点
供水面积大的大、中型水厂(用水泵进行取水)、重要的加压站以及大型供热厂
可能造成社会公共秩序混乱
国家一级污水处理厂、中型、小型污水处理厂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天然气城市门站、燃气储配站、调压站、供气管网等
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天然气输气干线、输气支线、矿场集气支线、矿场集气干线、配气管线、普通计量站等
石油输送首站、末站、减压站和压力、热力不可逾越的中间(热)泵站、其他各类输油站等
国际航空枢纽、地区性枢纽机场及一些普通小型机场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大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B6.2]铁路、城市轨道交通
铁路牵引站、国家级铁路干线枢纽站、次级枢纽站、铁路大型客运站、中型客运站、铁路普通客运站;
城市轨道交通牵引站、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城市轨道交通普通客运站
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和大的社会影响
[B7]医疗卫生
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一般市及省辖市的重点医院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造成社会影响和公共秩序混乱
[B8.1]五星级以上宾馆饭店
特殊定点涉外接待的宾馆、饭店及其他五星级及以上高等级宾馆
可能造成政治影响和社会公共秩序混乱
高度超过100米的特别重要的商业办公楼、商务公寓、购物中心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和社会公共秩序混乱
[B8.3]超市、购物中心
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或地下大型超市及大型购物中心
国家级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
举办世界级、全国性或单项国际比赛;
举办地区性和全国单项比赛、举办地方性、群众性运动会展会;
承担国际或国家级大型展览的会展中心;
承担地区级展览的会展中心
可能引发人身伤亡、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公共秩序混乱
1、本范围未含盖全部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执行。
2、不同地区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可参照各地区发展情况确定。
附录C
供电电源配置典型模式
以下根据不同供电电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和可靠性的高低列出了13种重要电力用户供电方式的典型模式:
按照供电电源回路数分为I、II、III三类供电方式,分别代表三电源、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1)三电源供电:
模式I
I.1:
三路电源来自三个变电站,全专线进线;
I.2:
三路电源来自两个变电站,两路专线进线,一路环网/手拉手公网供电进线;
I.3:
三路电源来自两个变电站,两路专线进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进线;
2)双电源供电:
模式III
II.1:
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专线供电;
II.2:
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一路专线、一路环网/手拉手公网供电;
II.3:
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一路专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
II.4:
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两路环网/手拉手公网供电进线;
II.5:
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两路辐射公网供电进线;
II.6:
双电源(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一路专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
II.7:
双电源(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两路辐射公网供电;
3)双回路供电:
III.1:
双回路专线供电;
III.2:
双回路一路专线、一路环网/手拉手公网进线供电;
III.3:
双回路一路专线、一路辐射公网进线供电;
III.4:
双回路两路辐射公网进线供电。
根据国家或行业对于重要电力用户的相关标准,重要电力用户应尽量避免采用单电源供电方式。
表C-1典型供电模式的适用范围及其供电方式
供电模式
电源
电源点
接入方式
适用重要电力用户类别
正常/故障下电源供电方式
三电源I
I.1
电源1
变电站1
专线
具有极高可靠性需求,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别重要的电力用户,如党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中央军委等最高首脑机关办公地点等。
三路电源专线进线,扩大桥接线方式,两供一备,两路主供电源任一路失电后热备用电源自动投切;
任一路电源在峰荷时应带满所有的一二级负荷。
电源2
变电站2
电源3
变电站3
I.2
具有极高可靠性需求涉及国家安全,但位于城区中心,电源出线资源非常有限且不易改造的特别重要电力用户,如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来访外国首脑经常出席的活动场所等。
三路电源两路专线进线,一路环网/手拉手公网供电,扩大桥接线方式,两供一备,两路主供电源任一路失电后热备用电源自动投切;
环网/手拉手公网
I.3
具有极高可靠性需求涉及国家安全,但地理位置偏远的特别重要电力用户,如国家级的军事机构和军事基地。
三路电源两路专线进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扩大桥接线方式,两供一备,两路主供电源任一路失电后热备用电源自动投切;
辐射公网
双电源II
II.1
具有很高可靠性需求,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如省级政府机关、国际大型枢纽机场、重要铁路牵引站等。
两路电源互供互备,任一路电源都能带满负荷,而且应尽量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
II.2
具有很高可靠性需求,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政治社会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如国家级广播电台、国家级铁路干线枢纽站、国家级通信枢纽站、国家一级数据中心、三级医院等。
可采用专线主供、公网热备运行方式,主供电源失电后,公网热备电源自动投切,两路电源应装有可靠的电气、机械闭锁装置。
II.3
具有很高可靠性需求,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重大政治社会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如城市轨道交通牵引站、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国家级场所、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承担国际或国家级大型展览的会展中心、地区性枢纽机场等。
II.4
具有很高可靠性需求,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如铁路大型客运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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